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勇 潘剑锋
(湖南科技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湖南永州425199)
孝道尊老养老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观念,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与美德,伴随着文明社会的产生并传承。孝道尊老养老是历朝历代黎民百姓的内在诉求,也是统治阶级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尊老养老举措无疑成了衡量一个朝代功过得失的重要标准之一。上古尧舜,尊老敬老传统业已生成,而到了两汉时期,统治者以国家的力量将孝道尊老养老伦理思想作为社会的道德准则和核心价值观念进行推崇,孝道尊老养老已成为民众普遍认同的社会规范。两汉时期以孝道为内核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推行,有利于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的形成和社会风气的改善。
从汉初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大一统思想,两汉时期将以尊老养老为内核的儒家孝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将孝与国家政治完美契合,并为后世效仿与传承,用孝道养老伦理来为统治阶级服务。两汉时期的孝道养老体系是一种泛化的思想体系,从先秦时期单纯的家庭伦理规范上升为整个社会的道德准则。
两汉时期统治者为维护和巩固“家天下”的局面,对《孝经》推崇备至,上至皇帝和满朝文武官员下至黎明百姓都要诵读《孝经》,且两汉皇帝的谥号中多冠以“孝”字,便是最好的明证。《孝经》一书在两汉时期被统治者推崇而至整个社会领域,家庭道德规范——“孝”扩大成社会道德规范已成为必然[1]孙筱.汉代“孝”的观念的变化[J].孔子研究,1988,(3).(P95)。到西汉中期,武帝在社会实践的层面实现孝道养老为核心的儒学目标后,开始在理论层面为统治阶级所主导的国家意识形态寻求智力的支持。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家学派所主张的“大一统”思想顺应了历史潮流,契合了武帝为维护威权统治而所需的文化层面的内在诉求。新儒学由注重经籍传播开始走向了政治舞台。其最为突出的体现是董仲舒对“孝道养老”所做的重新构建。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家学派顺应当朝者统治的诉求,以天人感应的天为依托,将孝道养老体系纳入神秘的宇宙体系之中。以天的神秘性论证“孝治天下”的合理性。将孝道养老赋予了让人不可抗拒和绝对遵从的宗教面纱,并将天下黎民百姓融入孝道养老体系之中。孝道养老思想逐渐地转换并上升为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
1.“三老”制度,先秦古制的传承与创新。
三老制度始于春秋战国之“三老五更”,盛行于两汉。高祖入关沿袭秦制而修汉法,并在此基础上融入乡俗而以诏令的形式确立“三老”制度。高祖诏曰:“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2]张光明.齐文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M].齐鲁书社,2004.(P107)把三老的选择标准、级别、政治地位以及待遇以诏令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为高祖后世所承袭。可以这么说三老制度以诏令形式确定,其本身就是孝道尊老养老的体现。三老实为两汉时期的乡绅,较有资财和声望,以孝道尊老养老教化民众和率民为善为主旨,三老制度将孝道养老伦理上升为政治范畴。
2.“王杖”制度,独具特色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方式。
汉王朝“王杖”的制度化是孝道尊老养老的一项重要举措。“王杖”意为王朝赐予的拐杖,寓为养老之意。汉王朝的受杖老人主要包括退休官吏、地方三老和一些地方望族等七十岁以上老人,当然,并非所有七十以上老人都能得到这种荣誉,授“王杖”要以个人品行的修养与乡里威望作为重要依据,授杖的目的是树立标杆与楷模教化天下都遵从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受杖老人在政治、经济、法律上都享有特殊的待遇。如老人执杖则如朝廷使者手持天子节信,旁人均不敢有所怠慢;王杖持有者享有“比六百石官员”“行走皇帝专用的驰道旁道和出入官府、不交租赋、税赋和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等;王杖持有者在法律上可在一定的范围内免于刑事处罚、杖击地方不良官吏等。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大力扶持和资助愿意赡养孤寡老人的家庭。可以这么说,“王杖”制度是汉王朝一种独具特色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方式。
3.“举孝廉”为主科的察举制,选任官员的基本准绳。
