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学进
(上海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并不排斥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1]。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尤其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批判性汲取重叠共识理论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启示,并明确其边界与限度,有着深刻的现实意蕴。
重叠共识的理论旨趣在于试图解答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现代社会里,如何能达到对核心价值观的共识,以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需要,以“不忘本来、吸收外来”[2]为原则,重叠共识基本内涵可以概括如下:
1.全体公民是“重叠共识”的主体。重叠共识理论孕育于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阶段,由此重叠共识的主体是植根于现代社会中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已经凸显的公民,这是重叠共识的逻辑起点。“‘平等的公民理念’和‘由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有效调节的秩序良好的社会理念’是‘最合适之政治正义观念’的两个基本要素”[3]。从而凸显全体(至少大多数)公民是重叠共识的主体。需要指出的是,重叠共识是因认同不同完备性学说而产生分化的自由而平等公民之间的共识,即“是人与人之间达成的共识,而不是各种理性完备性学说之间的共识”。在这里,“实际上指出了‘重叠共识’的主体是‘公民的实质性多数人’,并把这一论断作为其全部立论的基础”[4]。
与这个问题紧密联系的就是在现代多元社会里,如何达到不同公民之间对政治正义的重叠共识。重叠共识作出了以下回答,就是以多数公民自愿的支持来实现的。“一持久而安全的民主政体,也就是说,一个未被分化成持有互相竞争之说的观点和敌对的社会阶层的政体,必须至少得到该社会上政治上持积极态度的公民的实质性多数自愿支持”[5]。而独立于各种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之外某些政治正义原则之所以得到公民自愿认可,这是因为许多公民会感激这些政治正义的原则会给他们自己和他们所关心的人,以及社会带来的普遍好处。从而与历史上采用独断专横方式来强迫民众接受某种价值观的理论观形成显著区别。由此可见,全体公民是“重叠共识”的主体包括两层含义:重视公民在形成共识中的主体地位和凸显公民在形成共识中的积极作用。
2.内蕴着异中求同的思维方式。内蕴于重叠共识异中求同的思维方式导源于以下三个互相依存的事实这一特定语境。其一,现代社会是多元社会,即现代社会是因具有多种完备性学说且又互不相容而呈现出理性多元特征。其二,这些学说中任何一种都无法取得全体公民的认可。任何人也别指望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们中的某一种学说或某种别的合乎理性学说得到全体公民的永久认同,也不能用任何一种哪怕完备性的理性学说来统合社会其他不同见解。其三,一种安全民主政体,必须在政治上获得其积极参与的多数公民的主动支持。
重叠共识的中心课题就是“如确保不同或对立之学说的公民不致因其所持的学说或观点的不同而出现对民主政体的意志冲突?答案只能是,在各不同学说(它们是支配公民们不同社会立场的基本学说)之间寻求互相间的重叠共识面”[3]。即在因认同学说而相异的平等地位公民之间寻求对政治正义的共识,如此保持社会稳定与统一。
从中可以看出,在重叠共识中内蕴着“异中求同”思维方式,其中“异”和“同”各有所指。具体来说,“异”是指孕育民主社会中因认同不同的合乎理性而完备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深刻分化的平等公民。“同”就是作为核心焦点的公平正义。“重叠共识主要限于与民主的立宪政体相适应的政治的正义观念”[5]。在一定意义可以说,重叠共识中内蕴异中求同思维方式在实践中体现、外化就是在现代多元社会中,尊重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日益凸显公民在各自认同互不相容的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的基础上,寻求他们一致认同作为国家核心价值观的政治正义(即“先认异”,“后求同”)。
3.达成共识是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持续过程。“重叠共识”的达成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一种宪法共识而告终,第二阶段以一种达成完全意义上的重叠共识而告终。由此提示,重叠共识达成是按照由浅到深、由窄到宽、由低级到高级的渐进、持续的过程。
宪法共识核心是形成对宪法基本内容的共识,而宪法基本内容包括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确定民主政体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等。所以“宪法共识是对某些基本政治权利与自由以及民主程序的认识达成一致”[6],因而只能满足某些最起码、最急迫的政治正义的原则要求,把正义原则作为一种纯粹临时协定裹挟到宪法共识之中而为人们犹犹豫豫接受下来。因此宪法共识只是初步,它既不深刻、也不广泛,只包括民主政府的政治程序(不包括基本结构)。还不足以产生民主社会所需要的完整的“重叠共识”,是一种低层次的共识。
而在宪法共识产生后,各政治集团就进入政治讨论的公共论坛,与那些拥有不同完备性学说的团体交流对话,这样他们就可以向更多更广泛的群体介绍自己政治观念,“并吁求其他不分享其完备性学说的那些集团超出自己观点狭小圈子并发展各种他们可以面对更广阔公共世界来解释和正当化其所偏好的政策”,这样就为得到每个社会团体认可的原则和政策提供更高层次的基础,从而构筑一个大多数,于是形成重叠共识。
由此观之,相比较而言,第二阶段的重叠共识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它都显著超越了第一阶段的宪法共识。就深度而言,在此阶段中,达成共识的政治原则已经建立在一种政治正义原则的基础之上,而该政治正义原则适用于公平正义所阐释的社会理念和个人理念。就广度而言,政治正义共识的广度超出宪法共识中将民主程序制度化的政治原则,扩展到包括那些作为整体之基本结构的原则。因此“‘重叠共识’的达成是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从最基本最迫切的特殊要求拓展到较高的普遍要求之过程”[3]。
在我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十余年的今天,民众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一种形态)形塑而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日趋增强。而重叠共识的主体是浸润于商品经济社会而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已经凸显的现代公民。这两者之间在某些方面具有一致性,这是构成合理借鉴重叠共识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体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驱动力是利益诉求和道德追求”[7]。而选择与民众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相一致的,体现对民众利益的关照方式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对这个论断的一种有力诠释。从反面来理解就是,如果还是处在计划经济时代,民众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比较淡化,则没有必要借鉴重叠共识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8]。
