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展立 广西电视台
短视频也叫做短片视频,是一种兴起的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内容传播方式。一般在这些新媒体上传播的短视频时长通常限制在5分钟之内,与一般电视新闻长消息差别不大。但由于新媒体移动端的便携优势和网络的不断提速,短视频传播趋势愈发短频快,大流量几率不断提升,因而获得各大平台和资本的喜爱。当前的视频行业已经涌现出一批优质UGC(用户原创内容)的制作者,各大门户网站如新浪、快手、今日头条等纷纷开展短视频业务。过去的2017年网络短视频竞争已经白热化,UCG正往PGC(专家提供内容)演化。
在新闻转播当中,电视新闻专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它能够将图像、声音、文字信息等要素整合起来,再现新闻事件发生时的实际情境。虽然网络短视频打破了其声画合一的独家优势,目前电视新闻专题节目仍然是当前电视媒体与其他传媒竞争的主要手段。但在网络短视频不断挤压生存空间的情况下,电视新闻专题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和困境。
新闻类网络短视频之所以能获得大流量的传播,主要由于其时效性达到了当前传播方式的第一梯队。一则其制作粗糙,多由在现场的自媒体制作者借助便携设备实时拍摄实时传播;二则网络不断提速,4G的普及让在线观看在线传播网络短视频成为一件十分便捷的事情。
而与此同时,受制于电视栏目必须要具备高质量的限制,电视新闻专题节目的制作往往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前期新闻摄制团队深入新闻现场进行采访调查和拍摄、后期再进行文字、声音和画面的编辑处理。制作时间较网络短视频要长很多,而制作的成本也随着时间的拉长而不断加大。
在传统的电视新闻专题当中,由于叙事一般按照时间顺序,结构倾向于扁平化,对细节的分析与呈现不够,因而观众在观看节目时,缺少能够产生心灵触动的点。编辑的套路化,使得电视新闻专题对观众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同时,因为电视新闻专题的观点往往采取业内人士或者新闻评论员的观点来作为主要观点,这一模式说教味太浓,没有给观众自由发挥的空间。缺乏多元化的观点,也让电视新闻节目的传播后劲不足。
要让电视新闻专题在网络短视频的挤压下,赢得生存空间和后续发展,必须做出一些显而易见的改变。首当其中的是要转变编辑手法,以满足观众的试听习惯为阶段性目标。
仔细研究大流量的网络短视频,基本上其套路就像写作一样,视频中有具体的人物和情节,且其人物都有较为鲜明的个性特征,能激发受众“分享出去”的欲望。因此,在电视新闻专题节目的编辑当中,前期结构的搭建思维要善于利用悬念,甚至可以参考电影的叙事方法,根据事件呈现的需要设置各种悬念,使编辑的结构能够环环相扣。而在后期的剪辑制作中,也可以利用蒙太奇等镜头语言,弥补叙事扁平化的缺陷,缓解观众的视觉疲劳。
当然,故事化作为电视新闻专题编辑的一种手段,是为了呈现新闻主题而存在的,并不能够完全替代新闻的真实叙述内容,因而在编辑时也要把握好故事化的力度。
在当前暂未改变传播方式的情况下,电视新闻专题已经很难在时效性方面与网络短视频竞争。那么,电视新闻专题只有发挥深度化专业化的优势,用细节化的新闻编辑手段来攻克网络短视频制作粗糙的短板以取得生产空间。电视新闻编辑愈发活灵活现,生动形象,就越有竞争力,而编辑角度细节化就是制作中的关键。只有细节,才能真实地还原最客观的新闻现场,才能最独特地体现新闻的深刻。举个例子,地方媒体广西新闻频道《新闻在线》曾播出一期电视新闻专题调查节目,面对记者“是否在非法加工棉花”的问题,当事人予以否认,但此时,画面编辑上给到的画面却是摄像在当事人衣襟上拍到的棉絮镜头。孰真孰假,观众一看便知。编辑角度的细节化,能让新闻现场呈现出不一样的震撼。因此,在利用故事化是叙述方式来编辑时,要充分注重细节编辑,使“窥一斑而知全豹”的效果充分呈现,发挥短视频难以短时间内达到的优势。
电视新闻专题的编辑是讲究节奏的,不然无法提升对观众的吸引力。但在以往一些地方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当中,编辑的节奏陷入重音乐轻节奏的窠臼。法制类新闻专题加上悬疑音乐,故事类新闻专题加上温情音乐,音乐运用也严重套路化。事实上,电视新闻专题还可以结合新闻叙事情节、所选用的背景音乐,可以利用编辑画面的不同时长组合实现节奏的调控。例如在基调的较为激昂的新闻专题中,可以适当压缩单个画面的时长,加快切换速度,令人目不暇接;而在新闻故事讲述类的专题上,编辑的单个画面时长就可以适当拉长,形成温情脉脉的编辑基调,传递故事本身内心的温暖。
同时,编辑的节奏要动感化,也少不了特效的灵活运用。一些新闻关键要素在画面中表现不明显时,往往需要观众反复多次回看才能看清。而“回看”这一功能在网络短视频进行远比在电视新闻专题直播中简便。为了让观众在观看电视新闻专题时第一时间抓住关键要素,画面特效标注以及音效提示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特效和音效的处理方面,表现出足够的细致化和人性化,往往能够出奇制胜以小搏大,获得观众更倾向于传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的芳心。
[1]范宏伟.我国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媒体研究,2016(24):1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