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文 曲建涛
气瓶指公称容积不大于3 000 L、用于盛装气体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气瓶数量已达1亿4 235万只,气瓶广泛使用在制造行业、石油化工行业、建筑行业等。
气瓶运输时未配戴瓶帽,且气瓶摆放层数较多,存在气瓶坠落摔断瓶阀、导致气瓶爆炸风险。根据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7.1(5)。
作业人员在地上滚动乙炔瓶,瓶内的丙酮等可能泄漏引发火灾事故。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7.1(5)。
气瓶属于特种设备,具有较大的危险性,高压气瓶、可燃气体气瓶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部分瓶装气体为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会对作业人员造成较大伤害。
工业气瓶使用中的主要隐患包括气瓶储存搬运不当、气瓶安全附件缺失、气瓶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企业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做好气瓶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气瓶安全隐患。
二氧化碳气瓶与轴流风机、油漆桶、弯管等物件混放,未放置在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一旦气瓶漏气,二氧化碳气体会积聚在一定的空间内,容易引发人员窒息等事故。根据GB 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3.6.15 。
采用自制的电加热装置对气瓶进行加热,加热装置缺少漏电保护等安全措施,加热装置可能漏电导致气瓶带电,会发生气瓶爆炸、人身触电等事故。根据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7.1(2)。
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在一个房间内使用,一旦气瓶漏气,遇到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根据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7.1(6)。
氧气瓶立放时无防倾倒措施,且缺少瓶帽,一旦气瓶倾倒,可能发生气瓶爆炸、伤人等事故。根据GB 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3.6.19。
气瓶与打磨作业距离小于10 m,一旦气瓶有漏气现象,打磨产生的火花飞溅,引发气瓶泄漏气体火灾、爆炸等事故。根据GB 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3.6.14。
一个丙烷气瓶软管颜色与其他软管颜色不一致,可燃气体胶管颜色为红色,不应为黑色。根据GB/T 2550-2016《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10.2。
本文根据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11638-2011《溶解乙炔气瓶》、GB 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梳理了工业气瓶使用中容易出现的隐患,供广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监察执法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