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必武
(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240)
在修订版的《叙事形式》(2015)一书中,美国华盛顿大学的苏珊妮·基恩这样论述叙事研究方法的进展:“自本书第一版出版以来,叙事理论的一个迷人发展涉及到对以现实主义、模仿小说为基础的众多叙事理论的挑战”(Keen,2015:11)。基恩所言的“叙事理论的一个迷人发展”就是“非自然叙事学”。基恩毫不掩饰其对非自然叙事学研究方法的欣赏,并在书中重点提到布莱恩·理查森(Brian Richardson)、扬·阿尔贝(Jan Alber)、佩尔·克罗格·汉森(Per Krogh Hansen)、亨里克·斯科夫·尼尔森(Henrik Skov Nielsen)、玛利亚·梅凯莱(Maria Mäkelä)等非自然叙事学家,肯定了他们对怪诞的、后现代的和实验性叙事的考察与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来,非自然叙事学以异常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成为一支与修辞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认知叙事学比肩齐名的后经典叙事学派。按照非自然叙事学家们的说法,“非自然叙事学已经成为叙事理论中最令人兴奋的新范式,是继认知叙事学后,发展起来的一个最重要的新方法”(Alber et al.,2013:1)。姑且不论非自然叙事学是否真的发展成了“一个最重要的新方法”,但其在当下西方学界的研究热度和迅猛态势有目共睹。自布莱恩·理查森出版宣言式的《非自然的声音:现当代小说的极端化叙述》(2006)一书后,扬·阿尔贝、斯特凡·伊韦尔森、(Stefan Iversen)亨里克·斯科夫·尼尔森、玛丽亚·梅凯莱等叙事学家纷纷撰文立著,从多个方面探讨非自然叙事,有力地促进了非自然叙事学的建构与发展。
在新世纪跨入第二个十年后,西方叙事学界连续推出了《叙事虚构作品中的奇特声音》(2011)、《非自然叙事,非自然叙事学》(2011)、《叙事中断:文学中的无情节性、扰乱性和琐碎性》(2012)、《非自然叙事诗学》(2013)、《超越经典叙述:跨媒介与非自然的挑战》(2014)、《非自然叙事:理论、历史与实践》(2015)、《非自然叙事:小说与戏剧中的不可能世界》(2016)等数部探讨非自然叙事的论著。
鉴于当下非自然叙事研究的火热态势,阿贝尔等人把该领域视为“叙事理论的一个令人激动的新课题”(Alber & Heinze,2011:1)。就连非自然叙事学的质疑者也承认:“关于‘非自然’叙事学的提法既及时又富有意义”(Fludernik, 2012: 364),而且“可以得出富有成效的有趣结果”(Klauk & Köppe,2013:78)。在《非自然叙事,非自然叙事学》一书的“导论”中,阿尔贝和海因策列出了关于非自然叙事的三个基本定义:第一、那些具有陌生化效果的叙事,因为它们是实验性的、极端的、越界的、非规约的、不墨守成规的、非同寻常的;第二、超越自然叙事规约的反模仿文本;第三、就已知的统治物理世界的原则和被接受的逻辑原则而言不可能的场景与事件(Alber & Heinze,2011:2-5)。鉴于非自然叙事的多重定义及其相关问题,笔者之前已经有过论述,在此不赘(Shang,2015;尚必武,2015)。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就当前国际叙事学界的非自然叙事研究而言,大多论者主要聚焦于“非自然的叙述者”“非自然的时间”“非自然的人物”“非自然的空间”“非自然的转叙”以及“非自然的心理”。