马克思以人同社会环境为中心,把人类社会分为三个阶段,即三大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9]。在此着重分析,伴随社会从自然经济形态发展到商品经济形态,民众的个体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的显著跃升。之所以作这样的分析,是因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由自然经济形态向商品经济形态的转型期。由此可以从更宽广视野来把握重叠共识何以能在某些方面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一定借鉴作用的本体基础。
其中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就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在自然经济形态社会中,个体是通过血缘或地缘的方式结合成群体形式来存在的。主要是由于此阶段个体力量微弱,只有结合成群体并以群体的形式才能获得生存发展,由此形成各种形式的群体。最初表现为以血缘为基础的原始公社,在计划经济时代以单位(公社)作为主要的群体形式。在那个阶段流行宣传口号“集体的事再小的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就折射了当时个体主体意识的淡化。相应地在这个阶段里,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也局限于衣食住行等方面以物理形态事物的形式来满足,是有限的,因而个体利益意识也不突出。“反映在自然经济社会形态的社会价值观念,就是个体利益导向或对利益追求意识并不强烈”[4]。
正是由于在这个阶段里,群体、集体利益大于个体利益,反映在价值意识中就是个体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都比较薄弱,而整体意识就相对比较突出,决定了在这个阶段,社会价值观的培育就选择了以侧重群体(国家)的发展为导向的灌输来作为基本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向苏联学习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与世隔绝相对封闭环境中,中国共产党凭借其强大政治动员能力,把马克思主义从外部‘灌输’到民众思想中去,形成人人都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热潮。可以说,灌输方式的成效显著”[10]。
而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就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由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一种,内在凝结商品经济的共同规律。因此“建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也就是人的主体地位从必然受动走向相对主动的进程。相对于自然经济,这是人的主体地位在经济物化王国中的真实确立”[11]。我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伟大实践也对此作了生动诠释。“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起通过财富的物化关系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与此相联系的是社会价值观念中个体主体意识的凸显”[12]。相应的是,由于商品及作为其固定等价物货币的出现,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从具体物理形态事物的有限追求转化为对货币的无限追求。而货币“具有购买一切东西、占有一切对象的特性”[13],即货币的使用价值是无限的。而对货币的无限追求“就是对以货币为中介的利益的追求没有止境”[4]。而这强烈激发了个体利益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时期,利益多元导致价值多元,尤其是个人利益和价值的逐步凸显”[14]
因此在我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数十年后的今天,民众主体意识得到发展,利益意识得到凸显。而群众润泽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日益凸显的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表现于价值观培育领域中,就是在注重群体(国家)发展的同时,也要选择兼顾个体发展的共识()作为基本方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众往往依据自身利益诉求选择和认同意识形态,在利益分化的环境里民众的自主选择性大大增强,以往的强制性‘灌输’方式已明显不适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需要不断创新具体方式,实现由以灌输为主到以说服为主”[10]。因此,当前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不是通过类似于灌输方式来直接对公民提出要求,而是“通过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制度精神以获得国民认同”与共识,“并使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15]。
虽然当代社会并没有充分按照重叠理论所指引的那样,达到了体现不同集团利益的各完备性学说之间和平相处,但重叠共识理论是在多元价值观并存的状况中,解决当代社会稳定与统一性问题具有一定开创性的理论视角,内在蕴含某些现代社会价值观建设的方法论,经过扬弃后,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重叠共识’对如何在多元社会价值观念中寻求‘共识’,仍然具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启示”[16]。
一方面,更加“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17]。与阶级社会相比,社会主义社会里,“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为确立人民是历史主体奠定了根本保证,提供了广阔舞台。所以“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2]。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和国家凝神聚气的基础工程,人民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力量。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更加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紧扣“依靠人民来创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伟业”这个根本遵循,及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目前“最关键的是以人民为导向的利益机制来升华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共识”[19]。因为“国家只有代表和有机整合了个人的利益,使公民认同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内在统一,才能使国家精神转化为个人追求”[15]。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2],从而在实践中把人民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作用更加充分展现出来,内蕴的潜能尽快释放出来,激发他们主动认同、广泛共识、深度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他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做到尊重人民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地位和充分发挥人民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主体作用的统一,不断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业推向前进。
