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 捷 孙小龙
(1. 贵州师范学院,贵州 贵阳 520018;2. 贵州师范大学国际旅游文化学院,贵州 贵阳 520001)
2016年1月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取消施行多年的“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规定,转变导游管理体制模式,从原有的封闭式、非流动式管理向更加开放有序的市场化、法制化、自由化管理转变[1]。导游执业自由化不仅满足了游客自主选择导游服务的旅游市场需求,而且有助于改善“宰客”“强制购物”等导游服务中的乱象,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一把利剑,是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的一剂良药。在导游自由执业的管理模式下,导游由原来的旅行社委派转变成“个体户”,这势必对导游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出新的要求,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关系以及管理提供新的改革机遇。如何让学生清晰地认识这些新形势和新矛盾,是高校课程教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旅游政策法规”作为应用型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骨干课程,是旅游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技能。
1.1顺应旅游市场发展的需求
当今社会旅游日渐转变成为国民大众的日常需求品,旅游业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但是目前的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人员管理体制还不能适应旅游市场、旅游大众的发展需求。导游自由执业是在顺应旅游市场大发展的背景下提出并实行的,不仅有利于解决目前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的矛盾,也为导游和游客之间提供一种双向选择的权利。在导游自由执业新形势和旅游新业态人才需求下,如何培养专业能力强、适应旅游市场需求、掌握良好职业规范的旅游人才,成为高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面临的难题。
1.2应用型高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不同于学术型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应用型高校主要是在基本理论传授的基础上培养学生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把学生培养成可以适应市场需求的综合性复合型应用人才。随着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对于人才的需求、社会职业的需求发生着改变,导游自由执业就是在应对这种变化的一种变革。社会对旅游人才需求的改变,导致原有的旅游高校教育和实际需求严重脱节,因此,对原有应用型高校旅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刻不容缓。
1.3提高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
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开设旅游管理类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604所,毕业生人数由2014年4.54万人上升到4.9万人[2],高校培养的本科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在逐年递增,但是真正走入旅游相关行业岗位的人数却在逐年降低,据国家旅游局网站公布,2015年本科学生毕业后进入饭店行业的人数仅为29.1%。《“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预计到2020年旅游人才数量由“十二五”末的670万人达到825万人[3]。旅游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与行业快速发展间存在很多不适应,特别是旅游专业高层次人才短缺是困扰我国旅游发展的瓶颈。目前高校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和专业课程教学都缺乏对旅游职业新形势的重新审视,特别是部分应用型高校课程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对于本专业课程的认识不够,学生的动手能力较差,很难适应岗位需求,导致毕业后难就业、就业难。在导游自由执业背景下,社会对旅游职业的需求已经发生改变,对旅游管理专业现有课程教学进行改革不仅解决应用型高校教学问题,而且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趋势。
旅游政策与法规是旅游从业人员从事旅游服务和管理的必备基础理论知识,由于涉及众多政策和法规条文,“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一直被学生认为是较为抽象和枯燥的课程,在导游自由执业背景下,其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2.1课程目标不明晰导致学生认识度低
由于部分学校旅游专业的“旅游政策法规”教学目标不明确,导致学生将此门课看作是通过导游资格考试的应试课程,从始至终都未搞清楚自己为什么学这门课,如何学习这门课,以及学习这门课对自己今后的就业工作有什么帮助,学习目标的不明确最终导致学生对于学习这门课程的兴趣荡然无存。
2.2课时安排衔接较差
目前,多数高校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课时安排存在误区,一般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学生只能在课堂学习相对枯燥的法律条款,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学生对于旅游法规在实践应用中的情况更无从得知。同时,本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一部分,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与其他专业课程存在衔接较差的现象,没有将前期和后期的专业课程与本课程良好的对接,并与实际应用存在脱节。
2.3教材内容编写不合理,滞后于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
目前,“旅游政策法规”的本科教材多以导游人员资格证应试考试为中心,以各种导游资格考试编写组编著为主,内容多是将庞杂的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条文进行简单堆积,缺少对于相关条款的进一步解读以及案例的应用,学生在阅读和学习中较为枯燥。同时,内容较侧重政策和旅游法律法规,而缺乏对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这样的教材更像是一本旅游法律法规工具书而非真正适合教学的教科书。
目前的教材内容较滞后于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实指导意义不强。由于我国这几年对旅游业的大力发展,从国家层面的重大旅游政策实施,到相关旅游法规制定和修正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如首次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和导游年审制度的规定;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国家旅游局对《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正;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17年公布的《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精品旅游饭店》行业标准等。上述这些关系到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条款的公布及修正都未编写在现行的教材中。
2.4教学方式和手段缺乏创新
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教育质量,而日常课堂教学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旅游政策法规”一直是应用型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不同于旅游管理其他专业课程,因涉及大量的政策和法律条文,本课程的教学方式多以单一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参与性不强,即使加入案例分析,学生讨论积极性也不高。教学手段虽多采用先进的多媒体教学,但也只停留在简单的教学PPT放映,无法满足学生的求新需求,无法带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应用型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更加注重学生在旅游从业岗位中的实际操作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游自由执业的推行使得我国旅游从业格局发生转变,应用型高校培养的人才就业方向不仅仅是旅游行政部门、旅游酒店、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相关组织还可能是自由执业导游,也就使学生的就业面更加宽泛和多元化。旅游职业需求的改变对高校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目标的设计提出新的挑战。
