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静
公共领域一词是由20世纪50年代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随后哈贝马斯做出进一步的阐释和深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哈贝马斯在论文《公共领域》中,对这一概念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公众。那时,他们既不是作为商业或专业人士来处理私人行为,也不是作为合法团体接受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规章的规约。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这种行动具有这样的保障,即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的手段;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家活动相关的问题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
根据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的介绍,可以得知公共领域主要由三方面要素构成:公众、公共舆论和公众媒介。公共领域中的公众被认为是超脱了个人或集团利益、由一定的成员自愿所组成的,它具有三个特征:拥有共同的普遍利益;自愿性显著;拥有一定的规模。第二个构成要素则是以批判意识为核心、以对国家权力进行批评与监督、控制为主要特征与目标的公众舆论,它被认为必须是公众的、批判的、理性的。而公众媒介则被认为是公众用来表达自我意见并使之对以国家权力为主体的公共权力形成影响、约束乃至监督、控制的媒介,本文所探讨的网络社交媒体就是公众媒介的一种表现形式。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通讯手段的发展,受众对于媒介的使用不再局限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中,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进入人们的生活,它们不仅给人们的日常交流带来了便利,更多的成为受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手段。受众可以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发表自己的言论和看法,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使其逐渐成为观点的自由市场。
网络社交媒体,是具有互动性、以社区为主的网络平台,基于Web2.0技术进行发展,实现了网民即时沟通、发表言论、交换信息等功能。21世纪初期,网络社交媒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国内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应用广泛,深受网民的喜爱。
2010年被称为微博元年,即时分享、互动便捷、短小精炼成为其最大的特点,网络特有的匿名性在微博功能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网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微博自由发言而不受身份的限制,这使得微博成为发表言论的公开场所。微信产生于2011年,以好友交流为主的特点使其发展迅速,相对以往的即时通讯工具来说,微信交流功能更加齐全,包括公众平台、朋友圈、消息推送等满足受众的需要,网络舆论在微信中传播发酵更为明显,好友之间的讨论也相对激烈。
网络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其不仅在与人沟通交流上提供便利,更多的是给受众参与公共事务、增强社会认知上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下面笔者将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个方面探讨网络社交媒体作为公众媒介的功能作用。
1.政治功能:加强公众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受众不仅使用网络社交媒体进行日常交流,也会凭此发表对于公共事务的认知和看法,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可以使其观点得以迅速发酵,为他人所熟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推出,使得受众可以通过网络社交媒体了解到国家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于公共事务做出的通报和回应,加强了受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同时也表现出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公开透明性。
2.经济功能:提高品牌曝光度,加强公众认知。商家和企业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推广,不仅使受众加强对产品的认识,更多的是推进受众对企业文化和商品品牌的了解,提高品牌曝光度,加深公众认知。此类推广包括图片、文案、视频等多种形式,以朋友圈广告、微博开屏广告甚至是公众号软文、官方微博软文等多种方法进行推广。
3.文化功能:引导大众文化方向的形成。大众文化指的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借以使一般受众得到愉悦的日常文化形态。在大众文化形成的过程中,网络社交媒体承担着载体的功能,使得每个受众都可以成为一个信息发布源,他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发表自己的言论而不受他人的约束。网络社交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它源于大众,又服务于大众,最终引导着大众文化前进的方向,推进大众文化的形成。
4.社会功能:便于公众讨论并参与社会事务。社会公共事务不仅包括了国家机关发布的有关法律条文,更包含了关系到受众日常切身利益的事件。网络社交媒体的出现,一方面加强了受众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保障其工作的公开透明化,另一方面提升了受众关注公共事务的热情,督促受众积极参与对于公开事务的谈论。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使得受众仅能接收到信息而缺少反馈的渠道,而网络社交媒体的出现恰好弥补了这一缺陷,受众可以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发表自己关于公共事务的看法和意见,推进社会事务的解决。
网络社交媒体发展迅速,作为公众媒介,它在给公众日常交流、参与公共事务带来便利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尚未完全承担起公共领域应有的责任,不利于国家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亟待解决。本章将结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分析受众在使用社交媒体中存在的问题。
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具有负面功能,它使人在接触媒介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过度沉迷于媒介提供的表层信息和失去了社会行动力。大众媒介的出现,受众花费过多时间接触网络媒介而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使得人们沉浸在既有的观点和看法之中,由于对舆论领袖的盲目崇拜而习惯站队,失去了对公共事务应有的判断能力,致使公众舆论产生混乱,让人难辨对错。
在“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微博大V的发声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受众对此事的关注度,但由于个人的盲目崇拜也使得受众不加思考,随意站队。不少网民仅凭受害家长的一面之词断章取义,凭借自我想象随意构建整个事件,妄加编排甚至扭曲事件本身的真相,使得整个事件的真实情况变得扑朔迷离。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的主要功能是对公共权力进行批判,然而在社交网络空间,大量的私人性、娱乐性议题淹没了对公共权力实践的批判,使得受众忽略了对严肃公共事务的讨论。在“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不少网民在追求真相,心疼幼儿的同时,竟公开谴责对于此事尚未转发的娱乐明星,以道德的名义迫使其关注。此种重娱乐而轻公众的行为已然违背了公共领域理论的要求。
另一方面,受众对于严肃公共事务的讨论热情不高,但是对于个人隐私的关注却极度认真,甚至是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网民们为求了解红黄蓝幼儿园事件的真相,通过网络人肉涉事教师,不管真相如何,这都给教师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带来了麻烦。
根据哈贝马斯的构想,公众舆论必须是批判的、公众的、理性的。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受众对于公共事务的态度表达,很多时候都是感性的宣泄。受众在关注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易受到舆论领袖态度的影响,以其态度想法为自己的看法,缺少理性的判断,却没有发现有些时候舆论领袖会产生错误的引导。受众在发表言论时,有时候会因为感性的充斥而失去了基本的认知,通过网络社交媒体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甚至是对他人或事件进行攻击,这不仅会产生错误的舆论引导,还会对他人对社会带来危害。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由于频繁爆出幼儿园教师虐待幼儿事件,导致受众对于幼儿园教师这一职业产生误解,不仅对此次事件中的教师进行线上线下的攻击,甚至是对这一职业进行误读,通过微博、微信等对于幼儿园教师进行言论攻击。这种缺乏理性思考、基于感性认知的情感宣泄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
受众在表达自己言论时,应当真实、客观,实事求是。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一定程度上隐藏了传播者的真实身份,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四处散发谣言,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在此次事件中,有人编造虚假信息,谎称对幼儿实施性侵犯的是北京特种部队“老虎团”的成员,并通过微信群广泛传播。此种行为不仅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更是严重损害了国家军队的名誉和形象,破坏了人民群众对国家的信任,这是难以弥补的。
总的来说,网络社交媒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包含一定的公共性,但由于娱乐化、私人化等问题的出现使其公共舆论发展的方向出现了一定的偏差。网络社交媒体对于政治性事务的监督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公共领域的发展需要公众进行更多的理性的批判的思考,这不仅需要社会,更需要公众自身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