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 400074)
近年来,全国各地由路怒症滋生的各类暴力事件频发,对交通和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特别是2015年成都女司机因变换车道被打事件,社会舆论导向在事前事后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变化。这起新闻事件中的男女主角都是路怒症的典型代表,事件的持续发酵引起了社会对路怒症这一话题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纵观事件过程,我们可知路怒症的症状己不再是简单的言语粗暴,而是转向肢体暴力甚至违法行为。据公安部交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全国查处的由路怒症引发的违法行为达1733万起,同比上升2.8%。可见路怒症不仅要作为心理问题疏导,还对交通安全形成了新挑战。因此进一步深入研究路怒症便是解决由此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路怒症一词最早出现于1988年,美国洛杉矶当地一家电视台在报道多城市高速公路枪击案时使用了该词[1]。之后,国外心理学界将路怒(road rage)定义为:“在交通阻塞的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经常会口出威肋、动粗甚至损毁他人财物,也就是攻击性驾驶[2]。我认为,路怒症既然是“症”,由路怒引发的症状表现应在概念中体现出来;其次路怒症主体外延过大,乘客是否应作为路怒症的主体还有待商榷;再者路怒症发生所处的交通环境具有多样性;最重要的一点是路怒症已然不能作为情绪障碍简单对待,由路怒情绪引发的暴力行为应上升为违法行为来界定。
对路怒症症状的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以吴斌为代表的,把路怒症的症状归结为四个方面:开车骂人成常态;驾车情绪容易失控,一点堵车或碰擦就有动手冲动;喜欢跟人顶牛;开车时和不开车时脾气、情绪像两个人。
第二种是全金灿的观点,把路怒症再次细分为六点:驾车强行切入别人的车道,或者故意阻挡其他车辆进入自己的车道;对同向或对向行驶的车辆过分地鸣喇叭或打闪灯;在驾车行驶途中与其他车辆飘车;破口大骂或威肋、恐吓行人或车辆;向其他车辆、行人吐口水或故意撞向对方;驾车行驶过程中向其他行人或车辆投掷物品。这六点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
第三种是对路怒症症状进行的三种划分:“表现形式之一:变色、感染表现;形式之二:说脏话、爆粗口;表现形式之三:没表情。”
路怒症不同程度表现出了各种症状,特别是由路怒引起的违法行为,使得对路怒症原因的分析显得尤为重要。学者在讨论路怒症成因的问题时,有以下视角:
基于国外与路怒症相关的理论解释上认为,除了Deffenhacher提出的无礼敌意的手势、交通阻碍、慢行、警察出现、违法驾驶和闯红灯及弯道行驶等六种外界的情景因素外,个体因素也是带来路怒的重要原因。一是归因偏见导致的驾驶者愤怒情络,在遇到交通驾驶事件的时候,驾驶者会对自己及其他驾驶者的行为进行归因;但是当其他的驾驶者违反规则时,驾驶者就会更加可能将此行为归于其他驾驶者的有意的行为。二是从人格视角分析了个体差异与驾驶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关系[3]。
驾驶是一种社会行为,一些驾驶者会将所驾车辆划分等级,“仇富”心理的人便看不得开好车的人,当发生摩擦时自然会流露不满之情。其次,驾驶具有一定匿名性,车辆成为驾驶人的盾牌,他们可以毫不掩饰地发泄自己的愤怒情绪,这使得路怒成本大大降低。驾驶人在正常驾驶却遭到他人违规驾驶时,会认为是自己的权利被侵犯“路怒族之所以愤怒,其原因恰恰是出于对其他驾驶人不遵守交规、不文明驾驶,甚至不熟练驾驶的反击或反抗,而这也正是路怒者将自己路怒行为合理化的直接理由”
以多因素视角审视分析路怒症的成因,大多数学者看待引发路怒症的因素时,还是会提及心理学方面。除此之外,还会考虑社会因和环境因素等。吴斌认为产生路怒的原因有六点:“一是开车攀比心理作祟,二是驾驶人的预期心理被阻碍,三是驾驶人的个性心理有关,四是整个社会浮躁的环境,五是他人不文明驾驶行为,六是高温情绪中暑引发的。这六点看似面面俱到地概括了引发路怒的缘由,实则泛泛而谈,每个小点都没有深入说明与路怒的逻辑关系。
从个人层面来探析如何缓解路怒症,这是学界在消除路怒症问题时支持自我内部调节的普遍看法。他指出良好的出行习惯是防治路怒症的根本,驾车过程需采取理性方式维权。除此之外,驾车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勿将不良情绪带上车,出门前准备周全,营造舒适的车内环境,换位思考,及时排解日常压力,乘客尽量不要指指点点。
根据路怒症症状的轻重分为药物治疗和心理调节两种手段。重度路怒症者躯体表现出不适时需选择就医及时用药,路怒症较轻者可通过自我调节改善状态,调节方法包括:驾车时调节好自己的情绪,树立良好心态,得换位思考,寻找合理发泄途径,树立公民意识。根治路怒症,除个人层面的这两种方法外,社会支持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大众传媒宣传要到位,使驾驶人认识到路怒症的危害;其次,汽车设计者需提高驾驶者的驾车体验感;再次,驾驶人得自己提升驾驶技术;再者,健全法制,做到违法必究;最后,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改善交通状况。
总的来说,有关路怒症的研究大体还是能反映出当前研究的现状及成果的,但仍有些许不足。为促进这一问题的认识和研究成果的深化,我提出几点管窥之见,以期探讨。
第一,就研究深度而言,多数研究是就现象说现象,很少有人真正重视路怒症群体的危害性;多数研究把路怒症当作心理问题加以解释和疏导,未能意识到它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和潜在危害。研究路怒症这一问题不能仅从概念、症状、原因和措施四方面简单梳理,应对路怒症危害程度和解决问题上系统地论述,深入剖析路怒症的行为和现象。
第二,就研究角度而言,当前对路怒症的探讨,大多数学者侧重于心理学角度,缺少新视角、新维度和全方位系统的研究。要真正吸纳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引发路怒症的多层次原因及深挖根源。
第三,就研究方法而言,学界对路怒症的研究方法还停留在从调查法的数据分析入手,意在说明路怒症群体数量的增加和划分出易路怒人群。研究方法可再多变性和多样性一些,譬如采用长期观察法、个案研究法和功能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这将有助于对一社会现象的深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