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广明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 52840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只有努力将具有广泛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才能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保持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
社会思潮一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反映某一阶级或阶层和要求、得到广泛传播并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的思想潮流,具有社会历史性、社会共鸣性、社会影响力等特征。目前在我国流行的社会思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儒家社会主义”思潮。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汉学家艾恺在《最后的儒家》一书中通过对梁漱溟的新儒学思想的研究,首次明确提出“儒家社会主义”概念。针对国际性的全球化趋势、国内的贫富差距、分配不均、政治体制改革等等问题,有部分学者主张中国的出路在于儒家社会主义。人性本善论是儒家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大同”是儒家社会主义的理想境界,道德修养是实现理想的基本路径,“均平”“非利”“斥聚”和“不争”等等,则是儒家社会主义的环环相扣的价值取向。
“新自由主义”思潮。新自由主义是在欧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与政治学理论,它反对国家和政府对经济的不必要干预,强调自由市场的主导性。新自由主义以“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为依据,主张自由市场和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干预市场,认为政府的作用仅仅是市场的“守夜人”。“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基本宗旨主要有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认为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三个基本宗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
“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民主党所宣扬的一种类似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社会主义。1899年伯恩斯坦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中,首次提出“民主社会主义”概念,倡导与科学社会主义相背离的社会纲领。民主社会主义否认阶级的对立性和阶级斗争的合理性,主张多党制,认为工人阶级要通过议会多数掌握国家权力,建立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和社会民主的社会。民主社会主义在有些有影响的学者的解读、宣传和推广下,在我国理论界已成为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思潮。在民主社会主义看来,社会主义的目的是要把人们从占有或控制生产资料的少数人的依附中解放出来,把经济权力交给到全体人民手中,以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他们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弊端、国有疾病,并试图通过批判来来实现改良的目的,认为变革现实社会惟一的途径是通过民主的手段,实现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理想。
儒家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等较流行的社会思潮具有一定存在合理性和积极意义。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生产力获得巨大发展、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商品化、货币化和资本化所产生的经济力量不断斩断人与人之间温情脉脉的交往关系,代之以利益交往关系。进而,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世界逐渐蜕化为荒漠沙洲,亲情淡漠了,爱情沦丧了,友情功利了,以至于人与人之间信任度下降、交往度跌停、互助度低落,进而出现了原子式的生存境遇。“儒家社会主义”思潮的积极意义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它所倡导的以“仁爱”为核心的道德理念与价值旨趣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完善具有促进作用;二是它所倡导的从“小康社会”到“大同社会”的逐渐过度的思想,与现阶段所制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发展目标具有比较契合的共性,有利于扩大我国社会发展目标的社会认同度。这些积极性对于缓解我国现阶段社会上出现的情感失落现象、社会认同感和信任度下降现象是有所帮助的。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虽然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市场经济的经验,但西方已有的成功方法和理论成果也具有客观的借鉴作用。新自由主义在资本投资、金融运作、货币政策等等方面都有着较成熟的成果,在我国社会建设中也有其积极作用:一是借鉴新自由主义反对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对经济做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借鉴新自由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三、新自由主义的货币理论在我国市场经济的金融建设、货币政策制定中都得到了具体运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经济活动的稳定健康的发展,等等。
再次,在我国的财富创造和累积的过程中,由按劳分配制度生成的贫富差距现象也逐渐产生出来,并对社会的稳定性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导致社会群体更加分化,以致出现群体行动、群体冲突事件的不断增加。民主社会主义所主张消除阶级对抗性、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来解决公平分配问题,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主张,就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和积极作用。
然而,毋庸置疑,尽管这些社会思潮对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建设具有一定合理性和积极作用,但是他们的消极作用还是占主导性的。这可作以下几方面的论述:
首先,“儒家社会主义”思潮在当今环境下具有致命性的消极影响,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全球化竞争极端激烈的当今国际背景下,国与国之间的综合实力竞争主要体现为经济发展能力、财富创造能力的竞争,“儒家社会主义”的“非利”“斥聚”“不争”等观念显然脱离了现实;二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与政治构建必须以“法治”为基础,才能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而“儒家社会主义”所主张的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来施行“仁政”的制度治理,必定导致“人治”社会。
其次,新自由主义的本质是垄断资本主义向全球的扩张,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具有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它的消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新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相对立,强烈攻击社会主义公有制。新自由主义的扩张必定导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的丧失。二是新自由主义把人的本性理解为自私的、充满欲望的,把市场经济中的利己主义绝对化、广泛化,把个人价值和个人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调极端的个人主义,严重背离了我国所倡导的集体主义精神。三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主导理论,新自由主义的蔓延和扩张还潜伏着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和平演变”的阴谋。
再次,对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而言,民主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具有不可补救的缺陷:一是民主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改良主义,它的价值体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基础上,根本无法真正、彻底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所设定的“自由”、“公正”和“团结”的价值目标实质上仍是资本主义理论框架内的价值目标。二是民主社会主义忽视现实中的阶级差别和对立,否定人类历史规律所决定的社会发展方向,在具体社会实践中表现为空想的社会主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是有剥削的社会,这些社会制度所主张的价值目标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产生的。儒家社会主义本质上是封建制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其所主张的“仁爱”思想和“大同”观念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秩序为基本目的而设定的,所谓“仁爱”仅仅是被统治阶级(农民)对统治阶级(地主)的无条件顺从和无偿付出之“爱”,是最不平等、不公平的“爱”,其所谓“大同”根本不可能实现。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都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产生的意识形态,其所主张的“自由”“公正”“平等”“法治”等等理论其实也仅仅是受“资本”所支配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最终为“资本”的代言者——资本家所享受,工人阶级则被剥夺了这些权利。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真正才能做到富强、民主、文明和和谐,国家才能真正保证个人的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每个公民也才能真正的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定是引领社会思潮的主心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于它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具有理论吸引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有以下三条基本路径:
首先,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吸引力。这要求我们:第一,继续深入理论研究,进一步探索和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第二,坚持理论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体系”只有坚持自觉地理论创新,才能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超越自身,保持和发展自己的理论说服力和吸引力。
其次,扩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理论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全社会提供了共同的思想理论基础、共同理想、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和道德基础,代表了全体公民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的历史、现实和优秀传统,必将能够建立广泛的理论共识,有效地引领社会思潮健康发展。建立理论共识,我们应当做到: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积极的态度;二要有包容的心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积极引导社会思潮;三要贯彻正确的方针政策,坚持“双百”方针。
再次,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的思想观念整合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与各种社会思潮之间通过学术理论对话、讨论、交流、沟通、辩论和批判的方式实现对社会思潮的思想的引领。对于反对的、腐朽的社会思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以正确的立场对之进行批判、教育引导、驳斥否定等方式进行观念整合,以达到纯洁思想、维持正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