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背景下的地方高校资产管理创新

2018-03-28 22:34教授
财会月刊 2018年7期
关键词:产教资产融合

(教授),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从西方各国的公共财产管理实践来看,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的规模比较小,只承担部分政府职能、部分公共事务职能,另一部分由非公共投入的私人性质的组织承担。由于西方成熟的市场环境,高度发达的公民民主社会,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其国有资产管理理论是理性的、法制化的规范管理。在宏观管理上依据的是民主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在微观管理上依据的是效能原则、效率原则。

由于国情不同、体制不同,国外高校资产管理模式与我国有很大差异,但在发展过程中,各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与路径相似。国外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以政府计划为主要手段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以市场竞争为主要手段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不管是欧洲、美洲、大洋洲还是亚洲,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都是建立或加强市场竞争体制。除了社会变化对高等教育的影响外,应该说市场体制的内在优势日益被各国政府和高等学校管理者所认同。

在长期实践中,美国高等教育形成了多渠道的经费来源体制,除了学费收入,政府拨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尤其是对公立学校而言,政府拨款所占份额高达近50%;捐赠收入是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近年来,捐赠收入规模不断扩大,捐赠方式包括社会团体和个人,还通过设立基金会资助高校。捐赠工作十分规范,捐赠范围也十分广泛,包括本国捐赠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捐赠。此外,还有一个经费来源就是通过将高校拥有的知识优势、科研设施作为特殊商品,与社会进行交换,向广大企业提供服务,并获取其必需的办学经费。国外很多高校都很重视社会捐赠收入及产、学、研创收,高校既可以为社会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又可以凭借先进的实验设备和高科技人才优势等有利条件为工商企业界服务。这些是我国高校可以借鉴和吸收的成功经验。

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上,美国、加拿大遵循的是“财政部—资产管理局”模式,财政部负责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并单独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韩国、日本遵循的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模式;德国、澳大利亚遵循的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资产管理局”模式。这几种模式都有比较完善的资产法律体系,具有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资产,并且都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这样就能够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得资产。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高校资产管理的效率一直广受诟病。卢翔(2010)认为,缺乏经济效益观念、资产购置决策随意、流动资产管理积极性不高、忽视无形资产的管理是我国高校资产管理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阮朝辉、谷丽应(2009)认为,由于有各种法律法规的限定和长期计划经济下公益事业重投入轻管理的理念,高校宁可让资产大量闲置也不愿意进行资产的经营活动,更不愿意承担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风险。刘宏波、汪行舟(2009)认为受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普遍存在重视货币资金使用而忽视实物资产管理,重视资产投入而忽视资产利用,不重视资产的使用效益,资产管理思想意识淡薄等问题。

由于不计提折旧和缺乏市场评估机制,高校存量资产的价值难以确定,导致资产购置与资产价值补偿的脱节,资产购置的不合理、不科学也会降低资产管理的绩效。因此,李滟(2013)等认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是一种存量管理与增量管理的关系,建议将两者结合起来,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杨年立(2013)从产权界定的视角对高校资产管理的低效率进行了剖析,他认为高校资产公共产权的特点使得高校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同时,由于高校国有资产产权的制度安排不能清晰界定个人权利,导致产权制度中缺乏权利相互制约的机制。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改革的推进,高校资产被人为地划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由高校资产管理公司代表高校对经营性资产实施管理。高校的资产管理开始体现出对利润和价值的追逐,也反映出对利益的创造和效益的关注。刘诗波、陈新(2014)认为,高校资产管理的内涵和特性随着高校发展的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首先,表现为高校资产管理重心的转移,比如长期以来,非经营性资产管理问题是高校资产管理的主体部分,而现在经营性资产管理则变得越来越重要。其次,高校内部资产性质经常会变化甚至会相互转换,非经营性资产可能会转变为经营性资产等。再次,高校资产管理理念和价值也在不断变化,从“计划调配”到“经营效益”进而到“服务需求”的转变正是顺应不同管理理念变革的表现。

现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启示:高校资产的公共产权特性是高校资产管理效率低下的主要症结,如果能抓住高校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机遇,适时更新高校资产管理理念,尊重和保障私有产权的权益,将产权理论用于指导高校资产管理理论和制度的创新,可以显著提高高校资产管理的效率。