汉王朝的“举孝廉”为主科的察举制度,以孝选官是汉王朝在政治上的一大创举。以孝道尊老养老为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和标准,汉文帝首开察孝举廉先河,武帝时孝子廉吏合二为一,成为正式的察举科目。明确规定:“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3]班固.汉书[M].中华书局,1962.(P167)东汉时制定了选举孝廉更为详细的规定,以人口比例来确定地方州郡举孝廉的指标。荀悦概括说:“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4]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P205)汉王朝“孝治天下”战略方针的确立,使举孝廉察举制产生、发展和不断成熟,成为汉王朝选任官员最基本的准绳。至此,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从个人道德修养外在形式的范畴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有意行为。
两汉时期,统治者广泛推行孝道尊老养老教育,重视对整个社会群体孝道尊老养老教化,以促使黎民百姓移风易俗从而达到统治者“孝治天下”之目的。为此,两汉时期以孝道尊老养老为核心构建了一整套上至皇室贵族下至宗族家庭的教育体系。
1.以《孝经》为教材,孝道尊老养老为必修内容。
两汉推行“孝治天下”,立《孝经》为教材,广传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孔之《孝经》,为孝学经典,其明确提出了“五等之孝”的孝道养老实践标准和“五致三不”的行为准则,并对孝的基本内涵进行延伸和扩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孝道养老思想体系,是两汉孝道尊老养老最根本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向导。两汉时期的教育体系完备,在中央立太学,地方设郡国学、庠、序等教育机构,都以《孝经》为教材,系统而有目的地传播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两汉重教化,《汉书·董仲舒传》有云:“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而教化的主旨就是孝道尊老养老伦理规范,《白虎通·库序之学》有载:“乡曰庠,里曰序……里中之老有道德者,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与此同时,两汉民间私学也在政府的引导下学习《孝经》,《四民月令》有载:“十月,砚冰冻,令幼童读《孝经》《论语》。”《孝经》已成为寻常百姓家孩童的初级启蒙教材。
2.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是家庭教育的灵魂。
(1)汉皇室贵族的孝道尊老养老道德教育。
汉承秦制且汲取秦“暴戾为政,仁义不施”而亡的教训,倡导儒学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统治者以“孝治天下”为理念,对皇室子弟特别重视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教育。自汉武帝始“独尊儒术”,儒家经典作为皇室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孝经》不仅是培养太子的基本课目,也是太子王孙、皇后宫妃的学习素材,且要求太子要以《孝经》作为标准和导向,能够律己自省,能以孝道制策治国。《汉书·贾谊传》有载“皆选天下端士孝悌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指的就是要从生活起居强化对皇太子的孝道尊老养老教育。汉文帝以后强化了皇室家庭教育,把皇室家庭的教育方式推广到诸侯郡邑王。
(2)两汉时期家族、家庭的德育教育。
在传统封建社会,宗室家族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是封建统治的根基。汉王朝注重学校孝道尊老养老教育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宗室家族的德育教育。两汉时期家族教育以体育、德育、智育为主要内容,而核心部分则是德育教育,德育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教育。两汉时期的家庭教育上至皇室,下至普通士大夫甚至寻常百姓家庭都会以《孝经》为其伦理道德的标尺。两汉时期家族、家庭的祖训、家规,其核心就是“以孝齐家”,把孝道作为道德教育的最高价值取向,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是维系社会秩序最为根本的法宝。遵守祖训、家规者会受到家庭的支持、鼓励、表彰,会有好的发展前途;反之,则会在家族、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步履维艰。两汉时期宗室家族的祖训、家规对家族成员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孝道教化作用。
3.设置专门官吏掌管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教育。
汉王朝统治者为推行“孝治天下”的政治举措,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倡导和实践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汉王朝推行孝道尊老养老教育,不仅仅体现在“天子视学养老”,天子垂范以率吏民效仿,同时,更为重视“学中养老”,设“三老五更”以教人孝悌之道。在皇权所难以触及的权力真空地带广大乡里设“三老”“孝悌”等职。“三老”承秦制,用以给广大民众实施教化、维护社会秩序等职责,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乡有三老……,三老掌教化”。而“孝悌”则是两汉时期所创设的乡里官员,是汉王朝在乡里推行“孝治天下”的主要执行者,主要任务是对黎民百姓进行孝道尊老养老伦理教育、表彰行善和劝诫。汉王朝的孝道尊老养老教育与“三老、孝悌”等乡官系统的设置互为补充,有力推进了汉王朝“孝治天下”的历程。
