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凯
手语和盲文是听力和视力残疾人使用的特殊语言文字,是他们感知世界、习得知识与技能、参与社交与创造的重要工具,是人类语言文字多样性的独特呈现。我国有三千多万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使用手语和盲文学习、交流和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展了一系列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进入新时代,随着《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制定实施,“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和“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两个重大课题历时8年联合攻关并通过评审,课题成果《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通过2年多试行完善,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国残联联合发布,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推广,成为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研制与颁布,是我国语言文字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残疾人工作的一件实事。两个标准的发布和推广,使中国手语有了“普通话”、盲文有了“规范字”,将逐步改变全国盲文“书不同文”和手语使用者“语不同形”的历史。为做好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工作,中央宣传部、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国家广电总局共同制定了《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方案》《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方案》,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通知》,并及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广工作。这一系列国家行动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深入持续开展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努力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创造无障碍的学习交流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都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特别是完全失聪和全盲的残疾人来讲,学习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非常困难,手语和盲文成为他们感知和认识世界、学习交流的特殊语言和文字。这两种特殊语言文字只有不断适应民族共同语历史沿革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规律,才能更好地保障并服务于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的语言文字权利和规范便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作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
新中国成立以来,手语和盲文工作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工作始终没有停止过。1958年7月,当时的中国聋哑人福利会成立了聋人手语改革委员会,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指导下,依托《汉语拼音方案》,进行汉语手指字母方案和手语词汇的研究,到本世纪初相继编印出版了《聋人手语草图》《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聋哑人通用手语图》和《中国手语》等工具书。1949年以前中国没有统一规范的盲文,使用比较多的是以南京话为标准音的“心目克明”盲字。1952年,教育部盲哑处黄乃先生等在“心目克明”盲字的基础上,研制出“新盲字方案”,又称“现行盲文”,1953年由教育部公布在全国推广,很快迅速取代了其他几种盲文,成为当时中国大陆统一规范的盲人文字。60多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黄乃先生等老一辈盲文工作者呕心沥血,也曾对现行盲文不完善之处进行过艰苦的探索,努力解决盲文读音准确和省时省方的问题,为后续的盲文规范化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国以来手语和盲文改革和规范的过程,是不断与《汉语拼音方案》所代表的民族共同语的语音系统相适应的过程,也是朝着更加规范更加适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靠近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进入新时代,取得历史性重要进展。一是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大局,统一规划部署。《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都强调“手语盲文规范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快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系列规范标准,规范和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2010年7月,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国残联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共同组建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加强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研究,促进手语和盲文的规范与推广。二是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推动。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高度,将手语盲文规范化工作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要求“制定实施国家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信息化水平”。三是制定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经过历时两年的调研和研制,2015年12月3日,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明确了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残疾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规划,统筹规划了手语和盲文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指导手语盲文规范化工作进程和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行动计划》也是增强残疾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提高残疾人运用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的国家举措。综上,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研制不是另起炉灶,也不是另辟蹊径,而是遵照语言文字规律,在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要求下,从满足听力和视力残疾人语文权利的实现和语言生活的需要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进行的,是对以往手语和盲文规范化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完善。
语言文字是人类文明进步最重要的成果和人类最重要的思维、学习、创造和交际工具。接受教育、获得语言文字的能力是每一个公民特别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必备条件和基本权利。平等地、无障碍地接受基础教育和无障碍表达交流,更是包括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在内的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我国地域辽阔、方言众多,各地听力残疾人使用的手语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在不同时期有过阶段性的手语词典,但由于缺少不间断的规范统一和推广工作,实际上截至2017年底我国大陆并没有能够形成一种通用的手语;现行盲文标调不规范、两套盲文并用等现状也给视力残疾人的学习与生活带来许多不便。201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和中国残联共同委托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开展的全国手语盲文使用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手语动作不一致和词汇量不足是当前我国听力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手语使用中面临的两大问题。表达同一概念的手语打法不一致,导致不同地域听力残疾人之间的手语沟通存在障碍,59%的成年听力残疾人和82.8%的听力残疾人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制定国家通用手语,63.1%的成年听力残疾人和85.2%的听力残疾人工作者希望加快制定国家通用手语[1]。长期以来盲文阅读也存在着“读音”“分词连写”和“分辨词义”3大问题,半数以上的视力残疾学生、盲文教师和成年视力残疾人认为需要规范完善现行盲文[1]。
信息化时代对语文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明确的要求,时代发展也需要推进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和信息化。检验手语盲文规范化水平的一个重要关口就是能否顺利实现信息化处理与交流,这不仅是听力和视力残疾人适应数字化时代的现实需要,也是手语盲文传播、出版的迫切要求。以盲文这种拼音文字为例,现行盲文并非字字标调,计算机处理盲汉翻译缺乏可执行的客观规则,翻译准确率无法保证。国家通用盲文方案要求字字标调,相关省写规则都是计算机可执行的客观规则,为盲文的计算机处理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也使得盲汉翻译的难度大大降低,准确率大幅提升。更进一步,国家通用盲文最终有利于实现与其他带调汉语盲文相互转换。
据统计,目前从特教学校毕业的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学生仅约30% 能升入高中,接受高等教育的为数更少。我国有3000多万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由于缺少统一的通用手语,现行盲文摸读还存在根据上下文“猜测”的困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教育、无障碍学习和交流,导致仍有不少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成为文盲并身处困境。让他们有平等机会接受教育、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仍任重道远。为积极主动回应广大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的迫切需要,适应现代化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推动实现教育现代化,满足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的大力支持和众多专家、残疾人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以《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两个国家重大课题为支撑,历时8年,最终形成了现在正式推广的《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