2.有序运用异中求同的思维方式来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鉴于思维方式自身特殊性,结合现实需要,决定了借鉴内蕴于重叠共识里异中求同思维方式来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更多体现在导向、指向等宏观层面。
其一,既要引导民众共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此基础上也要尊重民众各自认异其他价值观。具体说来,就是一方面,引导人们普遍认同核心价值体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是中华民族在当代共同利益的反映。没有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普遍认同,社会成员就缺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在这个基础上充分理解和尊重不同群体、不同个人在社会秩序范围内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即“先求同”,“后认异”)。因为即使全社会成员都普遍地认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也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并因此有着不同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只要这些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并不危及社会公共生活的秩序,就应该予以理解和尊重,并努力创造有利于它们实现的条件”[20]。
从而形成差异性民众既共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各自相异地认同其他价值观。因此,从选择价值观的人数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被更多的人选择而达成共识,其他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分别被选择民众人数之和才等于选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数。由此作为价值观选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其他价值观相比,就成为得到差异性民众最多的选项了,而成为在数量上的“最大公约数”。“价值共识是以承认多种价值观差异和共存为前提,是求同存异、互相作用的过程”[21]。
其二,要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同阶段,在民众的价值观中形成共识部分核心价值观和非共识部分其他价值观共存,即在民众的价值观组成中形成这样的图景:其价值观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达成共识后形成每个个体共有的价值观,即共识部分的价值观。此时这个达成共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普遍性形式存在于更多个体意识中。另一部分就是各个个体民众基于自己因素而认异某些其他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彼此之间是相异的,属于非共识部分的价值观。而不是要求民众的价值观结构都是铁板一块。公民对“政治正义”的重叠共识后,公民们价值观内在结构大概包括作为共识部分的“政治正义”、非共识部分其他价值观。“公民完整观点来自两个部分:一是可以被看作是公共认识到的政治的正义观念;另一部分公民自己持有的全面性学说[5]。
从民众价值观结构中所占的空间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在较多民众中每个人价值观结构中占据一定空间,而其他各种各样价值观在不同民众价值观结构中才占据一定空间。因此在整个民众价值观结构中,形成共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非共识其他价值观虽然并存于一个空间。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占的空间因人数的叠加效应而成为空间上的“最大公约数”了。
上述两个方面是从不同侧面体现了以“异中求同”思维方式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民众在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的基础上,尊重他们选择其他价值观,这是从主体(活动)角度来体现“异中求同”的思维方式。而在个体内部价值观结构中的形成“同”(共识部分核心价值观)和“异”(非共识部分其他价值观)并存,是从活动的结果角度来体现“异中求同”的思维方式,这是同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为民众经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其他价值认同、认异活动后,必然要把这个价值活动的结果凝结在自己的价值观结构中。而个体价值观形成以及由此而决定价值观结构内部的组成都是来源于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其他价值观选择的活动。前者较多指向有差异性民众的个体活动,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的主体是谁”。后者指向作为活动结果的存在形式,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结果以何种方式存在”。其实这上述两个方面是运用异中求同思维方式培育核心价值观的“相等表达方式,对于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外一个就是活动的产品而言”[8]。
3.始终坚持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格在不断寻求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共识和信仰的持续过程中。达成重叠共识是个逐步深化的持续过程,经过转换后,其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层面的启示,基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在广度上,就是寻求越来越多民众认同和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总体要求,不仅要引导、寻求越来越多国内民众认同、共识核心价值观,还要及时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延伸到国外,争取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更多境外、国外民众来认同和共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世界范围内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为人类价值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积累基础。