在《非自然叙事:小说与戏剧的不可能世界》(2016)一书中,阿尔贝说:“虚构叙事最有趣的一点就是它们不仅生产我们周围的经验世界,而且也经常包含一些在我们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实现的因素”(Alber,2016:3) 。实际上,这些“不可能实现的因素”构成了非自然叙事的主要内容。除了包括“非自然的叙述者”、“非自然的时间” 、 “非自然的人物” 、“非自然的空间”等之外,这些“不可能实现的因素”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当属“事件”。 既然叙事学的一个话题是“事件”,那么非自然学对传统叙事理论的批判与挑战理应从“事件”入手。
在《文学中的事件》(2012)一书的“序言”中,英国知名批评家特里·伊格尔顿略带诙谐地自嘲道:“当读者发现他们在一开始就被卷入中世纪的经院哲学的讨论,他们会惊讶,甚至会感到沮丧。用乔伊斯的话来说,或许正是这点学究式的臭脾气可以解释我在这本书中所论述的自己感兴趣的论题”(Eagleton,2012:xi)。鉴于当下学生和老师滥用文学却无法讨论文学的现状,伊格尔顿难掩心中的失望:“人们无法理解当下老师和学生习惯性地使用诸如文学、小说、诗歌、叙事等这类词语但是无法讨论它们的含义这样的怪现象,毋宁说一个前天主教徒或剑桥-牛津的导师了” (Eagleton,2012: xi-xii)。
那么究竟该如何阅读文学呢?伊格尔顿在他的下一本书《如何阅读文学》(2013)中开出了良方,即我们需要考察作品的“开端”“人物”“叙事”“阐释”“价值”。其中,在伊格尔顿看来,叙事是阅读文学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要素,而事件又是叙事的核心。由此说来,如何阅读文学这个问题又回到了事件这个话题。在《叙事学手册》(2014)中,彼得·许恩指出:“事件这一概念在近来的叙事学研究中显得非常突出”(Hühn,2014:159)。
杰拉德·普林斯说:“既然叙事学是叙事的科学(或叙事的理论),那么叙事学范畴则依赖于叙事的定义”(Prince,2003:1) 。在《叙事分析手册》一书中,吕克·赫尔曼和巴特·凡瓦克两位学者也指出:“如果叙事学是关于叙事文本的理论,那么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叙事的定义”(Herman & Vervaeck,2005:11) 。在西方叙事学界,从事件再现的角度出发来定义叙事是一个较为普遍的做法。比如,杰拉尔·热奈特把叙事定义为 “一个或一序列事件的再现”(Genette,1982:127);在《叙事虚构作品:当代诗学》中,施劳米什·里蒙—凯南通过界定叙事虚构作品来审视叙事,她说叙事虚构作品是对“虚构事件的连续性叙述”(Rimmon-Kenan,2002:2)。在《剑桥叙事导论》中,H.波特·阿博特把叙事界定为“对一个事件或一系列事件的再现”(Abbott, 2008: 13)。 在《叙事学词典》中,普林斯把叙事界定为“一个或多个虚构或真实事件(作为产品、过程、对象和行动、结构与结构化)的再现,这些事件由一个、两个(明显的)叙述者向一个、两个或多个(明显的)受述者来传达”(Prince,2003:58) 。
不过从事件再现的角度来定义叙事的方法遭到了部分叙事理论家的抵制,戴维·鲁德姆(David Rudrum,2005)便是其中之一。鲁德姆认为,“对一系列或一序列事件的再现,并不能够给叙事提供一个完整的定义。再现或许是叙事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叙事的充分条件。要使得文本成为叙事,还必须要有别的东西或‘额外条件’”(尚必武,2016:69),而这个额外条件就是文本的“语用”性。在叙事定义上,鲁德姆贬抑“语义”、褒扬“语用”的立场遭到了玛丽-劳勒·瑞安的反对。瑞安从“语义”角度,提出了叙事“模糊子集”式定义 (Ryan,2007)。无论是从“事件再现”角度来界定叙事的常规做法,还是鲁德姆的“语用”立场抑或瑞安的“语义”立场,都默认了“事件”及其“序列”的自然性与合理性,忽略了文学史上具有先锋实验性质的不可能的“非自然事件”与“非自然序列”。
