牟真金
(西藏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孔子思想具有强大的活力,在于他能够“一以贯之”,如《论语·里仁》载:“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1]56《论语·卫灵公》载:“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1]235-236但是,孔子并没有具体说明“一以贯之”的具体内容,这使得历代儒家学者对此各执己见,莫衷一是,于是,“一以贯之”问题成为了孔子思想中的一大疑案。而曾子答门人所谓的“忠恕之道”,本是先秦儒家作为社会普遍的人际交往行为圭臬,也因后世儒家学者的注疏,特别是宋儒朱熹的注疏,从而失去或者黯淡了“忠恕之道”的光辉。朱熹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极重此章,他站在哲学的高度,运用“理一分殊”的范式,从本体论、体用论上论“忠恕之道”。朱熹之论,虽然提高了“忠恕之道”的哲学思想地位,但是却未能使之“飞入寻常百姓家”(刘禹锡《乌衣巷》)。而这一切“果报”,皆滥觞于“一贯”的训释。
纵观历史,从魏晋至清代,儒家学者对“一贯”的训释大概有两种,从而对“忠恕”的阐释也相应地产生了两种。在“一贯”之中,儒家学者对“一”字的训释差异不是很大,差异最大的主要体现在“贯”字上,具体如下。
清代以前的儒家学者都把“贯”训为“统”或“通”,这以曹魏玄学家王弼为开端,他在《论语疑问》中训:“贯,犹统也。”南朝皇侃也训:“贯,犹统也。譬如以绳穿物,有贯统也。”宋儒邢昺在《论语注疏》中训:“吾道一以贯之者,贯,统也。”清代焦循在《雕菰楼集》中也训:贯者,通也,所谓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也。”在他们的训释中,“统”是统领,“通”是贯通,意义相通。于是,在此种训释语境下,“忠恕”成为了一种认识原则。
清代乾嘉学者为了反两宋儒学,于是别开生面,训“贯”为“行”,这一派以清代的王念孙、阮元、刘宝楠为代表。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说:“贯,行也。……一以贯之,即一以行之也。《荀子·王制篇》云‘为之,贯之’,贯亦为也。《汉书·谷永传》:‘以次贯行,固执无违。’《后汉书·光武十王传》云:‘奉承贯行’,贯亦行也。”阮元在《研经室集》中也说:“贯,行也,事也。”他们二人依据《尔雅》有“贯,事也。”之训,认为“事”与“行”义近,则“贯”,即是“事”,即是“行”。稍后的刘宝楠,其训释与王、阮二人桴鼓相应,他在《论语正义》中直接肯定王、阮之说“求之经旨皆甚合”“圣门之教,行尤为要。……笃行,一以贯之也。”认为“一以贯之”也就是“一以行之”之义。于是,在此种训释语境下,“忠恕”成为了一种行为原则。
“贯”字的本义即把钱穿起来,据《说文解字》载:“贯,钱贝之毋也,从毋、贝。”“毋”是“贯”的本字,“贯”由“毋”派生,后来“贯”字之流行而使“毋”字之隐退。因此,以上儒家学者之说,均非“贯”之本义,而是引申之义,只不过训“贯”为“统、通”的引申义,较“贯”之本义近,而训“贯”为“行”的引申义较“贯”之本义远而已矣。而就引申之义论,朱熹发挥得极致。
朱熹很重视“忠恕一贯”之道,他说《里仁》章是“《论语》中第一章。若看未透,且看后面去,却时时将此章来提省,不要忘却,久当自明矣。”[2]965他认为,此章具有“提纲挈领”之要,如不能领会,就无法理解《论语》全书。
与训“贯”为“统”派一样,朱熹把“贯”训为“统、通、穿”,他在《四书章句集注》中直说:“贯,通也。”贯“如穿钱,一条索穿得,方可谓之‘一贯’。”[2]972“贯”与“通”二字意义相同,并常连用为词语“贯通”;“贯”和“穿”意义也相同,常组合为“贯穿”。为了说明“一贯”,朱熹用了更形象的比喻,说“贯,如散钱;一,是索子。曾子尽晓得许多散钱,只是无这索子,夫子便把这索子与他。”[2]970“若他人则零乱钱一堆,未经数,便把一条索与之,亦无由得串得。”[2]966在这种训释下,朱熹认为“曾子一贯,是他逐事一做得到。及闻夫子之言,乃知只是这一片实心所为。如一库散钱,得一条索穿了。”[2]970“曾子工夫已到,如事亲从兄,如忠信讲习,千条万绪,一身亲历之。圣人一点他便醒,元来只从一个心中流出来。”[2]973在朱熹看来,曾子平时为学功夫很深,于事事物物皆能用心,但就是不能“贯穿”起来,所以孔夫子点拨他,才有了《里仁》之章。在厘清了“一贯”之训释后,朱熹才把重点放在了“忠恕”上。