其二,在深度上,在寻求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和共识的基础上,尽可能积淀成信仰。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步伐,要坚持先进性和普遍性的统一,在推进广大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和共识的基础上,重点寻求少数群体(青年大学生、党员、领导干部等)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2],这里的“带头”主要是针对干部要在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仰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而提出的要求。
其三,在长度上,寻求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共识是个长期过程。第一个阶段结束了,并不意味着整个工作结束了。而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继续寻求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共识,始终保持对人民的敬畏意识。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18]。
“在社会转型期,尤其要注意一定社会价值观念所形成的共识一个动态过程,对此不能采取一劳永逸的态度”[16]。因此,能否不断寻求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共识,并把这种认同和共识积淀成“信仰”,以此为基础形成的“集体意志”就成为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关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18]。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的强弱本质上源自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和共识的深浅。因此,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2]是个需要长期努力、不断探索的持续过程。
合理借鉴重叠共识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质上是我们培育价值观的方式适应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一种自我更新、自觉调整,加之重叠共识还存在着某些局限。由此就决定了借鉴重叠共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保持清晰边界、明确限度。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我们观察和分析本国历史、现实及变化趋势,解释和阐发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及整体面貌,思考和应对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21],借鉴重叠共识理论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如此。因为借鉴重叠共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个培育社会主义核心观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内在遵循着培育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同规定。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纵深发展阶段里进行的价值观培育中的一项创新工作,还是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植根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这就决定了借鉴重叠共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尤其坚持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而与其原初语境中在自由主义指导下来形成对政治正义的重叠共识形成本质性区别。如在原来意义上,重叠共识中“异中求同”思维方式的具体表现是“先认异”、“后求同”。而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用“异中求同”思维方式则必须转换是“先求同”(即先寻求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观的一致认同)、“后认异”,而不能相反。这是由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而决定的。
这也是借鉴重叠共识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守的重大政治立场,也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和基本的行动遵循。“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们不能数典忘祖,照抄照搬别国的发展模式”[18]。即我们在借鉴重叠共识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必须要把握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这一价值坐标来准确定位和指导实践”[22],才能“维护国家制度和国家政权的思想理论基础”[23],才能“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力量”[2]。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坚决防止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模糊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定位和政治定色”,甚至有时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非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如自由主义)的误导,这是需要时刻警惕的。
2.以增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效果为旨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2],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集中表达。因此,借鉴重叠共识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始终服务于、服从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旨归,就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在人们心中、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在内外交往中积极发挥作用,使它在国家的道义宣示、制度建构和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渗透中全面发挥积极作用”[24],即要增强、强化而不是要削弱、弱化培育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效果。
虽然借鉴重叠共识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个培育社会主义核心观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但部分要服从整体。这就决定其要始终坚守党的意识形态的宗旨,即习总书记所说的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18],时刻不能偏离或背离党的意识形态宗旨。
