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虎
(西安外国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8)
改革开放以来,在工业化、城镇化浪潮的推动下,乡村社会转型加速,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乡村治理面临着诸多新挑战,也在应对挑战中创造新的治理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一大特点是既注重“顶层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也注重狠抓落实的“执行力”,两者有机统一,这可以说是国家治理的一个基本规律。乡村治理主体可分为上层主体和基层主体。上层治理主体解决的是“顶层设计”问题,决定着乡村治理的政策环境和治理目标;基层治理主体解决的是“有效执行力”问题,决定着乡村治理如何创造性地贯彻实现国家治理方略。两股治理力量协调并进,共同决定着乡村治理的绩效和现代化水平。
研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基层治理领导主体的村级党组织特别是其带头人的群体结构与功能发挥是一个关键问题。然而,一个时期内,很多关于中国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执政党作为最重要政治行动主体的现实,以致无法真正解释现实的基层治理。鉴于此,“重新把党带回来”成为一种研究取向,一些学者进而提出了以执政党为核心的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分析框架。[1]
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党组织与乡村基层治理的领头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支部;支部强不强,关键看班长。”以村党支部书记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中最关键的基层治理主体。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群体结构与治理能力对乡村治理与建设的现代化水平和绩效往往具有决定性影响。近年来,新乡贤文化的弘扬,新乡贤治理的回归成为引人瞩目的治理创新与研究热点。如何优化制度框架与治理路径,选拔任用好“政治可靠,德才兼备”的乡村基层治理领导主体;乡贤治理的回归如何嵌入体制化的治理结构,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学术问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有数亿人口的农村地区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伟大社会变革同样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三农”问题虽是一个现实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说则是一个历史问题,它有着近代以来自身形成、发展和演变的基本线索。[2]要治理好当下的乡村,抓住乡村基层治理领导主体这一关键问题,从历史的较长时段考察其群体结构嬗变及治理功能实现的规律性,汲取乡村治理制度框架与路径探索的有益经验非常必要。
传统中国是一个农业文明社会,帝国官僚科层制治理延续了“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治理是以士绅为主导的地方自治与间接治理,有威望的士绅承担着国家与地方社会上下沟通的中介角色。以士绅为主导的地方自治力量是乡村权力的实际拥有者和运作者,形成了一个“士绅社会”权力格局。士绅群体的权力合法性虽然不是通过官僚机构自上而下任命赋予的,并不具有帝国官员的正式身份,但其权威性恰恰来自对国家意识形态儒学的掌控和从科举制中获得的功名,在意识形态认同上与国家权力是同质的,其士绅身份是国家赋予的。由于乡土是传统文明的孕育母体,乡土文化与帝国精英文化是同质的农业文明。以士绅为主导的乡村精英群体不仅广泛分布于乡村社会,对乡土文化也是高度认同的,易于将儒学精英文化与地方乡土文化契合以来,依靠被乡民广泛认同的伦理文化等“软治理”机制维系乡村社会的秩序,民间教化机制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功能。地方士绅在弘文励教、公共治理中的德行和贡献被乡民所敬仰缅怀,乡贤文化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场景下孕育的。可以说,认同国家意识形态的乡村文化精英的广泛存在与社会教化的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转,是传统乡村治理的重要历史经验。
中国现代化进程开启后,传统士绅自治的社会结构逐渐崩解、失序,乡村社会陷入动荡、革命和社会秩序重构之中。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社会主义教育等一系列社会改造运动,彻底摧毁了士绅、宗族等传统乡村治理的权力结构与文化整合机制。乡村社会以阶级出身和政治忠诚为基础形成了新的权力结构,以阶级话语为核心的革命意识形态成为新的文化整合机制。国家权力是重建与稳固乡村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坚强后盾。阶级出身“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党员干部群体在国家权力支持下,成为领导乡村治理的新精英群体。在全能主义国家的治理模式、农业生产技术比较落后、农业经营环境比较封闭的时代条件下,贫下中农干部群体虽然文化素养和领导乡村发展的才能普遍不高,但政治忠诚度和对革命意识形态的认同度较高。在全能主义国家的全面管控和支持下,仍然能适应乡村社会的治理环境,建立起稳固的政治权威和权力基础。他们虽然不是文化精英,但在干部群众平等化,干部带头、以身作则的政治动员机制下,他们是共产主义新道德的表率,具有较强的道德权威色彩和相当的政治动员和号召力。乡村社会在贫下中农干部群体的治理下,成功地推进与实现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改造,为国家工业化战略源源不断地输送发展资源。可以说,国家权力支持赋予的法理权威和对国家意识形态认同垂范塑造的道德权威,是巩固贫下中农干部群体领导乡村基层治理的重要权力基础。
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公社制解体,国家权力逐步从乡村基层社会上收,全能主义国家治理模式在基层社会也逐步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转型。在国家重新为乡村社会治理释放出了较大自主空间的社会背景下,不同的乡村选择的发展道路不同,乡村治理精英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
