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 广西 南宁 530000)
服务型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我们应该采取公民标准和社会标准,并理应把我国政府为社会群众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作为现在政府服务工作的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和整个社会作为基本目的。因而服务型政府应优先提供社会服务,政府活动应把重点聚焦在为人民提供服务,为人民安居乐业的权利提供根本保障之上。服务型政府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努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大家都能够参与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来。
能力是完成一个目标或任务的质量体现,它能直接影响各项活动的效率,并使之能顺利完成。我国公务员的能力指的是在现有的环境条件下,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公共权力和资源授予他们的法律权利,科学地应用并协助政府和人民执行任务,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率。2003年,国家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将公务员的能力分为政治认同、法律管理、公共服务、调查研究、学习、沟通与协调、创新、应急响应和心理调整等各项能力。我国公务员是政府所有职能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的各项能力水平能直接反映了政府执政能力水平和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效率。
我国国家公务员就是人民的忠实公仆,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就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各项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工作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民利益至上。然而,在今天的社会,有一些公务员的服务意识还很薄弱,他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私人的权利,而不是将之视为真理,为了权力和个人利益,用专横的方式说话,独裁,傲慢,活在“官老爷”的态度中的人;有的公务员模糊了公仆的意识,对服务意识淡漠,特别是喜欢摆官架子,喜欢追星捧月的感觉。热衷于追求官职和权位,把“升官发财”这种伤风败俗的话语常挂嘴边。公务员欠缺服务主动性,服务意识淡薄,对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效率造成直接影响,进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形成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拖拉”等不良的社会风气。
公务员服务技能是指公务员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社会产品和公共服务时所需要的技能。在当下,我国公务员服务技能偏低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团队合作能力较差。公务员服务技能融合在团队合作能力当中,是团队合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反应了公务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高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务员做事不喜欢与他人合作,只是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按部就班地做好,过于担心害怕与他人合作时会犯错误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进而影响自己的工作形象和仕途。
第二,学习能力较差。我国有一些公务员认为自己的所处的岗位就是国家的一个“铁饭碗”,并不需要从自身出发,不断学习与探索。也不会主动向上级领导或前辈们取经,更不会向同级同事寻求帮助,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做不到与时俱进,在一些关键时刻经常采取落后无效的处理方式。
公务员应变能力是指公务员在外界事物发生改变时所作出的反应,可能是本能的,也可能是经过大量思考过程后所做出的决策。我国公务员如果具备妥当处理各项事务的应变能力,当他们遭遇突发事件的时候,就能冷静审时度势,并随机应变。我国现处于由全能向服务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类问题的存在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频发,一旦公务员在这种形势下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引发各种延伸事件而我国公务员的应变反映能力整体水平相对较低,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大多数公务员不能够从容应对和及时、妥善地处理,从而导致事态扩大化,引发许多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
公务员执法能力尤为重要,是指我国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与观念下,按照国家法定职责和权限,在人民的监督下实施行政行为并需要承担相与之对应的责任的能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取决于我国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在工作当中,但是由于部分公务员存在意识上的缺陷,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各项指标,很容易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主要表现为:部分公务员不作为,保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担心害怕公众的监督和被检举,以消极倦怠的态度依法行政,或者不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执法过程有失公正,顾及个人“情面”,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官本位”是一种错误的价值观,讲究官至上的理念。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文化体制导致许多中国人都存在着这样一种错误的意识,属于中华文化“糟粕”的一部分。对于“官员”本身来说,“官本位”思想的中心是“官”,官员具有无限权力,其意志和个人利益可以阻碍一切权力的运行。虽然当今社会官员们都摘掉了“官帽”,成为了老百姓的“人民公仆”,但是根据每年参加公考的人数就可得知,我国仍有数以百万计的年轻人认为谋个一官半职就是光宗耀祖之事,就是人生事业上的“铁饭碗”。对于下级“官员”来说,“官本位”思想的中心的“高官”,下级官员必须无条件听从上级官员的一切安排和指挥,一心拥护上级高官,盲目服从领导。对于老百姓而言,“官本位”思想导致公众对政府官员有莫名的敬畏心理甚至担心害怕的心理活动,能力官员就是这个社会的统治者,普通群众要对官员的命令唯命是从。“官本位”的思想就是阻碍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大毒瘤,使官员在行使权力时充满优越感,以追求个人利益为中心,忽略老百姓的真实需求,从而不利于公务员能力的建设。
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是一种重要的要素,融合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当中,但是,在现存问题当中,我国公务员的意识还很落后,远远跟不上国家的要求,达不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人民为中心,究其原因有如下两点:
第一,我国公务员法律学习积极性低。虽然在公务员日常工作培训中,经常安排有学习法律法规的课程,但是大多数公务员并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当中,得过且过,碌碌无为,没有真正理解法律的真谛。
第二,公务员在执法办事中存在偏亲厚友的现象。很多公务员碍于人情,甚至受钱迷惑,为了谋求更多的个人利益,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去办事,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视国家的权威。
