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迪江
(广西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 广西 柳州 545006)
译者的作用与本质是一个非常值得翻译学界深入探讨的问题。传统翻译研究的原文或译文中心论坚持翻译实践的客观性原则及忠实对等原则,具有巨大的理论价值,但它对翻译本质的探求忽视了具有主体性与能动性的译者。国内学者胡庚申(2004)基于前人对翻译主体性的思考以及原文和译文中心论的缺陷,提出翻译适应选择论,认识到译者在翻译实践中的主导作用。他建构的译者中心论,旨在促使翻译研究从以原文或译文为中心的“物本”视角转向以译者为中心的“人本”视角,打破翻译研究认识论的局限性,将原文、译者与译文视为一个辩证互补的统一体。译者中心论确立了译者在翻译研究中的首要和本体地位,尝试建构“以人为本”的翻译观,作为一个新的增长点大大促进了当代翻译研究的发展。然而,以译者为中心的翻译研究中始终存在着一股质疑与误读的潜流。本文通过梳理近10年来翻译学界对译者中心论的质疑与批评,发现这些声音大多并未能触及译者中心论的核心思想与本质内容,因而不足以撼动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译者的作用和本质进行全面思考,以期对译者中心论做出更为合理的诠释。
译者中心论是在原文和译文中心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对后二者进一步追问的结果,它的前提就是原文和译文中心论自身的缺陷与局限性。具体言之,原文和译文中心论“唯物至上”、忽视译者主体性的局限,在当代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困境中日益充分地暴露出来,将当代翻译学者从文本至上的迷梦中惊醒,促使他们重新认识与评估文本,同时开始关注翻译实践和研究中的其他因素。胡庚申的译者中心论应运而生。与此前的研究不同,它既不针对“译事前”的翻译准备阶段,也不是“译事后”的翻译效果阶段,而是聚焦“译事中”的翻译行为阶段,研究“译者的选择性适应和适应性选择”(胡庚申,2013:207-208)。可以看出,译者中心论扬弃了只强调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对等而忽视译者主体性的物化追求,从实践的视角出发,彰显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赋予一切翻译行为人本特征,期望真正做到“见文亦见人”与“见文为见人”。支持的声音认为,译者中心论回顾当代翻译理论研究史,确立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中心地位、探究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并由此对翻译这个动态过程加以系统的描述与诠释,可以说是翻译研究走向理性与成熟的关键(刘云虹,2014)。然而,质疑者也有许多顾虑:如果以译者为中心,译者会不会“越位”?译者中心论是否与“和谐平衡”的生态学原则相矛盾?进而,译者中心论是否成立?能否被解构?
质疑声肇始于2011年,冷育宏基于达尔文适应选择理论、当代生态文化理论能否推导出“译者中心”以及翻译生态环境下译者角色如何定位三方面的讨论,阐释生态翻译理论与译者中心论之间存在的矛盾,认为翻译的生态意识不是建构而是彻底解构了译者中心论,只有这样才能建构一个和谐的翻译生态环境。针对该质疑,何瑞清(2013)指出,自然生态环境中人类是主体,环境是客体;人类虽然在不断改变自身以适应环境,即主体的客体化,但同时也改变环境以适应自身,即客体的主体化。在环境的“人化”过程中,人类是环境的中心;相应地,译者即是翻译生态环境的中心,因为翻译生态环境就是翻译活动经过翻译“生态”到文本“生命”再到译者“生存”之间互联互动与共生互存的和谐统一(罗迪江,2017)。由此可见,译者中心论与生态理论并没有冲突。当然,要明确的是,译者中心论并非“译者中心主义”,其目的是确立译者在翻译研究中的本体地位,而不是绝对主宰地位。由此可见,质疑者对译者中心论的解构模糊了主体与客体、主体的客体化的界限,盲目否定了译者改变自身生存境遇、建构和谐翻译生态环境的主观能动性。
王宏(2011)认为生态翻译学是对各种翻译现象的宏观研究,因此不宜只以译者为中心或只从译者视角开展,而应将参加翻译活动的一切生命体纳入其中。张其海(2016)也持同样的态度,认为“以人为本”的东方智慧要求翻译“以诸者为本”,不但关注译者生存,还应关注其他“诸者”的生存和发展。针对该质疑,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译者与翻译群落中“诸者”的界限模糊将会导致译者在翻译实践过程中的主体性、与翻译群落中其他“诸者”的主体间性的丧失。正如胡庚申(2014)指出,译者中心论是在翻译研究原文和译文中心论长期“一统天下”的局面下提出的,它是对两个极端中心论的反拨与平衡,提倡翻译研究回归“译者”,回归“以人为本”。它既强调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又关注以译者为代表的翻译群落中“诸者”的生存与发展;既强调译者的个体能动性,又关注译者的社会实践性。与原文或译文中心论的“唯物至上”不同,译者中心论重视译者的本真存在,把译者的生存、其翻译实践的价值及意义作为翻译活动的出发点。
