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松平 乔方悦
(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乡镇村志,顾名思义,是以乡镇或自然村、行政村为记述范围的志书。因古代没有乡、镇、村的行政划分,所以县级行政区域下的小地域方志,包括乡志、镇志、村志、里志、巷志、场志、屯志等,统称为乡镇志。清末新政以后,始提出乡镇自治,民国时期,乡、镇、村为县以下同级自治团体[1]民国时期,在某些省份,在县以下、乡镇村以上还设有区一级自治单位。,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乡镇成为我国行政区划中的一级政区,也是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村则实行自治,遂有了乡镇、村志之分。虽有专家称南朝梁吴均的《入东记》(已佚)即为乡志[2]陈光贻.稀见地方志提要[M].齐鲁书社,1987.(P23)。也有学者认为村志编修始于明代中期徐光润所修的江西省乐平县《砚山志》(已佚)[3]钱茂伟.浅谈公众社区史的编写[J].中国地方志,2015,(9).(P23)。但学界一般认为,我国乡镇志的编修始于南宋绍定三年(1230)常棠编定的浙江省海盐县《澉水志》,而最早的村志则是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由郎遂编纂的安徽省贵池县《杏花村志》。由于乡镇村志不在国家规定必修的志书序列之内,因此无论是在古代,还是新中国首轮修志、第二轮修志前期,就全国范围而言,编修乡镇村志的地方不多,远不及省、市、县志书普及,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上海、浙江、广东、青岛等省、市,乡镇村志编修的势头非常迅猛。
以2014年4月全国地方志第五次工作会议召开为起点,至2015年8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地方志工作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依法治志阶段,由原来单纯的修志编鉴工作发展为一项事业,从“一本书主义”向志、鉴、库、馆、网、用、会、刊、研、史“十业并举”转型升级,适当拓展了地方志机构的工作范围,“重视军事、武警及其他各类专业志鉴、民族地区地方志、乡镇村志和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等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支持民族地区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做好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组织编纂工作”[1]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J].中国地方志,2015,(9).(P6)。修志向社区、乡镇、村延伸,乡镇村志的编纂迎来了它勃发的季节。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累计已出版乡镇志、村志4700多部[2]李培林.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在第一次全国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会暨2017年全国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地方志,2017,(1).(P7)。2015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具体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出版社负责实施)又适时启动了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至2016年5月12日推出了首批《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丛书》(以下简称“《中国名镇志丛书》”)共11部,分别是江苏省《周庄镇志》《同里镇志》《甪直镇志》,河北省《第一关镇志》,天津市《天穆镇志》,上海市《枫泾镇志》,浙江省《钱清镇志》,山东省《冶源镇志》,湖北省《三阳镇志》,四川省《李庄镇志》,广东省《虎门镇志》。2017年12月12日,又推出了第二批《中国名镇志丛书》共26部,分别为黑龙江省《瑷珲镇志》,上海市《南翔镇志》,江苏省《沙家浜镇志》《虞山镇志》《千灯镇志》《东山镇志》《巴城镇志》《阳澄湖镇志》《震泽镇志》《黎里镇志》《浏河镇志》《锦丰镇志》《湾头镇志》,浙江省《泽国镇志》《乌镇志》,安徽省《汤池镇志》,福建省《永宁镇志》,山东省《中心店镇志》,湖北省《保安镇志》,湖南省《寨市苗族侗族乡志》《王家坪镇志》,广东省《小榄镇志》《松口镇志》,贵州省《德凤镇志》,陕西省《青木川镇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庭镇志》。