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鹏,马春野,白 杨,单 雪,刘玉富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心脏外科,吉林 长春130021)
患者,女,53岁。因“间断心前区疼痛2年”入院。查体未见异常,颈部检查可触及正常甲状腺,质软,无增大、结节。甲状腺功能正常。心脏彩超提示:右室内实质性占位性病变,右房、右室轻度增大,三尖瓣轻度返流。心脏CTA检查可见右心室内见团块状低及稍高密度影,大小约4.8 cm×4.1 cm,与室间隔分界不清,左前降支近段发出一分支血管向右前方心肌壁内走行,远端走行至右心室病变旁(图1)。入院完善相关术前检查后,初步诊断为右心室占位,在体外循环下行心脏内肿物摘除术,术中所见:右室肿物,体积4.8 cm×3.7 cm×3.5 cm,表面大部分包膜,活动性差,附着于室间隔右室面近心尖部,完整切除肿块。切开肿块,切面淡褐及红褐色、实性、质略韧,略呈胶冻样。
图1心脏CTA所见:右心室内见团块状低及稍高密度影,大小约4.8cm×4.1cm,与室间隔分界不清,左前降支近段发出一分支血管向右前方心肌壁内走行,远端走行至右心室病变旁。
术后病理诊断:甲状腺组织,滤泡大小不一,细胞未见异型,周边见少许心肌组织,形态学符合心脏异位甲状腺组织(图2)。手术及病理明确诊断:右心室内异位甲状腺。
病理诊断明确后,行甲状腺彩超检查,结果回报该患者存在正常位置的甲状腺,结构及形态均正常。测定甲状腺功能,血清T3、T4和游离T3、T4,以及促甲状腺素水平正常。术后随访6个月,患者生活质量良好,复查超声心动图无复发,甲状腺功能正常。
图2病理:苏木素-伊红染色,放大倍数:40X,甲状腺组织,滤泡大小不一,细胞未见异型,周边见少许心肌组织,形态学符合心脏异位甲状腺组织。
异位甲状腺于1869年首先报道,发病率大约 1/300 000-1/100 000,女性明显多于男性,可发生于任何年龄,多见于青春期,妊娠期及月经期女性[1]。
异位甲状腺是甲状腺先天发育异常,甲状腺原基沿甲状舌管下降过程中,未能正常移动至颈前部而存留于其他部位的甲状腺,异位甲状腺可发生在颈中线或舌盲孔至胸骨切迹近中线的任何部位。异位甲状腺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迷走甲状腺,其缺少正常位置的甲状腺;另一中为副甲状腺,其正常位置存在甲状腺,通常副甲状腺无功能,胸骨后的副甲状腺血供来自胸内血管而不是来自甲状腺下动脉[2]。本例为副甲状腺。
心脏内异位甲状腺极为罕见,术前辅助检查对于明确诊断非常重要。超声检查是首选检查方法,优点是简便、无创、费用低廉,可对大多数异位甲状腺准确定位,但正常部位有腺体存在,亦不能排除异位甲状腺(副甲状腺)的可能。而核素甲状腺显像可反映甲状腺摄取99mTc 或131I能力的功能显像,其特异性与准确性优于其他影像学检查,是定位、定性诊断异位甲状腺的重要检查。CT 和MRI可了解正常甲状腺和异位甲状腺的大小、位置、性质及两者间的关系。对不宜行超声检查的部位,如纵膈内异位甲状腺的诊断意义则更大[3]。
异位甲状腺存在于右心室内可导致右室增大、三尖瓣关闭不全、右室流出道梗阻,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并且异位甲状腺肿瘤亦有良、恶性之分,多数为良性,恶变率约1%[4],手术切除是唯一的治疗方法。副甲状腺一般不具功能,手术通常采用常规胸部正中切口,手术切除效果较好,亦不影响甲状腺功能。需要注意的事项为,术前应通过辅助检查明确颈部有无正常甲状腺,鉴别是迷走甲状腺还是副甲状腺。如果为迷走甲状腺,为防止切除后出现甲状腺功能低下,可于术中行自体甲状腺移植术,将甲状腺组织移植在颈部肌肉内,也可移植在胸部、腹部和四肢肌肉内并且术后行甲状腺素替代治疗。术后应定期随访,复查甲状腺功能和心脏彩超,预防复发以及甲状腺功能减退,一旦发生做到及时治疗。
[1]Prasad K C,Bhat V.Surgical management of lingual thyroid:a report of four cases[J].Journal of Oral & Maxillofacial Surgery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Oral & Maxillofacial Surgeons,2000,58(2):223.
[2]Specker R,Curti G,Müller W,et al.Intrathoracic goiter-a rare mediastinal tumor[J].Swiss surg,2001,7(3):134.
[3]黄 盛,张再重,郝晓鹏,等.异位甲状腺诊断和治疗[J].中华内分泌外科杂志,2014(4):309.
[4]Oh S W,Dong W P,Kim S Y,et al.Primary Follicular Carcinoma Arising in Ectopic Thyroid Tissue of the Lateral[J].Neck:A Case Report,2010,63(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