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多慈
(合肥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高等院校长期被人们尊称为“象牙塔”,能够在这个“象牙塔”中完成深造意味着在学业上已经取得一些成就,同时将为事业的杨帆起航奠定关键性基础。虽然如此,但是要管理好这个“象牙塔”中的众多学生绝非易事,需要高校管理者运用人本管理等众多管理理念和工具,让学生既能完成学业,又能培养起自主、自律、自强、自信的优秀品格,稳步迈入社会大门,为社会、国家、民族作出贡献。
相比较过去二十年的高等院校来说,新时期的高等院在现实环境和管理需求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自我国高校持续扩招以来,校园面积越来越大,学生宿舍越来越多,学生规模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无论是全国性著名高校还是地方高校的学生种类也变得繁杂起来,越来越多的来自不同领域,有不同文化及生活背景的学生开始汇聚到一起,面对新的管理模式及生活模式,容易给部分同学带来“心理压力”,进而使高校学生管理的形势更加严峻[1]。
古语有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虽然本句存在着形而上的错误,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经济的富足对人的精神活动的积极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活动日益丰富。与此同时,人们的个体权利意识也在不断丰富,包括宪法、法律在内的众多法律文件都在不断扩大公民权利的规定。如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在明确隐私权的法律概念之时,新增了个人信息权。高校学生作为公民群体中素质较高的一类人,他们在个体权利意识上有着更多的要求,如高校管理的建议权、参与权、决策权等权利诉求。
在当代社会,网络的触角已经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与人们的学习生活、生产经营、管理科技等各个领域发生着紧密的联系。在网络的环境里,大学生可以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类信息,参与各类社会活动。这些信息很多披着合法或正义的外衣,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未必能够一一识破,往往因为贪图一时快乐而陷于不能自拔的泥淖之中。这就是“校园贷”等各类坑骗学生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老套的“电信诈骗”还能够欺骗大学生的原因。可以说,在互联网的环境之下,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全球化”现象的不断深入,国际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加之在网络的助推之下,国际交流变得日益便利。在这种国际联系日益加强的情况之下,我国高校学生很容易就能了解到西方的“民主”、“自由”等思想观念,并将此作为衡量我国一个标准。这种拿着别人的尺子测量自己脚,并认为自己脚合适的人并不在少数。应当说,西方的“民主”、“自由”是代表着西方各民族精神的一种体现,我国自有我国的民族精神所在,自然有我国特色的“民主”、“自由”。可以说,在思想多元化的浪潮之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
坚持人本原则,即要求高校在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之时,应当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充分尊重学生意志和感受,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学者认为,“以学生为本所强调的正是从学生主体需要出发,把学生作为一个平等主体,作为一个服务的对象,站在学生的角度来实施管理。[1]”本文认为,该学者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过左的倾向。合理性方面主要表现在,学生在高校管理中扮演着主体性的角色,需要得到学校的尊重与认可。不合理性方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其认为学生作为一个平等主体参与管理。既然学校在从事管理行为,那么一定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平等的关系,但是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更多的是管理中偏带着教育的色彩。二是其认为学生是高校的服务对象。高校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承担服务的职责,但不是全部,还应当有教育、引导、管理的职责。该学者的观点存在着以偏概全的嫌疑。
坚持参与原则,即高校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最大程度的让学生参与进来。高校在实施学生管理的过程中,之所以需要坚持参与原则,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是从管理内容上来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与学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需要学生的参与。二是从管理目标上来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学生利益,让学生在高校里不但能够完成学业,还能有一个丰富而充实的大学生活,这要求高校管理理念和措施能够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学生的广泛参与无疑有助于提高高校管理的针对性,更加有助于管理目标的实现。四是从管理执行的角度来说,学生广泛参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更加有利于高校学生管理理念和措施能够得到执行。不但是因为这些管理理念和措施浓缩了学生的基本诉求,还因为学生之间在管理理念、政策、措施的解释上更加具有说服力,更加容易让学生接受、理解和支持。五是从高校学生培养目标来说,高校培养的学生不但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还需要具备组织、协调、领导等各个方面的能力,这些综合管理能力需要通过参加管理实践活动来进行培养。
