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措施

2018-03-22 18:27崔文升
森林防火 2018年3期
关键词:辉南县火源责任人

石 磊,章 森,崔文升,丁 静

(吉林省辉南县林业局,吉林 辉南 1351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吉政明电〔2013〕16号),辉南县的森林防火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对农田秸秆等剩余物实施有计划烧除的模式,转变为全面禁烧的模式,并将其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明责任,严细措施,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使森林火灾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1 科学划定森林防火区,依法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责任和措施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2章23条规定,为依法处理好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问题,依法施行森林防火预防措施,按照“因地制宜、因需而防、确保安全”的原则,辉南县于2014年3月,根据行政区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科学划定了森林防火区域,县政府印发了《关于确定森林防火区划定标准及范围的通知》(辉政函〔2014〕11号),明确规定:全县11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所有林地和距林地边缘100 m以内非林地区域及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火源、生活火源地域全部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县林业局管辖的青顶子、大场园、大椅山、大坦平4个国有林场施业区和辉南森林经营局管辖的石道河、四岔、榆树岔、红旗、三角龙湾、大龙湾6个国有林场施业区全部划定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套制定出台了《辉南县森林防火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从火源管理措施和职责上进行细化,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农作物秸秆禁烧由森林防火部门负责监管,进一步完善林区野外用火管控机制,科学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森林防火区的划定,为严密落实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责任和措施提供了可靠的法定依据。春、秋两季森林防火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中有关“森林防火区”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辉南县森林防火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采取可行措施严密管控森林防火区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等各类火源,杜绝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区安全。

2 网格化管理,构建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层层包保责任体系

为确保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全县建立县、乡(镇)、村(屯)农户、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5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1)县级层面建立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到副总指挥至指挥部成员、乡(镇)第一责任人及案件查处责任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2)乡(镇)层面建立从乡(镇)长到分管责任人(包括党委和班子成员)至村级责任人及行政执法违规用火查处责任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3)与村(屯)农户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区农田秸秆禁烧承诺书,落实林缘用火管控责任。为确保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全县采取管防并举,禁烧联防同步落实。县林业局投资7 000元,统一印制《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承诺书》2万份、《农村十户联防公约》8万份,实施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签订。春耕整地前,各乡(镇)政府组织包村工作队深入村(屯)农户,逐家逐地落实公约、签订森林防火区农田秸秆禁烧承诺书,并实行地块责任人动态管理,做到人变必签。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完成了森林防火区农田地块的登记建档和禁烧承诺书签订工作。共界定森林防火区农田面积128 233.62 hm2,签订承诺书10 320份,实现签约率100%。

4)林业部门建立从林业局局长到分管局长(包括班子成员)至林业站站长、林场场长及案件查处责任人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

5)国有林场建立从场长到分管场长(包括班子成员)至包片公益林管护员及行政执法违规用火查处责任人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

5级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落实,为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实施念紧了“紧箍咒”。禁烧时段,全县采取县级包保领导联系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保乡(镇)、乡(镇)领导及全体机关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地块的方法,明确禁烧责任,实行同岗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天分成若干个督导组对禁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点及时通知相关乡(镇)、林场,并下发《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3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氛围

做好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林区千家万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由于受农事生产需求和传统用火习俗影响,山区群众始终保持着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等用火习惯。想在短期内转变群众的老观念、旧传统是不可能的。必须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做细致的群众工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大气环境和森林资源安全造成的危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禁烧工作成为林区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做好禁烧宣传工作,辉南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辉南县森林防火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禁烧攻坚阶段,县政府发布《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等野外用火的紧急通告》,公布火警和监督举报电话,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者的打击惩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山火、家火隐患。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的优势,侧重对偏远乡(镇)、分散村(屯)和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进行宣传;国有林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民警和公益林管护员的作用,采取出村上山宣传、路口设卡把守等措施,广泛宣传禁烧的重要性;143个行政村利用村级大喇叭每天开展6次以上的广播宣传,适时宣传禁烧规定,时时提醒村民注意用火,严防火灾。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发放宣传单33 000份、张贴标语2 550张、悬挂各类防火旗2 200面、过街横幅220条;参加宣传人数3 600人、出动宣传车612台次、设立宣传一条街16条、组织宣传队170个、媒体宣传报道21次。

