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避税动机的关联交易对企业价值影响的研究

2018-04-01 23:34吉辰星
山东纺织经济 2018年5期
关键词:母子公司所得税税负

吉辰星,李 淼

(燕山大学 河北秦皇岛 066004)

一、税率差异对企业的影响

新税法规定,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的纳税主体。由于税收优惠的存在,同一企业集团内的公司就有可能会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由于税收优惠使得同一企业集团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降低了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水平,降低了资本成本,进而提高了投资的税后盈利能力。于是,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企业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的差额来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影响的实际效果。我们用一定时期内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去当期企业所得税返还额,所得到的差值表示企业实际税负,用同一时期内企业在考虑各项抵扣额后的应纳税额表示名义税负,用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的比率来反映该企业实际所得税负担水平。这样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与名义负担率之间的差额,就可以清楚的体现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税负的减轻作用。

二、企业的避税动机

上市公司主要是通过母子公司信息合并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所以母子公司整体的税负水平越低,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利润则会相应的提高,为了获得更多净利润,民营企业进行节税的动机确实存在。而国有企业是否也有节税的动机,我们进行了如下分析:

根据分税制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利润分享,分享比例为六四分。当地方国企通过节税而增加了净利润,其所属地方政府可以获得避税所得的40%。因此,地方国企有充足的动机进行节税。对于央企而言,由于我国实行央企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制度,虽然节税与否对于其最终控制人而言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但是净利润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因此,央企的负责人为提升其企业经营业绩,会有很强的避税动机,以便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如职位晋升、薪酬奖励等)。综上所述,不论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有很强的避税动机。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本文主要研究母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即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存在税率差异,同时由于其具有避税动机,母子公司就会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实现合理避税。

四、税率差异与母子公司间关联交易的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许多学者都对税率差异与关联交易的关系进行了研究。黄蓉等学者在《税率差异、关联交易与企业价值》(2013)中提出:相对于没有税率差异的母子公司,有税率差异的母子公司关联交易规模更大,同时,税率差异与关联交易规模成正比例关系。经过数据研究分析,黄蓉等学者发现存在税率差异的母子公司关联交易规模比没有税率差异的母子公司会更大。此外,母子公司间税率差异的大小与关联交易的规模存在一定关系,即税率差异越大,关联交易规模越大。综上本文认为,存在税率差异的母子公司间,基于避税动机而进行关联交易能够起到避税作用,并有助于增加企业价值。

学术界对于关联交易对企业价值影响的研究从未停止,在众多的研究中逐渐形成了两种相反的观点,即“掏空观”和“效率观”。“掏空观”主要观点是控股股东为了满足自身利益,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牟取。关联交易对企业价值的 “效率观”主要表现在优化集团内部的资本配置和促进投资经营活动、降低内部的交易成本等方面,并且与关联方交易可以提高企业集团内部避开法规限制的能力,合理避税。虽然对于关联交易如何影响企业价值存在两种竞争性观点,分别是“掏空观”和“效率观”,然而,本文认为基于避税动机,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会增加企业价值。

例如:浙江某集团公司生产一种阵列探测器,每件市场售价为100元,单位生产成本40元,单位销售费用3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公司应交所得税额为:(100-40-30)*25%=7.5元,利润率为22.5%。

该公司经过市场调查发现,其阵列探测器主要销售区域是香港、澳门、海南,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在香港成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由该公司负责产品的销售业务,集团公司将重心放在生产上。为此定价如下:集团公司以每件50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则集团公司应交所得税为:(50-40)*25%=2.5元;销售公司应交税额为:(100-50-30)*15%=3元,共计纳税额为:2.5+3=5.5元 ,比未成立销售公司前每件产品少交税2元,利润率为24.5%。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在存在税率差异的前提下,母子公司间通过日常经营性的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公司的整体税负减轻,产品利润率得到了提升。这说明,以避税为出发点的母子公司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会增加企业价值,同时也佐证了关联交易对企业价值影响的“效率观”观点,即企业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实现避税,进而增加企业价值。

五、意义及启示

通过研究母子公司因税率差异如何进行关联交易,为识别基于税收规避动机的关联交易提供了经验证据。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杠杆,而避税会致使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失去效用,使税法政策无法体现。本文通过分析企业基于避税动机的关联交易,也从侧面反映我国应制定、完善反关联企业避税相关法律。在税收实践中应大力加强征管与处罚力度,增大避税机会成本,形成硬性外部制约环境,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通过适当降低所得税税率、抓住公司所得税避税稽查重点、加强公司避税行为稽查力度等方面入手,落实所得税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保障国家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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