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琳琳(聊城大学文学院,山东 聊城 252000)
歌剧《檀香刑》是由莫言和著名作曲家李云涛共同编剧,是莫言首部改编为歌剧的作品,并成功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创作资助项目。歌剧的改编体现出参编人员的尽心尽力,在音乐、科技和个性化改编等多方面较于其他歌剧别具一格,但笔者认为,小说《檀香刑》从语言、技巧等方面对人物的塑造更加成功。
莫言以“作为老百姓”的独特角度和通俗、近乎口语的杂语风格引起学界广泛关注。小说中运用方言,分别为人物形象设定了角色化、个性化的言语;语言汪洋恣肆,对于执刑的残酷过程描写更是不可谓不细致。相较之下,歌剧的语言效果要稍逊一筹。
莫言对劳动人民的日常话语非常熟稔,甚至达到了“一闭眼,耳朵里就回荡着那些熟悉的声音”(莫言语)。例如:
“孙丙,用你们高密话说,你可别‘跐着鼻子上脸’,……到底是灰热还是火热。”[1]
方言令小说生动、有活气,带着生活的体温,比普通话更容易让读者感觉亲近。
而歌剧中唯有琴书艺人使用了山东方言,通过说唱和道白的形式对剧情进行串联和铺垫。其他角色,例如本该一口纯正高密腔的小甲,熟知民间口语俚语的眉娘等,在歌剧中使用纯正普通话,方便搬上舞台,减少了方言带来的不便,让来自五湖四海的听众听得明白。但生活气息大大减弱,人物形象也不够生动,例如小甲本该是不谙世事、傻里傻气的,但歌剧中一口普通话的小甲远没有小说中的形象立体。
语言狂欢化是莫言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小说《檀香刑》也不例外,以澎湃的激情展示原始生命的力量。凌迟、檀香刑等多种刑罚的细致描画,是对封建社会的无情批判和对国家权力机器的有力鞭挞。例如檀香刑是用檀香木从孙丙的谷道钉进去,穿过各个脏器间的空隙直至肩部,并保持数天不死,堪称惨无人道。
歌剧则运用舞台的高科技(如灯光、道具、音乐)来展示,对“人体局部”素材进行了超写实、扭曲夸张的现代处理,古朴造型中融入后现代拼接。磅礴气势则以交响乐团的现场伴奏来造就,堪称一场壮美的视觉盛宴,但就表达效果而言,小说语言来得更震撼一些。
小说《檀香刑》可看作是莫言小说文体创新的集大成者,不仅语言方面独具特色,叙事视角也有很多创新性成果。歌剧仿照小说的部分叙事方式,同时也有较多删节。
在小说的“凤头部”和“豹尾部”,作者运用第一人称有限视角严格按照人物的身份和心理进行描写,眉娘浪语、赵甲狂言、小甲傻话、钱丁恨声、孙丙说戏、知县绝唱等达到了多音齐鸣的效果,由于身份和人生经验的差异,每个人的心理和性格通过叙说得到了深刻的展示。而“猪肚部”则采用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对故事进行较为全面的补充。
在歌剧中,除了眉娘的哭诉,其他人的心理和性格基本以对话来展示。相较于小说的补充叙述而言,歌剧叙事在表面上往往是展示而非讲述。但因为这种展示是多媒介的,因此具有与讲述平等的功能。与小说叙事不同的是,歌剧叙事存在于两种不同的形式中:一个是戏剧文本,一个是演出文本。歌剧对戏剧文本进行阐释,使其直观化,并赋予其气韵生动的有形生命。歌剧《檀香刑》由莫言同名小说改编,莫言和李云涛共同编剧,陈蔚担任总导演,韩蓬、赵丽丽领衔主演,交响乐团担任演奏。他们都是参与编写、创作的重要成员,缺一不可。
小说穿过时间、穿过空间,叙述回环往复;歌剧则受舞台空间和表演时间的限制,矛盾冲突高度集中。小说《檀香刑》是一场融视觉、听觉、嗅觉于一体的感官盛宴;而歌剧则着重运用音乐与现代技术,为观众制造出壮观的听觉与视觉体验。
在小说中,叙述者可以随意拉长、缩短时间,重现过去的某一幕。小说《檀香刑》的故事时间只有七天,然而叙述者在叙述过程中依靠回忆而使时间拉向更远的过去,中间穿插了各种残酷刑罚。空间更是不受拘束,从戏班子到县衙大堂,从集市到河堤,从胭脂巷到死牢……空间转换灵活自然。
歌剧是一门西方舞台表演艺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乐来交代和表达剧情,时间和空间的展示都要受到一定约束。相较于小说,矛盾冲突是戏剧艺术的生命,故事氛围更加紧张。歌剧《檀香刑》中,过去之事通过眉娘回忆,琴书艺人补充说明完成,其他情节则由人物演唱完成,基本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推进。
张扬的感官艺术,可以有效地调动读者丰富的想象力,从而引发共鸣。小说中将视觉、听觉、嗅觉等多种感官结合起来,借联想引起感觉转移,增强美感。
莫言关注各种声音。小说中“猫腔”由茂腔改编而来。除了聆听从人的嘴巴里,他还聆听大自然的声音。这些声音运用到小说中,起到烘托氛围的作用:
油槌敲击橛子的声音很轻,梆——梆——梆——咪呜咪呜——连俺岳父沉重的喘息声都压不住。[2]
这里的拟声词神奇生动地渲染了执行檀香刑时沉重、恐怖的氛围。
作家非常看重对气味的描写:“一个作家应该有关于气味的丰富的想象力。”
[3]小说中有大量关于气味的描写,例如:
油锅里的油明显地粘稠了,散发着焦糊的香气咱家感觉到檀木橛子已经添加了分量,知道已经有不少的香油滋了进去,改变了木头的习性,使它正在成为既坚硬又油滑的精美刑具。[4]
在对刑具的描写中,莫言加入了视觉和味觉描写,细致入微地描述了刑具的制作方式和带有香气的味道,为刑罚背景增添了一抹阴森的反差效果。
而歌剧中,编剧者和演唱团将小说的音乐性和戏剧性转化到歌剧中,突出山东琴书等民族元素,结合民族音乐与西方音乐,在旋律、和声等方面吸收地方戏曲茂腔的艺术特色,完成人物的个性化塑造。灯光、交响乐、人体零部件的投射和道具制造出沉重、血腥的氛围,试图引发观众的悲悯情怀和共鸣意绪,但力量相比小说稍弱一些。
歌剧《檀香刑》主题思想与小说一脉相承。该剧彰显出一种民间生命形态,充满原始生命力的自有意识,充分体现出一种悲壮、强悍的生命美学。但语言的感染力效果不如小说强烈,同时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删减了某些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不够丰满。
注释:
[1]莫言:檀香刑[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2:328.
[2]莫言:檀香刑[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2:334.
[3]莫言:檀香刑[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