程颐在《河南程式经说·论语解》中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忠,体也;恕,用也。”朱熹尊其说,在《论语集注》中也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并由此展开了对“忠恕”的详细阐释。
1.尽己之忠
在朱熹这里,“尽己”有两层含义:一是经验层面,体现在“意”上的真实无妄,即《大学》所说的“诚意”,“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恶臭”、“好善”是“一于善”。朱熹解释说:“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3]3即是“意诚”的表现,“尽己之谓忠”就是要使自己“意诚”,使自己的好恶合于“善”,朱熹解释的“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3]31指的即是学者的“诚”,是“人事之当然也”[3]31。一是本体层面,体现在“心”上的真实无妄,即《大学》所说的“诚”,是圣人的“诚”,是自然而然,不待推的“诚”,朱熹把此层面的“诚”说成是天理、天道、本体,他在解释《中庸》之“诚”时,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圣人之德,浑然天理,真实无妄,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则亦天之道也。”[3]31可见,尽己之忠,“忠者,诚实不欺之名”[2]972,忠即是诚,诚即是实,此三字常组合为词语忠诚、忠实、诚实,意义相通。于是,有了“我”这个主体之“忠”,才生出那客体之“恕”来。
2.推己之恕
“推己”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91,也就是自己“欲立”,也要推之别人“欲立”,并最终使别人能“立”。需注意的是,此处的“立”即是《易经·说卦》所说的:“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亦即周子所谓的“立人极”,其内容绝不是指人的欲望,而是仁义的全部内涵。自己“欲达”,也要推之别人“欲达”并使之“达”,此处的“欲”是指“公利”,而非“私利”。“立”和“达”即是要“立得住”,要“行得去”,这才是“恕”的内在要求。朱熹对此加以细论。
朱熹从学者与圣人的非自然与自然,有为与无为,思虑与不思虑的角度,细化和区分了“以己”和“推己”之说。朱熹说:“以己,是自然;推己,是著力。”[2]991“以己”就是自然而为,“推己”就是着力有为。“‘以己及物’,是自然及物,己欲立,便立人;己欲达,便达人。‘推己及物’,则是要逐一去推出。”[2]991“以己”就是不待思量而行,“推己”则是思虑所至。“‘以己及物’,是大贤以上圣人之事。圣人是因我这里有那意思,便去及人。如未饥,未见得天下之人饥;未寒,未见得天下之人寒。因我之饥寒,便见得天下之饥寒,自然恁地去及他,便是以己及物。如贤人以下,知得我既是要如此,想人亦要如此,而今不可不教他如此,三反五折,便是推己及物,只是争个自然与不自然。”[2]991圣人是顺其自然而为,随心(性)所欲,但又常常“不逾矩”,学者则是“有意”而为之。由此可见,朱熹是以儒家成圣成贤为标杆,重视对儒家学者的“下学而上达”之学。
综上所述,其实“尽己之忠”与“推己之恕”二者,在儒家看来其实只是一件事,二者不能相分,朱熹自己也说:“忠恕只是一件事,不可作两个看。”[2]968二者结合,正体现了儒家内圣外王的内在要求。
朱熹分别从天地、圣人和学者的角度,把“忠恕”分为三个层次,他认为:“天地是无心底忠恕,圣人是无为底忠恕,学者是求做底忠恕。”[2]969那么,什么是天地无心的忠恕,圣人无为的忠恕,学者求做的忠恕?朱熹都做了详细而具体的论述。
关于天地的“忠恕”,朱熹说“‘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此天地无心之忠恕。”[2]996天地万物自然流行,变化不已,又各得其所,不受任何人道的左右,也无有好坏之分,所以是“无心”之忠恕,这即是天道、天理。