在论述事件与事件类型时,戴维·赫尔曼强调事件所涉及的状态变化。赫尔曼举了如下三个例子对此加以说明:(1)水是H2O;(2)水在零度变成冰;(3)上个星期,气温降到零度,我屋后的池塘结冰了 (Herman,2005:151)。赫尔曼认为,第一个例子没有再现一个事件,而只是描述了水的属性。第二个例子只是描述了水的物理特性,没有涉及一个具体时间和地点的事件。第三个例子涉及了水在具体时间、具体空间的状态变化,是对事件的再现。那么一个故事需要多少个事件构成呢?在普林斯看来,“一个最简故事”至少需要包含一个事件(Shang,2018:17)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一个由单一事件构成的叙事主要涉及状态的变化,那么一个由多个事件构成的叙事除了涉及状态的变化,还涉及事件之间所存在的序列。
在《事件:文学与理论》(2015)一书中,伊莱·罗纳指出:“文学文本由多重系列的事件构成;文学叙述虚构的事件,并且指向历时或神秘的事件。事件这一概念勾勒出一条行动线,假定了时间上的运动和变化的发生。它是行动与事实的序列,是不同状态之间的变化与流动。因此,事件是所有叙事结构最根本性的要素,也是所有历史理解的内核” (Rowner,2015:3)。在罗纳看来,事件既涉及不同状态的变化,又涉及行动或事实的序列。更为重要的是,罗纳把事件视作为理解叙事结构的最根本要素。与罗纳相似,彼得·许恩也将事件与序列联系起来。在《叙事学手册》中,许恩把事件定义为“构成叙事性特征之一的状态变化”(Hühn,2014:159)。
克里斯托弗D. 基尔戈与丹·欧文两位叙事学家把事件作为一个系统。在此基础上,他们辨析了两类非自然叙事的情况:“在解叙述的文本中,叙述者讲述了一个事件但是又撤销了这个事件,从而使得故事世界的情景出现了问题;在有的叙述文本中,出现了事件的多个版本,但没有明确倾向于建构哪种版本的事件”(Kilgore & Irving,2018:551)。基尔戈与欧文主要从认知角度考察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之于事件的重构,而没有讨论事件的序列性。在《英国小说的事件性》(2010)中,许恩强调:“作为交际行为的叙述结合了两个维度:序列维度和媒介维度,即一方面是故事世界中发生事件的时间序列,另一方面是通过某种符号媒介对这一序列的传递”(Hühn,2010:159)。在E.M.福斯特讨论了“国王死了,王后死了”以及“国王死了,王后因为伤心而死”两个著名的例子后,学界对叙事序列的研究大致围绕在两个方面:因果关系和时间关系。问题在于,叙事序列是否一定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因果关系是否一定合理或合乎逻辑?叙事序列的时间关系是否一定就是线型的?
赫尔曼说:“重新思考叙事序列的问题可以促进后经典叙事学的发展”(Herman,1997:1048)。作为后经典叙事学的一个重要分支,非自然叙事学的发展也会得益于对叙事序列的重新思考。赫尔曼、普林斯、罗纳和许恩对事件的讨论主要聚焦于符合叙事常规的自然叙事、自然事件以及事件之间的自然序列,而忽略了非自然叙事范畴的非自然事件与非自然序列。作为非自然叙事学的领军人物,布莱恩·理查森在非自然序列的探讨上做出了重要的努力与尝试。在《非常规和非自然的叙事序列》(2016)一文中,理查森指出:“二十世纪下半叶与二十一世纪初见证了多重可能的休热特的创新发展,叙事文本序列的每个方面都处于被重构的过程。叙事理论尚未完全捕捉许多这些较为非常规和极端化的例子”(Richardson,2016:163)。在该文中,理查森将非自然序列分为如下几个主要类型:“新线型”(the new linearity)、“不可能的休热特”(the unlikely sjuzhet)、“变化的休热特”(variable sjuzhets)、“重构物质书本”(reconstructing the material book)、“变化的休热特,多重的发布拉”(variable sjuzhets,multiple fabulas)、“延迟的变化” (delayed variations)等(Richardson,2016)。