(三)研究背景与意义

根据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547号),国家拟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支持引导各类高校在不同方向和领域分类发展,促进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全面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支持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设施,推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应用技术的创新。地方高校为顺应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应主动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校内外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地方高校每年都有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教学和科研发展专项资金,如果能结合产教融合发展的需要,发现市场需求、寻找合适的企业共同投资与合作,既实现了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需求,又能解决企业的资金、人才和技术等瓶颈问题,无论是对于地方高校还是企业都将是一种双赢。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结合市场需求,地方高校与企业在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的合作与整合,既能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又能提高市场的有效供给。

经济转型和产教融合发展对地方高校的功能定位、管理理念和发展模式提出了新的诉求,预示着地方高校的发展战略从“被动的资源获取者”向“主动的社会资源整合者”转型,因此如何在全社会范围内整合资源是地方高校未来发展的战略主题,这将赋予地方高校资产管理新的内涵和使命。借此契机,深入研究如何通过高校资产管理理念和体制的创新,适应产教融合和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需求,对于提升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绩效,保障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和产教融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概念界定

(一)高校资产与高校国有资产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一词有明确的定义:“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同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也会被确认为资产:①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显然,这是针对企业而言的,是狭义的资产概念。广义的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由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人们带来某种利益的资源。

依据资产的定义,是否拥有所有权并不是界定资产的唯一标准,是否能可靠计量仅是资产确认的标准而不是资产定义的标准,因此,高校资产与高校国有资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高校资产是一个广义概念,除了包括高校国有资产,还包括那些可以为高校带来经济利益或能提高其服务潜能且所有权归属于其他合作主体的资源,以及难以可靠计量的人力资源或无形资产。

(二)资产管理与高校资产管理

狭义的资产管理就是对资产负债表的左侧所列全部资产进行管理。按资产管理的对象不同,可分为:货币资产管理、有价证券管理、存货管理、长期投资、应收账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无形资产管理等,强调的是对各项资产的分类管理。广义的资产管理则把那些不可计量或所有权属于其他组织,但可以为组织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也纳入管理的范畴,资产的质量、结构或组合的优化是管理的重点,强调的是对内外部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以及如何通过产权制度设计,对不同资源所有者实施激励与约束,达到提升资产管理绩效的目的。

根据以上高校资产与资产管理的概念界定,可以推导出高校的资产管理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高校资产管理主要是针对那些国有产权、可计量的资产所实施的分类管理。而广义的高校资产管理对象不仅包括可计量的国有资产,还包括不可计量或不具有所有权但可以利用的资源,主要侧重于资产质量、结构或组合的优化管理。本文中的高校资产管理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

三、产教融合背景下地方高校资产管理面临的挑战

产教融合背景下,地方高校从“被动的资源获取者”到“主动的社会资源整合者”的战略转型,在赋予了地方高校资产管理新的内涵和使命的同时,也对地方高校现有的资产管理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资产管理的理念和手段较落后

尽管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开始走向市场化,但高校的资产管理并未从计划经济中解脱出来,仍保留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观念和手段都极其落后,导致资产的闲置、浪费和流失现象严重,资产的使用效率低下。对于高校的资产管理,理论和实务界大多会理解为高校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的预算、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清理等内容,这其实只是强调单项资产的管理。但每一项资产只有与其他资产或资源组合在一起,才能为组织创造价值,所以如何进行资产组合或资源配置,尽可能地发挥每项资产或资源的效用,是资产管理最重要和最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产教融合背景下,地方高校需要面对和解决的已经不只是本学校内部资产或内部资源的配置问题,必须站在“主动的社会资源整合者”的高度,思考如何将校内外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的问题,而现有的只是强调单项资产管理的高校资产管理理念和手段,已经大大滞后于产教融合的发展形势。

