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为实实在在保障农民工能拿到血汗钱,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省再出新招,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展开“年考”。
日前,省政府出台《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各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通过实施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考核工作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加强目标考核、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关键措施。只有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问责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建立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地落实以地方、部门、企业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结果举足轻重,不仅直接关系到市(州)荣誉,还与领导的考核挂钩。具体来说,得到A级的好成绩,将由省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被评定为C级的,由省联席会议对该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市(州)政府须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今年是考核办法施行的第一年。按照要求,各地应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