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残疾人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语不通、字不明,平等参与共享定会难上加难。在特殊困难群体中推广他们迫切需要的规范化语言文字,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表现,不仅可以使听力和视力残疾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得以维护,也必将对他们学习文化知识、无障碍地获取信息、更广泛地参与社会生活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在全社会营造相互理解、互相包容的无障碍交流环境,有助于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的社会交往,保障他们更加公平地参与、创造、共享美好生活,平等实现权益与融合发展。这既是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提出的要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的宗旨所在。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作为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工作应按照《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相关要求,纳入各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和残疾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统筹推进,保障经费投入,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一要创新工作机制,多部门协同推进推广工作。要建立党委宣传部门和语言文字、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管理、残联组织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商决定重大事项,集体决议对重大问题的处理,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二要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加强手语和盲文标准化机构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加快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水平等级标准,研制手语翻译水平等级标准和国家通用盲文出版行业标准等,逐步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等级测试,结合实际举办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知识技能竞赛。三要努力建成公益性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网络学习平台。设计、改进汉盲翻译、盲文编辑、电子盲文朗读等软件。大力扶持科研单位和企业运用新媒体手段、现代信息技术研制具有高科技含量、性能优越、使用方便、价格适中的手语可视媒体、学习软件、翻译软件,以及盲文书写、阅读器具和产品。与手语盲文相关的软件及信息技术产品都要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四要加快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加强高等院校现有手语盲文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在有条件院校的相关学科开展手语和盲文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培养,鼓励跨学校、跨学科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手语和盲文高层次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手语和盲文翻译专业服务机构。五要加强手语、盲文使用的动态跟踪与监测。任何活的语言文字都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使用者的运用而变化。以特殊教育机构和听力、视力残疾人较为集中的机构为重点,制定采集标准,设立监测站点,定期收集手语、盲文使用中的新打法、新问题和新需求,不断丰富完善语料库,定期审定、发布新的表达方式和规则,推动手语、盲文的研究和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是包括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在内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手语和盲文工作一直是政府委托残联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从 “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开始,国家先后制定实施的7个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五年规划纲要都将“做好盲文和手语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工作”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任务,要求越来越具体,措施越来越明确。根据《关于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通知》精神和《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方案》《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方案》要求,各地残联要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门,组织教育、语言文字和广播电视等部门,成立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工作领导机构,把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工作纳入残联年度工作任务,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分工具体、责任到人、督导有力。
一要不断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残联系统、特别是各级聋人协会和盲人协会,要自觉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把学用通用语言文字与强化国家意识和履行公民责任与义务紧密结合起来。要认真全面学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基本规律和要求,认识到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特别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明确总体任务目标、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将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推广放在实施国家规划的大背景下予以部署和落实。二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将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工作开展,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推广工作。三要充分发挥聋人协会和盲人协会[1]作用。中国聋人协会和中国盲人协会分别成立了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专业委员会,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推广和跟踪研究,做好社会上使用手语和盲文的听力、视力残疾人的培训,同时为公共服务领域培养培训专门人才,努力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交流环境。各级聋人协会和盲人协会应参加到推广领导机构和督导检查中来,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协会开展社会上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的相关培训创造条件。各级聋协和盲协负责人要自觉学习,率先垂范,把学用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作为履职尽责的必备条件,主动成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引领者和传播者。四要紧盯重点,抓住关键。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学校是重点,出版是关键。要紧盯聋校、盲校,安排好教师和在校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学习,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探索科学的教学方法,确保教学、学习、考试秩序平稳过渡和转换。逐步将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列入聋教育教师和盲教育教师任职考核。要加强出版、媒体等行业引导推动,加大电视节目手语主持人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的培训考核力度,并尽快实现持证上岗。将通用盲文阅读推广纳入全民阅读活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在国家公务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处理中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社会交往功能,推动实现残疾人融合发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使用和研究绝不能仅限于残疾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特别是对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的亲切关怀和对手语盲文规范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介绍我国手语和盲文规范化的历程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内容和研制过程,引起全社会对手语盲文规范化和使用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重视和关注,吸引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发学习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营造更加包容和无障碍的社会交流环境。二要动员广大听力和视力残疾人自觉参与到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学习和推广中来。对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过程和成果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他们的认可和自觉学用才是规范化工作的最终归宿和目标。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积极引导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朋友参与到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中来,成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学习者、助推者,带动越来越多的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用通用语,学规范字,做文明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也将迎来新的大发展。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一个里程碑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普通话推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和“办好特殊教育”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推广普及工作,真正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过程成为促进社会文明包容、造福广大听力和视力残疾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