在《非自然叙事:小说与戏剧中的不可能世界》中,阿尔贝把非自然叙事界定为“物理上、逻辑上、人类属性上不可能的场景与事件”(Alber,2016:14)。具体说来,所谓的非自然叙事“就是相对于统治物理世界的已知原则、普遍接受的逻辑原则(如非冲突性原则)或者之于人类知识与能力的标准限度而言,所不可能的再现场景与事件”(Alber,2016:25)。 阿尔贝所论及的不可能事件大致可以被具体化为不可能的状态变化与序列。笔者认为,在非自然叙事诗学层面上,对事件及其序列的探讨需要综合考虑两种维度: 1)单个事件(状态变化)/多个事件(序列) ; 2)故事(事件自身)/话语(对事件的再现)。从这两个维度,我们可以发现叙事序列的因果律和时间律被打破的反常规情况,即单个事件状态的不可能变换,以及多个事件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和时间关系的排列。
首先,我们来考察(单个)事件的非自然性,即不可能的状态变化。譬如,卡夫卡《变形记》即是如此。小说开头写道: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得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一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在肚子尖上几乎待不住了,眼看就要完全滑落下来。比起偌大的身躯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卡夫卡,2015:88)
在上述段落中,格里高从一个人变成了一只甲虫。格里高早晨起来变成了一只甲虫与其前天晚上的睡眠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这种状态变化显然违背了正常的物理原则,是不可能在真实的物理世界中发生的,由此凸显了小说的虚构性和荒诞性。同样的例子还有伊恩·麦克尤恩的短篇小说《立体几何》。小说重点描绘了数学家亨特一个几何学新发现,即没有平面的表面。按照这个几何学法则,通过变换姿势或手势,物体、甚至人物都可以凭空消失。小说写道:
“先生们,”亨特说,“我得请求您原谅这唐突的举动,不过我有极其重要的结论要告诉大家。我发现了无表面的平面。”在轻蔑的嘲讽和茫然的讪笑中,亨特从桌上拿起一大张白纸。他用小刀沿表面切开大约三英寸长,切口略微偏向纸面中心。他把纸举起来以便大家都看得清,接着在一连串做了一系列快速复杂的折叠之后,他似乎从切口处拉一个角,随之,纸消失了。(麦克尤恩,2010:14)
通过同样的几何动作,“亨特在开始消失!他的头和腿在臂环中对穿,身体愈加柔顺,两端仿佛被看不见的力量牵引,眼看他就要完全消失……终于,他不见了,消失殆尽,没有留下一点痕迹”(麦克尤恩,2010:18-19)。可见,通过变化的手势或者姿势,亨特不仅让一张白纸消失于无形,甚至最后也让自己也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在小说中,以同样方法消失的还有叙述者曾祖父的朋友M,以及叙述者的妻子梅茜。众所周知,根据真实世界中的几何学法则,是不存在没有平面的表面的,更不可能按照这个原则变换手势或姿势从而让某个物体或某个人凭空消失。换言之,小说人物的消失与叙述者所阐述的几何学法则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更何况这一所谓的几何学发现压根就是不存在的虚妄。这种从存在到消失的状态变化违背了物理世界的法则,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小说的虚构世界中,作者麦克尤恩通过亨特的消失、M的消失和梅茜的消失等事件为例,似乎又不断证明这种不可能发生状态的真实性。
其次,(多个)事件的非自然性,即非自然的序列。就多个事件序列在时间上的展开来说,事件的非自然性主要具有三种非自然性特征:
第一、故事层面上的非自然序列,如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返老还童》。在论述巴顿出生的时候,作品这样写道:
巴顿先生顺着她的手指望去,看到了如下的情景:用宽大的白色毛毯裹着,被勉强塞进摇篮的,是一个大约七十岁的男人;他稀疏的头发全白了,从下巴垂下的长长的烟灰色胡须,被窗外进来的微风吹得前后飘荡。他用黯淡无光的眼睛望着巴顿先生,眼中深藏着疑虑。
“我是不是疯了?”巴顿先生喊起来,他的恐惧变成了愤怒:“这是不是医院的恐怖玩笑?”