(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仍处于实物资产保全阶段

相比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高校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更具有挑战性和难度。第一,国有企业可以从市场中获取利润,利润指标可以用来考核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国有资产管理者的业绩。但高校是公益性组织,从教育市场收取的学费不足以抵补其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而且学费已经纳入财政预算中,视为财政资金。因此,高校没有利润概念,自然也不能通过利润指标考核非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管理者的业绩。第二,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而且国有企业的资产具有通用性,可以采用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多种计量属性,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状态;但高校一直以来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而且资产往往具有专用性,难以取得市场价值,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状态。第三,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计算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反映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高校虽然也强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由于不能计算利润和准确核算资产的真实价值,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没有任何可操作性。因此,高校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实际上处于最低级的实物资产保全阶段,资产管理可以实现的目标仅限于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值增值的目标流于形式,缺乏实现的手段和路径。

(三)经营性资产的所有者缺位

一直以来,高校的绝大部分资产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购置或无偿调拨,在性质上属于国有资产,无须偿还。国有资产的公共产权特性是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低下的主要症结。国有资产因所有者缺位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在高校资产管理中同样存在。高校的经营性资产虽然归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但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产权性质是国有独资,所有者缺位的根本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难以对资产管理者和其他权益者形成有效激励。在国有企业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今天,地方高校现有的资产管理体制显然已经滞后于产教融合的大背景,需要在产权制度上有所创新,从而根本解决地方高校经营性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

(四)资产管理决策权缺失

在现有的政策法规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约束下,地方高校还未能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一,由于地方高校的财力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现有的财政法规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上有较多的限制,例如不能直接将财政性的资金用于对外投资。第二,地方高校的财政拨款可以大致分为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对于一般转移支付,地方高校有相对较大的使用自主权,而专项转移支付只能专款专用,大部分地方高校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远远大于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第三,由于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对资产不计提折旧,会计信息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给高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障碍,进而影响高校资产的购置决策。第四,地方高校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过于僵化,不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与共享。在现有的人事管理体制下,地方高校之间的校际联盟、地方高校与企业产教融合的建立和发展均受到很大限制,特别是现有高校评估体系对师资的认定条件,不利于人才在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共享。在提倡共享经济的时代,这样的人事管理制度显然与共享经济精神背道而驰。

(五)缺乏资源整合的技术和能力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绩效的提升,关键在于能否将来自企业的产业资本、来自地方高校的教育资本、资产管理者和科技人员的智力资本进行有机整合,通过资源的战略重组和配置,提高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进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受制于僵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我国大部分地方高校无论是在资源整合的观念意识,还是在资源整合的技术手段方面,都难以胜任。许多地方高校的管理者仍然把产教融合当作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务,而不是适应市场环境的自发行为,没有深刻领会产教融合与跨界整合以及共享经济的内在关系,自然也就不会用跨界资源整合以及共享经济的思维和手段去提升高校的资产管理绩效。

四、产教融合背景下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理论创新

当前企业和地方高校都面临着竞争愈加激烈的外部市场环境,产教融合是双方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一种自发性选择,是一种市场行为而非行政任务。为谋求机遇和发展,提升竞争力,地方高校可以将本校定位为一个市场竞争主体,以资源整合者的角色,主动融入和参与产教融合。由于跨界整合和共享经济与产教融合在思想理念上具有相似性,而跨界整合和共享经济可以显著提高被整合和共享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在产教融合趋势的背景下,用跨界整合和共享经济的理念,重构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理论,并指导地方高校资产管理改革实践,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资产管理目标和职能的转变

由于高校的非经营性资产不具有资产增值性,其管理目的主要是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利用率,以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培养人才及履行其他公共职责。根据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期计划经济下公益事业资产经营管理理念,地方本科高校的绝大部分资产都归入非经营性资产之列。这导致了高校的资产管理一味强调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即使资产被大量闲置,等到报废乃至负债管理,也不愿进行资产的经营活动,更不愿承担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风险,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背道而驰。

对于高校资产,强调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固然重要,但这仅仅是资产管理最基本的职能和目标。高校资产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目标与职能应该随着高校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并配合高校发展战略的转型。随着产教融合的深入发展,地方高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非经营性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因此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此趋势背景下,地方高校资产管理必须开始强调对利益的创造和效益的关注,管理目标和职能体现出对利润和价值追逐的特性。因此,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目标也将从最基本的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提升到实现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创造的高度。

