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具有指定用途、进行单独核算并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拨款,是学校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取得的具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资金,对高校开展业务活动、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财政专项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可分为中央高校财政专项和地方高校财政专项,由于地方高校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所以项目类别相对较多,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相对薄弱,但是财政专项资金对地方高校改善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改革、科研能力提升、提升办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各方面都至关重要,因此,为了促进地方高校健康稳定的发展,促进地方高等教育的不断进步,提高地方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成为本文研究一个重要的课题。
由于政府政策的原因,教育部门的权力与财政部门的权力两者独立分开,法律界限比较明确,而在高校进行运行的过程中,由于所有的环节都涉及到财政专项,例如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要课题的财政拨款,一些重要的国际学术交流,高层次人才聘任等,几乎所有方面都会涉及到专项资金的划拨。而专项资金的设置过程中,只是针对于那些偶然性重大项目,而目前来看,学校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的发展战略,而财政专项却没有要求统一而严格的标准,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操作的可能性,会导致高校的各个部门都出现“一切向钱看”的现象,不利于高校专项资金预算的合理管理和高效运作。目前来讲,专项资金的具体申报以及执行都是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编制,这些项目大部分是由政府审核之后形成专项资金预算下拨,高校为了扩充资金,只能按照一些专项资金的申报支持类别进行专项申报,而这些项目有的并不符合高校的发展战略,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年限执行不完余额进行回收,总给高校的一些部门负责人和教师钱用不完的印象,因此对资金的把控不严,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事实上学校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较少,甚至个别期间还可能捉襟见肘。
由于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部门为了促进高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所进行的财政拨款,所以高校对于资金的划拨以及预算编制执行等都比较重视。一般来讲,能够参与到高校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策都是高校的中高层领导通过行政会议进行集体决策的,基层的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很少能够参与进去,通过一些调查研究发现,没有一个高校在进行专项资金决策时需要参考基层财务人员的意见或者建议,能够参加会议进行决策的一般是校领导班子成员,而财务处处长在会议当中话语权较少,起不到主导作用,因此,这就出现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够严谨的痼疾。由于中高层领导只能通过一些宏观角度和一些主观判断来进行财政预算决策,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到采用一些较为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或者财务数据进行理论支撑,因此,在高校进行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的这种决策方法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是不科学的,且根据领导的主观意愿来进行预算编制,这种方法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在高等学校的教育系统中,由于专项资金数额较为庞大,执行时间跨度较长,如何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是一个较为重要的课题,因此,对高校的一系列相关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这也是对高校相关管理职能的一个挑战。绝大多数高校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没有建立一个对资金进行合理划拨的组织机构,没有相关的管理机构去承担这一工作职能,都是通过在财政部门进行专项资金划拨之后进行临时的组织结构调整,从而来对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决策,因此,在高校专项教育资金的划拨以及预算决策缺乏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进行科学决策与论证。
一些高校的财务部门进行资金预算决策时,只注重于形式,没有一个完整的项目决算制度和规则,也并没有一个完整的绩效评价,从而不会建立一个相应的跟踪、考核、控制的标准,无法对资金的预算以及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控制,只是流于表面,在一些项目结余资金形成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深入分析以及探讨,做出决策较为片面和主观,资金预算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以及评价。
高校的财务人员对于专项业务的执行过程了解较为片面,在专项资金的管理过程中,没有对资金的管理进行深入思考,只是简单充当了会计核算以及资金收支等角色,对于资金的管理以及控制而言,没有体现完整地对资金的收支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督与控制。在一般的资金划拨使用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发现一些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时,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与财务部门协调,内部监督形式流于表面,缺乏应有的力度,监督机制不完善,不能进行有效的资金监督与运行,进而间接影响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的权威与效率。
高校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秉持长期发展为目标,通过分析自己学校的定位,课题专长,优势学科,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情况,对高校自身进行一系列的综合分析评定,确定本校以后的战略发展目标,只有通过这种规划方式确定各个年份的发展重点以及发展定位,在不同的资金选择过程中秉持科学性和合理性等相关原则,使得人尽其职,物尽其用,才能够将专项资金合理地用到高校的各项建设之中,保证高校各个项目之间,各个课题之间均衡发展,实现高校总体效率的提升和稳步发展,这种资金的规划必须要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参与进来,为专项资金一系列决策提供具体的参考依据和财务数据。
为了专项资金使用更加高效,推进教育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的发展,必须建立一个以高校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的激发学校的自主创新以及研发能力,地方政府应当给予高校办学一定的自主权,而财政部门负责相应的专项资金拨款,在进行资金拨款时,可以将资金进行“一揽子”打包,然后通过定额的方式分配给地方高校,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以及高校战略规划进行资金分配,而在专项资金的问题上,需要在每个项目上设定一定的绩效考核标准或者目标,学校在进行分配资金的过程中,需要对资金是否合理使用进行绩效考核,定期向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报,并且接受高校内外部的监督与审计,这样就大大减少了专项资金浪费的几率,使得资金可以被合理使用,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目前,高校的一些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着“专项资金不要白不要”,以及“能花钱才能要钱”的这种错误认识,这种想法严重影响了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这种想法急需改变,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上,需要规范项目的一系列申报流程,建立项目库管理,通过一系列科学手段,不断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与研究,严格审核各个环节,通过不断筛选后上报至高校财务处等各个部门,然后通过一系列流程规范进行资金审批与划拨,只有通过编制完整的预算编制体系,才能够提升高校的资金使用效率,使得资金物尽其用。
在高校专项资金的管理与控制环节中,学校是主要的承担者,也是主要的责任方,因此,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高校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考核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据一系列的政策制定资金预算的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的规划。第二,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评审的部门,承担对项目的审核以及申报,通过综合分析确定项目是都值得资金的划拨与投入。第三,项目的实施部门根据一系列评估结果对资金进行使用,承担配合上级以及领导项目负责人的职责。第四,根据项目评估以及项目使用之后进行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考评的部门,通过一系列考评结果承担项目的自评以及配合上级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最后,对高校所有的仪器设备以及所有资产进行日常的监督与管理,还应包括高校对于相关资产的清算等,这个部门具有相应的日常监督与调配职能,将调配与监督结合充分发挥组织效率。
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去制定与完善财政专项资金财务制度,并且具有一定的力度去执行资金预算控制规则,使得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都有章可循,完善专项资金的预算控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控制财政专项资金的授权审批、归口管理、财产保护、单据控制等等,一旦专项资金下达之后,项目实施部门就必须按照所规定的细节章程来进行资金的划拨与执行,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与规章制度,不能够人为任意调整和主观决断,如果有特殊情况发生,必须按照章程以及规则向相关部门报备,以此来维护项目预算的严肃性。
高校专项资金有效运行,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对资金的各个环节进行把控,坚持以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以及事后跟踪问效进行专项资金管理,不能只是流于表面,而是通过各个环节对资金进行控制,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审计机制,才能够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到专项资金的预算控制合理有效,通过财务信息化公开化,内部审计全覆盖等一系列方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全方位的监督。为了实现专项资金有效使用,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评估,并且根据这个指标进行奖惩,在年中以及年末对各个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一些业绩绩效考核,来保障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只有通过一系列完整的绩效考核制度,才能够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