2016年10月,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又正式启动,2017年12月29日推出了首批《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丛书》(以下简称“《中国名村志丛书》”)26部,分别是北京市《高碑店村志》,天津市《凌庄子村志》《双街村志》《王兰庄村志》,河北省《庙宫村志》,山西省《乔李村志》,辽宁省《獐岛村志》,吉林省《防川村志》,黑龙江省《八岔村志》,上海市《中洪村志》,江苏省《开弦弓村志》,安徽省《黄里村志》《仁里村志》,福建省《大京村志》,山东省《陶家夼社区志》《古现东村志》《李家疃村志》,河南省《陈砦村志》,湖北省《青林寺村志》,湖南省《马头溪村志》,广东省《上岳村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扬美村志》,重庆市《兰英村志》,贵州省《魁胆村志》,陕西省《东岭村志》,宁夏回族自治区《梁堡村志》。
《中国名镇志丛书》《中国名村志丛书》的相继推出,固然有为因城市化而消失的乡镇村保存乡土历史文化,总结不同乡镇村个体发展经验,为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模式、道路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的意义,但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角度看,又何尝不是普及方志、拓展读志用志、服务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众所周知,方志与其它文献一个很大的区别是官书、政书,有辅助治理的功效,隋代以来一直将其列为官书,作为资政辅治的工具,而为历代政府所重视,在古代知识阶层中有很高的认知度,但西学东渐以来,方志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下降,目前地方志尚未形成普遍的社会意识、家喻户晓的公众意识[3]冀祥德.论依法治志[J].中国地方志,2016,(5).(P32)。《中国名镇志丛书》《中国名村志丛书》的适时出版,通过创新组织编纂模式和体例、内容,使地方志能为更多的普通读者喜闻乐见,且能(相对)畅销,在社会上普及了地方志,是地方志主动走进千家万户的一次有益尝试。但也正因为创新力度大,该丛书启动前后在方志界曾引发了一定的争议,甚至在编纂过程中也有这样那样的抵触情绪。但从后来的实践看,《中国名镇志丛书》《中国名村志丛书》符合乡镇村志编写的基本要求,既守住了志书的底线,又在篇目设置上不像市、县志那样面面俱到,以记载乡镇、村范围内的微观资料为主,详市、县志之所略,补市、县志之不足,还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突出了名镇志、名村志之名、之特,大幅度提升了图照的比例,图文并茂,增强了志书的可读性,拓展了读志用志的市场。因此即使是原先的反对者也大都放弃了原先的固执,给予了充分肯定。笔者在这一过程中有幸担任了其中几部名镇、名村志的学术顾问,对丛书的特点有所了解,现撰此小文,愿与大家分享。
什么是志书的底线呢?笔者认为主要表现为叙而不论、越境不书、生不立传,这个一定要遵守,横排竖写的编纂形式也要遵守,还有就是一般综合性志书强调的内容全面、系统,“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丛书严守了志书叙而不论、越境不书、生不立传、横排竖写的原则,但由于该丛书发起的初衷是普及方志,往畅销书这个方向发展,在形式上有创新,突出名镇志之名、之特,不求面面俱到,因此与传统乡镇村志的要求有所不同,在门类上是有所缺失的,为避免被人诟病为不像志书,需要在篇目设计上加以平衡,即以篇目框架结构上形似的面面俱到,来掩盖志书内容上的缺项,这样至少可以表明就志书整体而言,并不违背综合性志书全面、系统,“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的惯例。丛书采取的办法是设置“基本镇情”或“基本村情”类目,下设区位交通、建置沿革、自然环境、人口、镇区建设(或村庄建设)、政事民生(或发展概况)等分目,尤其是“政事民生”(或“发展概况”)分目,下面不再分类,直接以内容取条目名,一事一条,既保存了有价值的微观资料(这些微观资料本身非常有价值,同类事乡镇、村或与县城处理方式不同,记载下来很有必要,这也是编修乡镇村志的意义所在),同时也避免了给人门类不齐全的观感,因为从理论上讲,丛书中没有列的党政群团、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门类都可以囊括在“政事民生”(或“发展概况”)分目中加以记述,只不过从乡镇村志所记内容应是市、县志记载内容以外的微观资料的角度出发,有则记,无则不记罢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处理办法,但除此之外,也还可以考虑采取另一种办法来平衡篇目设计,做到内容上“横不缺要项”,即将“基本镇情”(或“基本村情”)改为有关地理内容的类目,如《第一关镇志》的“天工开岳”,另设置一“杂述”类目。“杂述”顾名思义就是其他门类中无法放入的内容,皆可归于“杂述”,决不等同于旧志的只记遗闻逸事,这里可延伸为用于记载未设一级类目的党政群团、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政、劳动保障等方面为市、县志所省略的,与市、县志所记同类内容有不同表现形式的,有存史价值的微观资料。“杂述”类目下也不必再划分分目,直接以事列条目,一事一条,同样可以达到以上的效果。
