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玉 张锐璞
(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29)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了大幅度提高。但浙江是沿海省份,发展面临着耕地少、资源缺乏、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亟待升级等难题,这些难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此,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的诉求与进入瓶颈期后相对滞后的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针对这一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省委领导班子充分考察了当时浙江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之前浙江民生建设的经验以及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宁德等地领导的民生建设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民生建设的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新举措。这些民生方针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夯实了浙江民生建设的经济基础,补齐了民生建设的短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形成了特色鲜明、内涵深刻的民生建设理论。
2002年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之初,便对浙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状况作了实地调研,对取得的一手资料进行了细致分析,而后实事求是地对进一步改善民生规划了一个总体布局,即对民生建设的战略目标、法治保证、基本平台、生态屏障的设定。直至今日,这个根据浙江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布局构建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逐步在实践中趋向完善。
幸福指数是衡量民众对生产生活满意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同时也是衡量民生发展状况的直接指标。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理念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在浙江治省理政的实践中,曾多次表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1],将民生的冷暖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试金石”。提升浙江人民的幸福指数,就是要切实改善与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相关的就业、教育、社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状况的主观满意度。保障民生,是提升幸福指数的直接途径;提升幸福指数,是民生改善程度的量化指标。因此,打造“幸福浙江”,强化全省人民的幸福感是以习近平为首的浙江省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不竭动力和切实目标。
随着浙江改革开放的深入,其“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呈加速趋势”[2]355,由此,人民群众的民主愿望和利益诉求日益增长,对民主政治建设必然会提出新要求。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努力回应社会诉求和民众获得感,既是责任型政府的价值理念,也是强化浙江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浙江省委始终坚持“建设‘法治浙江’,就是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推进浙江省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包括人的权利、人的利益、人的安全、人的自由、人的平等、人的发展等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2]355,这也进一步凸显了法治建设是民生建设的重要保障这一理念。只有“通过人民赋予的权力和民主程序制定法律,使各项法律制度符合人民的意愿、利益和要求”[2]358,民生建设和已经取得的民生成果才能更好地得到保障,人民群众才能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浙江现代化建设中来。
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以后,多次强调“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建设平安社会、促进和谐稳定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如果不注重‘社会更加和谐’,就不可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更谈不上现代化”[3],因此,社会平安、发展稳定是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民生的平台。浙江是发展较快、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各方面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如:生产要素供给日趋紧张、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方面形势严峻。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民众生活质量,且会使已经取得的民生建设成果含金量大大降低。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习近平提出建设“平安浙江”,指出:“‘平安浙江’中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次的广义‘平安’。”[2]235只有在浙江创造一个全方位、多领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一个平台,才能避免癣疥之忧酿成心腹之患,蝼蚁之穴损毁千里之堤,从而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民生建设成果,实现人民幸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作为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条件和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是人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就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基本生存状态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2]190。习近平同志提出还原“绿色浙江”,打响推进浙江生态环境建设的攻坚战,“有利于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生产安全可靠的绿色产品,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从而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2]187,深刻诠释了浙江省委“生态就是民生,环境就是福祉”的理念。生态环境与民生建设休戚相关: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广阔的空间;高质量的民生能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充足的动力。因此,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浙江省委提出的还原“绿色浙江”战略,符合“五大发展新理念”之“绿色发展”观,为持续建设高质量民生筑起屏障,极具战略远见。