关于圣人与学者“忠恕”,朱熹立论很多,朱熹说:“圣人是不犯手脚底忠恕,学者是着工夫底忠恕。”[2]969“圣人之恕与学者异者,只争自然与勉强。圣人却是自然扩充得去,不费力。学者须要勉强扩充,其至则一也。”[2]969“学者则须推之,圣人则不消如此,只是个至诚不息,万物各得其所而已。”[2]986“中庸说‘忠恕违道不远’,是‘下学上达’之义,即学者所推之忠恕,圣人则不待推。然学者但能尽己以推之於人,推之既熟,久之自能见圣人不待推之意,而‘忠恕’二字有不足言也。”[2]986等等。朱熹认为圣人的“忠恕”是“至诚无妄”,本然合于天道,自然而然,无为而行,不待推,不待做;而学者的“忠恕”却是要“有心”,“如欲子之孝於我,必当先孝於亲;欲弟之弟於我,必当先敬其兄;如欲人不慢於我,须先不慢於人;欲人不欺我,须先不欺於人。”[2]973这些都需要学者着力、勉励去上推、扩充,需要做实“下学而上达”的功夫,用力久了,“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3]7最终才能达到“至诚无息”、“至诚无妄”,合于圣人的天道、天理。
由以上之论,朱熹认为曾子所言之“忠恕”是圣人之“忠恕”,非谓学者之“忠恕”。朱熹说:“曾子言‘夫子之道忠恕。’此就圣人说。”[2]992然而“圣人本不可说是忠恕,曾子假借来说。”[2]984“只此一个理来示门人之问,要让门人们知道“‘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此天地无心之忠恕。夫子之道一贯,乃圣人无为之忠恕。尽己、推己,乃学者着力之忠恕。”[2]997圣人无为的“忠恕”不能言说,因为圣人是自然而然流露出来,但是,为了让门人能够理解孔子的“一贯之道”,曾子又不得不借圣人(孔子)的“忠恕”来表达,这也隐含了曾子希望门人能够努力做“下学而上达”的学者“忠恕”功夫,以最终趋向圣人无为的“忠恕”之大人境界。
朱熹论“忠恕一贯”,首先从“忠恕”与“一贯”之关系下手,从而牵涉出“忠恕”等于“一贯”,或者不等于“一贯”之问题,然后站在哲学的高度立论。
前文提到,朱熹把“忠恕”分为三个层次,即天地的“忠恕”、圣人的“忠恕”、学者的“忠恕”。因天地是无心的“忠恕”,无有“一贯”之说,所以朱熹主要从圣人和学者的“忠恕”来论。
1.“忠恕”即是“一贯”
朱熹从圣人层面,认为“忠恕”即是“一贯”。朱熹说:“一是忠,贯是恕。一者,忠也;以贯之者,恕也。”[2]966朱熹分别把“忠”等于“一”和把“恕”等于“贯”对应起来,明确地指明了“忠恕”与“一贯”的关系。并在圣人的“忠恕”之中,朱熹还把“忠”看成是最核心的部分,把“恕”看成是由“忠”而流出的部分,朱熹说:“忠便是一,恕便是贯。有这忠了,便做出许多恕来。圣人极诚无妄,便是忠。”[2]968圣人的“忠恕”,是由“忠”而“恕”自然流出,自然地“一以贯之”。
2.“忠恕”非是“一贯”
朱熹从学者层面,认为“忠恕”不等于“一贯”。学者的“忠恕”是用力之久的结果,如不能着力、用力,则不会有“忠恕”之事,更无需言及“一贯”之境界。因此,学者有为的“忠恕”不等于“一贯”,“一贯”是圣人的境界,是学者追求的目标状态,能够“一贯”,即能成圣成贤。所以,朱熹说:“‘一以贯之’,犹言以一心应万事。忠恕是一贯底注脚,一是忠,贯是恕底事。”[2]966学者的“忠恕”只是圣人“一贯”的注脚,是努力为之的结果。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代表着宋代儒学发展的高峰,其论“忠恕一贯”,与以往的学者不一样,他积极运用理学的哲学思维范式,如“理一分殊”,“体用关系”,“本末关系”来立论。
1.以“理一分殊”论
“理一分殊”是宋代理学的重要思维模式,朱熹特别重视用“理一分殊”模式来论“忠恕一贯”。朱熹在论“一贯”时,说“一是一心,贯是万事。看有甚事来,圣人只是这个心。”[2]966“人只是一个心。如事父孝,也是这一心;事君忠,事长弟,也只是这一心;老者安,少者怀,朋友信,皆是此一心。”[2]966此“心”即是天理、天道,有此“理”才能贯通万事万物;论“忠恕”亦然,朱熹说:“忠则一理,恕则万殊。如‘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亦只以这实理流行,发生万物。牛得之为牛,马得之而为马,草木得之而为草木。”[2]996忠是“理”,并只有一个;恕是万殊,是“理”散落在万事万物上,自然而然的具体表现。最后,朱熹综合说:“忠恕一贯。忠在一上,恕则贯乎万物之间。只是一个一,分著便各有一个一。‘老者安之’,是这个一;‘少者怀之’,亦是这个一;‘朋友信之’,亦是这个一,莫非忠也。恕则自忠而出,所以贯之者也。”[2]966这样,朱熹就通过“理一分殊”模式把“忠恕一贯”统一起来。
2.以“体用”论