其一,在包产到户后成功地发展了新型集体经济的乡村,乡村治理精英与集体化时代往往有很强的连续性与继承性,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色彩。这类乡村坚持走集体主义的发展道路,农村社会贫富分化问题并不突出,乡村治理精英的政治认同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仍然有高度的同一性。这类乡村治理精英兼具集体主义经济能人和社会主义道德权威的权力基础。
其二,在成功地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的乡村,在富起来成为乡村发展中心追求的时代背景下,集体化时期的乡村治理精英群体由于丧失了引领社会治理的经济基础,逐步退出乡村政治舞台,先富能人成为领导乡村治理的新精英群体。这对乡村治理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推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群众得到实惠,适应尽快富起来的发展型体制。另一方面,以非公经济为基础的先富社会阶层成为领导乡村治理的主导力量,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着异质性,其政治认同存在着“离心力”。个体主义先富能人的逐利本能和权力结合,容易使一些经济能人在带领群众致富过程中的角色和功能发生变异,对保持乡村稳定和坚持走共同富裕发展道路是一个潜在威胁。[3]
其三,社会经济发展整体落后的乡村,呈现出乡村精英大量流入城市,农村“空心化”,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软弱涣散,形成弱势权威治理的权力结构,乡村内生发展动力缺失,形成比较严重的治理难题。这类乡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精准扶贫的发展战略下,国家权力再次下移和介入,实行驻村干部帮扶的上层精英嵌入式治理。
纵观乡村治理历史演进,乡村基层治理的领导主体具有重要意义。士绅治理和贫下中农干部治理的格局下,领导乡村治理的精英群体都植根于乡村社会,且与国家意识形态具有高度的认同,文化整合机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功能。全能主义国家的治理模式有效弥补了贫下中农干部群体整体素质偏低的劣势。这两个历史阶段乡村社会秩序都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与内聚力。改革开放新时期,乡村治理精英结构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但是,除了成功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明星村”治理,先富能人治村、弱势权威治村和上层精英嵌入式治村都面临着不同程度和类型的治理难题。在由先富向共富、由过于注重经济发展向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阶段,创新制度机制,吸纳体制型乡贤回归乡村,领导乡村治理,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以生活地域划分,理论上体制型乡贤既包括在乡乡贤,也包括在外乡贤。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成功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类型的乡村,体制型乡贤引领乡村治理是无必要。其他类型乡村,“政治可靠,德能兼备”的在乡体制型乡贤是基本缺失的。本文中体制型乡贤是指成长于乡村社会,向上流动进入城市担任过一定公职,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领导能力的中共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群体,是现代化进程中乡村向城市输送的宝贵人才资源。体制型乡贤领导乡村治理是指拓宽制度机制,选拔鼓励从乡村流出的精英群体在晚年回归故乡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成为乡村基层治理与建设的带头人与领导核心,全面推动基层党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体制型乡贤领导乡村治理并不是一种理论设想,而是发展落后型乡村摆脱落后跨向良性发展的成功实践经验与治理创新。江西南昌市市长李豆罗退休后回到进贤县西湖李家村,带领当地村民建设新农村。经过6年治理,乡村旅游产业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了4A级景区。乡村文化建设稳步推进,重视教育、敬老爱幼、和谐礼让蔚然成风。[4]笔者调查的陕西关中Z村在县文教局老党员干部W书记2007年退休回村任支部书记前,是一个典型的“班子烂、村子穷、人心散”的落后村。经过5年治理,Z村由乱变治,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成为县级“平安村”、“文明村”、敬老模范村、优化苹果园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以学习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引领“书香村”建设成绩斐然,农家书屋被评为“全国示范农家书屋”。这类体制型乡贤治村的典型经验在全国还有很多。体制型乡贤领导乡村基层治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战略意义。
乡村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共治。处于相同的宏观政治经济体制下,不同的乡村呈现出不同的治理水平,同一个乡村在不同类型治理精英领导下也呈现出不同的治理面貌,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乡村基层治理领导主体的强弱。基层治理领导主体的强弱往往决定着乡村“最后一公里”治理难题的解决。[5]现代化社会转型中“三农问题”凸显,中西部广大落后地区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发展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一个重大根源就是区域、城乡现代化发展水平差距的客观存在,城镇化的虹吸效应,乡村精英群体尤其是领导型精英这一乡村治理核心主体的流失,往往会造成较普遍的“弱势权威”治理的格局。“弱势权威”领导下乡村社会治理能力低下,往往会导致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6]领导型精英是乡村治理最稀缺的资源,国家从外部供给帮扶干部具有流动性,很难长期扎根农村谋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布局和精准扶贫政策下,国家向治理能力低下的乡村派驻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是一种策略性的因应。