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月 峰
(古县交通运输局,山西 古县 042400)
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是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组成,其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时还关系到农村公路的性能和使用寿命。合理有效的大中修养护工作能够有效降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成本,优化农村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民众的出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大中修预防意识薄弱,这对大中修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基层养护人员是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主要执行者,部分养护人员没有充分意识到养护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缺乏职业道德,对日常养护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将日常养护工作落到实处,这导致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流于表面,没有真正发挥养护公路的作用。一些基层养护人员甚至只进行季节性养护,或是只有在半年考核、年终考核这些特殊时期之前才进行突击养护,以应付考核为目的进行养护工作,导致公路无法得到合理的养护,使用寿命和性能都受到不利影响。“重建轻养”思想的存在导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不到位,缺乏大中修预防,养护人员没有预防公路的严重问题,在事情严重化,公路无法使用时才进行大中修养护,对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浪费。
一些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存在市场化不完全的问题,导致养护工作受到影响。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大部分交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下辖的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负责,尚未形成市场化系统,养护工程的实施不够公平和透明,脱离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路线。而负责实施养护工程的一些养护机构没有及时更新工作模式和引进先进的养护技术,仍然采用落后的运作模式和养护技术,养护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中缺乏市场管理机制的问题直接导致养护工程的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难以提升。同时,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还会导致养护技术迟迟得不到更新,进而降低养护质量。
我国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中还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即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定额缺乏明确规定。国家没有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管理制定完善的标准和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养护定额,导致养护工程管理缺乏时效性。一些地区在设置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定额时全由当地政府部门决定,做出的决策缺乏市场调研数据、信息的支持,不够科学合理,最终影响到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作的质量。我国极少数的省份甚至缺乏统一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定额管理文件,对养护工程进行验收时,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养护质量缺乏有力的保障。目前我国仍未明确规定定额、技术,导致养护管理缺乏依据,效力有限。
投入资金是所有工程实施的基础条件和必要条件,而我国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中仍存在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导致养护工作受限。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7351”养护专项资金,且各个地区的资金配比存在较大的差异,区县的日常养护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养护需求,更不要谈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养护工程缺乏足够的资金将导致农村公路存在的问题无法被及时修复,或是修复工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导致农村公路的质量和性能受到影响,严重时甚至会阻碍民众的正常出行。地方财政拨款目前仍然是我国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一些比较贫困的区县受经济水平的限制无法投入足够的资金用于定期养护公路,导致公路养护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完善的工作机制流程是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更是养护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为此,要有效解决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健全工程工作机制流程。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流程如下: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农村公路主管部门组织上交的申报材料,审批通过后,农村公路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以及项目的竣工验收应由监查小组进行质量验收,监查小组由多部门人员组成,以保证监查工作的有效性,验收合格后如果工程在质量缺陷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以质量缺陷责任制为依据进行处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复,若质量缺陷期满未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则表示项目正式完成。
各个区县应对责任区内的农村公路建立公路养护档案,定期对公路进行检测,并分析检测数据,进行预防性养护,及时发现农村公路存在的潜在问题或小问题,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病害。预防性养护能够有效保证公路养护质量,从而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公路养护成本。
管养分离,对县级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革是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的一个有效对策。此项措施能够促使农村公路养护机构由事业单位转变成企业单位,引入合理有效的市场竞争,实现养护工程的公开透明。同时,管理机构应出台相应的手续审核绿色通道及营业优惠政策,以扶持相应的企业单位快速成长。此外,在市场竞争中,可以根据具体的养护任务和情况调整转型单位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帮助转型企业实现市场运营常态化。
在实现县级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机构市场化的基础上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走市场化发展的路线,通过良性竞争提升养护工程的质量,降低养护成本。工程计划的竞争可以通过招投标实现,而施工单位准入机制则可以保证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大中修养护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完善施工单位市场准入条件。此外,为了扶持企业单位的成长、发展,可以适当降低部分专业养护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如县级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转变成的公司,可以给予其一定的优惠政策。
资金是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施工的前提条件,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为此,建立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基金具有必要性。此项基金主要来源于每年剩余的养护资金、筹集的社会资金、企业赞助等资金,由区县财政负责保管。使用基金前应先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后财政才能划拨资金。
应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监查验收机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大中修工程的各个节点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应由监查部门经监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应的监查验收机制。监督检查部门应由群众和专业人员组成,包括乡镇干部代表、村民代表,以及其他的道路使用者。还应建立质量缺陷责任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或公司不仅需要提交自检报告,还应提交保证金,以便道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养护质量缺陷而出现损坏时能够得到补偿。
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对广大民众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影响,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组成内容,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养护市场、建立养护基金、完善工程监查验收机制和质量缺陷责任制,这些对策能够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