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辰,赵明元
(肇庆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目前,我国已经有21个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每年招生300名左右的体育学博士研究生[1].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张,对体育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了由求数量向重质量的要求.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因其具有较强创新性与系统性,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一个时期某一学术领域较高层次的研究实况和研究水平”[2],是检验博士研究生治学水平和学术创新能力的最重要尺度,也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
检视近10年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成果可知,质性研究的比例开始加大,这显示出体育学博士论文研究视域的扩大和方法的多样性,但是,我们同时发现体育学博士论文在采用质性研究方法时,出现了严重的效度检验的缺失问题.这种现象并未引起有关研究者的关注,会对今后体育学博士论文的学术品位与学术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针对这个问题,本研究对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质性研究进行了统计和分析,认为理念和方法的缺乏是引起效度威胁的主要原因,而“三角互证”研究方法的引入,可以有效规避博士论文中的效度威胁.
本研究以2005年至2016年为时间段,以中国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简称CDFD)作为主要数据来源,同时参考万方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及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博士论文数据库,以体育学科中图分类号“G8”为检索词,共获取1 383篇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涉及了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等二级学科.然后,对获取的文献采用以下2个步骤加以处理.首先,将所检索到的博士学位论文按照年份进行分类.其次,文献阅读,根据其主要的研究方法确定分析样本,对涉及到焦点小组、口述历史、参与式观察、民族志以及行动研究等质性研究方法获取研究资料的论文重点阅读其对研究方法的阐释.
结果显示,近10年以来,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数量的历时特征总体上呈持续增长的趋势,质性研究的比例也开始加大,近3年年均数量均在10篇以上(表1).质性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教育训练学(51.7%)、体育人文社会学(35.6%)、民族传统体育学(12.7%)等二级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
表1 2005—2016分析样本文献年度分布情况
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质性研究方法的理论与实践运用,体育学研究领域的博士研究生也开始注重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开展相应的研究,这反映了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选择上的日趋多元化.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有利于研究视域的加深和加宽,显示了体育学博士研究生研究能力的提升.但是,质性研究方法的引入也为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带来相应的问题,即如何保证研究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因此如何规避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写作中的效度威胁是值得体育学研究者和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关注的问题.
效度是量化研究中的一个概念,用来表示研究对象的真实性.一般而言,效度可以分为表面效度(face validity)、准则效度(criterion validity)和构造效度(construct validity)3类.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效度分类方法.对于质性研究而言,我们认为更为适合的效度分类是:第一,描述型效度,用来说明对可观察到的现象或事物进行描述的准确程度;第二,解释型效度,旨在表明研究者了解、理解和表达被研究者对事物所赋予的意义的“确切”程度;第三,理论型效度,表示研究所依据的理论或从研究结果中建立起来的理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所依据的现象;第四,评价型效度,用以解释研究者对研究结果所作的价值判断是否确切.[3]
质性研究中的效度概念虽然来源于量化研究,但与量化研究中的效度概念在内涵上有较大的差异.一般而言,量化研究中的效度用以检测被研究对象的特性,以及检测到何种程度,而质性研究中引入“效度”这一概念是用来衡量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即质性研究的效度更关心研究者是否再现了研究资料的真实性(authenticity).尽管“效度”概念的引入引起了一些建构主义范式研究者的质疑,他们认为“效度”这一概念并不适用于质性研究,因而主张采用“真实性”“可信性”“确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等词语代替,但是,这些词语的内涵并没有超出“效度”概念所指,并且“效度”指标的引进还是质性研究科学性提高的标志.因此,我们认为,在讨论质性研究结果的真实性与可信性的问题时,“效度”还是较为理想的概念,可以用于“评价研究报告与实际研究的相符程度”[4]390.
因为质性研究中的效度问题与量化研究中的效度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指向,所以有人认为,质性研究从本质上来说,遵循的是与量的研究完全不同的思维范式,它关注的不是客观的分类计量、因果假设论证或统计推论,而更加注重社会事实的建构过程和人们在特定社会文化情景中的经验和解释.在此理论背景下,这种过程性的、发生在人际互动之中的对意义的探索很难用“效度”这类游戏规则进行判断[4]99.尽管如此,质性研究者在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效度威胁”(validity threat)时,依然需要通过令人信服的方式来说明研究的效度,确保研究结果的真实有效.也就是说,效度问题一直是质性研究所面临的最为直接的“威胁”.