“我们认为这不是玩笑,”护士严肃地回答道,“我不知道你疯了没有——但那的确是你的孩子。”
更多的冷汗从巴顿先生的额头上冒出来。他紧闭双眼,然后再张开。没错——他正盯着一个七十岁的男人——一个七十岁的婴儿,双足悬在他应该用来安睡的小摇篮的栏杆外面。(菲茨杰拉德,2016:8)
该作品的非自然序列主要突出表现在时间上的非线型和不可能性,即随着时间的流逝,主人公巴顿越来越年轻。在真实世界中,按照正常的线型时间规律,所有人都是按照从出生到成长,从成熟到老年的时间顺序,既不可能发生时间逆流的状况,也不会发生时间逆行的行为顺序。《返老还童》打破了真实世界的线型时间,在多个事件之间呈现了在线型时间律上不可能的非自然序列。
第二、话语层面上的非自然序列。大卫·米切尔的小说《云图》(CloudAtlas,2004)即是如此。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如下六个故事:
1. 亚当·尤因的太平洋日记
2. 西德海姆的来信
3. 半衰期:路易莎·雷的第一个谜
4. 蒂莫西·卡文迪什的苦难经历
5. 星美-451 的记录仪
6. 思路刹路口及之后所有
7. 星美-451 的记录仪
8. 蒂莫西·卡文迪什的苦难经历
9. 半衰期:路易莎·雷的第一个谜
10. 西德海姆的来信
11. 亚当·尤因的太平洋日记
颇为有趣的是,六个故事在话语层面上只有第六个故事是完整的,其余故事则以第六个故事为核心,呈扇形向两边展开:即6单独叙述一个故事,5与7,4与8,3与9,2月10,1与11构成了其余的5个故事。无论在时间关系上,还是在因果关系上,这六个故事都彼此不相连,非但不存在紧密的联系,而且各自在话语层面上的叙事进程还被彼此打断。在故事层面上,六个故事相对完整,都有非常连贯的开端、中段和结尾。但在话语层面上,六个故事的叙事进程被无故打断,而且以第六个故事为中心,按照扇形的样态被再现出来,而不是通常意义上按照1与7,2与8,3与9,4月10,5与11的顺序来编排,挑战了读者的认知能力。
第三、 故事和话语双重层面上的双重非自然序列,如罗伯特·库弗的短篇小说《保姆》(1969)。该作品主要由108个段落构成,分别讲述多个版本不同的故事。 无论在故事层面,还是在话语层面,被叙述的事件都呈现出逻辑上不可能的序列。譬如,小说在某个地方说塔克夫妇外出参加宴会,在另一个地方又说塔克先生在家和保姆调情;小说在某个地方说保姆的男友杰克与他的朋友马克在玩游戏,另一个地方又说杰克与他的朋友马克在塔克先生家诱奸保姆,等等。同一个人物显然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段在不同的地点做不同的事件,这违背了正常的物理逻辑。所谓分身乏术,即这个意思。小说通过破坏不同事件发生或再现的顺序,在故事和话语双重层面上向读者讲述了一个混乱、不合理的故事世界与话语事件,凸显了小说的虚构性。
不可否认,作为一门新兴的叙事理论,非自然叙事学在当下西方叙事学界引发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批评争议。对此,笔者之前曾指出:“非自然叙事学即便算不上叙事研究领域中一门全新的理论,但它至少为我们审视当代先锋实验性质的叙事作品以及那些存在于现实主义之前的早期叙事作品提供了新的视角”(Shang,2015:189)。诚如阿尔贝所言:一方面,“非自然叙事的兴盛得益于因为无可预知的原则所产生的惊讶、无法预料的场景或事件”(Alber,2016:215);另一方面,非自然叙事的意义在于“通过促使我们创造新的心理模式,非自然不仅扩展了我们的认知视野,同时还挑战了我们之于世界有限的视角,邀请我们讨论那些我们可能会忽略的问题”(Alber,2016:216) 。
当然,作为一门处于进程中的理论,非自然叙事学除了需要讨论非自然的时间、非自然的空间、非自然的叙述者、非自然的人物、非自然的心理等基本概念之外,其建构与发展还需要纳入更多的视角与维度。本文所讨论的非自然事件/非自然序列只是一种尝试,而且仅局限于虚构叙事作品(小说)。未来关于非自然事件/非自然序列的研究:1. 需要拓展至小说之外的文类,如戏剧、诗歌等,2. 探讨非自然事件的跨文化理解,3. 考察非自然事件/非自然序列在电影、绘画等不同媒介中的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