2002—2007年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层次的关键期,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攻坚期,充满了挑战性。习近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民生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多年主政地方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一系列相关策略,实现了浙江“民生坐标轴”广度和深度的双向延伸,进一步拓展了民生建设的覆盖面和厚实度。下面从五个方面来阐释浙江这一时期民生建设的实践理念。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种“以百姓之心为心”的理念是党推动民生建设,逐步实现国富民强的内在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党和政府来说,是永久的、重大的政治责任,要想扛起民生建设大旗,必须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将习近平始终提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怀感、幸福感、境界感、责任感、光荣感铭记心头。他强调:“一个党员,如果与群众的距离远了,就与党拉开距离;心中没有群众,就不配再做共产党员”[4],“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努力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和实事”[5],彰显了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民本情怀。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只有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浙江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将民生建设之路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
“知民情”是“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基本前提,是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民生政策的根本保证。近年来,由于人民群众利益表达诉求的愿望日益强烈,因此以往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方式(如: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信访接待等)就会愈加受制于覆盖面较窄、效率较低等局限。这使省委政府在及时有效地了解民情民需方面显得捉襟见肘,造成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出现较为明显的 “断层”。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能力和增强民生政策的科学性,以习近平为首的浙江省委创造性地实行领导下访制度,提出各级领导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务求做到“深、实、细、准、效”。
1.领导下访,问需于民
领导下访是“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的生动实践”[6],对群众所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助于省委制定更具实效的民生政策,解决好群众的现实困难。据统计,自2003年8月实施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下访的半年以来,“全省有181位市级领导下访,共接待群众4 727批,解决问题2 090件;有2 918位县级领导下访,共接待群众来访15 397批,解决问题7 243件”[7]。取得了初步效果。随后自2004年下半年到2007年,“省、市、县(市、区)领导干部下访共有4万余人次,接待来访群众8万余批、30多万人次,解决信访事项6.8万件,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8],成效更为显著。这一制度的实行正如习近平所期望的“不仅有利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还有利于培养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作风;不仅有利于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还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6],凸显了他站在人民主体地位的高度制定民生政策的正确性和民生建设必须出成效的坚定决心。
2.求真调研,了解民情
民生存在于群众中、基层中,如果栖身于象牙塔,就无法真正了解民情,那么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无从谈起。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调查研究,他曾说,当县委书记要在全县每个村进行调查研究,当地市委书记就要走遍各个乡镇,当省委书记要深刻了解各县市区的民情。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一年多的时间跑遍了全省90多个县市区,许多乡镇、街道、社区、农村,甚至企业和学校也都留下了其走访民情的足迹。与此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致力于调研工作之际,“一定要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9],将调查研究与求真务实紧密结合。由此,浙江省委和政府通过对各地情况的调查研究,逐一分析突出的民生问题,追源溯流,实施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高效解决了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
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始终强调深化民生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社会发展是民生工作的持久动力源的认知。浙江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和改革开放的先发地区,“2003年,浙江已经进入中国经济的‘第一方阵’,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四位”[10]。这份难得的家底能为民生建设提供较为深厚的经济基础,但更高层次的民生建设与经济后发力疲软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因此,只有做大做实浙江经济“大蛋糕”,才能为高质量的民生建设提供持续的“养分”。习近平同志以浙江经济实况和地区优势为依托,提出“凤凰涅槃”①所谓“凤凰涅槃”,就是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摆脱对粗放型增长的依赖,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省和品牌大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变制造为创造,变贴牌为创牌,实现产业和企业的浴火重生、脱胎换骨。和“腾笼换鸟”②所谓“腾笼换鸟”,就是要拿出浙江人勇闯天下的气概,跳出浙江发展浙江,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的区域合作和交流,为浙江的产业高度化腾出发展空间;并把“走出去”和“引进来”结合起来,引进优质的外资和内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弥补产业链的短项,对接国际市场,从而培育和引进吃得少、产蛋多、飞得高的“俊鸟”。策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最终取得了辉煌的发展成果——在2004年经济总量跃上万亿元大关后,2005年浙江经济又闯“五关”,达到了新的高度: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 000美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突破1 000亿元[10],财政总收入突破2 00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突破1 000亿元,进出口总额突破1 000亿元[10]。而后的两年经济发展更是跃上了新的历史平台,同时以雄厚财政为后盾的重点民生工程的实施,让民众从衣食住行等方面享受到了实惠。可见,真正将浙江经济“大蛋糕”做大做实做精美,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才能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社保等实事和重点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是民生建设的重中之重,这些问题的改善必将带动其他民生工作的开展。
1.聚焦重点领域——就业、社保、教育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生活来源的根本保障。习近平同志一贯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的理念,指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不断扩大就业空间”[2]241,“要继续重视加强职业教育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2]241,实现就业环境客观条件和就业群体主观条件的双重改善,拓宽就业新道路。
社保是民生之需,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保障。习近平同志强调:“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推行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失地农民生活基本保障、公共卫生建设和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新五保’体系建设”[2]241,有效地筑起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的底线。以农村为例,“2005年农村53万‘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已达91%”[11]6,实效显著,也是其民生“底线思维”的早期实践来源。