质性研究的效度威胁来自2个方面.第一,研究者无法避免“前见”(有时有“偏见”之嫌)或“前理解”的影响.质性研究者意识到,研究永远不可能“客观”“价值中立”,所谓的“研究”其实就是写文化[5].因此,研究者应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前见”,避免由于“前见”影响研究资料的收集.第二,被研究者对研究者的态度也会对研究效度产生重大影响.其中,被研究者主动迎合或抵触研究者都会影响资料的准确性与有效性,进而影响研究的效度.因此,效度威胁是质性研究无法回避的话题.
2015年12月5日,笔者利用某体育院校主办的两岸三地研究生论坛的机会,对参会的十数位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以及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访谈.结果显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学位论文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有浓厚的兴趣,但是他们对质性研究中的效度与信度等问题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晰,尤其没有意识到质性研究中的效度威胁,也没有考虑过如何增强研究效度等问题.由此可见,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在研究和学位论文写作中缺乏较强的效度意识.
在106篇涉及质性研究方法的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只有2篇提及效度检验的问题.罗湘林[6](2005)在《村落体育研究——以一个自然村落为个案》一文中以经验检验和逻辑检验来说明研究资料与研究成果可信度.具体做法主要包括3个方面:第一,厚实田野笔记.即无论是参与性观察和非参与性观察的笔录,观察者要做到详实记述并力求记录的准确和全面,同时要注意对相关文本资料的补充.第二,反馈调查对象.这种方式是将个人的理解同村民沟通,征求村民们的认可,并听取反馈意见.第三,丰富研究资料.在获取调查材料时,除了重点收集本村落的研究资料之外,还要收集了相邻村落的资料作为参考,以求达到研究资料的全面和真实.
张基振[7](2008)在博士学位论文《文化视野中民间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以潍坊风筝为表述对象的实证研究》一文中详细介绍了研究效度的问题.该文作者对解放后潍坊风筝的发展状况、潍坊国际风筝会的缘起等问题都进行了大量的重复、印证式访谈,包括口述资料与历史文献、档案资料的印证.口述资料与文献资料的对照、印证,实际上是二者互相间的对照和印证,可以最大限度地去伪存真,以求得“真解”.
除此之外,绝大多数涉及质性研究方法的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对如何保证研究效度问题或缺少必要的说明,或极少提及,或一笔带过,语焉不详.这可以表明研究者未能较好地运用质性研究效度检验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当然也很难充分说明所获取研究资料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因此,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质性研究亟待引入有效规避效度威胁的策略与方法.
三角互证(Triangulation)的研究方法源自人类学研究,原指“在人种学研究中,运用多种资料来源或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资料所作的定性的交互证实”,使用这种研究策略的目的是“从一个独特的认识论位置出发,在三个不同的角度收集研究所用的数据”.由于从不同的角度获取研究数据,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研究材料来源途径单一所带来的局限性,从而可以增强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8]随后,三角互证法被引入到教育科学的研究领域中,并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在质性研究中,为了减低质性研究资料的被误解的可能程度,研究者运用多种方法来提升其研究效度.其中,三角互证法是“运用多种视角去阐明意义的方法”,其目的在于“证实观察和解释的可重复性”.[9]由此可见,三角互证法成为检验质性研究中不同来源或不同方法所获得的研究资料的效度,以及评估研究资料真实性的主要方法.
事实上,三角互证法中的“三角”并非实指,即并没有限定为“三角”,在实际的研究中,常常演绎为“多角互证”.例如,采用直接观察、参与性观察、问卷调查以及结构性或非结构性访谈等多种搜集资料的方法,形成“方法三角形”;采用文件、档案记录、访谈、直接观察、参与性观察、实物证据等多种证据来源,形成“资料三角形”;针对同一个研究,让不同的研究者对其进行研究或合作研究,构成“研究者三角形”;对同一资料集合不同假设和纬度,形成“理论三角形”.[10]根据不同的维度构成了不同的“三角”,使得研究资料显得立体与丰满.
