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念慈,魏云敏
(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1)
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是一项社会性、时空性和科学性较强的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由于森林火灾具有多发性、复杂性、危险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1],给林火的预防和扑救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困难。随着森林防火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已经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火灾发生率逐年下降。然而,扑救成本却一直很高,其原因与林火扑救的指挥决策有直接关系。由于林火扑救方式的老旧,火灾一旦发生,仍采取千军万马、大集团式、不加区别的扑救方式,这种大规模的投入导致火灾扑救成本增大,缺乏科学性和经济性,存在明显的弊端。
国外一些国家,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放在扑救森林火灾的首要位置。较大的林火不惜一切经济代价进行扑救。中低强度林火适当加以控制或者任其燃烧,既降低了扑救成本,也减少了林内可燃物载量。2006年夏天,美国中部的爱达荷州的佩埃特国家森林公园发生了150多次森林火灾,大部分火灾没有组织扑救。管理者萨姆·霍斯科克说:“有些森林火灾的效果真的不错,我们对现在的结果相当满意。”这些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
林火的扑救也是要讲究经济效益的。在历次扑救林火中,人们几乎只关注扑救结果,并且认为林火造成的损失要远远大于扑救林火的费用,事实并非如此。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扑救林火时的行动部署仍然采用传统林火管理模式,这是战略部署与战术处理不协调的结果。尽管人们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相继进行相关方面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存在片面性和不系统性,无法直接应用于森林火灾扑救的指挥与决策之中。因此,如何积极扑救,运用最佳的扑救投入方案才能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也就是如何把握好“度”的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灾害经济学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灾害问题,即在灾害条件下如何有效配置稀缺性的资源,处理灾害与企业、家庭或个人的经济关系,处理灾害与各部门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灾害与整个经济发展的宏观关系等[2]。灾害经济学不是研究灾害的自然属性,而是研究灾害的社会属性,即灾前、灾时和灾后的社会经济关系。从灾害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任何灾害的发生都是不可避免的、有规律的、害利互变的。
森林灾害是指对森林资源正常发育构成危害,进而给林业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自然现象与人为行为[3]。在时间上遵循从孕育期、潜伏期、爆发期、持续期、衰减期至平息期止的演化规律。对不同森林灾害类型或同一森林灾害的不同演化阶段,人们所要做出的决策也是不同的,但都遵循着不可避免原理、害利互变原理、标本兼治原理和灾变信息反馈原理等。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4]。森林火灾也遵循一般灾害规律,不同林火、林火发生发展蔓延的不同阶段,火灾性质和火灾损失均不相同。因此,在林火发生时,应根据资源状况、天气状况、立地条件、可燃物情况,对林火行为和可能的资源损失以及扑救成本进行预估,从而制定科学的扑救决策,确定最佳的扑救方式,合理地投入扑火力量(人力、设备、技术等),快速有效地扑灭林火,在有限的防火要素投入下,实现防火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减灾效益最大化。
火灾损失是指因森林火灾造成的用货币或其他方式表示的损失。提到火灾损失,人们很容易想到资源损失,其实不然。一般地,根据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特点,将森林火灾损失分成4类,即资源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失。资源损失是由一起森林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的价值,其中包括森林内的立木资源损失、动物资源损失、植物资源损失、微生物资源损失和其他资源的损失[5]。直接损失指在一起林火中被烟熏、烧损、烧毁、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由于林火引起的污染问题等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木材及木制品、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林区农作物及农牧业产品损失。间接损失指在一起森林火灾发生之后,由于停工、停产、停业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和人员伤亡损失等。生态环境损失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如水土流失,地力降低,森林旅游和狩猎价值的减少,发生火灾时所产生的一些有毒物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大量烟雾对交通能见度的影响等问题[5]。
