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假账”是一名会计人员最起码的职业守则,会计行业是一个诚信的行业,企业和会计人员都应做到诚信二字。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的会计舞弊案件层出不穷,一些会计信息的可信性程度比较低,给所有使用会计信息的群体带来了不便,同时,给国家、企业、个人带来了一系列麻烦,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对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的防范已刻不容缓,只有彻底根治会计舞弊这种现象,才能使企业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首先,部分企业高度统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不对称。企业的经营者为了其利益的最大化,利用各种手段干预财务工作,比如授意会计作假账等等。其次,内控机制缺失的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无法规范实施,因而会计信息真实性就会大打折扣。可见,监管体制不健全的企业,监督机制不完善的企业,诚信度低下的企业,都是产生会计舞弊的重要原因。
利润,是每一个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所以,为什么要进行会计舞弊,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企业的利润。一方面,企业内部存在很多的契约,为了减少契约的成本,企业就有了财务造假的想法,一旦萌生了这样的想法,企业就会通过对财务会计报告作假来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另一方面,有的企业为了公司上市、得到债权人的好印象筹集资金,就会通过向银行借贷等手段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或者粉饰财务经营业绩来达到相关的规定。还有些小企业为了维持生存,谋求发展,不得不通过舞弊行为来达到目的。这些所有的手段都是为了给企业增加利润,谋求发展。
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力、人力、技术和国外大型企业有很大差距,现代化会计管理制度也很难实现。很多企业会计人员依赖于个人经验来管理企业财务是一个公认的问题,他们将不可靠、原始凭证不完整的账户进行核算,随意结转。有些企业甚至于招聘自己的朋友或者亲戚为会计人员,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这样的员工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生活懒散,不自律,同时竞争压力小更促使他们没有竞争意识,蒙混过关,不好好工作。
企业销售收入是衡量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因此,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舞弊行为中,通过虚增、虚减销售收入来达到舞弊目的的数不胜数。企业虚增销售收入是为了粉饰财务报表,达到公司上市的目的,企业虚减销售收入则是为了逃税和漏税,大多数发生在接近会计年度结束日。企业虚增销售收入的主要手段有提前确认收入、虚构客户、进行三方交易三种。
有些企业的会计科目长期待摊费用里把己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失等一些项目入账,就是企业把虚拟资产当成真实的资产处理,这样公司就可以通过少摊销或不摊销、递延摊销等方式,来虚增企业的当期利润。
关联方交易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在我国关联方交易也越来越普遍。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之间只要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都属于关联方交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合并、联营等现象日趋增多,这使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变得越来越广关泛,正是由于关联方交易的这种独特交易形式,使得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会计舞弊成为可能,关联企业之间为了达到粉饰报表、调节利润的目的、可能存在关联购销、资产重组、费用分担及虚增收入来源、资产租赁与委托经营,资金占用与资金融通等问题。这直接影响到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出现决策失误,给国家财政和广大投资者造成损失。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和会计准则还存在着很多缺陷,有很多地方尚未成文,这正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舞弊的空隙。对于这些漏洞,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提高每一部法律的精准性,将会计信息真实性原则作为首要任务,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来及时制止这种行为。同时,法律应该走在舞弊行为的前方,不要被牵着鼻子走,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会计舞弊方式方法也层出不穷,现象已经出现了通过网络来进行会计舞弊的现象,其行为也更加隐蔽,不易被发觉。最后,会计法律法规应当提高舞弊的成本,加强惩戒力度,使舞弊成本大于舞弊利益,这样人们才不会知法犯法,当然了,惩罚并不是目的,只是为了财务真实性而进行的手段。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力度,同时实现注会事务所自我监督管理、政府监督管理和群众监督管理三管齐下,纠正错误。一旦出现会计舞弊事故,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配合各部门处理,实现心中有数,强化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首先可以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违反法规进行舞弊的注会事务所依据违法程度处以罚款,力度一定要强;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会计师、审计师也处以经济罚款,行政处罚,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有要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避免其多收费徇私舞弊,也要避免其为了恶意竞争而少收费,造成审计不深入现象的出现。
我国现在还是以中小企业居多,现阶段政府监督的主要内容还是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力度很不够。针对这一现象,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监督。层层分级,让各级政府监督各级存在的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监督要考虑中小企业的特殊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对不合规的中小企业限期责令整改,整改后再去复查,而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也不要松懈,要不定期的抽查,只有这样频繁的去抽查监督,才能将整改落到实处。政府在监督过程中,要加强对政府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教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偏袒,不徇私,让政府成为查处会计舞弊现象的重要后盾。
审计人员的审计对会计舞弊行为有着很强的制约作用。一般的审计只是审计有关单位财务报表是否有错误,公允是否真实反映了单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是否违反了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而针对企业舞弊行为,应建立专门的舞弊审计制度,制定完善的审计标准,将舞弊审计作为一种专项审计制度存在于企业的舞弊管理中。通过专项舞弊审计,一方面可以查处舞弊行为案件,对企业进行处罚,责令整改,取得良好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审计,可以看出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对今后的审计带来启示,探讨舞弊的根源,最后尽可能避免相同类型的舞弊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