相对于研究信度而言,质性研究更加重视研究效度问题.一般来说,质性研究者常常采用多种方法来保证质性研究资料的效度,例如,澄清研究者之背景与立场、长期进驻田野、使用三角检验、使用参与者检核、采用同侪审视、进行厚实叙写、从事反例个案分析、使用外部核查等[11].对于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而言,三角互证法是作为规避研究效度威胁而采用的首要的方法和策略,理由如下.
第一,目前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特别是民族传统体育学研究领域,开始从宏观理论逐渐转向个案研究,三角互证法可以有效地提高质性研究的效度,特别是个案研究中的建构效度.
第二,三角互证法既是检验不同资料来源、保证质性研究效度的方法,同时也是资料收集的方法.在质性研究中,无论是资料的收集,还是资料的检验,都是质性研究的重要任务,因而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在开展资料收集与检验等研究活动时,三角互证法的引入不仅可以确保研究资料的效度,而且可以避免因研究资料的孤立或单薄给研究工作所带来的困扰.
第三,三角互证法要求在研究同一对象时,采用2种或2种以上的研究资料收集策略.也就是说,三角互证法被用来比较不同来源的信息,用以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并确定它们是否能够相互证实.因此,三角互证法的引入为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效度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对于质性研究信度问题而言,尽管有观点认为,质性研究强调研究者“个人的独特性与惟一性”,因此,在质性研究中可以不讨论信度问题[12],但是,作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质性研究也难免会涉及到信度的诘问.对此,三角互证法的引入还可以为研究信度提供支撑.
任何方法或理论都不会尽善尽美,三角互证法在运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利弊.教育学家Alexander Massey在其著作中明确指出了三角互证法所具有的7种逻辑矛盾,他特别指出任何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都是针对特定的研究问题,但是由于理论假设、研究意义、研究背景的不同,不同维度的方法必然意味着不同的现象,不同方法得出的结论能否趋同本身也就成了一个问题[13].也就是说,三角互证法的优势在于检验研究资料的真实性,而其理论短板在于利用三角互证法进行结论的归纳.因此,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采用质性研究方法时还要注意三角互证法的理论短板,确定三角互证法在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适用范围,即将三角互证法使用的重点放在检验研究资料的真实性上.
如前文所述,三角互证法并不是提升质性研究效度的唯一方法,在质性研究中有8种可以保证研究效度的方法.当然,这8种方法并不一定在同一质性研究中全部采用,一般会使用2种以上的方法.为发挥方法组合的优势,三角互证法常常是方法组合中的必要部分.因而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在运用三角互证法时还要注意与其他保证研究效度的方法相结合,利用方法组合来有效地提升研究效度.
对于研究活动本身而言,方法没有优劣之分,但有适用与否之别.因此,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采用质性研究时对新理论与新方法的引入或借用,应坚持方法为目的服务的原则.对于研究方法而言,不是简单罗列就可以达到认识研究对象的目的,而是以其内在的逻辑性完成对特定研究对象的多维度的认知与理解.因此,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引入三角互证法时,还应力求避免方法崇拜或理论崇拜,尤其是要避免削足适履地机械套用方法或理论,从而影响研究结果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杨献南.我国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理性审视[J].体育文化导刊,2015(5):151-154.
[2]黄汉升.体育科学研究的方法学探索——基于中国体育学300篇博士学位论文的调查与分析[J].体育科学,2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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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费特曼.民族志:步步深入[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4.
[6]罗湘林.村落体育研究——以一个自然村落为个案[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5:10-11.
[7]张基振.文化视野中民间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以潍坊风筝为表述对象的实证研究[D].上海:上海体育学院,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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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邓津.定性研究:策略与艺术(卷二)[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476.
[10]文军,蒋逸民.质性研究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5.
[11]陈向明.质性研究:反思与评论(卷二)[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129.
[12]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2000:101.
[13]于晓波.对教育科学研究中三角互证方法的探析[J].宝山师专学报,2005,2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