传统乡镇志的编写除了在体例上不能照搬市、县志体例外,最大的价值是补充市、县志所没有的微观资料,因此在内容上必须以微观资料的记述为主,详市、县志之所略,主要表现在人物、文献、民俗风情、人文古迹、地名变迁、土特名产等方面,村志的话还应增加村民生活、家谱世系、村民自治的内容,在人物入志方面,要立足写普通人的历史,摒弃精英史观的影响。按照这个思路,丛书在人物、风土民情、人文古迹、文献上用力颇深,基本起到了补微观资料缺失的作用。人物方面,设置历史名人、名人与名镇(或名人与名村)两个分目。历史名人为已故名人,与传统志书的人物传相仿,记载已过世的本镇(村)人或长期扎根在本镇(村)的外乡人,没有逾越人物生不立传这一传统修志红线;名人与名镇(或名人与名村)既包括了在世本镇(村)名人,也包括了到此一游或短期居住的非本镇(村)名人,还包括了这样一些人,即非本镇(村)人,但在本镇(村)居住过几年,后来从小镇(村)走向了全国其他地方,成为了名人,其后来的成名却与小镇(村)无关,从而较好地弥补了传统志书不记、难记域外人物、在世人物的欠缺。与一个镇、村有关的名人毕竟不多,依靠当地老人,还是可以做到一一挖掘而不遗漏的。存在的唯一问题就是乡镇村志在人物入志方面还应该进一步摒弃精英史观的影响,多写当地普通劳动者的各类代表人物,不必像市、县志那样讲究行政级别或职称,标准也不必定得太高,甚至不一定划定统一标准,只要在县里家喻户晓或很有名,或在一定领域内有贡献,即可入志。艺文方面,包括歌咏本地的诗文、书写本地风物的楹联、金石碑记、歌谣、文献书目,其中文献书目以写全、写细为要,因为这是今后读者、包括国外友人对这个古镇(或古村)感兴趣,并进一步研究这个古镇(或古村)的线索,尤其是当地人的一些一般不为人所知的乡邦文献,在修志中新被挖掘出来的,如果不加以尽数记载,很可能将没有其他文献对此加以记载,而为人们所逐渐遗忘。乡镇、村地域范围比较小,域内文献毕竟有限,除了个别文献鼎盛的名镇如苏州昆山的周庄镇外,从理论上讲完全可以做得到。至于非文艺性的原始档案文献,也是非常具有存世价值的,丛书将其纳入附录,符合志体,是一种很好的思路。但也可以有其他的做法,譬如可以将非文艺性的原始档案文献直接纳入正文相关条目之后(可以字体、字号的不同显示其区别),与正文互为引证,旧志中也有这样做的;或者与“艺文”内容归并到一起,合并为“文献辑存”类目。村与乡镇相比,其管辖的地域、人口更少,因此名村志相较名镇志,还应重点记述“村民生活”和“家谱世系”的内容。众所周知,传统市、县志中的“人民生活”篇大多因缺乏实地调查资料而写得很不成功,记载语焉不详,千篇一律,平淡无味,没有多少价值,而村则不同,它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人口少,相互间知根知底,调查、采访比较容易,从理论上说村民生活的内容完全可以写细写深,做到具体翔实、丰富多彩,可以借鉴《萧山市志》[1]有学者指出,《萧山市志》坚持与相关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合作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开展社会调查和口述访谈,以深化内容记述,以及将注释列为志书的体裁之一,是新修方志在学术上的两大突破之一。见王熹.新修方志在学术上的两大突破——读《萧山市志》[N].光明日报,2015-7-28(10).的经验,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就攸关村民生活的吃、穿、住、行、教育、娱乐等情况,开展系统调查和口述访谈,充实官方文献中短缺的社会内容资料,记述好村民生活,起到补充和深化市、县志内容的作用。村人口少,一个村往往是一个家族分支的居住地,或几个不同家族成员的杂居地,家谱世系也应是名村志记述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点与市、县志乃至乡镇志都截然不同,而且家谱世系内容入志,会给名村志丛书带来附加值,因为现在国内外有不少人晚年想寻根问祖,除了个别地方编有家谱、族谱外,没有其他相关资料可查证,名村志如果把这部分内容写好了,可以部分替代家谱的作用,有利于志书的价值发挥和销量。如果顾虑占用篇幅过多,可将宗族世系以图、表的形式入志,家谱(宗谱、族谱)只记保存情况,不必选登谱文。村民自治是指农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当前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基本形式。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是题中应有之义。就内容的重要性而言,村民自治理应也成为名村志的主要内容,但因为这部分内容的记述易流于一般,千篇一律,对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往往忽略,所以如果写得不细微、不具体,还不如不写。《中国名村志丛书》应该是秉承了这一思路,把村民自治的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类目中,而且是作为自选类目,可写可不写,写得好就入志,写不好不如舍弃。
