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才
(贵州师范大学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中心,贵州贵阳,55002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多次阐述党内政治生态恶化的危害性,阐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5年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1]2016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这就使我们认识到,要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3]但是,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4]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的十九大报告四次提到“政治生态”一词,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首次将“党内政治生态”写入党章,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中纪委工作报告”)更是多次提到“党内政治生态”。这些表述和论断足以说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但是,少数纪检干部、纪检机关对党内政治生态概念及内涵、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职责以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具体措施等一些基本问题缺乏深入认识和深刻把握,导致对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缺乏应有的担当,找不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力点和切实有效的抓手。笔者认为,只有准确界定党内政治生态的内涵与内容,各级纪检机关才能找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发力点,明确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职责,才能进一步采取抓铁有痕的具体措施,从而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国内对政治生态研究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左右。时任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任的王沪宁教授出版了关于政治生态的第一部专著《行政生态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国内第一篇有关政治生态的文章发表于1994年第3期的《读书》杂志。真正形成政治生态研究的热潮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政治生态问题后。早期国内政治生态研究多从政治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层面理解政治生态,对政治生态概念的解析脱离不了生态学概念本身。党的十八大后,学者们对政治生态的认识视角开始摆脱传统狭义的生态认识,而是从制度化、政治主体与政治客体互动关系、政治系统论等角度聚焦于具体政治环境本身。[5]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政治生态的外延形成了基本共识,但对于政治生态内涵及核心要素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2016年11月4~6日,由中国政治学会主办、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承办、浙江省政治学会协办的2016年中国政治学年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开展专题研讨。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初步形成了科学系统的政治生态观,主要体现为:保持“山清水秀”是党内政治生态净化的基本目标;强力惩治腐败是党内政治生态净化的现实路径;抓住“关键少数”是党内政治生态净化的主体约束;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内政治生态净化的根本保证。但是,“党内政治生态”这个问题学术界还没有回答清楚。目前一些研究主要是对西方政治生态学的概念研究和理论推演。[6]
笔者认为,党内政治生态概念具有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等特征,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态内涵,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修正后的党章和中纪委工作报告。
如前所述,党的十九大报告四次提到政治生态。其中两次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净化政治生态取得的成就的总结,一是人民军队政治生态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另外两次是对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进行目标定位和战略部署,即:“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7]
修正后的党章在“总纲”中明确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8]
中纪委工作报告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回顾中指出,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之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好政治生态。即: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检查“四个意识”牢不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是否到位,推动形成良好党内政治生态。经过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效,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9]在分析存在的问题时指出,影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10]
综上,无论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修正后党章和中纪委工作报告,对党内政治生态与党内政治生活通常都是并行表述,对营造风清气正党内政治生态的要求始终都是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展开的。所以,对党内政治生态的内涵界定也必须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手。《准则》是党内政治生态内涵界定的法规根据,共计12条、1.3万余字,对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重点强调了党内政治生活12个方面的内容: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就是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准则》规定,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各级组织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11]因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全党上下的共同责任,但各级党组织、部门、机关职责分工不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着力点、方法路径也不完全相同。就各级纪检机关而言,不仅要承担纪检系统内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政治任务,而且要履行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的职责,从而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无论系统内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营造,还是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各级纪检机关都必须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党内政治生态核心要素持续发力。
如前所述,党内政治生态概念具有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等特征。同样,党内政治生态的核心要素也具有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等特征。“政治性”实际上道出了我们党要做什么事业的问题,包含了政治理想、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纪律等方面,隐含着对党员及其领导干部一系列高标准要求及规范。[12]“时代性”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党内政治生态的形势,善于创新内容和形式,解决当前党内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则性”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抓住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坚持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战斗性”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能实行好人主义,而是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聚焦党内政治生态核心要素持续发力,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的十九大新要求、新部署,要深入领会内涵、精准把握外延,防止片面性、简单化。例如,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政治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开展情况便是各级纪检机关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于少数地区和部门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时,存在盲目扩建、简单参观教育基地的不良现象,必须予以及时制止和查处。因此,在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过程中,各级纪检机关必须紧密结合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求,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围绕党内政治生态核心要素,构建目标、评价、责任指标体系,找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发力点。
修改后的党章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并将运用监督执纪的方式——“四种形态”写入党章。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的就是严密预防、抓早抓小的政治策略,根本目的就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3]因此,精准践行“四种形态”是各级纪检机关履行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的具体抓手。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过程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升华。2016年1月12日王岐山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中指出,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7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4条也作出了类似规定。上述阐述和规定,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14]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根本要求在于:只要在前两种形态上把功夫下足,所在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就会大大改善,相应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按照这样的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所带来的结果自然而然依次为“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同时,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下,如果没有普遍实现“常态”和“大多数”,“极少数”的蔓延就有可能发生。因此,“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宽严相济、科学有效,是完整的监督执纪科学体系。[15]
然而,少数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委干部,未能准确研判本地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态势,将“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包括“极极少数”)的关系片面理解为一种数量关系,甚至错误地将这种数量关系作为当前监督执纪工作考核指标。这种认识和做法,没有正确贯彻“监督执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的原则,导致监督执纪宽严失衡、失之于宽的现象较为突出。
为了防止这种片面认识,纠正上述错误做法,修正后的党章第40条第2款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整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的职责过程中,必须提高践行“四种形态”的精准度,根据违纪的具体情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过。具体而言,“深入实践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约谈警示,有效防范干部出问题的风险。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决不能放松后三种形态。坚持高压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用政治标准去衡量、评判,统筹考虑节点、性质、态度、口碑等因素,依纪依规、宽严相济进行处理,努力放大政治效果。就节点来说,就是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在中央三令五申的背景下,若是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那就必须严惩不贷。就性质而言,若是违背政治纪律,甚而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就得从重处理。就态度来说,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抗组织调查,就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若主动坦白、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改错,相信组织、忠诚组织,则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就口碑而言,若是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那就必须对其严查重处,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拥护。”[16]
党内政治生态好坏是检验我们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营造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各级纪检机关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内政治生态的核心要素,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对于理性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党内政治生态存在问题及其各种变异表现,各级纪检机关必须保持高度警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精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而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1]李贞.习近平谈政治生态[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3-22(05).
[2][1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73,42.
[3][4][7][8][9][10]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7,49,50,77,132,144.
[5]张学娟,曹景文.国内政治生态的优化与困境:一个研究综述[J].求实,2017(1):40-41.
[6]刘力锐,吴兴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中国政治学会2016年年会综述[J].政治学研究,2017(1):112,116.
[12]朱康有.以“四自”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J].人民论坛,2017(18):49.
[13][16]夏红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行动中[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6-7(06).
[14]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J].中国纪检监察,2015(24):26.
[15]熊惊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