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霞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服装艺术设计系,湖南益阳 413000)
泛在学习理念强调的是学习时,学习者可以依据自身的意愿进行学习时间的控制,从而使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得到充分保障,在学习中还可以通过交流来获得知识。总之,泛在学习理念追求的是理想的学习方式。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高职服装设计课程的教学评价体系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构建。
教学设计评价是实施教学评价的第一步,因为教学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为教学过程提供教学资源。教学设计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案设计部门对一门课程进行教学资料的设计,另一方面是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前结合教案进行的课堂教学设计[1]。因此,教学设计的评价方也会不同。针对第一方面,它的评价方是与此门课程相关的一些机构,包括教育部、相关学校、相关企业等。第二个方面的评价方一般是学校的督导或者是评课教师。具体到高职院校的服装设计课程,它的教学设计评价过程也应该包括两个方面,评价方在进行评价时,应该结合泛在学习理念的要求,确保经过教学设计评价后的教材或者具体教案能够满足泛在学习的要求。比如,服装设计课程的教材是否与现在的服装设计市场相融合,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要求。
教学条件的评价内容是参与教学过程的教学设施、教师队伍等教学资源,评价方一般是对学校进行管理的教育部门或者学校内部的教导机构,教学条件评价的目的是确定学校或者教师是否具备开展教学过程的能力或资质[2]。在高职院校的服装设计课程中,教学条件一般包括服装设计所需要的专业工具,比如测量工具、绘图工具等,以及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训基地和校外合作企业等。另外,还包括服装设计教师和相关科目的教师。进行教学条件评价的标准应该根据泛在学习理念来制定。对服装设计的专业工具进行评价时,要检测这项工具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要求,是否比较容易操作或功能是否齐全。在对实训基地进行评价时,要确定此基地是否能够满足服装设计的多样需求,并且其设备是否为新设备。在对服装设计教师进行评价时,要对其制作教案、课件、设计课堂内容及组织方式的能力进行考核。
教学课堂评价是对具体的教学过程进行评价。在这个评价体系中,评价内容为教师和学生,评价方可以是评课教师,也可以是授课教师和学生。在服装设计的课堂上,授课教师会受到评课教师或者其它服装设计领域人士的评价。评价的标准是围绕授课教师能否在课堂上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讲授内容是否符合服装设计主体,以及课堂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标准[3]。除了以上内容,学生和教师也能够进行互相评价或者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可以相互评价,课堂评价的目的不只是评价教师的授课水平,更重要的是,能够进一步让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水平和习惯进行了解,而学生之间的评价再结合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能够使学生对自己的课堂表现和接受知识的能力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为了使教学课堂评价的参与个体更加细化,其评价过程应设有时间的跨度。在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中,教学课堂评价应该慎重对待,不可以“一评定终身”。
在服装设计课程中,学生的最终成绩除了理论成绩外,还有设计的作品。对教学结果进行评价的评价方是学校或者教师,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来对教师进行进一步的评价,这种评价贯穿于所有的评价内容中。[4]教师进行教学结果评价时,可以结合课堂评价来分析其中的问题,比如有的学生课堂表现好,但是最终成绩却很一般,教师根据这些情况做出针对性的改变。根据泛在学习理念,教师通过课堂评价和教学结果评价对学生进行深入的了解后,可以有目的地为不同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督促学生进行自学,并为之提供充足的教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