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及升级对策探析

2018-03-26 10:26赵丽芳周新生
对外经贸实务 2018年3期
关键词:贸易发展

赵丽芳 周新生

摘 要: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全面建成之后,双边的贸易、投资及经济合作日益紧密,并成为重要的交易伙伴国。但是,双方仍然存在着贸易额增长滞后,交易对象国集中,产品相似度高,投资不平衡等问题。因此,分析CAFTA的发展现状,并结合东盟共同体的成立和“一带一路”的内容,提出CAFTA升级发展的对策,对CAFTA的完善和东盟共同体的发展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10+1)升级版;对策分析

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全面实施以来,双边经贸关系日益紧密,并且成为重要的伙伴国。但是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因此,2015年双方签订了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即中国-东盟(10+1)升级版。而随着2015年东盟共同体的成立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使得建设更紧密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就显得非常重要,特别是亚投行的建设,也为CAFTA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因此,结合“一带一路”和东盟共同体的发展,研究CAFTA的升级发展对策意义重大。

一、CAFTA实施以来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状况

(一)进出口贸易方面

2010年CAFTA全面建成之前,东盟在我国主要贸易对象国中排列第四,从2011年开始至今,东盟一直是我国第三大贸易对象国。从表1可以看出,2010年双方进出口额只有2927.76亿美元,之后逐步上升,2016年为4522.07亿美元,增加了54.45%。截止2017年11月,进出口额已达到4639.74亿美元,比2016年全年增长了117.67亿美元。可见CAFTA的建立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但是贸易增长率逐步下降,2014年只有8.29%,2015呈现负的增长率,2016年为-4.23%。这种贸易的负增长除了受全球贸易环境的影响外,也说明CAFTA的发展需要注入新的活力。

从出口方面来看,东盟一直是我国第四大出口对象国。并且CAFTA全面实施之后.对东盟的出口稳中有升,从2010年的1382.07亿美元上升为2015年的2774.87亿美元,增涨了一倍。2016年出口额有所下降,为2559.88亿美元。2017年11月,出口贸易额累计是2523.61亿美元。

从进口方面来看,截止2011,东盟在我国进口贸易国中一直排名第三,2012年开始排名第二。2010年中国从东盟进口1545.69亿美元,2014年达到最大2083亿美元,之后开始下降,2016进口额只有1962億美元,但仍是我国第二大进口国。2017年11月,中国从东盟进口累计已达2116.13亿美元,超出2016全年进口额153.94亿美元。

(二) 投资和劳务合作方面

2010年CAFTA全面建成之后,我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迅速增加,达到44.05亿美元,增长63.27%,占我国对亚洲直接投资的9.81%。2015年增加到146.04亿美元,是2010年的2.32倍,占比达到13.48%。但2016年占比只有7.89%,投资额102.79亿美元。如表2。

从投资国别来看,2016年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印尼、老挝三国,占对东盟总投资额的67.77%,其中仅新加坡的占比就达到46.74%。总体来说,CAFTA全面实施后,对东盟的投资增长较快,但是占对亚洲的投资比例不大,始终保持在7-8%。

工程和劳务合作方面。一是承包工程营业额逐渐上升。2015年我国对东盟的承包工程营业额是267.05亿美元,比2010年增加了77.7%,占我国总承包工程总营业额的17.33%;二是对东盟各国的承包工程派出人数变化不大。2010年,我国对东盟的承包工程年末在外人数是6.49万人,增长了29.8%,但之后一直徘徊在6万人左右,2015年为6.13万人,占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总人数的17%左右。

(三)金融合作方面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范围扩大了。2010年开始,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降低汇率风险成本等角度入手,在东盟开始尝试跨境人民币的结算业务。目前,中国在新、马、泰设立了人民币清算行,并与这三国及印尼货币开展互换业务,扩大了双边货币互换的规模和范围。在新加坡启动了离岸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仅次于香港,成为除中国外使用人民币最大的群体。2017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开展本币互换总额度达5500亿元人民币 。中国东盟之间的货物、服务、投资、融资等领域使用人民币结算已经没有政策障碍。

金融分支机构越来越多。目前,东盟国家在中国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境外账户行或代理行。比如,工商银行在东盟八国设立了64家分支机构,并且与200多家本土机构设立代理行的关系,是目前在东盟分布最广的中资银行。

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增加。在“一带一路”大批基建项目的背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投资和贷款,中国对东盟的金融投资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比如截至2017年6月底,开发银行在东盟累计承诺项目228个,金额635.02亿美元,由此推动了一大批基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 CAFTA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贸易对象国集中,区域内分布不平衡

我国在东盟的主要贸易对象国是新、马、泰、越、印尼、菲等六国。2015年我国与东盟六国进出口额是4481.74亿美元,占中国-东盟总额的94.92%。2016年达到4321.07亿美元,占比是95.56%。而新东盟四成员国在2010年CAFTA全面建成后进出口额增长最快,2010年分别比2007年增长了311%(老)、114%(缅)、99%(越)和54%(柬)。其中越南贸易额较大,2016年达到982.26亿美元,在东盟十国位居第一,并与以前的五国成为我国在东盟的主要贸易国。