林火管理经济学中的防火成本,是由预防成本、监测成本和扑救成本组成。从经济学角度来讲,预防成本和监测成本相当于固定成本,即对一块固定的林地来讲,不论其发生火灾与否,这些固定成本的投入是必需的,但投入量的大小是受到林地面积大小和管理水平高低等因素影响的。林火扑救成本相当于变动成本,其投入的大小是随火场面积大小、天气状况、林火发生时间、林火扑救水平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是一个不确定量。预防成本和监测成本与扑救成本之间呈负相关,即预防和监测成本的提高,扑救成本将会降低[6]。因此,在林火发生时,扑救成本是我们主要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森林火灾扑救成本即扑救消耗的价值量,为活劳动量和物化劳动量之和[7]。从森林火灾经济损失的分类角度来看,扑救成本就是间接经济损失。它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现场施救费用。现场施救费用是指在扑灭森林火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8],包括物资消耗费、灭火人员补贴费和飞机、车辆租赁费用3项。
2)“三停”损失——停工、停产、停业。企、事业单位由于发生森林火灾而停止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所造成的损失[8],停工损失要按照在停工期间内的工资总额来进行计算;停产损失要按照在停产期间内所损失的产品增加值进行计算;停业损失要按照营业额收入净值的减少进行计算[8]。
3)人员伤亡。人员伤亡费用包括受伤人员医治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死亡人员的抚恤金[8]。
森林火灾损失与林火扑救成本有着密切的联系。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当林火的扑救成本小于林火损失时,扑救是有收益的,即(纯)减灾效益大于零;反之,扑救是不合算的,(纯)减灾效益是负数。因此,正确地掌握他们之间的关系,将对合理地使用森林防火经费、制定科学的林火扑救决策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为了准确理解林火扑救成本与火灾损失的关联性,我们引入了灾害经济学中减灾效益的概念来加以剖析说明。
减灾效益E是指减灾所取得的效果和收益,等于“无防火要素投入”时的灾害损失与“有防火要素投入时”的灾害损失之差。
假设某一固定的林区,将其他防火要素投入量固定,仅靠增加扑救力量来达到减少火灾损失、提高减灾效益的目的。如图1所示,横轴R代表应对能力,纵轴L代表期望损失。曲线L代表预期的灾害损失,表示随着应对能力的加大,损失减少;曲线C代表成本,应对能力越大,成本越高。当45°线与曲线L的切点相对应的X是临界点,是减灾效益投入的最优点。曲线L+C代表的是损失和成本的和,曲线呈先下降后上升走势,这说明应对能力提高时,L+C值先不断下降,当达到最小值后再上升。
图1 最优的减灾投入
临界点X的左侧,对应对能力较弱的情形,投入的成本虽低,但损失却很大,L+C之和没有达到最小值;在X点的右侧,虽然损失较小,但投入的成本却很高,风险成本也没有达到最小值,这说明减灾投入成本过高,减灾效益E降低也就是说超过了这个临界点是不经济的。X点为L+C曲线的最低点,也是减灾投入的最优点,减灾效益E最优,扑火要素的投入可以最大地发挥效力。
灾害经济学理论认为,任何灾害都遵从害利互变原理。灾害的形成和发生一方面是否定了旧有的自然结构、社会结构及否定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是选择了新型的自然结构、社会结构及肯定人与自然的关系[3]。森林火灾也是如此,它同样存在着变害为利的可能性。并不是所有的林火都对资源环境产生破坏,比如在一些特殊环境和地域条件下,一些林火反而成为一种营林措施,不但消除了森林环境中一些有害生物,还减少了一些不利于目的树种生长的竞争性植被,有利于森林健康;低强度地表火,也是减少可燃物载量降低火险等级的有效途径。因此,正确认识林火的双重属性,合理判断区分林火属性,科学地做出扑救决策,是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1987年大兴安岭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先后动员了5.88万人直接投入战斗,扑火人员发挥突出作用,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林火都需要大量扑救队伍,有的甚至不需要扑救或者控制火场范围即可。例如,大兴安岭某林业局2002年4月上旬发生地表火,当地防火部门对火行为做出正确判断,没有采取大规模扑救行动,仅派防火队员对火情进行监测,避免火势扩大。2003年调查发现过火林地的树木不但没有烧死,而且长势更加旺盛,节省大量的不必要扑救支出。
林火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有条件的。林火具有火害火利双重属性。因此,要客观辩证地看待林火,科学合理地制订林火扑救决策。
不是所有林火都需要扑救的。对树木没有危害、没有危及生命财产、没有国际影响的林火是不需要进行采取任何扑救措施的。例如,发生在早春中成林内的低强度地表火不但不危害树木,反而会促进树木生长,降低林内的火险等级。当然,决定是否需要扑救,应该是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
森林火灾损失包括资源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环境损失。其中,间接损失亦即扑救成本往往占火灾损失的主要部分,这与扑救决策有着密切关系。
森林防火的目的就是减少森林资源、生命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破坏,制订林火扑救决策有利于实现森林防火目标。同时,森林火灾扑救决策的制订还应遵照有利于提高减灾效益的原则。
1)合理投入林火扑救要素。合理有效使用投入的消防队伍和扑救设备,提高扑救效率,降低扑救成本。
2)注重减灾效益。在扑救火灾的整个过程中,要及时准确预测林火发生趋势,正确判断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扑救成本,必要时可修改扑救决策,甚至在扑救成本大于减灾效益时可以考虑放弃扑救。
1)灾害经济学是研究在灾害条件下如何配置稀缺性资源的问题。森林火灾遵循一般灾害规律,其发生是不可避免的、有规律的、害利互变的。
2)扑救森林火灾投入越来越大,有些扑救得不偿失。
3)经济学中减灾效益理论揭示了林火扑救成本与火灾损失的关联性。
4)害利互变原理肯定了林火的双重属性。
5)注重减灾效益,合理投入林火扑救要素,科学制订扑救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