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昆,沈春山
(1.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 贵阳 550081;2.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贵州 贵阳 550081)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广城市综合管廊,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推动管廊建设的各类文件。在此大背景下,全国各地上至一线城市下至乡村镇都掀起了一场综合管廊建设的高潮,只要涉及市政管道建设,都想要去修建综合管廊。对传统直埋形式不进行充分、深入的分析,一个“锅盖”彻底否认,甚至出现了以响应国家号召为由,不科学结合各项目自身情况,不科学考虑功能定位、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等因素而盲目地为建而建的情况。
管廊建设及推广由于诸多原因,非一朝一夕之事,管道直埋仍然将是相当一部分市政管道建设所采取的敷设形式。
综合管廊相比于传统直埋的各方面优势不言而喻,本文主要对传统直埋管道之所以出现的各类问题原因进行一次非技术面的客观梳理,论述问题背后鲜为人提的原因,引起行业的重视,为避免产生直埋管线问题而提出一些方向及思路。
20世纪,在国内大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过程中,市政管道普遍无系统规划和长远考虑,在当时年代客观上确实存在未预判或是难以预判的情况,特别是核心老城区,城市基建发展是边建边扩、边扩边建的过程,市政管线建设往往比较滞后,相当一部分道路在建设初期实际只敷设了基本的排水管(渠)。由于城镇化建设发展飞速,水、电、气的需求凸显,大量市政管线都是后期地块发展需要而进行了扩容或修建,这也是以往人们总觉得道路经常开挖埋管的原因,客观上讲这确实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历史条件所限造成的管道开挖,不能笼统地成为对直埋管道敷设方式技术的否认或误解。
规划预判、编制不够严谨,过分理想化、数据化,甚至说是模板化,未在真正意义上起到“规划”作用。上至区域分析,下至系统梳理,各方往往把规划审批重点放在地块开发、路网系统、区域定位上,轻视市政管线专项规划,一带而过,未引起高度重视,造成管网规划规模不具备长远性、系统性和指导性,甚至专业领域有戏称部分专业规划为“鬼划”的讽刺一说。典型情况如下:
(1)区域排水组织纯理想化,尤其是山地城市,地形、道路高差本身起伏不定,然而有相当一部分排水管线规划完全不结合道路、地块竖向,排水流向一个坡度拉到底,走向不是东西就是南北,主干、支线都一样,对后期设计开展毫无指导意义,无形中还带来阻碍和误导。按规划基本不可行,若不按规划,仅一个项目层面又难以全局系统分析,甚至不执行规划的责任,最终往往导致管网无系统性衔接,瓶颈管段、无用管段频频出现,后期不得不进行改造[1]。
(2)一般而言,市政管线产权单位(水、电、气)都有各自区域较为系统完整的建设规模计划,其具备较高的实质性指导意义,但现实往往是管网规划与各管线部门区域计划出入极大,规划阶段与当地管线产权单位无深入沟通对接,或一些人为原因而造成资料未充分共享,最后出现项目按规划规模施工后与管线产权单位实际规模计划不吻合,规模偏大造成浪费,规模偏小又要扩建。
施工质量问题严重,这也是造成管线后期由于故障因素频繁开挖的根本原因。管线工程为地下隐蔽工程,其建成后人们在直观上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短期一两年的质量问题往往不易暴露,无论建设方、施工方还是监理方往往容易忽视对该部分施工质量的把关,使管道建设成为工程质量中的最薄弱环节。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标准、质量规范施工验收,存在修建过程及质量把控中“睁一眼闭一眼”的情况,最终导致隐患管道多,甚至新建管道还未使用,就已经破损不堪。典型情况如下:
(1)管道施工质量的保证,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基础、回填及接口,它们是决定管网系统使用寿命最至关重要的因素,无论材料、压实度、夯实方式都有严格的要求,内容看似简单,但工序麻烦、要求高、人工大。真正完全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去施工的工程屈指可数,大渣回填、压实不密、操作不合理、连接不紧密成为通病[2]。
(2)管道敷设后,仓促回填,不按照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管道检验(如排水管道的闭水试验,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省去了本是建设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的重要检验环节,本身就是“不合格产品”。由于往往是先修路再开发沿线,很多项目管线建成未必立即就会投入使用,短期内问题无法发现,一旦运行后大小问题全暴露出来,甚至无法使用,重挖又重埋。
(3)桥梁、隧道、边坡等工程一旦质量有问题,将涉及重大生命安全事故,所以施工过程中对上述工程,各方都抓得紧、盯得牢,而由于管线工程安全风险基本较低,对其施工过程的监管就比较忽视,往往发现了问题却回避或不处理。由于管网是系统工程,区域范围大,怕返工增加成本,误工期又怕追责,那就出现问题大不得已才去改,问题小就将就的情况,多方面原因造成建设方立场不坚定,设计、监理整改意见难以真正下达执行。
(4)施工方技术团队实力弱、经验差。大单位接活,小队伍施工,项目层层分包,一个总工“样样精通”,专项工程无专业的负责人员或技术员,设计文件、图集看不明白或误读,设计意图、工程质量无从保证[3]。
各类市政管线涉及管道类别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除施工好坏外,管材本身则是管网工程质量的重要决定性因素。而很多项目现实情况则是采购管道达不到相应国标、设计质量要求,以节约工程造价为由,不考虑其优劣,只考虑其单价。后期施工管材采购不严格把控,采购极端压价,管材厂家恶性低价竞争,质量必然难以保证。典型情况如下:
(1)路灯要选“高大上”,树要“粗壮密”,而路下看不到的管道就无所谓了,某种程度上还是形象工程心理在作怪,或对管道系统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光其表、败其中。
(2)管材低价竞标,厂家恶性竞争,采购价极低,按照合格产品生产的基本利润都无法确保,企业为生存只能偷工减料降低产品质量。
(3)支付正品价格,得到劣品质量,甚者正品送检,次品到场使用,监管不到位,存在人为利益关系漏洞。
不重视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更不重视后期维护,“车要保养鞋要擦”的道理如果放在自己身上,人人都懂都会做,然而很多地区对市政管线往往忽视后续必要的定期管养、清掏维护。一些市政管养部门由于各方面原因以逸待劳,往往以“不出问题不去管,出了事故赶现场”的态度处理问题,管道故障防患于未然的意识较差。管理办法模糊笼统,过于条框,无针对性、实质性划片区维护监察。典型情况如下:
(1)雨、污水排放管线不定期进行清掏维护,夏天污水冒、雨天被水淹,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是管道管径小了、管道坏了,很多所谓的管道事故是因为日常没有进行应有的清掏维护,淤堵在局部节点而造成短则几百米、长则几千米的管道未发挥其功能作用[4-5]。
(2)不按流程私接私搭私排情况存在,未制定沿线管道接入管理办法及审查标准,雨污不分,混流排放,造成管道大量事故隐患点。
综上所述,任何工程措施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其自身短板,但不可因为另一种形式的出现就对其进行全盘否认。规划的严谨科学性、施工过程的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以及管理维护的切实执行是可以大大降低甚至避免众多问题发生的,这也是任何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根本原则要求。通过以上阐述,抛开工程本身技术层面的分析,很多所谓的直埋管线事故是客观“人为”造成的,责任也非一方所承,本文虽非直接提出解决方案,却也意在通过问题的暴露,反思解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