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敏讷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重庆市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明确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①长江生态环境兴,则国家文明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要坚持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为中国绿色增长极,增长极的形成, “其实就是各类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聚集过程,坚持让 ‘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要素聚集的过程才不会中断或逆转,要素聚集才有助于改进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②,为全国 “两型社会”建设作出引领,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中国示范。
(一)坚持改革引领,加快建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
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把准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文明建设的 “短板”,扭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 “牛鼻子”,为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找准关键性的动力源和着力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上,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要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环保投入等重大制度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用更具全局性的顶层设计和更为严密细实的配套措施,堵住制度漏洞,又用更严格的制度约束和更严厉的监督问责,强化制度刚性,让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让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化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
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和权威性”。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区域要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按照重点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开展工作,控制开发强度。长江中游城市群要严守城市开发边界、耕地保护 “红线”,保护好自然资源。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上尤其要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建设节水型产业、节水型社会等。要共同制定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生态修复法规以及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管和审批。以环保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维护重点河湖库区的健康生态。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对湿地生态实施恢复工程。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共同维护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生物多样性。
(二)坚持绿色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方式转变和核心动力转换,探索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
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要突出绿色发展导向,狠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此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核心动力的转换。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标准,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以及低水平重复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特色发展、绿色发展、集群发展,打造现代化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围绕工业低碳化、农业生态化、资源再生化、能源节约化、园区循环化,积极探索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节能生产。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围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科技攻关,努力突破一批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并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项目,发展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三)坚持协调发展,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共同构筑生态屏障,促进城市群绿色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格局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一个整体,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和绿色发展需要整个区域城乡的共同努力,这就必须树立系统思维、协调发展的理念,共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合作。长江经济带是大跨度的经济带,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必须通过体制创新,促进上中下游协同融合、东中西部互动合作,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③湘鄂赣三省应完善定期联席制度,加强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决策,保护与恢复流域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应创新环境污染的治理方式,提升治理环境污染的能力,统筹整合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力量,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联控体系,协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应共同编制和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共同抓好长江干流、汉江、清江、湘江、赣江、鄱阳湖、洞庭湖、洪湖等重点河湖的水污染。联手防治大气污染,大力推进脱硫脱酸工程建设,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建立跨区域自动化、立体化的应急监测体系,加快建设大气、水质等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事故通报协商处置机制等。应加快构建以幕阜山为主体,以沿江、沿湖和主要交通轴线绿色廊道为纽带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屏障,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的 “绿心”。协同推进封山育林,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建设,构建生态优良、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生态网络体系。坚持走合作共享、互利共赢的路径,创新产业合作机制,让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长江未来。只要我们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敢为人先、持之以恒,坚持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础,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支持和引领作用,就一定能完成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长江的战略任务,给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水清的美好家园,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注释:
① 习近平: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新华网》2016年1月7日。
② 侯永志: 《“城市群”合唱要奏好多声部》, 《人民日报》2015年4月9日。
③ 参见成长春、臧乃康: 《以体制创新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光明日报》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