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永 芳
(山西省文水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山西 文水 032100)
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两种,二者在审计的具体实施中相互关联、交叉渗透。内部审计人员通过这两部分的联系,促进审计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同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实施受到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来源状况及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的影响,审计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对有资金介入的部门、单位,不仅要审查其自身财务状况,还须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经济效益审计是当代内部审计的特殊内容。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质量和效益已成为各建筑企业发展的直接决定因素。它带来了许多便利:
1)熟悉本单位的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工作。
2)有足够的时间深化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及时获得相关资金。
3)内部审计相对独立的地位,有利于提供客观、真实、可靠的信息。
首先通过分析建筑企业盈亏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业务经营指标和建筑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指标及各项指标的影响因素,确定审查的重点;然后再抓住几个关键的指标,进行局部审查以便及时找出错误所在,纠正偏差,改进提高,最终促进任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建筑企业整体职员都严重缺乏主动性和整体的发展方向意识以及更加长远的目标,针对风险评估并没有很高的认识,分析数据的风险能力比较低,而且建筑企业对于风险分析并没有十分的注重,针对公司的整体目标并不是通过人为的分析与统计而得出来的,而是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发展得出的,建筑企业并没有确立一个用于防范基本风险的目标,更谈不上使用风险评估道具以及针对风险评估的分析能力,给公司运营带来了一定困扰,公司发展的层次都没有很好的分析得出结论,通常情况下,只是在风险发生之后才去进行补救,与此同时,不能很好的分析出对建筑企业的风险评估是一个很大的弱点,只是单纯的考虑外部环境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很大程度上缺少了环境适应能力。
目前来看,建筑企业外部的审计体制以及内部制度方面都很健全,并没有很大的残缺,但是,对于建筑企业内部审计体制并不完善,且对内部审计信息的监管特别缺乏,因此不能更好的了解到审计外部信息,没能更好的为建筑企业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建筑企业的财务总监一般有两个职责,而且在公司内部没有成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的标准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目前来看,建筑企业职员的素质总体来说比较偏高,但是在目前状况下,社会的发展日益先进,公司的每个职员都应该接受更高的教育理念,但是,在公司内部并没有存在相关的学习机构,也没有进行职员的培训。此外,在激励方面也有着很大的缺憾,所以严重的阻碍了职员的积极性,建筑企业之间的文化也没有得到很高的重视,公司也没有树立特别优秀的职员榜样,主要是因为建筑企业的高层管理领导没有对建筑企业内部引起高度的重视。
审计存在的第一大问题是独立性问题。在进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工作不能完全独立,会受到审计者个人能力与情况、被审计者情况、市场环境的影响。促使在审计分析程序中,审计者不能独立的处理审计事物,难以保持客观、专业的态度与工作方式,关联性较强。在当前市场中审计独立性问题较为突出。建筑企业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人员素质情况、外部环境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建筑企业的经营风险,对建筑企业审计工作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增加审计风险。
审计准则中对重大错报做出一定叙述,指在财务信息上存在较大失误的情况。一方面,是财务报表层次上的重大错报,即建筑企业各个财务报表利用关联性,有意隐瞒或制造虚假数据;另一方面,当前市场环境变化较快,对建筑企业经营影响较大。
以上问题在我国当前较为普遍,但现实中,审计人员与受委托人员之间存在一定责任与联系,审计人员需公正评价、明确与解脱社会与经济责任。而相关法律又很难面面俱到、对详细内容作出规定,促使审计相关法律规定处于不断变化中,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与实操性,增加审计风险;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与体制的快速发展,经济组织和市场关联越来越密切,审计服务范围越来越大,因而审计不单单是得出审计结论,还应为政府、社会以及社会人士提供准确、合理的审计信息。对于审计人员出现违约、失察,进而为社会提供虚假的审计结论。
审计存在的第三大问题是检查性问题。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审计的评价存在一定失误。财务信息中存在问题或出现误报情况,但审计人员未发现,在检查过程中,这种虚假财务信息不能检查出,促使审计人员负有的风险进一步扩大。在现实中,建筑企业出于利益考虑,有意隐瞒一些财务信息或虚报财务信息。
在进行审计过程中,规定上以存在一定的风险为基础,通过信息抽查、复核的方法完成整个审计流程,审计方法上存在一定缺陷,促使审计结论具有一定的误差。审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此残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审计的边际效益有所下降,为了提高收益,在进行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效率与质量的提升是一大要求,审计项目的确立、审计流程等等均存在一定缺陷,即使审计人员选择抽查的方法对建筑企业会计信息进行审查,并且愿意承担一定的审计风险。但将此种方法应用到实际审计工作中,抽查数据的代表性有待考证,抽查得出结论的准确性难以把握。审计局限性的分析为审计分析成因的探讨做铺垫,进而展开审计风险成因的研究。
完善相关法律逐步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是解决建筑企业内部审计问题的第一大客观方面的对策,能有效解决法律环境不断变化这一现实情况,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法律的完善也是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审计相关规范建立比较晚、相关理论还不太成熟,需要相关法律的引导与约束。如审计合同的法律条文要明确规定,一旦接受审计约定,当事人需履行约定内容,履行审计职责,一旦违约,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说明与规定,在进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对审计者与被审计者要做一定的说明与规定,确定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纠纷与诉讼案件时,有法可依。通过法律的完善与细化,对审计各呈现产生的纠纷等做规定,确保审计发展与完善。
加强内部审计的构建是解决审计问题的第二大客观方面的对策,能有效解决审计内容较复杂这一现实情况,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审计相关准则规则还不完善、审计实际指导严重缺乏,因而需要加强审计标准与制度建设,可以有效预防审计漏洞,审计程序的具体实施程序与防范,如内部控制、截止测试、控制测试等准则与规则的完善,风险水平、风险控制等计量,为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实践工作过程中提供规范、合理的指导,以审计准则与规则为基础,程序化、流程化的完成审计工作。
要有效解决审计内部存在缺陷这一现实情况,需要合理、恰当的审计模式:首先,进行审计过程中,将账面审计与实地调查结合应用,重视会计信息的检查与分析的同时,还需进行审计的外延工作,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将数据与现实调查相结合,进行公平、合理的审计分析,得出准确的审计结论;其次,将财务与效益相结合。对财务信息进行分析与探讨,对实际效益进行分析,将财务信息与具体效益情况衔接;实现审计电算化,可以促进审计数据处理方法发生变化。我国审计工作经过不断完善与发展,利用计算机技术与审计日常工作相结合,实现审计电算化,促使审计工作中的数据处理主要分为三步:审计处理前、审计处理过程中以及审计处理后,由于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已事先设定好,数据处理后的输出环节变为定向。使得审计数据的输入尤为重要,合理、准确录入会计数据,后边的工作则是计算机进行审计工作的数据处理、分析以及完成审计结论相关内容,实现现代化、信息化的数据处理。合理的审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
内部审计问题是社会广泛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具有一定难度,问题也比较突出。建筑企业的内部审计问题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应用中,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相关资料,重点把握内部审计的控制与防范,以解决实际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降低审计风险,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功能的发挥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