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各小学可根据年段、季节等因素灵活调整上学时间,其中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冬季还应适当延迟。中小学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小学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在总结全省试点经验基础上再逐步推开。据悉在全省范围内指导实施推迟上学,尚属全国首次。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迟上学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重要改革举措。此举能确保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充分的睡眠时间、充裕的早餐时间、从容的上学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能更好落实幼小衔接,优化小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精力充沛,提高学习效率;也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缓解小学“上學早、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的民生之举。
(来源:《信息时报》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