1.赐物养老,给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赐物养老作为传统社会国家养老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被历朝历代广泛推崇。汉王朝统治者从孝道尊老养老的立场出发,为鳏寡孤独耆老赐物赐帛,以为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倡导天下人遵从孝道担当养老之责。从高祖的“三老赐酒肉”到武帝的“受鬻法”和文帝的“养老令”无不体现了汉王朝的赐物养老。《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诏载:“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依据年龄、爵位、身份每人每月赐一石米。文帝的“养老令”则有着更为详细的规定,如“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等。孝道尊老养老最为基本的是生活保障,“受鬻法”“养老令”为符合条件的老龄人提供了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与此同时,汉统治者会对老龄人中的当权者、三老、鳏、寡、独等不定期地给予物质赏赐。
2.赋役减免,孝道尊老养老的倡导与泛化。
在传统社会,黎民百姓的赋役历来繁重,赋役减免是两汉时期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倡导与泛化的具体体现。两汉时期的赋役减免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老龄人本身的赋役减免。从高祖年间的“置乡三老,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复勿徭戍”到汉惠帝时的“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等规定可以看出,被选择为三老之年长者和孝悌力田者即可免除徭戍。在赋税减免方面,汉初便有政策,如“汉王四年,初为算赋”,规定对五十六岁以上的老人免征一百二十钱(一算)的课税。两汉时期,通过对老年人的赋役减免,在一定意义上减轻了老年人的生活负担,有利于孝道尊老养老观念的推行与实施。二是对有老人家庭的赋役减免。汉武帝建元年间就曾下诏“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对有老人的家庭给予一定的赋役减免。同时,还有“礼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和武帝“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等记载,明确规定了家有八十岁以上老人的免除二口的算赋(二百四十钱),有九十以上者则免除一子的革车赋税等。三是在孝宣帝年间,还有在行孝服丧期间可不受徭役之征的规定。两汉时期减免家属赋役的举措,无疑是传统的封建社会在家庭推行孝道尊老养老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在有利于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对老年人的行孝时间,也是汉王朝“孝治天下”理念的具体表现形式。
两汉时期开创了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来推进孝道养老伦理实施的先河,引孝入律,孝治和法治深度融合在一起。孝治是将孝道养老这一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来教化民众,维系社会关系和睦;法治则是以法律的权威用孝道养老来规范民众,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1.帝王养老诏令之律法化。
古之帝王,九五之尊,出口为旨,拟文为诏,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汉文帝惜老,以诏书的方式将孝道尊老养老思想律法化,其诏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1]班固.汉书·文帝纪[M].中华书局,2007.(P28)并接受有司的建议以诏令的方式对孝道养老中的赐物过程具体化,体现了对高龄老人的关怀,其诏曰:“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1](P28)特别指出对年满九十岁以上的老人的赐物,即棉帛和粮食由长吏查看后交由县丞或县尉亲自送去,与此同时,赐物派送过程还指派有专门的督吏监督以防送赐物官员的或不称职而怠慢了老人。由此可见,汉朝统治者对孝道尊老养老非常重视,把孝道尊老养老以诏书的形式并形成法令传达到政府各级官员,要求严格执行。以诏书的形式颁布的尊老养老法必然会涉及天下黎民百姓,植入千家万户。
2.尊老养老,刑罚宽宥。
提倡孝道,尊老养老是汉王朝时期的主要的核心价值理念。刑罚宽宥高龄老人是其引孝入律的又一重要体现。汉宣帝有诏:“朕惟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罹文法,拘执囹圄,不终天命,朕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佗皆勿坐。”[1]班固.汉书·宣帝纪.中华书局,2007.(P64)刑法基于尊老养老理念的立场,考虑了老人的特殊情况,非罪大恶极的一般犯罪可据实情对老人予以赦免。同时,在刑罚执行时也会给予老人以一定的照顾,可免带刑具枷锁等。如景帝诏曰:“高年老长,人所尊敬也;鳏寡不属逮者,人所哀怜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当鞠系者,颂系之。”[2]班固.汉书·刑法志第三.中华书局,2007.(P155)两汉时期的帝旨诏令等法律法规对于尊老养老的特殊规定体现了统治者尊老养老的孝治天下理念。