入选丛书的名镇(含乡、街道)分为历史文化名镇、经济名镇、其他特色名镇3类,名村则有历史文化名村、经济强村、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村、其他特色村4类,其中江南古镇(村)所占数量不少,从大的方面说,江南古镇(村)都是小桥流水的水乡古镇(村),如果不注意突出个性,在篇目上就会雷同,有千人一面之嫌。丛书在编写中注意突出了古镇(村)个性,反映在篇目设置上,类目上设置了自选篇目,在最基本的层次条目编写上也侧重于“名”和“特”,内容有特色或有重要性则列条目写,无特色或不重要则省减,并寻求采用具体的事或物作为条目标题直接表现出来,相较传统志书显得灵活、活泼,标题也更能吸引眼球。志书封面上的图也没有整齐划一地选择古镇(村)上最美的一幅风景,而是取古镇(村)上最具个性的东西。如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是以经济名镇入选《中国名镇志丛书》的,有中国最大的轻纺原料市场,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纺织原料市场名镇”称号,所以《钱清镇志》封面就采用了中国最大的轻纺原料市场作为背景,而不是该地其他的一些自然景色如古纤道等;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既是经济名镇,同时又是全国独一无二的菊艺之乡,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菊花文化艺术之乡”的称号,所以《小榄镇志》的封面就采用了小榄镇1994年举办甲戌菊花会的相关照片(清嘉庆甲戌年小榄镇举办了第一届菊花大会,以后每隔60年都要举办一届大型的菊花盛会)。如果有可能的话,在志书的醒目位置能标注该名镇(村)是以何种类型入选丛书的,那就更好了。
由于丛书发起的初衷是要向畅销书这个方向发展,所以相比较传统志书更为注重志书的可读性和对读者的吸引力,文字上追求执简驭繁、文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传播,为此大幅提升了图照的比例,且规定了随文配图,《中国名镇志丛书》中图照与文字的比例达到1:3,每部志书版面字数控制在40万字左右,《中国名村志丛书》中图照与文字的比例是不低于1:4,每部志书版面字数控制在30万字左右。在读图时代,增加图照已不单单是一种形式追求,而是把它作为一个有着丰富信息的媒介体,让其发挥出独特功能,与文字相映生辉,不仅仅是文字的附属。丛书把典型性、资料性、艺术性作为志书图照选择的考量因素,运用得当,真正做到了图文并茂,达到了1+1>2的功效。即使是对文字的要求,丛书也在不违反志体的前提下较传统志书更注重可读性,在行文要求中除了常见的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以外,还要求文字优美,可读性强。这一行文要求在已出版的《中国名镇志丛书》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体现,尤其是在志首的“概述”这种可以有适当议论的地方,多为文笔优美、文质兼优的散文,只要一看标题,就可窥一斑而见全豹,如《天下周庄》(苏州昆山市周庄镇)、《神州水乡第一镇》(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阿庆嫂”的家乡——沙家浜》(苏州常熟市沙家浜镇)、《为东山喝彩》(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有一个故事,叫乌镇》(嘉兴桐乡市乌镇)等。上述举措客观上大大增强了志书对读者的吸引力,从而达到了拓展读志用志市场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说,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国名志文化工程丛书(现已启动《中国名镇志丛书》《中国名村志丛书》《中国名山志丛书》《中国名酒志丛书》)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特有的瑰宝——方志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地方志拓展领域、延伸触角、主动走进千家万户、与现实相融相通的积极尝试。其中先期推出的《中国名镇志丛书》《中国名村志丛书》既符合志体,秉承了志书编修的本意,又在形式上有所创新,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了读者,达到了在社会上普及方志、拓展读志用志市场的目的,同时还与加拿大新学术出版社合作在海外出版《中国名镇志丛书》,2017年12月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正式推出了英文版《乌镇志》,这是《中国名镇志丛书》中首部被翻译成英文的志书,可以看作是中国方志走向世界的一次有益尝试,必将提升中国传统方志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上述创举理应赢得方志人的掌声,或许在中国地方志事业发展史上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