相反,与缅、柬、老、文莱四国贸易最少。2010年四国的进出口额只有83.33亿美元,占中国-东盟总额的2.08%。2014年增长到7.14%,进出口额也增加到342.81亿美元;但2015年有所下降,仅为239.98亿美元,占比为5.08%。2016年为201亿美元,占比是4.44%。

(二)交易商品相似度高,对我国产业结构改善作用欠佳

从中国与主要东盟五国(新、马、泰、越、印)2015年的进出口商品类别来看,相似性较高。以机电产品为例,新加坡对华出口和进口机电产品比例分别是61%和58%;马来西亚对华出口和进口机电产品所占比例相等,都是49%;越南是30%和42%;泰国是25%和49%;只有印尼进出口比例相差较大,是2.7%和46%。化工产品在各国进出口中的比例也非常接近,如在马来西亚对中国出口和进口中的比例分别是6%和8%;新加坡是9.6%和7.5%;印尼是13%和11%。这种交易商品的较高相似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化升级和双方贸易的深入发展。

因此,要改善商品的结构,就要进行产业的重新对接,寻找双方新的契合点。比如,近年来中国与印尼的科技创新合作。通过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共建实验室等方式,在农业、生物、信息、电子、环境等多领域进行合作,对改变两国商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有很好的作用。

(三)双方投资和合作的不平衡

双方对外直接投资不平衡。2010年CAFTA全面建成之后,我国对东盟的投资有很快的增长,但是,东盟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要远远大于中国对东盟的投资。2010年,东盟对我国的直接投资额是63.24亿美元,2011到2013年都高出我國对东盟的直接投资10多亿美元。但是,从2014年开始,由于“一带一路”的带动,我国对东盟的投资开始超过东盟对我国的投资。特别是2015和2016年,我国对东盟的投资达到146.04和102.79亿美元,是东盟对我方投资额的二倍左右。其中,东盟老六国对我国直接投资最多,东盟新四国只占总投资额的0.13%,2016年东盟新四国没有投资。这种投资的不平衡性,与东盟国家经济发展差距大以及内部的不统一有很大的关系。

我国对东盟承包工程的69.9%都集中在印、新、越、马及老挝五国,劳务合作主要集中在新加坡,派出人数占对东盟劳务派出总人数的86.6%。这种过分集中的模式,与CAFTA建立的初衷不符合,也说明自贸区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对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来说,愿意进行深层次的合作来获得贸易利益,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而有的国家则鉴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担心开放会造成冲击,则对主要产业实行保护,如柬埔寨、缅甸和越南、老挝等,导致东盟与我国的劳务合作范围受限,影响自贸区的整体发展效果。

(四)双边的服务贸易发展仍然滞后

从表3可以看出,自贸区建立之后,服务贸易都有很大的发展。2016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4530.14美元,比2010年增长了一倍多,服务贸易出口也增长了16.9%。东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分别增长了40.7%和52%。但是,服务贸易占各国总贸易额的比重较低,不超过25%。

从贸易协定来看, 2015年双方完成了第三批服务贸易承诺。中国分别在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分部门作出了改进承诺;而东盟各国则是在通讯、建筑、教育、金融、旅游等八个部门做出了更高的承诺。但是与同期的国际新型贸易安排TPP相比,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仍处于较低的水平。比如,在通信部门的开放程度较小;没有设置“当地存在条款”,即服务提供者如果在当地没有法人资格存在如何进行跨国服务的提供;在具体承诺方面,没有采取更加完善的“负面清单”的模式。

三、CAFTA升级发展的对策

(一)推进中国-东盟实现互联互通一体化建设

东盟不仅与中国陆上接壤,是中国贸易发展的交通要道,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发展区域,因此,中国-东盟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意义重大。而东盟共同体也以交通基础设施的联通作为未来发展的目标。因此,推进中国-东盟实现互联互通一体化建设,这不仅是中国-东盟(10+1)升级的物质保障,也与我国“一带一路”的主要内容以及东盟共同体的目标相一致。

我国广西南宁到新加坡的铁路建设,超越大湄公河区域的泛亚铁路(又称“铁丝绸之路”),都是连接东盟成员国和中国的桥梁。根据我国铁路发展规划图,在2020年前要建成中国与东盟的三条铁路,过去由于种种原因中越、中泰、中缅国际段的铁路建设一直未开工。CAFTA升级协议的签订,推动了中国-东盟的交通建设。例如,中泰两条高铁项目正式启动,并且该工程将于2021年正式投入运营;印尼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雅万高铁)项目的全面实施;中国与新加坡正在大力推进“渝桂新”南向通道建设;中老旺门村二号隧道的顺利贯通;以及马来西亚东部沿海铁路项目和印尼美加达卫星新城项目,合同额双双突破100亿美元等,都说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开始进入新的合作阶段。

