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也
[摘要]自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国有企业改革也在发生不断变化。现阶段的国企改革过程中存在很多困境,在财政政策方面中出现的问题,对国企改革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对于当前的国企改革发展的方向更倾向于体制的转换。国有企业通过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加快了国企改革的步伐,目前已经进入国企改革的关键时期。
[关键词]国企改革 积极财政 政策
目前,在我国的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困难,对国企改革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体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资金方面的问题,二是企业管理的权限问题。起初,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都是由国家财政提供支持。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推行的政策是银行对企业进行“拨改贷”的资金供给方式,银行贷款成为了国有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方式。随着外资的逐年增加,以及企业的自筹资金的加入,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变化,使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呈现了多元化态势。
一、国企改革面临的问题
(一)资本流动仍受所有制局限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受困于长期的固定思维模式,或认为企业的改革就是由国家掌握控股权,要不就不可能是国有经济发展模式,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对市场的主导地位;或认为一些鼓励企业改制和重组,对于一些优惠政策只能是属于国有企业,如果被某个私企或者个人获得优惠政策,就说明了国有权益出现了流失问题。这些固定思维进而导致一些国企(例如湖南省特别是省一级企业)的资本运营存在滞后,影响了国有企业的退出和其它企业资本的流入。比如在湖南省的55个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中,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达到27个,占改革企业的比例为49.1%。其中在20多家的上市公司中,有的国有控股的比例已经达到70%以上,如华凌管线的股份占总股比例的80%。国有产权的占有比例较高,导致企业的重大决策权就交由掌握国有产权的政府部门管控,各投资者或者股东之间的制衡机制无法保证,股东会和董事会等现代企业制度就如同虚设。
(二)资产重组缺乏明确的决策主体
在国企改革中,资产重组缺乏明确的决策主体,这个在国企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给予重视。政府部门在国企的重组中扮演了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的决策主体,既是主要的促进者,实际的组织者,同时又是企业资产重组审核的批准者,但企业的本身又缺乏一定的资本运营管理,这种不协调的缺位就会被有关部门利用,进行企业之间的胡乱组合,难以发挥资本的合理运营、优化资源的配置等功能。
(三)资本运营缺乏必要的市场环境
在我国的企业的改革中,对于当前资本运营的市场环境,目前并没有健全统一的规范管理制度,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市场运行体制,在产权交易市场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市场中并没有制定公平的定价,公平的竞争、信息交流以及资金的流转等功能也都不能得到正常的利用。与此同时,还缺乏市场化和专业化的中介机构的资本运营服务。然而在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的并购,特别是对于大量的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大部分是通过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以及证券公司等社会中介结构进行的。总之,我国市场条件缺乏一定的公平和效率,而且存在交易的手续不全以及债务的处理不合理等问题。
二、深化国企改革发展中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
(一)更新观念,深化国企改革
首先要正视国企改革发展出现的问题。通过树立“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国企改革观念,进行深化改革。要正确对待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下降的现状,将重点问题放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能力和竞争实力上面。
其次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得,重在发展的理念。在国企改革发展中,要勇于突破所有制的控制,以及地域管理的权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外地企业进行并购。
再次是要树立对不同的所有制企业,都要有平等的优惠和待遇的观念。在企业的战略调整和资产重组的过程中,要进行各项相关的优惠财政政策,同时还要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最后是要树立资本优化的财政政策,针对当前大部分的国有企业缺乏资金,无本经营或者资本不抵债等困难,要积极的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措施、通过多方筹集资金的方法解决。对于这一问题,就需要在国企改革初期,必须为各级政府以及各级财政带来一些减收增支的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对于部分国企资产存量,有的会减少资本的收支,但是这种减少通常是为了调整存量,进行资产质量的优化,目的是为了今后的财政的增收。所以,我们要通过宏观的、发展的战略观念看待这种“得”与“失”,以及“予”与“取”。除此之外,还要树立主动主击,防患于未然的观念,也就是在国有经济的“进与退”方面要争取主动权。这不仅是对有困难的企业要进行大力的推进,对于改革和重组的推进也要进行推动,对于那些目前發展势头比较好的国有企业,也要主动的进行重组和改制。一定不要等到企业出现困难时,进行被动的解决。这就像水果要在新鲜时售卖,才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二)实行财税的调节,促进改革的杠杆
首先要进行科学的规范和管理,合理的运用各项财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立专门的机构,比如授权的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和机构,统一和规范管理国有企业的改组的变动,以及改制中的各项国企改革工作;二是要对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制实施各项相关的优惠政策,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依据和规范标准,比如将各项优惠财政政策的额度大小与企业净资产的收益情况、资本增长的附加值和税收的附加值等指标相联系,通过企业的目标管理,依照提出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通过分步兑现和政策的借助和优惠,进而避免在政策实行的期间进行主观随意的资金不均的现象。
同时,对各种所有制度形式的国企改革发展,实行国民平等就是平等的对优惠政策进行利用。为了防止出现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到国企的重组中,进而获得优惠政策,并且将这些优惠政策无偿的存入私人的口袋的现象。因此,要从制度中进行规范,针对那些对于通过优惠政策形成的资本的固定额度,可以列为改制后企业的风险性投资。在此,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财政政策拥有使用权,但是并没有对企业处置的权利,也就是说在特殊的状况下,在企业的清算和风险损失进行处理时,一定要获得国企管理的机构的审查的批准。
(三)支持国有企业改善的资产负债机构
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的结构方面,要实行债转股的方式,或者通过政策的扶持以及帮助部分企业的资本补充。从政策上获得支持,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境内的外资资本市场筹集企业资金,并通过适当的资本筹集,进行适当的资金调整,提高公众的流通股比重。此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资金和国有股的减持。在政策制定的方面来看,要对某些非上市的企业给予支持,或者将国家划拨的企业、以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企业进行资金的变现,其所得用于增资减债的方面,或者进行结构的调整。对于城市的企业来说要给予更多支持,并且不断的将其所办的学校和医院以及其它服务的社会结构进行移交,交由地方政府进行统一的管理。对于这个方面的财政政策的支持,财政支出的要给予补助,或者通过转让和出卖的方法,转化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进行企业的发展资金支持,进而对企业的社会职能进行分化,减轻国有企业的财政的负担。
(四)完善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国企改革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借助积极财政政策推进改革的实行。首先要健全相關的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根据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完善财务管理,企业的财务部门要有意识的退出企业的财务管理范畴和微观的财务管理领域,并且要将精力投入到企业的财务制度的制定方面,要完善财务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企业授权的中介机构,或者采取有效的方式比如稽核财务管理专员等,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根据制定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的管理,并进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制定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国有企业的改革。
在制定和完善企业收购和重组的有关规定方面,要必须经过明确规定的资格审查和资产评估,进行有效资产评估的行为准则,以及引入竞争机制的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重组、并购等行为。比如,对于非公有制的企业收购或者兼并国有企业,这就需要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进行审查,对财政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对收购兼并的双方企业进行行为的制度约束,并且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双方之间的权益进行明确,这样可以做到有效的处理,根据法律对出现的纠纷进行处理,本着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的原则,进行企业的重组或者收购的管理,进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根据目前我国的国企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国国企改革的发展,本文通过更新国企改革观念,深化国企的重组和兼并的改革,在企业的改革中实行财税的调节,促进改革的杠杆,支持国有企业改善的资产的负债机构,通过完善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的实施有效的促进了国企改革的发展进行,进而保证我国经济得到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