陈水平(2014)认为过于强调翻译活动的“译者中心”,就是对文本生命权的否定,是对其他主体权力与可持续性发展的忽略,是一种片面、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取向,与生态伦理相悖。但译者中心论起源于“翻译适应选择论”并发展于“生态翻译学”,具有生态伦理特征并倡导一种全方位的关怀——关怀翻译生态,关怀译者生存,关怀文本生命,关怀翻译生态环境(罗迪江、盛洁,2017)。译者作为翻译生态的主体,协调翻译群落诸成员之间的关系,平衡原文与译文,使它们在生态翻译学的视域下开启实质性交流,互联互动和谐共存。可见,译者中心论不否认原文的先在性,它不仅仅把译者当作实现外在目的的工具,而是谋求译者翻译能力的全面发展与文本生命的和谐平衡。
尹穗琼(2017)基于对译者主体性的讨论,认为生态翻译学再提以译者为中心具有老调重弹之嫌。针对该诘难,我们认为,译者中心论从未否定译者的主体性,而是进一步确立了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本体地位,为译者主体性创建安身立命之所。它丰富了译者主体性和译者主导作用的内涵,同时通过译者责任、事后追惩、译者发展等生态翻译学的制约机制与伦理原则强化译者的责任意识与平等观念,即译者应意识到并有责任把翻译群落其他成员当作和自身平等的对象。相比于译者主体性,译者中心论内涵更为丰富,在更为深广的维度上保障了译者的生存与发展,规范了译者的责任意识,建构了以译者为中心和主导的译者“家园”(罗迪江、胡庚申,2017)。
译者中心论的发展是一个集诘难与维护、质疑与反驳、继承与超越为一体的动态过程,历经了一条从“译者主体”走向“译者主导”、由“译者主导”到“译者责任”再到“译者发展”的辩证互补之路。它反思原文和译文中心论的缺陷,认为此前以文本为中心的翻译理论研究极度“唯物至上”,导致了译者主体性的缺位,主张从译者的现实境遇、生存方式及翻译生态环境等方面研究译者能动性和主体性对翻译的作用,关注译者与翻译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最终建构“以人为本”的翻译观。因此,对译者的解读必须是多层次、多维度的,只有这样才能把握译者中心论的确切含义,避免误读,解开质疑的症结,推动该理论自身的发展并完善生态翻译学的理论体系。
译者中心论作为一个新兴的翻译研究视角迅速崛起,旨在确立译者在翻译研究中的本体地位。质疑者论证的一大缺陷是对其中“译者”的含义把握不准,过度解读“中心”二字而忽略了是以“什么样的译者”为中心。综观生态翻译学理论,我们认为,需要从三个层次把握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地位:
(1)首先,语言学范式下的翻译研究把翻译看作两种语言符号间的转换,处理的是不同文本、不同语言系统之间的关系;译者的作用是实现二者之间的对等转换,必须对原文忠实,其本身作为社会文化主体的复杂性被忽略(罗列,2013)。基于这种缺位,译者中心论拒绝模糊“翻译主体”,强调“译者”在翻译活动中主导原文与译文之间内在生态结构的创建,促使翻译研究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
(2) 从普遍性角度来看,翻译群落涵盖翻译生态中所有具有一般的人的特性的存在,是一个以译者为代表的人的集合。因此相对的,译者中心论中的“译者”不应仅被理解为译者个体,而是以译者为中心的翻译群落与译者个体两者的辩证统一。译者中心论在以译者为主的同时要求译者维护翻译环境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平衡,协调翻译群落各成员之间的平衡。照此看来,质疑者称翻译的生态意识意味着对译者中心论的彻底解构实无道理,因为解构译者中心论就意味着解构翻译生态整体,所谓的最终建构一个和谐的翻译生态环境也便成为虚妄。
(3)译者中心论既关注翻译活动中译者作为翻译群落成员的普遍性,也承认译者自身的特殊性。在这个意义上说,译者在翻译活动中承担的行为包括“译内行为”和“译外行为”:“译内行为是译者的语言性行为,处于翻译的基本层,译者是语言人;译外行为是译者的社会性行为,处于翻译的高级层,译者是语言人和社会人,其行为部分表现为译者参与社会活动时的普通人之行为,包括译者使其翻译作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拥有读者的行为” (周领顺,2013:73)。
翻译活动中的“译者中心”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个是微观操作层面的译者主导;另一个是在宏观理性层面的译者责任(胡庚申,2013:221)。在生态翻译学框架下,质疑者脱离译者责任,并没有理解译者中心论究竟是以“译者的什么”为中心,因此其论述是片面的、不成立的。
在翻译活动中,译者行为应合乎生态理性,译者应承担保持生态平衡与维护生态和谐的责任,所以译者中心论要以“译者的责任意识”为中心。从德性伦理学的角度来说,译者责任就是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德性或卓越表现”,致力于实现“有意义的生活”与“有规范的生活”相统一的人性完美化,它体现了对“翻译中的人”的关怀,“回归翻译中的人”的追求(方薇,2013)。因此,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不是随意的、盲目的。译者应有清醒的意识和明确的目标,力求通过处理翻译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实现翻译的价值(刘云虹、许钧,2014)。