除此之外,大湄公河区域的海上建设、中国沿海城市通往东盟的海上交通建设以及东盟内部的公路、水路建设等都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而东盟共同体的成立,也力求实现区域内基础设施的统一化和自由化。相信在新的背景下,基础设施的联通建设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10+1)的升级,并最终会带来多赢的局面。

(二)加快双边服务领域的新发展

“一带一路”不仅在互联互通、国际产能等领域提供合作机会,还催生了一批新需求,如投融资合作、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服务领域。

首先, “一带一路”以旅游业作为重点合作的领域,而东盟国家的2025未来发展规划与“一带一路”内容紧密契合。在双方承诺中,东盟八国(除了老挝和印尼)都把旅游作为对中国承诺开放的部门,加上独特的人文历史,丰富的旅游资源,都为双方的旅游服务贸易提供了条件。2016年,东盟国家到中国的旅客1034万人次,增长57.8%。2017年东盟将中国作为重要推广方向,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开幕式在菲律宾成功举办,11月中国与东盟发表了旅游合作联合声明,强调旅游业发展对促进双方经济、人文交流的战略意义。因此,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实施,中国与东盟在旅游产品的推广、旅游服务提升、旅游人才培训、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发展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其次,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作为新型的服务贸易方式--跨境电子商务也是中国东盟发展的方向。双方在2016年的产能合作论坛上,提出建立中国东盟电商平台。而东盟十国中,除了缅甸,大部分国家互联网用户比例较高,特别是新、文莱、印尼比例更高。因此,随着互联互通基础建设的逐步推进和双方经济文化交流的深入开展,跨境电商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巨大。

最后,随着中国东盟双边贸易、投资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双边金融合作平台的建立,金融合作将是未来重点发展的领域。不断推进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融资合作,不断推进金融机构的网络化建设,实现双方金融服务的对接,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开放与联通,是中国东盟金融合作的务实之举。

(三)创建双边产业投资合作新模式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将加快对外投资的力度,鼓励优势产业和富能产业向沿线国家转移,开发互联互通项目。而中国—东盟要改变贸易产品重复、产业竞争力不大的状态,追求未来产业合作的凝聚力,就要追求深层次的合作,打造国际产业合作的新模式,即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政治间的对话制定产业合作的政策,并且整合财政资金对合作进行支持,搭建企业合作的平台,对区域的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例如,中国与马来西亚的“两国双园”合作模式。中马钦州产业园和关丹产业园区,以国际产能合作为切入点,不仅引入新能源、医药、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及相关投资,还围绕东盟的优势产业如旅游、橡胶产品的深加工等,建立跨国的生产、加工、服务链,使得中马双方不仅在贸易、投资方面,而且在旅游、文化等多领域进行更紧密的联系,开拓了新的合作领域。

另外,东盟各国的投资环境越来越好。在世界经济论坛2015-201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新、马、泰、印、菲、越分别排在第2、18、32、37、47、56名,跻身榜單的前半部分,也为我国确定投资与合作对象提供了依据。

(四)拓展海上贸易合作的新领域

东盟除了老挝之外,都属于海上国家。并且,东盟处在海上丝路的必经之地和重要发展区域。因此,海上的互联互通是中国-东盟合作的战略重点。例如,作为亚洲海上贸易的枢纽---缅甸,85%以上的贸易依靠海运,海上贸易对缅甸提振经济的努力至关重要。同时,我国与东盟各国的海上运输、海洋生物以及海洋资源勘测等产业都被提上日程。而东盟共同体的成立和各国工业化目标的确立,也都为双边的海上合作提供了条件。因此,要建立中国-东盟的命运共同体,就是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发展战略的深入对接。

目前,海上设施特别是港口的建设备受关注。已有24个港口、城市及有关港航机构加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网络,为构建港口物流、通关便利化、旅游、临港产业的发展,及海上互联互通奠定了基础。另外,中国—马来西亚港口联盟的成员也达到了21个,包括中国的天津港和青岛港。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发展其他次区域合作来深入发展海上贸易,如泛北部湾经济区、文印马菲增长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以此推进东盟共同体的海上合作,促进CAFTA的升级发展。

(五)共同促进RCEP(10+6)自贸区早日建成

RCEP(10+6)是十个东盟国家跟六个自贸伙伴国(中、日、韩、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之间的自贸协议,包含全球50%以上人口,贸易和经济规模占全球30%。协定一旦达成,16国之间的自由化程度将超过东盟与六个伙伴国之间的双边自贸协议。

目前,RCEP谈判已举行了20轮及5次经贸部长会议,在规则方面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RCEP(10+6)自贸区发展,是推进中国-东盟(10+1)升级的重要目标选择。因为许多RCEP解决的问题双方不用再议,间接推动了中国-东盟(10+1)的升级发展。因此,不仅是要促进RCEP自贸区早日签约,而且更要突出东盟的核心地位,以更高的标准推进亚洲各国的贸易一体化,创造良好的双边贸易合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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