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河北 秦皇岛 066000)
高校是科研工作的前沿阵地,自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我国双一流高校名单以来,高校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得到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撑。据《201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56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与位列首位的美国差距逐年缩小。然而,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高校已然成为滋生科研腐败的“温床”,贪污腐败案件频繁发生,2013年浙江大学教授陈某某涉嫌贪污科研经费945万获刑10年,2018年1月中国石油大学教授王某某套取科研经费576万获刑11年半等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在此背景下,如何在保持科研活力的前提下加强对科研经费的有效监管,强化内部审计作用,降低科研经费的审计风险,避免国有资金的流失,营造清廉的学术氛围,是高校目前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难题。
从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上看,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逐步替代了传统的财务导向内部审计模式,2017年国际内审专业实务框架(IPPF)中,首次增加了“内部审计的使命”章节,并将其赋予以风险为基础,提供客观的确认、建议和洞见,增加和保护组织价值的内涵。将风险管理理念延伸到审计业务流程中,改变了审计业务的目标及方法,使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更具内驱力,促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本文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应用到科研经费审计中,分别从控制环境、业务流程、监督审计三个方面对风险点进行识别与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对策建议。
COSO内部控制框架指出控制环境是整个内控体系的基础,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环境是指在学校层面上形成的包含思想认识、制度建设、部门协调及业务流程设置等要素的整体环境。科研经费控制环境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三点:(1)科研项目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学校对纵向课题的管理较为严格,但是对于横向课题,由于根据科研合同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有较大的支配权,因而对学校的管理存有异议,无形中增加了科研经费的使用风险;(2)制度建设不完善。自2016年7月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已成为趋势,但是部分高校的科研经费制度建设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无法与当下发展大环境相匹配,或者缺乏系统性,没有对具体操作细节建章立制,或者制度执行不严格,有法不依等,均不利于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3)管理部门沟通不畅。由于科研项目的管理涉及科研、财务、审计以及学院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政,信息沟通不畅,配合不默契往往是造成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重要原因。
科研项目的业务流程包括立项申请、评审、立项、执行、验收、结项等环节,具体来讲,业务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点主要有以下八点:(1)预算编制不合理。在项目申报之始,项目负责人需要按照立项文件要求编制整体预算,由于项目持续时间往往大于一个会计年度,造成科研活动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并且项目负责人很少具备专业财务知识,造成预算编制比较粗糙,存在虚列预算、项目分配不合理等问题;(2)科研经费挪作他用。当科研经费实际下拨后,学校财务应建立专门账户以做到专款专用,但有部分学校利用科研经费垫支日常业务费或其他活动经费,若科研经费需要支付,学校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等财务风险;(3)虚列开支套取经费。这是科研经费腐败案件最为常见的情况,项目负责人通过虚假发票(真业务假发票、假业务真发票、假业务假发票)、虚列或多列会议支出、虚列采购活动、虚构名单发放劳务费、咨询费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4)报销无关支出。项目负责人报销项目无关人员的差旅费,用于私人使用的车辆燃油费、保险费,与项目无关的材料费、设备费等;(5)未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负责人为规避政府采购手续,将达到限额的采购活动拆分成多次购买,或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勾结,违规串标、陪标等;(6)决算编报不实。为使科研项目顺利结题,部分高校预算与决算严重脱节,进行违规调账,提供虚假的决算数据。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大部分同时承担审计、纪检与监察三个职能,特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造成的风险点主要有以下两点:(1)内部审计独立性受制约。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实施的前提,是最本质的特征,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及内审工作的独立。但由于合署办公的实际情况,造成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使得内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难以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独立性受到很大制约。(2)事后审计不及时,审计意见难落实。较少高校能做到对科研经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大部分高校还是采取事后审计的方式进行管理,通常情况下,审计应在项目结项且结账之前执行,但由于科研项目多、内审人员人手不够等客观因素,并不能保证事后审计的及时性,往往课题结项很久后才开始启动,造成审计意见难以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
(一)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可以有效降低科研经费的审计风险,同时可以保证科研项目管理的有效性。高校为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学校层面上,应及时建立并完善符合国家政策的科研管理制度,保证科研管理经费有效得以运用,使投入产出成正比,同时建立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制度,激发教师的科研活力,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在部门层面上,各部门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协同建立科研项目的管理体系,各司其职,同时应以学院为单位定期对科研人员进行财务制度、采购制度、廉政风险预警等培训,使其树立正确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加强业务流程控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业务流程控制是整个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高校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科研项目管理内控流程,包含从立项申请到结项的全过程管理流程,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依章办事,避免管理漏洞及多头管理。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经费使用用途,同时加强对经费报销凭证的审核,加强对项目预算严格把控,持续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便于掌握资金流向;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协作,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应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强化监督,避免出现拆分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发生,及时将项目采购的资产登记入账。
(三)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职能的强化需要有制度的保障。2018年1月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约束和保护制度,同时加强对内审结果的运用,建立审计整改机制、与其他监督部门协同机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并且高校也可以借鉴《规定》中要求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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