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中心
行政许可专家是指通过法定条件程序进行培训、考核、注册并具备行政许可专家资格,从事相应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评审、现场审查等技术审查工作的人员。以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为例,在上层制度建设上,以行政许可法为中心,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等规范为指导,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中心通过制定《审查员/评审员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专家自身的准入条件、职责、权利及义务;细化专家管理的分类分级、使用调派、经费应用、监督、处置等方法,对专家进行评价考核、统一管理。
从管理的具体实践看,已建成的专家管理系统,将行政许可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数据加密电子化,并以上述制度为蓝本,建设专家抽取、评价管理、经费核算、风险预警、权限管理、分类分级考核等六大功能模块,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数据交互,根据行政许可流程中的职能分配,赋予行政许可相对人、审批部门、管理部门、第三方评审机构等不同的专家管理职能,实现多渠道、标准流程的专家信息化管理。
2016年颁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要着力解决当前行政许可信息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引入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提高政府的办公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在“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要求各行政许可审批管理部门,要综合性推行电子政务应用,实现网络互联、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稳步推进。可以看到信息化是促进政府服务创新的基础,也是建设“一网通办”等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体系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而行政许可专家的技术审查作为行政许可工作链条中,最本质、最能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一环,其管理必然需要最先且最优的信息化支撑。
1)审批程序改革的流程要求
2017年5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实现证书防伪二维码,实时公开资质认定证书的基本信息及能力信息,此项应用普及的前提,就是依靠能够实现单次高速预览、修改、传输千条检测标准及资料文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同年8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全面实施电子化和无纸化网上申报,试行“先证后核”“一企一证”的许可审批模式,并将许可时限缩短至12天。在此种模式下,上海市实现的4分钟高效发证就是依赖于网上审批系统的无纸化电子审批,及与其互通的专家管理系统在后置技术审查时的专家线上调派、电子资料预览、结论在线上报等信息化功能的支撑。
2)第三方评审机构的管理要求
201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用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建立第三方评审机构,并委托其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实现专家统一管理、深度培养,以提升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等工作的技术水平。其在第三方评审机构管理上推行的优势竞争、劣势淘汰的市场化运作,要求各机构拥有完善的专家管理及机构运行体系。专家信息化管理是第三方评审机构运行的根本保障,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评审机构如果脱离了专家信息化管理,或者说如果没有信息化系统支撑专家的线上调派、评价及考核,那么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审查工作质量、效率将受到影响,进而降低行政许可的公信力。
1)保障行政许可审批改革有效运行
通过信息化的有效管理,将行政许可涉及的行政许可相对人、审批部门、管理部门、第三方评审机构都囊括进来,即便在审批流程大幅简化或是进行审批权限调整下放的改革模式下,只需进行信息化流程改造和权限调整,就能够保障整一个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的有效运行,同时标准的信息化流程操作简单易掌握,方便审批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行政许可专家进行统一管理。
2)提升专家的使用能效
通过信息化系统能实现专家随机选派、技术审查组随机组合的“双随机”,保证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借助可视化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对专家技术审查的活动轨迹及信息实时记录,为后期专家评价考核提供可溯源、可量化的依据;将专家管理制度信息化,转被动执行到主动施行,能极大地提升行政许可专家准入、调派、培训、评价、考核能效。
3)拓宽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监管渠道
同时借助互联网打造的专家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现跨行政许可目录、跨机构的专家使用组合,注重专家的实际技术能力,对专家职业能力发展及技术审查质量的提升有着积极正面的双促进作用;其次,专家技术审查质量、审查廉政纪律情况等多渠道的线上评价,可实现将行政许可涉及的部门、机构、相对人评价意见悉数纳入到专家管理体系中,扩大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管理的覆盖面,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督、社会共治质量的行政许可监管体系,营造良好、健康的营商环境。
现行的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系统与专家管理系统已实现专家数据共享,可以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实现技术审查540余名专家的抽取、使用调派、评价等数据的写入与读取,但与审查员注册、换发证管理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国家认监委审批发证涉及的认证认可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未实现专家数据的共享交互,存在专家数据多系统单线备案的情况。且备案方式采用各自系统可识别的电子表格形式,内容重复、操作繁琐,更新周期在半年到一年。
以生产许可为例,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注册、期满换证等申请方式仍然采用纸质资料上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专家管理系统中,各类专家开展技术审查的明细数据如技术审查日期、结论、组员名单等仍然需要导出,以规定的Excel人工统计表形式上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随着行政许可改革的不断加深,数据统计的层级变多,此种人工统计带来的不准确、错报漏报、超期上报等安全风险问题凸显。行政许可审批涉及的数据信息如无法统一且出现缺项漏项情况,则会造成证后监管缺失、行政许可预算失衡等风险问题。
由于专家基数较大,且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专家正在逐步纳入系统,专家信息如单位、专业、联系方式、从业状态变化非常多,专家或其所属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本身对信息化系统使用不熟练,未做到及时更新。当行政许可证后监管、重点产品排查、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需要相应领域专家进行技术支撑时,专家信息更新不及时、多系统备案导致的信息不匹配等现象就会造成专家无法抽取、无专家可用的情况,进而大大影响行政许可效能。
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是分不开的,需要将信息化建设提到改革布局重点工作的主要位置,并先于或至少同步于行政许可审批改革措施的推进;同时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是也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仅仅依靠单个系统无法建立完整的大数据库。根据“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提出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互通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模式,就需要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方向综合考量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化系统及其相关联的专家管理等系统,进行集中整合,并要预留与其他系统互联的功能接口,例如已在行政审批系统中实现的专家抽取数据接口等,一是可以避免重复开发提升系统运行速率,二是可以避免因设计不足导致的功能缺失。
同时要建立本系统专家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互联标准,推动建立不同行政许可事项间的通用标准。同时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在通用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基础建设、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建设,发挥法律在专家信息化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在系统互联互通,进行信息交换、共享时,要甄别网络安全风险点,可以依据各部门各行政许可职能,编制信息共享清单,提升网络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共享。
独立运行的专家管理系统仅仅是一个专家数据储存平台,要实现真正的专家信息化管理必然要与总体信息化建设接轨,并把自己作为重要的功能模块,融合到总体信息化平台中。这就需要在目前已实现的专家信息在线入库和专家在线抽取的基础上,拓展系统信息来源,优化专家评价的路径、考核等信息,在保证系统信息保密和安全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实现专家基本信息、技术审查动态实时查询,开放在线反馈、举报功能,畅通民众监督渠道,提升行政许可程序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的能力,提高社会大众共治的参与度,继而提升公众对政府行政许可工作的信赖感,反向倒逼专家实时进行信息数据更新。同时要开发开放信息数据存储、共享等安全管理技术,并配套安全管理规范,对信息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备份储存等,提升开放信息数据计算、重复利用的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将行政许可全流程向无纸化转变,促使第三方评审机构运用信息化进行技术审查及专家管理,提升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率,进而提高系统内信息数据的准确度与时效性。
专家信息化管理是运用信息技术,推动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变革的重要手段。其本质是提升专家信息数据利用率、促进专家间的智能共享,增强专家在行政许可及其他领域中的使用效率。专家信息化是行政许可“一网通办”平台、国家信息化平台建设中的一个关键小环节,想要真正运用信息化实现专家管理,离不开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与数据的安全开放,同时仍需要不断根据改革要求进行改造,持续不断进行信息技术创新,充分释放专家信息化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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