3.养老尊老,不孝纳刑。
两汉推行孝治天下,尊老养老,不孝纳刑。《孝经·五刑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不孝”是大罪之一,不尊老、养老当予以重刑,严惩不孝是两汉养老法令的一大特色。两汉以律法的形式来推进孝治的实施,孝道养老这一伦理观念,从伦理道德范畴逐步上升为国家的法令法规。两汉时期犯不孝罪处以极刑,违背孝道养老规范者亦不可免。如春秋决狱之典型案例,“决狱”条引董仲舒言曰:“殴父也,当枭首”,对不孝者处以枭首之刑可以说是将孝道养老推上了膜拜之位。同时,据《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记载:“律曰:教人不孝,次不孝之律。不孝者弃市。弃市之次,黥为城旦舂。”[3]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文物出版社,2006.(P108)而与此同时,如果民众触犯的法律与孝道养老伦理规范呈现出一致的价值理念,则可能会受到宽大处理。据《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之缇萦救父,文帝为其孝心孝行所撼,则悯其意,此岁即除肉刑法,这是倡导怜恤老人和子女尊老养老孝道行为的肯定。可见,两汉时期引孝入律,对不孝行为进行严惩,以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来推行全社会的孝道养老举措,促进孝道养老伦理观念的传播和践行,有利于统治者孝治天下政策的推行和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善。
两汉时期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上的大一统,及统治者推行“孝治天下”的理念,最终确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又相对完备的孝道尊老养老体系,孝道尊老养老举措在历史的发展中不断地传承与创新,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
一是汉王朝在政治上推行“孝治天下”积淀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孝道文明,其孝道尊老养老举措有利于巩固王朝统治维护社会稳定。两汉时期,从思想、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国家和政府层面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是两汉以孝道为内核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推行,利于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的形成和社会风气的改善。孝悌道德作为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合理内核,促使社会风气的向善发展。两汉形成的以《孝经》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深入人心,使孝道尊老养老从家庭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整个社会伦理道德风尚,明确了家庭以老年人为主导的尊老养老礼仪的绝对权威,从而使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规范在整个社会得以确立。可见,两汉时期通过思想、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等层面采取的一系列孝道尊老养老举措的推行,使孝道的实践植入黎民百姓家,促进了社会范围内孝道尊老养老伦理道德风尚的形成。
三是两汉孝道尊老养老举措为中国封建社会养老制度的构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两汉时期大力推行“孝治天下”,把孝道尊老养老的行为和方式从思想、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的规定,创建了以两汉孝道尊老举措为范本的养老制度,并为后世所推崇和效仿。
当然,两汉孝道尊老养老的举措只是政府推行“孝治天下”、巩固社会稳定的一种调节行为,是统治阶级自我调节的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局限性。如两汉孝道尊老养老举措所惠及的普遍性仍值得商榷;其作为统治阶级的意识范畴,必然是统治阶级的附属品而为统治阶级服务,同时,两汉孝道尊老养老举措以孝为核心过于强调老年人的绝对权威,具有相对的片面性和绝对性,其公正和公平性值得商榷。
综观两汉时期孝道尊老养老的举措,在思想、政治、经济、教育和法律上颁布各项制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行“孝治天下”,有利于维护宗族家庭的良好秩序,在一定范围内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从而缓和阶级矛盾,有益于巩固统治和社会范畴内孝道尊老养老道德风尚的形成,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这些制度和措施,是中国古代社会养老制度的基础和蓝本,对于解决当今日益严重的养老问题仍具有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