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凸显十大亮点

2018-03-31 23:48:44
山西财税 2018年4期
关键词:惠及全县民生

2017年,平遥县财政始终坚持“以民生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涂亮民生财政的底色,力求把改善民生落实到“真金白银”上,落实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上,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空前,亮点频现。保工资、助脱贫,强三基、优教育,抓医改、推社保,促安全、重环保,建安居、惠公益,在一个个财政账单中体现了民生温度,使得改革发展成果充分惠及到了人民群众。

一是确保公教人员工资。把“保工资”作为“守住底线”的第一要务,无论财政多么困难,都必须毫不动摇地确保工资到位。在预算安排上做实个人部分,资金调度上保证人员工资,款项支付上优先工资支出,及时办理人事手续变动、正常调资补发、住房公积金扣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补缴等事项,夯实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畅通工资绿色支付渠道,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兑现。2017年,公教人员工资个人部分支出136539万元,增长10.9%,增加13421万元。

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牢固树立扶贫资金是“救命钱”和“高压线”的意识,坚持多方筹集资金,科学分配资金,依法监管资金,准确把握政策,发挥部门职能,做到精准保障、精准拨付、精准管控。2017年,拨付专项扶贫资金4525.43万元,主要包括:畜光互补风险补偿金1250万元,养殖贷款风险补偿金426.5万元,光伏发电、牛场建设、中药材种植等22个县级脱贫攻坚项目1933.22万元,养殖贷款贴息437.37万元,雨露计划和贫困大学生补助131.7万元,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及贫困户养殖补贴47.83万元。为脱贫攻坚中的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全力倾斜“三基建设”。为确保全县“三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重点突出了三个方面:一是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三基建设”工作领导组,制定出台了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的实施方案。二是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础倾斜”的理念,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拨付“三基建设”保障资金6792.11万元,其中:省市资金3669.4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122.63万元。全县“三基建设”经费保障100%到位。三是在县财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拿出1000万元对农村集体经济破零专项扶持,高于省市平均标准,多配套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73.5万元,投入近3000万元用于新改建79个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四是集中优先教育发展。把优先教育发展作为贯彻实施民生建设的重要抓手,集中财力和资金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617.2万元,惠及全县190所中小学校;落实“两免一补”支出4741.2万元,惠及全县中小学生57341名;安排落实学生资助普高国家助学金、普高免学费补助、中职助学金、学龄前幼儿资助四项惠民政策,县配套249.22万元全部到位;落实校安工程贷款还本付息支出1374.45万元;拨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建资金7635.73万元,拨付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3121万元。

五是积极促进医疗卫生。积极支持深化医疗卫生改革,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着力解决普通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便捷等现实问题,通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乡村卫生补助、药品零差价等财政支持措施,全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2017年,拨付计划生育事务补助518万元,拨付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助3532万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826万元,拨付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村医养老及中医药等补助1262万元,支持新建县人民医院建设4000万元,改善乡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318万元。

六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注重合理引导民生改善预期,保持社会保障的稳定性、持续性、累积性,切实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7年,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7142.69万元,惠及人数260650人;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951.55万元,惠及住院人数54554人;拨付城乡低保资金1675.5万元,惠及人数19499人;拨付就业和再就业资金1262.51万元,惠及人数2234人;拨付社会救助、企业养老保险等支出1106.63万元;拨付五保户补助1571万元,惠及人数3531人。

七是致力推进公共安全。把公共安全资金投入摆在重要位置,足额保障政法经费到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乡监控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确保财政支出向公共安全领域倾斜。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公、检、法、司、综治、消防等公共安全个人经费,支持新建公安110指挥中心建设,积极配合交警监控设施改造升级,改善基层派出机构办案条件。2017年,拨付政法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及绩效考核资金1644.97万元(其中:公安1089.4万元,检察院182.27万元,法院311.8万元,司法61.5万元),拨付网格化建设资金200万元,拨付法律援助专款7.9万元,禁毒补助专款5万元,司法社区矫正经费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6万元。

八是持续关注环境保护。高度重视,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保治理方面,在落实好排污费征收的同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专项资金499.15万元。县财政安排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环保工作经费96万元,拨付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补助600万元。园林绿化方面,高标准建设古城南门外迎薰公园,加大城区道路绿化力度,拨付园林绿化工程资金1194.24万元。环卫清洁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等业务的市场化运作,拨付环卫专项经费630.98万元,用于乡村清洁工程建设1468.89万元。综合保护方面,落实古城煤改气建设资金9600万元,煤改电专项资金993.28万元,污水垃圾管网建设375万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305.4万元。同时,县财政积极会同职能主管部门着力抓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其所、用的安全、用的有效。

九是扎实推进安居建设。坚持“两手抓”的方针,一方面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书林家园住房保障、配套建设资金6701万元,拨付富瑞家园一期、二期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650万元,减速器厂拆迁安置1344.3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761.54万元。另一方面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倾力保障棚改拆迁。棚户区改造是县委、县政府2017年的1号民生工程,县财政部门以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大局为重,主动协调县房管局办理棚户区改造贷款事宜,紧密配合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筹措资金3.95亿元注入棚户区改造资本金,按时兑付1541户拆迁补偿金123114万元,确保了棚户区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是惠及公益社会事业。坚持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把改善民生落实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上,积极支持公共文化、文明创建、科学技术、体育发展、广播电视等社会公益事业。2017年,公共文化方面,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支出207.5万元,与上年持平,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保持了持续均衡,尽管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但在县财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也实属不易。全县有1个公共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14个文化馆(站)全部实现免费开放。促进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统筹利用,按照每村1万元的标准,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图书报刊更新,农村文化活动等。文明创建方面,积极支持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拨付文明创建经费4.5万元。体育发展方面,保障体育设施进乡村,配置乡村体育器材,落实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方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全覆盖工程,并向“户户通”延伸。支持做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并加快推进地面数字化覆盖,满足广大群众免费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拨付广播电视经费507.83万元,较好地丰富了全县更多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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