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素芬,吴星晨
(长治学院 中文系,山西 长治 046011)
指路标牌是城市语言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观展现城市的文化形象和文化品位,反映城市的规范意识和管理水平。我国相关法规对指路标牌的设计、设置和制作早已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然而冠有“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十大魅力城市”、“中国曲艺名城”等多项荣誉称号的长治市,在指路标牌用语用字的使用上却是五花八门,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本文从应用语言学的角度,以文献检索和田野调查的方法,重点对长治市主要交通干道指路标牌语言文字的使用现状进行考察,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策略,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共同推进长治市的文化建设。
本文所说的指路标牌,主要指地名标牌和导向标示牌,不包括商业牌匾和广告牌等。
本次调查以长治的主要街道(北环街、捉马大街、保宁门街、太行街、紫金街、府后街、东西大街、解放街、德化门街、太岳大街、南环街、东环路、潞阳门路、延安路、长兴路、英雄路、威远门路、太行路、西环路、西二环路等)以及一些小的街道和巷道(云步街、县前巷、景里街等)为调查范围,于2016年10月进行实地调查,真实地记录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语言文字使用状况。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语言文字使用状况存在很多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全部用汉语拼音大写。如:
工农巷GONGNONG XIANG
长兴北路CHANGXING BEILU
保宁门东街BAONINGMEN DONGJIE
太行东街TAIHANG DONGJIE
紫金西街ZIJIN XIJIE
太行北路TAIHANG BEILU
以上汉语拼音的拼写虽然是正确的,但是没有按要求拼写,而是按“特殊情况”处理,全部拼写成了大写字母,我们认为这是不妥当的。城市指路标牌是随处可见的一般交通标志,不属于“特殊情况”,所以还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来拼写。①“地名中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分段书写的,每段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特殊情况可全部大写。”(见文字规范手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83)
(二)汉字、汉语拼音加英语
地名通常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按拼写规则,汉语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要分写,每一分写部分的首字母要大写,而且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不得使用英文及其他外文译写。②“《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见文字规范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004)而下面的地名拼写是专名和通名分别用了汉语拼音和英语(包括英语的全拼和英语的简写)。如:
城隍庙Cheng Huang Temple
上党门Shang Dang Gate
太行水乡Taihang Water Towns
天脊山Tian Ji Mountain
神农滑雪场ShengNong Ski Foield
仙堂山Xiantang Mountain
太行山大峡谷Taihangshan Grand Gorge
通天峡Tongtian Gorge
南涅水石刻馆Nannieshui Stone Instription Mountain
英雄中路Yingxiong M Rd.
长兴中路Changxing M Rd.
捉马东大街Zhuo Ma E Rd.
英雄北路Ying Xiong N Rd.
保宁门西街Bao Ning Men E Rd.
潞阳门中路Lu Yang Men N Rd.
长邯南路ChangHan S Rd.
延安北路Yan,an M Rd.
湖滨大道Hu Bin Rd.
太行西街Taihang W St.
体育路Tiyu Rd.
威远门北路Weiyuanmen N Rd.
部分交通指示牌使用大写汉语拼音结合英语的书写形式。如:
延安中路YAN AN M Rd.
府后东街FU HOU E Rd.
城北东街CHENG BEI E St.
长兴中路CHANGXING M Rd.
太行东街TAI HANG E St.
联合国先后于1967年、1972年、1977年三次召开地名标准化会议,要求每个地名只有一种罗马字母的拼写形式,也就是“单一罗马化”。以上长治地名的拼写,用的是汉语拼音和英语两种文字的罗马拼写法,这是与联合国制定的法规相悖的。按照要求,“英雄北路”应写成Yingxiong Beilu。
(三)全部使用英语拼写。如:
森林公园Forest Park
老顶山Grandfather Mountain
八路军文化园The Eight Route Army Culture Park
东环路E Ring RD
西环路W Ring RD
以上指路标牌,违反了中国地名标志不得使用外文的规定。
(四)拼写存在诸多混乱现象
1.同类地名中英语书写不一致。如:
同样是“街”和“路”的英文缩写形式,有的用大写“ST”和“RD”,有的则用“St”和“Rd”;表示“中路”的“中”的英文形式,有的用“M”,而有的用全拼“Middle”。如在同样有“长兴中路”的路标中,有的用“Changxing M RD”,有的则是“CHANGXING Middle Rd”,还有用“CHANGXING C RD”的。
2.同一地名中汉语加英语书写不一致。如:
长兴中路拼为“CHANGXING MIDDLE RD”,但在另一处又能见到“Changxing M RD”的拼写。再如:“东环路”这一地名,在不同的地方拼写也不同,有的用DongHuan RD,有的用E Ring RD。“老顶山”有 用 “Grandfather” 的 , 也 有 用“LAODINGSCENICSPOT”的。
3.汉语拼音和英语表同一意义的词重复出现。如:
“仙堂山”拼写成“Xian tang shan Mountain”,“太行红山”拼写成“Taihang Hongshan Mountain”,其中的“Shan”与“Mountain”分别是中文“山”和英文“山”的意思。
(五)分词连写错误。如:
湖滨大道Hu Bin Rd
太行西街Tai Hang W ST
城隍庙Cheng Huang Temple
上党门Shang Dang Gate
天脊山Tian Ji Mountain
紫金西街Zi Jin W ST
老顶山风景区LAODINGSHANSCENICSTOP
以上错误是该分写的没有分,该连写的没有连写,而且把一个词的第二个音节的首字母写成大写了,这都属于拼写错误。这说明没有真正掌握《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六)没有使用隔音符号。如:
“延安南路Yan An S RD”这块标牌汉语拼音和英语混用,没有按词连写,大小写也不正确,这已经是违反规则了,还没有使用隔音符号。延安南路的正确拼写应为“Yan’an Nanlu”。③“凡以a、o、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在a、o、e前用隔音符号‘’’隔开。”(见文字规范手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83)
(七)序数词表示不当
长治市街道地名标牌中用数字命名的也不少,如“北二环路”,写成“N.2th Ring RD”,“西二环路”,写成“W.2st Ring RD”,其中的“2”是序数词,应该直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没必要在右上角标th或者后面跟写st,根据法定规范应该写成“Bei 2Huanlu”、“Xi 2Huanlu”。④“地名中的数词一般用拼音书写,地名中的代码和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见文字规范手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81-282)
