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水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8-03-25 03:54周迎奎裴学军
山东水利 2018年4期
关键词:水事利津县水政

周迎奎,裴学军,高 洁

(利津县水利局,山东 利津 257400)

近年来,利津县高度重视水政执法工作,全力确保全县水事秩序持续好转。现就利津县水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作简要分析。

1 水政执法现状

1.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三级网络体系

水政执法是通过水政执法队伍的具体实践来实现的,水法律法规的权威,必须通过水政执法队伍的严格执法,才能得到充分体现。利津县水政监察大队1997年成立以来,严格履行全县水政执法工作的职责,维持水事安全稳定。2015年,利津县积极开展延伸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建设,并顺利建成了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网络体系。成功组建了渠道、河道2个水政执法监察中队,具体负责本片区内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在各乡镇均组建了水政执法监察站,并在盐窝镇的虎滩社区尝试组建了水政执法小队。通过不断明确职责,做到了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确保把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1.2 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为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县水政监察大队先后建立健全了《利津县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利津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利津县水政监察员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并将其中几项制度上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也逐渐完善起来,为水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3 落实执法经费,完善执法装备

利津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积极协调落实水利经费,为水政监察大队、河道(渠道)监察中队以及各乡镇水政执法监察站都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和档案橱柜以及执法必备的通讯、记录、勘测装备,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比较强的执法战斗力,进一步提高了利津县水政执法工作的办公效率。

1.4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档案管理

在水政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监督检查、行政决定等执法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文字记录。每一步都严格按照执法行为的操作流程执行。认真做好执法过程中文件和材料的整理、装订、分类归档、保存等工作,对档案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保存完好、管理规范。水政执法活动真正做到了日常工作规范化、巡查工作常规化、行政处罚法规化和档案资料规范化。

1.5 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案件

各层级水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巡查,使巡查工作日常化、常规化。常规巡查有力打击了侵占河湖水域、非法采砂取土、违规清淤等违法行为,保障了河湖管理法律制度的全面落实,推动了河湖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快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并处理了褚官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养殖棚案1起,确保了河道水事稳定。

2 存在的问题

水政执法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执法工作开展难

水政执法人员缺乏,目前只有工作人员3人,且2人专业不对口,业务不够熟练,对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比较陌生,还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与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力量的严重不足,影响了日常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执法工作效率不高、成效不显著等问题。

2.2 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低,执法欠缺规范性

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够熟练、实际工作经验不足、执法能力不够等问题,依法行政观念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严重欠缺,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和案卷评查工作还需要完善,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还需进一步加强。

2.3 执法装备配备不完善,执法力度有待提高

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但是由于尚未建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执法监察站的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执法车辆严重老化,也不能及时到位,极大地制约了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时效性,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和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

2.4 外部联系机制不健全,执法力量单一

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强,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遇到案情复杂,涉事方过多或违法人员不服从管理等情况,单靠自身力量,执法行为往往难以进行下去,部分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3 工作建议

3.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与乡镇监察站的联系,增加执法人员,壮大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力量,改善执法装备,配备必要的交通、勘察、通讯等专用工具及装备,尤其是各乡镇监察站要着重考虑,并保证提供充足稳定的执法经费,改善办案条件,提高执法队伍战斗力,增强执法力量。

3.2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多方式、多渠道进行业务学习,尝试采取专项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积极推行岗前培训制度和在岗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自身能力。同时,注重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水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服务热情、纪律严明、办事高效的水政执法队伍。

3.3 加强水政执法考核机制建设

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明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把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贯穿到水利行政监察、行政处罚等各个环节,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3.4 加快建立外部联系机制

水政执法部门将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横向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共享,防止多头执法和九龙治水现象的发生,加快查办重大案件的速度,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3.5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水政执法工作,一要规范执法程序,实现全过程记录;二要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三要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 结语

利津县水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临近市(县)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本文提出的具体建议对其水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今后依法行政工作中,水政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改进措施,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水政执法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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