坚持自治原则,即高校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允许学生能够实现一定的程度的自治。在这里需要辨析一下自治原则与参与原则的区别:参与原则是高校管理中的总体原则,应当尽可能的体现于管理的各个方面,但自治原则只是一个有限的原则,只是体现于学生在处理部分特定事项之上的自治,如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等。在我国的高校中,很多高校学生会都会成立各种各样的社团组织,这些社团组织一方面组织学生学习、生活、休闲娱乐活动,另一方面这些社团组织又承担着一定的管理功能,按照高校的要求实现管理目标。当前,我国高校的学生社团组织带有的学校行政管理的意味浓厚,饱受社会诟病,我国高校可以效仿欧美等国家放开学生社团组织,让学生自己去管理自己的社团组织,高校只是加以引导和服务。这一方面可以减轻高校的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学生的自主能力、组织能力和创造能力,有助于将来融入社会。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只有学生组织充分行使了自主权,才能真正实现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成长,学生组织成员才能够具有独立意识、独立思维。[2]”
一些学者认为,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组织中存在着程序化的问题,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科层制的管理组织体系,在微观层面上过分关注班级的整体目标和利益[3]。本文认为,既然是管理,那么一定会存在着组织、制度、目标等基本元素。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作为一种具体的管理形式,其在管理过程中当然也会存在上诉诸多元素。不但如此,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健全的管理组织、简便的管理流程、精干的管理团队。在管理组织的建设上,高校可以坚持“小而美”的理念,建设“扁平化”的组织体系,减少管理层级,增加高校管理者与学生的联系。
整体而言,高校可以建成三级管理组织,分别是学校、院系、班级。其中,学校的管理层级属于领导层级,主要负责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方向性事务,不负责具体事务。院系的管理层级属于中间层级,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引导各项具体的管理活动。班级的管理层级属于基础层级,主要负责配合院系管理层级完成各项管理活动。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需要坚持走职业化的发展道路,而这又必须建立在辅导员职业化的基础之上。正如有的学者所说:“职业化是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职业发展的趋势。[3]”辅导员的职业化,要求有一支稳定、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专门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基于此,高校在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之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注重选聘环节。从学历上来说,高校辅导员的学历最好以本科生为主,兼顾大专生和研究生。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论,那些学历过高的人,需求较多,难以把辅导员作为终生事业来对待。学历过低的人,专业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很可能会有限制,在与学生进行交流之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学生工作的开展。从性别上来说,男女都适合做辅导员,但女性一定要保持一定的比例,这主要是因为女性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优势是男性难以比拟的,女性更加容易与学生沟通交流,学生更加容易接受女辅导员。
二是注重薪酬待遇。辅导员工作较为繁琐、耗费时间和精力,同时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背负很大的心理压力,生怕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所以,辅导员的薪酬待遇要稍高于高校人员平均工资。
三是注重职业发展。高校在实施人员管理之时,可以将辅导员划分为若干等级,形成可上可下的内部流动机制。此外,对于一些年限较长、年龄较大、能力较强的辅导员,高校可以设定一些晋升渠道,如院系领导、学校领导之类的高级管理岗位。
高校在实施学生管理之时,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社会力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提升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在一些针对高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犯罪分子之所以选择高校学生实施犯罪,是因为高校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度低,容易上当受骗。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社会之后,反而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甚至出现不能融于单位、同事的极端现象。应当说,这些现象的出现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是不能不说这与高校的培养没有必然的关系。高校在进行学生管理工作之时,如果能够加强对学生适应社会能力的培养,那么上述恶劣现象的出现概率将会大为减少。
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内外导师制。这里的导师不是论文或学术指导老师,而是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的老师。内部导师主要由辅导员来担任,外部导师由社会人士来担任。高校在选聘外部导师之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外部导师的道德品质。外部导师应当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二是外部导师的专业素养。外部导师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某一领域有着深入研究并具有一定知名度, 能够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三是外部导师的服务意愿。外部导师应当愿意为高校学生提供顾问服务。高校应当防止有人把外部导师当作一种招牌对待,只挂牌,不服务。对于这样的外部,高校应当有权随时予以解聘,以保证外部导师团队的纯洁性和服务性。
综上所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高校需要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坚持一定的管理原则,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增强高校与学生的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