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部 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党全国人民安全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领导干部来讲,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卓有成效地加强新时代公共安全文化建设。
一般来讲,公共安全文化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安全观念、安全知识与技能、安全行为、安全制度法规以及物化的安全标识、宣传物等。现阶段,我们的安全宣传教育可概括为:“灌输式、碎片化”安全宣教。常见的手段如:制定各类安全制度法规;开展各种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设立宣传日,开展主题活动;开设安全教育专栏;设置安全标识等等。近年来,政府在引导公众在突发事件防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了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宣传以及民众安全意识的培养,然而,所收到的效果仍不容乐观。公众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仍未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公众安全观念、安全知识与技能、所采取的安全行为仍处于一个较低水平,原本可以避免的突发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纵观公共安全文化的构成要素,其中,安全观念占据主导地位,它是公众传统文化心理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公众安全意识的自觉程度、安全知识的接纳程度、安全行为的主动实施程度。面对各类突发事件,安全观念是影响突发事件最终结果的关键要素。加强新时代公共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观念是一个关键要素,而深刻理解和把握公众安全观念现状,需要我们从传统安全文化中进行探索和研究。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灾难频发的国家,几乎每年都有灾害灾难发生。据统计,商朝到20世纪30年代,各种灾害共发生5258次。其中,水灾:1058次;旱灾:1074次;地震:705次;其他灾害灾难千数次。邓拓在《中国救荒史》中曾这样说:“这些农民暴动,实无一而非由于灾荒所促发,即无不以荒年为背景,此殆已成为历史之公例。”频发的自然灾害往往伴随着政权危机。因此,我国古代统治阶级中,很早就产生了“深谋远虑,居安思危”的风险预防思想,并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预防的举措,如仓储、调粟、兴修基础设施等等。
我国的发展史,是同自然界不断斗争的伟大的抗争史。这些惨痛的历史,在国人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烙印。千百年来人们对于自然灾害与社会灾害所带来的生存危机有着深重的恐惧感。自然灾害的频发,加之当时的科技水平的低下,产生了“天人感应”说。天人感应,是指天意与人事的交感相应。认为“天”能干预人事,预示灾祥,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这一学说不仅为统治者的统治提供了伦理道德上的依据,也使中国以天人感应为基础的传统安全文化确定下来并逐步完善。中国传统安全文化的产生有着客观现实基础,也包含了大量唯心主义因素和神秘色彩,千百年来,深刻影响着民众安全观念的形成。这一复杂的传统文化心理延续到今天,其消极因素严重阻碍了民众在灾害灾难面前的应急准备。
当前民众的安全观念主要受以下几点传统因素影响。
(一)天命观。在民间广泛流行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获罪於天,无所祷也”等话语,都是天命观的重要表现,它们在民众的观念文化中产生着重要影响,深刻影响了民众在灾难面前自救意识的充分觉醒。
(二)吉祥文化。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着“趋利避害”的吉祥文化传统。吉祥文化是民众对幸福、富贵、长寿、祥和的期盼。其显著特征:一是作为民间的思想资源,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以拒绝现世痛苦为目标,以幻想代替现实,以虚幻的向往作为心理满足的基础。吉祥文化肇始于民众对未知现象的恐惧和不确定,体现了人们对美与善的追求和幸福生活的向往,凝结着中国人的伦理情感、生命意识、审美趣味和宗教情怀。然而,吉祥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众对可能会到来的灾难、灾害的回避,使之不愿意正视可能会发生的灾难,阻碍了应急准备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长期以来,吉祥文化的盛行,也滋生了部分官员狭隘的政绩观。一些官员习惯“报喜不报忧”,进而阻碍了对灾难全方位的客观认识以及从灾难中有效学习。
(三)乐感文化。乐感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一面。“乐感”是民众为人处世从乐观角度出发的直观心理反应,是积极、自适、平淡的哲学态度,是我们民族性格中的重要一面。乐感文化具有活在当下、重视现实世界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一是很少去构想看不见的世界,注重从现实出发,较少受形而上的宗教约束;二是虽有制度和法律,但在实际操作中的“随时变易”常常被视为一种智慧并时常被默许从而大行其道。乐感文化作用于民众身上,集中表现为民众的乐天知命、实用理性两点。然而,在面对可能发生的灾害灾难时,“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等实用理性的表现,恰恰严重阻碍了民众的风险预防行为,进而衍生出了重事中处置、轻事前预防的不良倾向。
我国目前绝大多数防灾减灾文化类图书、音像制品等主要还是以灌输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为主,缺少真正启蒙意义上的灾难文化内涵。政府应从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入手,从普及“风险社会”这一概念入手,力戒安全宣教程式化、走过场,大力引导启发民众正视灾难。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仪式”的警示教育作用。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纪念日相继得以设立。2015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每年的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一是健全党委政府领导的公共安全文化建设领导体制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安全活动日、宣传日的作用;三是开设运用安全教育传统媒体、新媒体权威平台;四是规范各类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五是规范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普及出版物;六是清查各类社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资质资格。
灾难的发生既是一次严重冲击和重大考验,也是一次宝贵的学习实践和改革创新机会。每次灾难的发生都会暴露技术设备、组织管理、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给管理者提供一个难得的反思、评估和改进的契机。
应进一步建立从灾难中认真学习、有效改进的机制。特别是,越是在领导意志、媒体舆论、社会情绪强烈的情况下,越要注意避免通过临时处分一批人来避责和安抚社会情绪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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