体制型乡贤回归乡村,领导乡村治理则会迅速提升乡村内生发展能力,实现稀缺领导型精英从乡村流出到最终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真正扎根乡村动员各种治理资源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乡村较快地走上内生发展、良性发展的轨道,促进城乡社会整体性可持续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新时期乡村治理实际上仍面临农业集体化前乡村发展道路探索提出的历史性难题:执政的党如何实现对小生产的农民的全部领导权,将其巩固地引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道路?以苏南农村为典型一部分农村地区成功地坚持和发展了新型集体经济,共同富裕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比较巩固,仍然拥有较高的政治权威。很多中西部农村地区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缓慢,农村“空心化”,集体经济“空壳化”,国家权力“内卷化”,农村青壮年大量外流,靠“打工经济”支撑农村发展,领导乡村治理的精英群体大多流入城市生存发展,乡村治理的领导主体缺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一盘散沙的小农在现代化挑战面前很难应对,削弱了党的执政根基,影响社会稳定。
对于集体经济“空壳化”,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这种类型乡村的治理,“体制型乡贤治理”与“先富能人治理”、“帮扶干部嵌入式治理”相比有巨大的优越性。
其一,政治认同度高。体制型乡贤是久经考验的党员、干部群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高度信仰与认同,领导村治能更好地实践党“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宗旨,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领导农民坚持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
其二,发展能力强。体制型乡贤是经过竞争性社会流动机制严格筛选进入城市发展的农村精英群体,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与领导能力,能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发展实际创造性制订发展规划,较快地将乡村领导到良性治理的发展轨道,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适应“发展型体制”。
其三,思想情感与乡土社会有高度的亲和力和奉献精神。体制型乡贤对故乡怀有深厚的思想感情,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从人生的发展阶段来讲,这一群体的最大特点和优势在于,他们是乡民眼中的佼佼者,在事业、家庭、生活方面都已有一定成就和获得满足感,已没有乡村青壮年精英渴望流入城市寻求发展的强劲价值追求和动力。他们已经到了追求人生超越性价值与意义的阶段,更在意回归故土,在为乡亲们办实事、办好事的奋斗中获得人生晚年的价值升华,留名乡里。他们与“先富能人治理”相比,更少追求经济、权力利益的“赢利型经纪人”的内在品格。他们与“帮扶干部嵌入式治理”相比没有干部挂职锻炼的流动性策略性色彩,真正能做到落叶归根,融入乡村谋发展。“无论官有多大,不论你走多远,不管你挣多少钱,总是要叶落归根的”,返乡乡贤、原南昌市市长李豆罗说。这种乡贤文化对乡村天然的亲和力,是“嵌入式精英治理”无法比拟的优势。
乡村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乡村治理的落脚点依然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开辟现实道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也必须在发展道路上统筹协调各个社会子系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指引下,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协调推进,促进乡村社会全面发展。[7]体制型乡贤群体的整体特点是“政治可靠,德才兼备”。他们不仅久经考验,心中有人民群众,能够把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而且文化素养较高、视野开阔、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领导才能与学习创新能力。体制型乡贤领导乡村治理,能够全面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乡村社会全面发展。
第一,能较快推动经济发展,领导农民致富共富
体制型乡贤担任乡村基层治理领导核心,具备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能够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较快地找到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的产业道路,推动社会经济较快地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合作社,创新“党支部+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带领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扭转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局面。
第二,实质性提升党领导下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制度建设