教育是民生之基,是人民群众自身不断发展的源泉。习近平自担任浙江省委书记以来,始终坚守“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一直着眼于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在省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重点领域,深化了以教育促民生的改革,这也是浙江省在2002—2007年期间民生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显著特色。
2.关注重点群体——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农民工
习近平同志指出:“帮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各类实际问题,除了要不断完善面向全社会的各类社会保障体制外,还要建立面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12]这一理念得到了全省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同和鼎力支持。因村因户施策,到户到人帮扶的长效机制得以建立。据调查,“到2007年6月,全省共有64.33万低收入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体”被纳入帮扶机制,享受到基本生活待遇[13]。长效帮扶机制有助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的解决,增强其“造血”功能,防止返贫,是“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基础。
未成年人是现代化建设的潜在力量,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成为习近平在浙江治省理政过程中的着力点之一。他在会议上曾多次表示:“我们一定要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实,把这项德政工程抓好,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4]。是否“得民心”和“施德政”是衡量领导者是否做到“以民为本”的根本价值标准,习近平把关注未成年人看作“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不仅表明他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性,而且培育了浙江未来发展的人力资源,为持续的民生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对浙江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建设也做出了独特贡献,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善待民工,就是善待我们自己”[2]251。为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清理整治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兴建“安心公寓”、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可在省内无条件跨统筹范围转移等。政策的落实很快收到了实效: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得到改善,2006年的一次调查中,“被调查的1 685名城市农民工中,有269人报酬曾经被拖欠过,占全部调查样本的16.0%,该比重比全国平均低4个百分点”[11]426;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比重明显提高。相对于城镇来说,农民工是“外来人口”和“弱势群体”,其生产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投身浙江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有利于社会发展成果全省人民共享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公平正义价值理念的践行。
改善民生,涉及互相交错、互相影响的各个领域,是一项浩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往往一个民生领域问题的解决需要其他民生领域作支撑和配合,况且一个地区达到全面小康不代表全省进入全面小康。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全省民生状况,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就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纵观浙江在2002年至2007年这一阶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和实践,统筹兼顾原则的灵活运用贯穿始终。在浙江改善民生的攻坚阶段,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尤其是欠发达乡镇)的民生建设形势较为严峻,这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由全省人民共享,建设高质量民生是一个制约因素。对此,习近平强调统筹兼顾,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民生投入省级财政统筹支持力度,深化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支持省内重点民生建设工程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加长了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民生“短板”,让全省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实现。统筹兼顾原则始终是习近平同志规划和实施民生建设的重要方法,不仅成为浙江2002—2007年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法则,更是十八大以来贯穿于统筹城乡和区域民生建设的根本方法。
2002—2007年是浙江经济发展迈向新台阶的关键期,因此,这一时期习近平同志根据全省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民生政策、形成的民生理念也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
党性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本质,突出体现在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上。坚持党性,核心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党的以人民性为原则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治省理政的过程中始终贯彻党中央重要讲话精神,在改善和保障民生过程中从思想、政治、行动上全方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历史和人民之所以选择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最先进的政党,时刻牢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够通过大力发展生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从根本上凸显了人民性。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也没有脱离党性的人民性。2002—2007年期间,习近平同志主持浙江工作时,坚持将“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融贯于治省理政的一切工作中,不断探索关于党性与人民性关系的认识。这种“以民为本”的党性和人民性始终贯穿于浙江省委治省理政的实践中。建设“幸福浙江”是省委省政府在2002—2007年期间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实现这一目标,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民生建设,他强调“群众的利益大于天”,党员干部必须要真正做到心系百姓,以民为重。在民生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方针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实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最大程度促进了民生工作的开展,是民生建设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