“体用”关系,确立于魏晋时期的玄学家王弼。朱熹运用这一古老命题来论忠恕,说:“忠是体,恕是用,只是一个物事。如口是体,说出话便是用。不可将口做一个物事,说话底又做一个物事。”[2]968“忠、恕只是体、用,便是一个物事;犹形影,要除一个除不得。若未晓,且看过去,却时复潜玩。忠与恕不可相离一步。”[2]968忠恕有其体用之分,但又相互联系,形影不离。
3.以“本末”论
与“体用”一样,“本末”也是由玄学家王弼提出,他有“以无为本”、“举本统末”、“崇本息末”的论述,随后便广泛运用起来。朱熹运用“本末”概念,来阐述忠恕的重要性,朱熹说:“忠是本根,恕是枝叶。非是别有枝叶,乃是本根中发出枝叶,枝叶即是本根。曾子为于此事皆明白,但未知圣人是总处发出,故夫子语之。”[2]969朱熹认为忠是本,恕是末,即尽己是本,由内所发,推己是末,因外而发,但是本末一体,忠恕不离,二者要统一起来。
综上所述,朱熹对《论语》曾子“忠恕一贯”章的阐释,可谓令人耳目一新。因为,朱熹站在儒家成圣成贤的高度,打破了以往儒家学者的思维模式,从理学的角度,重新对“忠恕之道”进行了哲学建构,这从哲学思想发展的角度,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需要指明的是:先秦儒家“忠恕之道”,随着后世儒家学者的注疏递嬗,已长时间“不足为外人道也”(陶渊明《桃花源记》);到理学昌盛的宋代,儒家“忠恕之道”终于有望重获光辉,但经过朱熹的阐释后,不但没有促进“忠恕之道”的广泛传播,反而把“忠恕之道”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缩进”限定,并不断使之边缘化。最终致使儒家“忠恕之道”不能回归先秦传统,不能作为社会普遍的人际交往行为准则而广泛发生影响,朱熹等后世儒家学者应该具有一定的历史责任。不过,这个“责任”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我们也不能太苛刻于古人。
朱熹等后世儒家学者,没有从社会普遍的人际交往行为准则去阐释,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因此,他们也就没有从广大民众的角度,对儒家“忠恕之道”在语言上进行提炼,以便更好地传播,才导致与西方基督教所论的“黄金定律”之语言特性相比,相去甚远。“黄金定律”的语言简洁干练,易于理解记忆,如《圣经·马太福音》说:“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么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和《圣经·路加福音·论爱仇敌》:“你们愿意人怎么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那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因此,儒家“忠恕之道”要想“复出”,也需要这样的经典阐释。
其实,早在先秦儒家典籍里,有三处论及“忠恕之道”的文献,都体现着社会普遍的人际交往行为准则:一是《论语·卫灵公》有“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1]243;二是《论语·颜渊》载:“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178;三是《中庸》有“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3]23其中,“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和“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是儒家“忠恕之道”内涵的经典阐释和完美表达,在先秦时期,二者牢牢结合,共同发用,所以孔子才说“吾道一以贯之”。
总之,任何思想理论,想要广泛传播,并发生影响,必须牢牢紧扣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一样,理论才能不断更新,经久不衰,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否则,再高深的理论,终究会被历史所弃。因此,新时代,如何对“忠恕之道”进行阐释,使之为促进和谐社会发挥光能,是儒家哲学的重要导向,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重要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