(二)资产管理对象和边界的扩大

根据前文所述的概念界定,高校资产是一个广义概念,在产教融合背景下,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地方高校将会与企业在校外共同投资建立教学实训基地、科研平台以及实验室,不仅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边界将从校内延伸至校外,而且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资源,还包括那些所有权不属于地方高校但可以被产教融合实体所控制,可以为地方高校带来经济利益或能提高其服务潜能的资源,例如那些通过交易使用权获得的资产。地方高校资产管理对象和边界的新变化丰富了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内涵,也增加了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难度,管理的视角、理念和方法也必须与时俱进、有所创新。

(三)资产管理理念的更新

在产教融合发展趋势下,地方高校应尽快从“被动的资源获得者”向“主动的社会资源整合者”转变,将来自企业的产业资本、来自地方高校的教育资本以及资产管理者和科技人员的智力资本进行跨界整合,对资源的进行战略重组和配置。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和能力的整合成为地方高校最重要的管理技能。当然,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地方高校的管理者成为面面俱到的专家,但管理人员需要懂得借助政府、市场和产业资本的力量,通过产权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去激励产教融合的参与者(政府、企业家、管理者和科技人员)并形成合力,在获取共同利益的同时,实现各种资源使用的效率最大化,进而提升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绩效。

(四)资产管理内涵的提升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资产的质量和结构成为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对象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有形的国有资产,不仅包括资产负债表的表内项目,还包括由于计量问题或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被纳入资产负债表的表外项目。由此可见,地方高校的资产管理已进入全面资产管理阶段。由于各种资产的实物形态、产权性质、创造价值的方式不同,所以有必要实施分类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经济转型发展和产教融合发展背景下,随着资产管理对象的扩大,资产的质量和结构问题凸显。相比资产的绝对价值,资产的质量和结构更能代表地方高校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也更能体现资产管理的绩效。如何实现短期资产与长期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校内资产与校外资产、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之间的科学匹配,提高资产的质量和优化资产的结构,成为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重心从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一直以来,高校管理者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教学大楼、教学实验设备以及科研仪器等有形资产的管理和配置,而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较淡薄。但如果从资源整合的视角看,无形资产和智力资本往往是资源组合中的核心资源或关键要素。无形资产是高校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地方高校竞争实力的最重要指标。能否与企业共同研发出更多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并将这些成果转化为具有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的技术或产品,是产教融合实现共赢的关键。随着产教融合的进一步深入,地方高校无形资产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无形资产对于地方高校的战略意义远远大于有形资产。因此,必须将无形资产的管理放在更重要的战略地位,无形资产管理的绩效将最终决定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整体绩效。

五、产教融合背景下地方高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创新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如何让地方高校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并具有资源配置的决策权,使得来自各方参与者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如何通过产权制度的创新,改变现有落后的高校资产管理体制,解决高校、企业、政府、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参与各方的激励问题;如何将产教融合与跨界整合、共享经济的理念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效应。这些问题是地方高校资产管理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地方高校资产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

(一)基于资产管理的决策机制创新

一直以来,当地方高校的办学环境发生变化时,现有的管理体制会导致地方高校无法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做出积极应对和调整。在产教融合的新形势下,地方高校需要从市场(劳动力市场、产品和服务市场)获取资源。地方高校要完成由“被动的资源获取者”向“主动的社会资源整合者”的角色转变,必须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面向市场办学、接受市场评价,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多资源,彻底摆脱对财政资金的依赖。

第一,政府应在厘清、梳理政府职能体系的基础上,把属于地方高校的发展和决策自主权切实下放。鼓励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应对来自市场的机遇和挑战,结合自身优势和劣势,将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源进行跨界整合,实施资源的战略管理,提高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第二,需要改革地方高校现有的、过于僵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现有高校对师资认定条件的评估体系。打破原有编制,对人员实行合同制或聘任制,鼓励人才在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共享,建立有利于人才自由流动与共享的氛围和机制。第三,地方高校的财政拨款机制也需要大力创新。在提高一般转移支付财政资金比重的同时,降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比重,赋予地方高校决策者更多的资源配置和管理自主权。第四,逐渐放开地方高校的投资权限。现有的地方高校投资管理规定地方高校不能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主要是考虑到投资的专业性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问题,然而,在产教融合的新形势下,地方高校可以具有更自主更灵活的投资权限。