3.以注重结合和有力补充为行动准则。这是从互相作用角度对借鉴重叠共识理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的规定。主要就是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中,使重叠共识内蕴的“异中求同”的思维方式和传统思维方式的有机融合,而不是用“异中求同”思维方式来排斥,更不是取代培育价值观的传统思维方式。其内在依据是培育价值观“异中求同”思维方式和的传统思维方式是一个连续体上的两个环节(而不是断裂的两极)。这两种培育价值观的思维方式之间存在一定的交集,只是各自侧重点不同。它们是一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共存性关系,而不是“如有我就没你,有你就没我”排斥性关系。就实际存在状况而言,培育价值观的传统思维方式中也或多或少潜存着“异中求同”思维方式的元素,而“异中求同”思维方式中还是保留着培育价值观的传统思维方式的“基因”。只不过,随着时代变迁,培育价值观“异中求同”的思维方式在某些方面更契合新时代的现实需要,但不意味着培育价值观的传统思维方式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在继承、保持我们培育价值观传统思维方式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的现实需要来有序(而不是无序)运用“异中求同”思维方式未来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绝不是要用“异中求同”培育价值观的思维方式来根本性改造我们培育价值观的传统思维方式,或彻底放弃培育价值观的传统思维方式。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来说,以“异中求同”思维方式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获得立足之地,并凸显优势。因此,可以说,重叠共识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意义”[25]。
实践证明,培育价值观传统思维方式不仅在党的革命、建设各个阶段发挥了历史性作用,在今天仍然是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家宝”。因此要在保持培育价值观传统思维方式基础上,根据新时代现实需要,适度运用重叠共识来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现有效补充,如此就可以发挥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异中求同思维方式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各自长处,使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维方式方面达到继承传统与拓展创新有机结合。
概而言之,重叠共识是在特定语境中针对价值观塑造中特定问题提出的特定观点。但“事实上,世界体系的每一个思想映象,总是在客观上受到历史状况的限制”,在主观上受到得出该思想映象的人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的限制”[25]。重叠共识也是如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局限性,比如因在达成共识中,过于强调“先认异”,“后求同”有时出现一个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在关照个体思想差异和塑造国家统一价值观之间的平衡,形成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共识结果的政治正义对于民众来说处于较低的地位,而不是处于中心统摄地位(这与我们要始终保持国家主导核心价值观的统领指导地位等传统是不相适应的,因而需要加以改造)。由此就决定我们借鉴重叠共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首先要继承我们党成立“97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主义价值建设中积累的优良传统(如首先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不同阶段的最新成果为指导等)。这是借鉴重叠共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前提,必须坚守,不可模糊、不可动摇、不可放弃。
在这个基础上,对重叠共识“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17],以增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效果为根本旨归。即一方面要合理借鉴重叠共识中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说有益的因素(并要对之进行一定转换),也就是说,根据新时代的变化,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要予以加强和改进的某些因素、环节(如因“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2]而呼唤、凸显的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要及时加强的相应方面等)。因为“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17]。但另一方面,要时刻保持批判意识,防范、规避、剔除那些不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因素,从而能够继承我们价值建设中优良传统和汲取重叠共识中有益成果相贯通,使“不忘本来与吸收外来”相融合。经过探索和改进,发挥两个方面的优势,使我们在新时代培育社会核心价值观中不断接近以下图景:发挥国家主导作用和人民主体作用统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引领和兼顾(在前者的基础上)人民日益广泛而多样精神需要的统一,早日夺取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胜利。这就是既要勇于借鉴重叠共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善于在借鉴中时刻保持政治定力,自觉设定边界和限度的“辩证奥妙”之所在。
“人类历史是一个不断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史”[14]。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观也是个不断从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的征程。我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过多年探索后,目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且已列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安排之中。因此,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经过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取得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伟大成果,更加接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王国”,从而助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的早日实现。本文只是从特定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其旨归在于希图对此有所裨益,这是新时代赋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