4 严格管控,全面实施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

4.1 严管一线巡护员,落实禁烧区域“林班长”制

按照网格化要求,对全县616名巡护员(其中:专职140人、兼职476人)采取定人、定岗、定措施的管理方式,落实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的看护区域和责任,并在140名专职巡护员中以林班、小班为单位明确禁烧区域“林班长”负责制,真正把森林防火区禁烧的具体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每一个责任人。

4.2 严控秸秆焚烧火点高发时段

秸秆焚烧火点高发期,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组织乡(镇)、村、社3级干部、辖区内的林业场(站)的全部防火人员深入防火区禁烧一线,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群众,人人参与,互相监督,上下齐动,按组分片严看死守,堵截火种进入禁烧区域,确保森林防火区绝对安全。辉南镇在秸秆禁烧工作中,采取“镇包村、村包社、社包农户”的有效做法,使每块农田都有专人包保、专人监管。秸秆焚烧高峰时段,镇、村干部分片下到包保区域督促检查,林业站和各村临时抽调的护林员分区巡查管护,通过严防死守,有效地遏制了秸秆焚烧火点高发态势。据统计,禁烧攻坚阶段全县共组成各级稽查小组74支,深入一线县、乡(镇)领导79人,机关干部574人,村社干部1 055人,林业职工185人,地方公安116人,森林公安39人,镇、村应急扑火队140支3 587人。

4.3 严查违规焚烧秸秆行为

2017年春、秋两季,县委、县政府先后两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控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内容的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林业、公安、环保3部门联手,组织发动地方公安、森林公安全面参与,环保所、林业站和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域治理,严查严控野外肆意点烧重点人,以点带面,点线结合,主动出击,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做到见烟就管、点火就抓。全年共查处违规用火案件119起,治安拘留97人,行政处罚57人,罚款10万余元。

4.4 严防突发森林火情

禁烧攻坚阶段,各乡(镇)、国有林场认真落实《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3支省级专业扑火队、1支半专业扑火队实行24小时集中待命,11支乡(镇)政府应急扑火队每天保证10人在岗在位,确保遇有突发森林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实施扑救。

5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5.1 建章立制,严格禁烧工作纪律

为确保森林防火区农作物秸秆禁烧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辉南县针对禁烧工作的相关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台保证禁烧工作顺利实施的“八项制度”:一是建立考核制度;二是建立联防制度;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四是建立曝光制度;五是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六是建立问责制度;七是建立约谈制度;八是建立法律追究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行为,按职责开展工作,加大禁烧工作责任倒查和追究力度。县纪委对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2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在禁烧工作中重视不够,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2个乡(镇)的包村领导进行了约谈;对在禁烧工作中监督不到位,制止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的5个村的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2 堵疏结合,以疏促堵消除隐患

组织乡(镇)政府以村社为单位,科学规划秸秆堆放点,组织清理、回运森林防火区内农田秸秆,进行集中堆放。以“疏”促“堵”,消除火灾隐患。庆阳镇从镇域实际出发,科学安排部署森林防火暨秸秆禁烧工作。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突出森林防火区火源治理。镇政府统一组织发动各村农户,将林缘100 m以内的秸秆攒堆存放,以农户为单位落实看护,坚决禁止点烧,并集中安排回运,放置安全地带,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5.3 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促进增收

辉南县在严细措施抓禁烧的同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消化渠道,抓禁烧促增收。凡是开展秸秆生产加工利用的,要求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条件,达到变废为宝,既帮助农民增收,又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大气污染的目的。样子哨镇为解决近年来农民焚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给森林防火带来巨大隐患的难题,认真谋划,研究出从环境出发带动发展、引有利项目促群众增收的双赢举措。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不仅争取资金为太平沟村仁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场房1 200 m2,科学引导种养殖业发展,还引进秸秆处理打捆机等大型农机具,对田间废弃秸秆进行回收。各村与电厂签订了秸秆回收合同,真正实现了秸秆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农户与合作社共进双赢的目的。同时,也为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起到了减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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