建设和改善民生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各领域发展的长期工程,只有连续不断的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在致力于提高浙江人民生活质量,建设高水平民生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大局观,把握民生工作大局,为持续不断的民生建设勾画蓝图。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浙江”——幸福浙江、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绿色浙江,规划了战略目标、法治保证、基本平台、生态屏障四个方面的发展路线,是立足于浙江民生状况的实际、发掘内在潜力的战略性建构,既相对独立又协调统一。这种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思维符合民生建设的规律,经得起浙江民生建设实践的检验。在具体制定民生政策方面,习近平同志发动领导班子成员以“脚踏实地,踏实钻研”的精神深入基层,展开调研,讲真话,报实情,充分了解全省各地的民生建设实际情况,找准省内民生建设整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各地民生状况的短板,如:贫困人口比重还比较大;就业、教育、社保领域发展不平衡等。通过分析这些问题和短板,及时制定相应政策以解决群众面临的现实问题,让百姓的满意度、实惠感得到提升,“四个浙江”规划布局的出台实施,具有极强的务实性。
在浙江时期,习近平同志“以人为本,为民造福”的民生理念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精神实质具有内在一致性,是其民生政策原则性的体现。地区实际情况的差异性决定了民生状况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因此,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民生政策不仅是现实的要求,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浙江省委着眼于实际而制定的关于浙江民生建设的方针政策体现了科学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变信访为领导下访、变会议布置为深入基层求真务实的调研,其目的是要实事求是、多方位多层次地了解浙江各地的民生发展状况,以便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凤凰涅槃”和“腾笼换鸟”经济策略的提出是放眼浙江各方面的发展优势,充分发掘全省内在潜力,突破先前发展瓶颈,促使经济发展跃上新的平台,进而加厚民生建设所需的物质基础;针对就业、社保、教育等重点领域和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省委省政府通过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制定实施了相应的方针政策,使问题得到逐步解决的同时又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以便于不断对方针政策加以完善。可以说,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具体政策实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完美结合。
浙江在2002—2007年期间开展的民生工作是一次生动的、富有成效的省级实践。从目标、保证、平台、屏障四个方面创设了浙江民生建设的总体蓝图,将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都融会其中,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民生实情,制定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关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取得了显著实效。因此,这次实践不仅为浙江省的民生发展留下了宝贵财富,而且与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全国范围内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是一脉相承的。
在浙江治省理政时期,以人为本、心系百姓始终是习近平同志心中最重要的秤杆和理政方针的宗旨。这在解决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农民工问题,维护其切身利益上得到了体现和贯彻,彰显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和深厚情怀。这种已经融入骨髓血液中的情怀,只会随着身处的高度、与民众接触的广度而更加深厚和博大。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同志更是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践中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各方面发展已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单纯追求某个领域的发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步伐,这就表明要想提升全省民生建设的质量和高度,必须要有大局意识,协调各个领域的综合发展,从全局的高度把握民生建设的发展进程。由前述可知,浙江在2002—2007年期间将民生建设统筹于“四个浙江”民生建设大局之下,展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浙江省委掌控民生建设全局的能力,彰显了清晰的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是其在具体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实效的总体保障。作为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每个省和地区面临的民生问题因其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历史环境的不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这就导致一项政策可能会在某些省份或地区取得良好效果,而在其他省份或地区则效果一般或较差。因此,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个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就成为牢牢把握民生工作主动权的关键,更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决策前提。
2002—2007年期间,浙江民生建设理论是中国民生建设理论的一个发展阶段和重要部分,既是浙江此前民生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启发和借鉴作用。浙江在这一时期的民生建设理论和实践是经过了实践检验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之后民生工作的开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平安浙江”的提出直接为建设平安中国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增强了建设稳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理能力;借鉴浙江省深入调研的经验,领导下访和基层调研更加制度化,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根据全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发掘内在潜力,制定灵活务实的经济政策,打牢民生建设的物质基础;“新五保”体系的制定和实施为社保问题上“底线思维”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和实践基础;将长效帮扶机制发展为更具深度和广度的“精准扶贫”方式,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加重视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补齐落后地区民生建设的短板,切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未成年人和农民工问题上,为制定更具深度和广度的政策提供了实践和理论上的经验,形成覆盖面更广,触及点更深的体系等。
2002—2007年期间,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浙江省委始终将“为民谋利,为民造福”作为奋斗目标,将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置于治省理政的突出地位,着力建设高水平、高质量民生。从织密全方位的民生布局网到推进多领域的民生攻坚战,从筑起保障重点群体生活生产的底线到深化就业、教育、社保等领域的改革,一系列具有实效的民生举措不仅增强了全省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而且作为中国省级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典型实例,更为党的十八大后尤其是新时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生建设提供了借鉴,彰显了“民生路没有终点站”的理念和带领全体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迈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