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肖和舜(上海)
日前,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意味着,政府不再垄断土地供应,开发商也不再是新建商品房唯一供应方。未来,任何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都可以成为住房供应方。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始终垄断土地供应,低效闲置的存量工商业用地需要盘活用作经营性项目使用时,必须先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作适当补偿后将土地纳入土地公开出让程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虽然有利于土地市场的统一规范,但也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错配和效率低下。于是,近年来不少城市拥有土地的企业纷纷成立地产子公司,向创新型产业用房、创意园区转型。但各大城市商业办公用地总体过剩,存量工商业用地向办公用地转型升级的路子越来越窄。
2017年以来,在充分尊重和保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础上鼓励建设租赁住房,是对现行土地制度的突破。存量工商业用地盘活也一样,大城市的存量用地主体多元、区位优良,且有一定的配套基础,具备再利用的先决条件。用地主体可以自行开发,或者引入开发商、社会机构来开发;如果规划允许并具备公共配套条件的,用地主体可在补缴地价(住宅地价和工商业地价差)之后,申请转做商品房开发;引入开发商或社会投资机构后,用地主体以土地或预期收益作价入股,完全可以足额缴纳土地出让差价。不管是开发面向城市居民的租赁住房,还是开发商品住房,都有利于土地和住房形成多元供给,这是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