(二)基于资产管理的产权制度创新(组织层面)

现实中主体之间的关系概括起来有两种:一种是合作,另一种是不合作。制度是促成合作的,因为合作使双方或多方之间都受益;若不能促成合作,那么各方的效用或财富就要受到损害。产教融合就是通过合作促进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使参与各方受益。在产教融合发展中,如果合作方式只是激励了其中的一方,就不会促使校企的协调博弈进入更优的均衡点。因此,对于产教融合的制度设计而言,不能只是强调对地方高校或企业单方面的鼓励,同时也要要求对方的高水平努力。因此,需要通过产权制度设计,协调企业与地方高校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校企双方具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利益。

1.地方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产权制度创新。我国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我国高校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缺少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②我国高校在产权性质上属于公有产权,缺乏灵活的市场机制,薪酬结构和体制不合理;③我国高校资产管理公司一般是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与其他国有独资企业一样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并非100%控股,有的只占20%的股份,一般吸收了其他名校或社会机构参与入股,完全按市场化的方式运作,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市场化公司。因此,国外高校的资产经营体制对我国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产权制度设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地方高校组建的资产管理公司是高校的资产经营主体,但是作为以人才培养为主的地方高校而言,现有的教师和其他管理人员,既要从事教学工作,又要开展科研工作,还要去经营企业,这对地方高校的员工是一种极大的考验。因此,可以借鉴国外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体制,联合其他学校和社会公司参股经营,学校只占有限的股份,不仅有利于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时还可以将其他学校和公司联系起来,以资本经营为纽带,集中各自的优势资源以及科技成果,让资产管理公司做大做强,扩大市场影响并进军资本市场。

2.产教融合实体的产权制度创新。现有产教融合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企业和地方高校之间通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或协议,共同建立教学实训基地、实验室和科研平台,共同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共同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可谓各取所需。但这样的合作方式缺乏长期、稳定的共同利益,没有对合作双方明确的激励和约束。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可以促使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但由于法规对资源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没有明确的约定,这样的合作关系是短期和脆弱的,容易导致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

只有建立在长期利益基础上的合作,才能促成资源的战略性配置。因此,需要通过产权界定的方式,建立基于混合所有制的产教融合实体,形成和稳固企业和地方高校的共同利益,并在长远利益的驱动下,促成双方资源的战略组合和配置。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还需要着手解决治理结构的问题: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签订全面细致的契约并明确目标和约束条件。

(三)基于资产管理的产权制度创新(个人层面)

地方高校的资产管理者与科技人员的智力投入,是产教融合资源组合中最具乘数效应也最容易被忽视的资源要素。在产权制度设计上,必须体现各个资源要素投入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保障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的个人权益,解决由产权界定不清带来的对个人激励和约束机制的缺失问题。

1.建立针对地方高校资产管理者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地方高校的资产属全民所有或国家所有,由于其公共产权的产权特性,高校资产产权的现有制度安排不能界定个人的权利边界,权利也未界定到个人,资产损失或收益对每一个管理者而言其影响是微乎其微的,高校资产管理者和使用者对高校资产使用效益状况的关心度低;高校不计算利润,资产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难以考核高校资产管理者的贡献;高校资产管理者个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支配权利,受到来自政府或者教育主管部门的限制,导致高校资产管理的责任难以清晰划分。可见,现有高校资产管理体制难以形成对高校资产管理者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如何在产权制度设计中将权利和义务落实到高校资产管理者个人,是解决高校资产管理者激励和约束问题的关键。产教融合形成的混合所有制实体,为解决高校资产管理者激励和约束问题提供了可能。混合所有制实体在产权关系上打破了原有国有独资的性质,地方高校资产管理公司按国有资产的出资比例对国有资产实施股权管理,不直接干预产教融合混合所有制实体的经营与运作。混合所有制实体不仅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会计核算基础,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计算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而且产品和服务还可以在竞争市场上获得定价,取得收入。地方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利润、净资产或EVA等指标,考核资产管理者的业绩,并将业绩与薪酬联系起来。