体制型乡贤在其落叶归根的人生发展阶段,更少追求自身经济、权力利益的内在冲动,能够推动精英治理模式嵌入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化治理结构之中,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制度化建设,实现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和制度化治理的有机统一。基层治理实践表明,在体制型乡贤领导乡村治理的新格局下,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承诺制、监督制,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制、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老年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与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在村务参与、讨论、决策、执行过程中都能够实质性地民主参与并逐步制度化完善,乡村治理的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升,广大村民在乡村治理与建设中的历史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水平将有实质性的提升。
第三,乡村文化建设由软肋转变为治理突破点
乡村文化是乡村治理最深厚的根基。在多元化社会时代,文化在建构认同与秩序,完善和推进社会治理的进程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功能。内生于乡村社会的传统乡村文化,构建起乡民的“生活秩序”、“精神秩序”和“自觉秩序”,维护着乡村社会的稳定。然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解构着传统乡村文化的秩序价值,使新时期的乡村治理面临着文化失范的突出困境。[8]对农民而言,传统安身立命的价值观被城市文化侵蚀与解构,生活的价值与意义陷入迷茫。新时期的乡村治理亟待进行乡村文化的价值重建。
乡村文化的价值重建依赖于乡村文化精英在文化教化与伦理引领中的中坚作用。这一点是士绅治理留给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重要历史启示。不能设想文化精英流失的乡村,能够有效重建适合新时代的乡村文化。文化素养比较低的先富能人群体、弱权威村干部群体占据主导权的乡村,往往伴随着读书无用价值观传播的社会现象,重视文化教育的优秀传统受到强烈冲击,乡村充满着追求财富与权力的躁动。体制型乡贤群体由于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在乡村中有较高的道德声望,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到乡村文化建设在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实现良好治理中起的更深厚持久的作用,领导乡村治理能够充分发挥制度化治理与文化软治理机制的最大功效,使乡村文化建设真正提高到突出位置并有效运转起来,渗透到农民的日常生活和价值世界。
“村风不正、民风不好,村里稳定呀、发展致富呀,什么事情也难以统一思想,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乡贤W书记担任陕西关中Z村新支书后经过调查研究乡村治理困境深有感触地总结。体制型乡贤领导乡村治理的实践中,乡村文化建设往往成为治理亮点,弘扬传统美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的机制不断创新。“村规民约”、“文明村民”准则的宣传践行,“尊老爱幼节”的持续举办,“和谐家庭”、“敬老好婆媳”、“老寿星”、“五爱少年”等表彰评优活动和孝敬父母的“四关心”活动的有效开展,“三带四学五进村”文化活动的经常性开展,①依托文化下乡工程“农家书屋”建设“书香村”的实践,通过这一系列有效的文化建设机制,大力培育新乡风、塑造新农民,大大提升了农民的精神风貌,为乡村治理奠定了良好的文化生态,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协调发展。
针对乡村治理的现状与实践经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台相应政策,完善制度机制,以体制型乡贤治村为引领,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现代化进程启动以来,现代的城市与落后的乡村的发展差距成为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必然。“将强强一片”,“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支书”。一个“政治可靠,德才兼备”的好支书能带好一个强有力的村两委干部队伍,进而激活乡村治理的整体格局。深化全国城乡、区域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优化城市向乡村反哺现代性资源,尤其是优秀领导型人才资源,是解决发展落后型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缺失,有效利用国家各种惠农反哺政策、资金的重要路径。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应政策,拓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选拔任用制度机制,鼓励支持体制型乡贤提早退职退休,回归故乡引领乡村治理与建设,较之驻村干部帮扶治理政策更有利于实现城市向乡村反哺优秀领导型人才与乡村社会内生治理资源的契合,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体制型乡贤群体作为协同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与建设的潜在宝贵人才资源,在乡村社会是普遍存在的。在现代化进程中,这些乡村精英通过市场机制和体制性社会流动机制被广泛吸纳进城市发展,是乡村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的缩影。乡村哺育的人才可以畅通无阻流向全国城市,流出去的人才是否可能从全国不同区域的城市落叶归根,反哺推动乡村现代化事业?关键是人才流动机制能否真正坚持全国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出台政策、创新机制、引导鼓励。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是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尤其是发展落后型农村。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在退休年龄、待遇等方面鼓励支持体制型乡贤告老还乡服务乡村治理与建设,避免目前实践中正常退休的高龄乡贤余热生辉领导乡村治理的尴尬,对尽早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乡村治理现代化根本上要靠人才培育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缺乏精英群体这一关键力量的支撑,再完美的治理制度也缺乏有效运转的基础。应大力培育新乡贤群体,使其成为持久支撑乡村治理的内生中坚力量。