Chesterman (2001:153)提出的“圣哲罗姆誓约”(the Hieronymic Oath)认为译者的责任是综合性的,包括职业承诺(Commitment)、职业忠诚(Loyalty to the Profession)、职业指向(Understanding)、职业理想(Truth)、语言要求(Clarity)、职业信赖(Trustworthiness)、译事态度(Truthfulness)、公正要求(Justice)与追求卓越(Striving for Excellence)(祝朝伟,2010)。
质疑者常常将译者中心论与人类中心主义联系起来解读译者的本质,而非理解与把握“译者的什么”决定了译者的本质。稍加研究即可发现,译者中心论与人类中心主义具有显著的区别,绝非等同。
译者总是栖居于翻译生态环境,其出现是某个翻译生态环境的要求,并随着翻译生态环境的变化不断发展。这是译者安身立命的方式,也是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在这个意义上说,译者中心论以“译者的发展”为中心,旨在改善译者的生存境遇,推动和实现译者的全面发展。译者发展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译者生存能力的发展,要求译者既善于协调翻译群落中“诸者”之间的关系,又具备学习、翻译、就业、工作转换、创业等能力;二是译者的自由发展与翻译的发展相辅相成。译者发展作为译者中心论的重要指向,完善了译者的含义。
综上所述,译者中心论不是一个孤立的抽象概念,它是译者主导、译者责任与译者发展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共同体,其重点在于以“什么样的译者”与“译者的什么”为中心。若无法用辩证的眼光对这两个根本问题进行正确解读,便难以全面地把握“译者”的含义,进而在事实上将译者中心论悬置了起来。
为认识“译者”的作用与本质,我们考查了胡庚申在不同时期对译者本质的阐释。
在前期的适应选择论中,胡庚申首先破除了概念的模糊,将译者界定为翻译主体;继而确定了翻译活动中译者的主导作用与中心地位。翻译活动中无论是适应还是选择,都是由译者来完成的:适应是译者的选择性适应,选择是译者的适应性选择。胡庚申将“以译者为中心”明确地置入翻译的定义,使译者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实质性的凸显(胡庚申,2004),即只要翻译活动存在,译者就会在其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由此可见,前期的适应选择论把“译者在适应性选择与选择性适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视为译者的本质,认为翻译是译者用译文复活了原文,完成了两者的统一。
在生态翻译学时期胡庚申主要解决译者与翻译群落中“诸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关注译者的责任。当质疑者指责译者中心论与生态翻译理论相矛盾,声称只有解构译者中心论才能建构一个和谐的翻译生态环境时,胡庚申从生态翻译学的翻译伦理和宏观理性两个层面重新诠释译者的主导作用,建构了“译者责任”的概念。译者从幕后走向台前,被赋予了更多的能动性和自由的同时,也应遵守翻译伦理规范与职业道德规范,在翻译活动场最中心的位置发挥积极的作用,争取成为称职的译者或真正的译者(侯丽、许鲁之,2013)。翻译伦理与宏观理性规范下的译者主导与译者责任关联互动,若主导作用脱离责任的制约,便将破坏翻译群落内部“诸者”间的人际关系。生态翻译学将维护这种关系的责任视为译者的本质。
为了在翻译活动中真正实现译者主导与译者责任,胡庚申对译者中心论展开更为深入的思考,提出了“译者发展”的概念。译者发展首先在于不断突破和改善现有的译者生存环境,继而表现为译者自身能力的发展,以实现译者的价值为根本目的,揭示了围绕译者的多方面因素的内在相关性。
综上所述,胡庚申对译者中心论从译者主体到译者主导、到译者责任、再到译者发展的层层剖析,展现了该理论的包容性与可持续性,完成了翻译研究从“物本论”向“人本论”的回归。在生态翻译学视域下,译者主导道出译者的作用并树立译者的地位,译者责任约束主导作用,并激励译者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三者的辩证互补共同组成了译者中心论的核心要旨,也是译者成为译者的本质所在。
译者中心论是建构“以人为本”的翻译观的基石,也是贯穿整个生态翻译学的基本观点,其三个内在方面——译者主导、译者责任与译者发展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译者中心论做出的合理反思、质疑与批判本是生态翻译学发展的内在推动力与策动力,但不应以偏概全。对译者中心论的质疑存在三个缺陷:一是对译者中心论中“译者”的含义把握不准,过度地关注与解读“中心”二字而忽略了是以“什么样的译者”与“译者的什么”为中心;二是混淆了概念范畴,忽视了译者中心论与原文或译文中心论的对应关系,而错误地将它类比于人类中心主义,未能正确认识“译者”的作用与本质;三是将译者中心论误读为译者主导,而忽略了译者责任与译者发展。
通过反驳上述质疑,本文认为,首先应当清楚译者中心论旨在改变原文或译文中心论翻译研究重物本而轻人本的偏颇,让译者从“仆人”变为“主人”;其次,译者中心论是译者主导、译者责任与译者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体,三者共同决定了译者的含义、作用与本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认识译者中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