2.建立针对地方高校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技术在产教融合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产教融合中的核心要素和资源。然而,现有的制度设计主要考虑科技成果一次性的转化需求,导致技术的供求双方形成的是一次性的技术买卖关系,忽视了双方长期的技术供求依赖关系。例如,1999年颁布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教育部令[1999]第3号)中第26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或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从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的20%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及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实施产业化的可以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作为奖酬。

显然,现有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不支持技术的持续、有效供给,不利于技术供求双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势必影响资源整合的效率。这就要求产教融合各方在重视产权制度本身的同时,在制度安排中体现对科技人员的长期持续激励。需要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入股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完善专利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办企业的政策和制度。《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研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规定:“在以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企业时,给予技术持有人和其他主要人员不低于所占股权20%、原则上不超过50%的奖励”。本文认为需要对这一规定进行修订,提高相应的股权和奖励的比例,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此外,在产教融合混合所有制实体的股权结构设计中,还可以考虑拿出一部分股份对地方高校科技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四)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通过建立和完善地方高校资产管理信息交流平台,向有技术转化需求的企业发出市场信息,在维护科研成果拥有者商业和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一是加强市场科研成果需求的信息收集,利用政府平台或者高校资产公司的网站平台,向全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促进地方高校科研与市场的对接。二是以省为单位,建立本地区的“地方高校科研成果面向企业转化信息平台”。

地方高校还可以考虑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地方高校和企业,共同组建闲置资源或资产使用权交易或共享信息平台,充分挖掘各自的闲置资源或资产。地方高校的体育设施与场馆、实验室、研究团队、技术专家、特色教学团队,地方政府的公共基础设施、科研院所的实验设备、环保检疫卫生等部门的检验设备、行政事业单位的科技专家,企业的研发设备、研发团队、培训中心等资源都可以进入该交易和共享平台,通过使用权交易或交换实现资源的共享,提高各项资源或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无形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

随着产教融合的进一步深入,地方高校无形资产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战略意义远远大于有形资产。能否与企业共同研发出更多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并将这些成果转化为具有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的技术或产品,将最终决定地方高校资产管理的整体绩效。

1.组建科学技术转化咨询公司,提高转化效率。产教融合是以地方高校的无形资产或科研成果为核心实施的资源配置与共享。在实施这一资源配置和共享之前,需要有专业的机构或人员去探究学术兴趣和市场需求,去发现学术研究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共同点。高校教师虽然有好的科研成果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结果和报酬,只有向咨询公司进行了解,才能在市场上找到最合适的买家或合作机构。可见,咨询在产教融合中的资源配置与共享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媒介角色,即通过咨询降低资源整合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高科学技术转化的效率,促进资源配置与共享的效率。

因此,可以考虑由多个地方高校资产公司共同出资,通过控股或参股成立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公司),除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者入股成为股东外,还可以利用科研技术成果吸引风险投资入股,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股份合作机制。高校科技转化咨询公司的具体任务包括:①帮助客户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满足其创新的需求;②提供与科学技术转化相关的专家咨询服务;③帮助客户获得国内权威的专家意见和合作资源;④提供各种科学技术转化方案;⑤代表或帮助咨询客户谈判和确定有关商业条款的内容,保护咨询客户的利益;⑥介入高校技术成果的研发工作,帮助提升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培育和孵化高科技企业;⑦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优质资源(人才、资金、信息),帮助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2.设立科研成果转化风险基金,降低转化风险。高校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具有过程复杂、主体多元化和首次转化的不确定性等特点。高校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支持者、组织者和推动者,需要运用多渠道融资的方式来降低转化风险,需要改变一直以来科研经费单纯依赖财政资金的单一模式,学会转向通过向市场提供产品、技术和服务,获取来自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资金。在产教融合中,需要设立专业的基金帮助高校的科研成果应用于市场,支持跨学科的研究项目,弥补科研成果与市场应用之间的鸿沟,扶持具有商业价值的小规模的技术转化项目,资助研究团队和商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一是考虑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基本完成校办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后,由高校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风险基金,用于支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以及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二是可以考虑借助民间资本,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进入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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