其一,建设新乡贤文化,建立新乡贤自治组织,制定新乡贤群体自主管理制度。新乡贤文化的建设要吸纳乡贤文化的优秀传统,适应现代乡村的现实需求,在文化素养、才能技艺、社会地位、道德声望、价值信仰等方面明确新乡贤群体的基本条件,通过有效的自治组织和管理制度,吸纳与培育新乡贤群体。对于靠“打工经济”支撑的优秀人才流失严重的乡村,特别要通过新乡贤自治组织,通过便捷的通讯技术和利用逢年过节探亲访友之机,经常性保持与在外乡贤群体的情感联络,增强其对家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特别要注重考察发现那些真正热心家乡建设,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理论政策水平和能力素质的体制型乡贤,在其退职退休时吸引其回归乡村,引领乡村治理。
其二,加快发展乡村现代化产业,着力培育守望乡村生存发展的具有现代教育、技能、理念的新型乡村产业经营主体或“中坚农民”群体[5]。“中坚农民”群体是有现代产业依托的守望乡村就能较好地生存发展,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是乡村社会秩序与内聚力形成的基础。“中坚农民”群体是村干部队伍的主要来源,要注重从“中坚农民”群体中选拔培育能达到体制型乡贤标准的村治领导型精英,成为支撑乡村治理与建设的中坚力量,源源不断地为乡村治理与建设提供内生资源与发展动力。
体制型乡贤引领乡村治理应朝着村党组织领导下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制度不断完善的方向推进,将精英治理模式嵌入民主化制度化治理格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在体制型乡贤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加强村民小组代表、党小组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大会、乡村公共事业参事会、妇女协会、老年协会等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民主参与制度建设,保障能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的多元治理主体广泛性、实质性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与建设事业中,加快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在民主化制度化治理结构内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基层社会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重视基层,面向基层”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优良传统与宝贵经验。“组织嵌入”、“体制吸纳”、“价值引领”是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功能的主要机制。[1]新乡贤群体作为城市化进程中兴起的重要力量,其在乡村治理整体结构中发挥作用有两个主要路径:一是参与治理,即通过“体制吸纳”将其纳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之中,解决多元化社会时代单纯依靠国家权力不好解决的治理难题,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格局;二是引领治理,即通过“组织嵌入”将从乡村社会流出的体制型乡贤,在落叶归根的人生发展阶段重新动员、选拔担任村级党组织带头人,进入基层治理一线,充分发挥执政党在基层治理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党员干部“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主要有两种路径,选派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工作薄弱的基层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机制是一种上层精英嵌入式治理,体制型乡贤治村则是乡村内生权威融入式治理,有利于促进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理论政策水平和能力素质的领导型精英真正扎根农村引领发展,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从人才资源上实现农村支援城市和城市反哺农村的良性循环,破解城市人才竞争激烈、乡村治理和建设领导型精英匮乏的突出矛盾,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格局。
乡村治理现代化根本上要靠人才培育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小康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的有利宏观发展政策下,引领乡村基层治理的精英群体的结构优化是破解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关键。费孝通先生在1940年代即富有洞见地指出,将“人治”与“法治”相对称是不准确的。社会治理都得靠人来运作、执行。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传统乡土社会不是“人治”,而是“礼治”。[9]因此,推动体制型乡贤群体引领乡村治理,与现代法理型治理模式非但没有必然的对立,恰恰相反,体制型乡贤群体由于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理论政策水平和学习创新能力,能够有效地整合利用宏观政策资源和地方性发展资源,更有效地应对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在实践中创造出有效的治理经验,推动乡村治理机制向民主化制度化治理的更高层次转型。
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乡村治理,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领导型精英流失比较严重的乡村,迫切需要体制型乡贤回归领导乡村治理。这不仅仅是传统乡村治理理念与智慧的回归,而且能实现乡贤治理资源与现代治理体系与制度的契合与创新。充分发挥体制型乡贤群体特有的政治信仰、文化道德、领导才能等治理稀缺资源,能有效解决乡村“最后一公里”的治理难题,引领基层治理制度现代化转型,构建一个乡土性与现代性相统一、传统治理理念与现代治理制度相契合、城市与乡村协调一体发展的新型乡村治理模式。从体制型乡贤领导乡村治理的实践效果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体制型乡贤引领乡村治理的机制创新会成为加速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