(八)拼写错误。如:
在一个“长兴北路”的路标牌中,“兴”的拼音写作“Xiong”,“捉马东大街”中“街”的英文写成了RD,“保宁门东街”中“东”的英文用的是“W”。
以上错误属于书写时不认真,疏忽马虎造成的。
根据以上考察和分析,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语言文字使用现状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客观的因素,也有主观的因素。
从客观因素讲,是因为国家缺少如地名标牌那样清晰明确的相关条例,人们在拼写、制作指路标牌时,心中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为此制订了补充性的地方规定。山西省于2003年7月制订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但对于指路标牌的语言文字使用没有做具体规定,长治市更没有制订地方标准,致使街道指路标牌的语言文字的书写出现了一个盲区,呈现五花八门的状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主观因素讲,主要是相关部门监管与宣传不到位和人们的认知水平不高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首先,监督管理工作做得不够。建国以来,我们国家先后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规标准,这标志着语言文字工作已纳入了法制的轨道。但地方相关部门没有很好地去实施这些法规,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不够,更没有具体的奖惩措施。
其次,宣传不到位。课题组在市区考察期间,没有见到过有关语言规范的宣传标语。不仅是普通市民,就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和大中小学教师对相关的法规也知之甚少。这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
再次,认知水平和语言规范意识不强。市民对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认识不清的情况,反映出国民语文素养偏低和法律意识淡薄,规范意识不强的社会现象。
指路标牌的用法用字的选择体现着城市的文化品位乃至国家民族的尊严,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应该建立健全语言文字监督机制,加强法律监督。长治市早就设有语委办。此项工作应由语委办牵头,和民政局、地名委员会、工商局等部门沟通合作,制订相应的地方法规。市语委要协助省语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执法大检查,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有效行使权力。还应建立一套激励机制和惩罚制度。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城市指路标牌用语用字的监督工作中来,从而形成全民共同监督的氛围。
如前所述,国家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但真正了解并正确使用的人并不多。所以我们要抓紧向社会推广和普及,让更多的公民了解联合国决议采用的国际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用语用字混乱的局面,从而营造出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学校是人才培养和基础教学的主要基地,是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教育的重要阵地。要通过基础教育的途径向社会渗透。如果大中小学生用语用字规范了,那么就奠定了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的基础。语文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训练,引导学生开展一些校内外社会用字的调查研究活动,增强学生的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素养。
语委办、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对标牌制作者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杜绝指路标牌用语用字使用混乱的现象,有效遏制不规范问题的产生。另外,有关部门应依法对标牌制作者进行管理,对出现用语用字错误的制作者采取一定的经济制裁,强制他们使用规范语言文字。
对于地名标牌采用汉语拼音和英语混用的情况,相当一部分人是认可的,而且还认为这种做法是一种时尚,是与国际接轨的体现。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们知道,尽管目前英语在世界上是通用语,但并不是国际语言。“路牌的‘国际化’不是一个简单的‘泛英语化’问题,而是一个‘标准化’的问题。国家已经有了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了街道路牌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家标准,而且这也是国际标准。”[1]然而,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却不去执行,这是对中国地名的国际化和“与国际接轨”的误解和干扰。我们应该增强自信心,消除认识上的误区,严格遵守国际通用规则,正确认识“与国际接轨”的真实含义。
本文对实际调查收集到的300多个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的用法用字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的考察,以应用语言学的研究方法,从社会用字规范化的角度,对其具体情况进行了系统归纳和错误分析,并引发了对不规范现象的思考。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用语用字不规范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因素,也有主观的因素。针对这些不规范现象,笔者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要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学校基础教育工作,提高标牌制作者的文化素质,正确认识“与国际接轨”的真正含义等。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省、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这个地区人民整体素质重要方面。”[2]要改变长治市社会用字不规范的局面,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我们希望通过本文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采取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让我们努力促使长治市指路标牌的用语用字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净化语言环境,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做贡献。
参考文献:
[1]郭建中.街道路牌书写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J].中国翻译,2007,(6):35-36.
[2]罗昕如.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透视[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