制度保障的缺失会直接影响公务员能力建设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出台了《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这两个规章法律制度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但是专门的服务能力的法律规范却没有出台和制定,无法从制度和法律法规层面推动公务员能力建设发展的进程。
第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务员在执行日常公务时具有行政自由裁量权。所谓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针对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自由选择而作出的公正而合理的行政决定的权力。公务员在执行日常公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提供公共服务和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由于这一点存在的问题,监督者就很难对国家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监督。虽然公众也有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的权利,但是几乎没有人去实行这一权利。
公务员激励机制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并对其行为目标得选择起引导和制约作用的一系列制度性措施。现阶段,我国公务员的激励机制缺失主要表现在公务员工资薪酬不高、升迁渠道狭窄且单一、公务员声誉和影响力降低等方面,这就导致公务员服务能力水平不高、公务员对工作产生倦怠情绪,甚至会大量流失基层公务员、基层干部等。因此,我国必须建立起相应的公务员激励机制,激发公务员的服务热情,纠正公务员的服务态度,使公务员对自己的事业前途充满信心,在这种激励机制下能更好更快地推动在服务型社会中我国公务员能力建设路程。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即使是在这种新生活的今天,“官本位”仍然残留地存活。许多公务员手握权力,自认清高,对群众的诉求不管不问,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事件频频曝光,广大老百姓对公务员的形象可以说是唏嘘不已。如果这种传统落后的“官本位”思想不除,那么基层公务员永远无法放下身段和地位深入到群众中,无法真正理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真谛,无法落实到各个细节当中去为人民服务,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排忧解难,因此,要摒弃传统落后的“官本位”思想,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
第一,大力宣传和开展正反面案例教育活动。在各单位公告栏处设立警示教育专栏,通过张贴海报、文字编写等形式将那些受到“官本位”思想影响而拿自己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的案例,给公务员敲响警钟,使公务员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办事,抵制各种利益诱惑。与此同时,将那些为人民服务、真正成为“父母官”的先进案例进行大力宣传,组织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等,让公务员打心底里遵纪守法,积极学习和形成榜样的力量,自觉抵制各种利益诱惑。
第二,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力量,让公务员正确的服务理念深入全国每个角落。正确的服务理念,不仅是公务员自身所应秉承的办事原则,更是老百姓应当深入了解的观念。因为老百姓深入了解了正确的服务理念,在寻求政府部门帮助时才能够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才能够真正地监督公务员的工作,不再成为官僚主义的受害者,从而让传统落后的“官本位”思想消除。
公务员的法治观念是否正确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与服务型政府构建中的公务员能力建设密不可分,因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
第一,不断加强机关领导干部的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工作和相对应的考核工作。同时,对基层公务员也要进行同样的学习、培训、考核工作,使整个公务员体系能够得到规范运作。
第二,树立公务员正确的法治观念,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深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及理解和熟知法律知识,强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使公务员的法治观念朝正确方向发展,并且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深化,不断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目标。
第一,建立健全公务员的监督机制是增强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能够使“服务型政府”更好更快地建立起来,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政府各部门理应更全面地实行政务公开,建立一个能广开言路的接受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能广泛、准确、及时地表达人民群众看法的民意测验机制,发挥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团组织联系群众、监督政府及公务员的桥梁作用,并以法律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其批评意见和建议能正确及时地予以处理和答复。
第二,建立健全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对于公务员能力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完善工资制度。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可对工资等级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把津贴补贴用作激励的手段。其次,健全差别化激励机制,创造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对基层一线公务员和工作突出的领导干部提供国家奖金,增加他们的工作信心,激发其他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公务员的服务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决定了公务员能力水平的高低,因此,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公务员要结合自身专业能力知识和专业服务技能的不足,主动积极地加强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不断地与公众接触,不断地为公众解决小问题,有效地保护公众的切身利益。通过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公务员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能力建设道路做出贡献。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变,服务型政府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新模式,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必然选择。公务员作为政府职能的载体,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国家的使命和责任。公务员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的效率。因此,公务员能力建设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在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认真执行四全面原则和五大发展概念,加快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发展,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快道路建设公务员的能力,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梦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