3.1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提升学生的课程认识度
重新审视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旅游职业格局,确立“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目标,可归纳为三个层次:一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得学生能够了解我国的旅游基本国策,掌握基本的旅游法律和法规内容,运用所学的法律法规知识分析、评价,并能在实际中依法办事;二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旅游法律知识面和综合分析能力,在今后从业中能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并解决实际纠纷问题;三是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要具有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的旅游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授课之前让学生知晓并了解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把本课程的特点、学习方法、与其他课程的关联、对其能力的要求与学生进行交流,让学生对课程有初步了解,使其在后期的学习过程中收放自如、得心应手。
3.2改变教学课时安排,合理设置实践教学环节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需改变原有教学课时安排,将实践教学环节加入理论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4(如总共48课时的教学时间可以安排不少于12课时的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方式应多样化,将校内角色扮演、模拟实训和校外观摩相结合,实践内容可以结合本课程教学内容进行项目模块化划分,将“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内容大体分为旅游政策、旅游法基础知识、旅游合同、旅行社经营管理、导游人员管理、旅游资源保护、旅游饭店管理、旅游交通和出入境管理、消费者权益、旅游安全与保险法规十大模块,根据每个模块的内容设立不同教学项目,每个项目通过理论和实践展开教学。如在进行旅行社设立申请环节教学时,可事先布置项目任务,让学生亲自拟定一份申请材料,并模拟实际申请流程,最后学生和教师一起概括总结,通过此实践教学环节不仅让学生掌握旅行社申请设立程序,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机会;在讲授旅游合同时可以让学生模拟实际签订环节,并结合签订过程中以及签订后出现的常见法律纠纷问题进行模拟,通过实践操作让学生熟悉旅游合同相关法律知识;在课堂内可以设立模拟法庭,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针对不同模块内旅游法律纠纷问题进行处理;教师可以与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旅游景区的旅游法庭、旅行社等联系安排实践观摩学习环节,让学生走进旅游纠纷处理现场,带领学生进行旁听,感受旅游法规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情况;同时,也可与相关旅游行业组织联系让学生参加旅游志愿者活动,增强学生与行业的接触机会,从而学会自主发现实际问题,增强对本课程的主动学习积极性。
3.3合理选取教学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旅游政策法规”教材内容繁多,涵盖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各要素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选取合理的教学内容是提升本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
一方面,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在今后旅游业不同岗位可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教学内容安排可按照旅游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就业方向选取教学内容。针对酒店管理方向的学生需加强酒店住宿政策和条款的教学内容安排,消费纠纷解决的案例背景选取多以酒店住宿为主。针对旅游英语方向的学生加强入出境法律内容的讲解。导游是应用型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就业的主要出口之一,自由执业背景下导游可不需要旅行社委派而从事导游服务,“个体户”导游成为未来学生的一个重要就业趋势,针对这种变化在课程讲解过程中需加强对导游权益保护、导游义务和责任规范、旅游保险法律和制度的实际应用,了解《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入导游服务第三方订购平台的审核和监管制度,以及重点掌握导游与游客纠纷处理的办法和规定。
另一方面,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多数高校更加注重旅游法律知识的教学,但恰恰忽略了最重要的职业道德的培养。“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不仅要培养学生知法和懂法,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守法,所以,德的培养贯穿于每个章节的教学过程中。如,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讲解中,把作为一名导游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内容的讲解作为重点,通过对楷模人物案例的分享和讨论,对学生职业道德意识进行潜移默化的培养。同时兼顾本课程与其他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公共课程的衔接关系,又要保障与行业新信息、新技术、新方法接轨[4]。
3.4针对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
3.4.1 基于问题学习的教学方法
学生的学习心理过程普遍以记忆与重现的被动式学习为主,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要表现为教师先提出问题然后学生回答,学生对学习内容缺乏兴趣,被动接受[5]。在本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改变原有的这种被动教学模式,变被动填鸭教学为主动质疑学习的方式,采用启发式问题教学,让学生提出疑问,自己寻找答案,这样不仅让学生学会主动发现问题、提出质疑,同时提高学生的综合概括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加强对理论知识的了解和记忆。
3.4.2 小组案例讨论法
案例教学法是高等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常用的基础教学方法之一,在教学中可通过引用实际案例使“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中比较抽象的法规条文具体化。为增强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可采用小组的方式进行案例讨论。事先将班级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不宜过多,每组5~8人最佳,这样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参与学习讨论。最好选取近期具有典型性、实用性的案例进行讨论;小组成员针对案例进行讨论后得出结果,选派小组代表进行发言,并就不同结果经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再次思考,通过“疑问—寻找答案—质疑—验证结果”的反复过程,加深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灵活应用能力。
3.4.3 翻转课堂教学
从2000年美国Lage、Platt及Treglia提出“翻转教学”的模式开始[6],“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开始受到大量关注。在“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中可以结合不同章节教学内容的特点,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展开教学,以学生为教学中心,将课堂交给学生,让学生选择其感兴趣的内容和话题进行讨论。如在对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讲解时,事先给学生布置任务让学生查看近期游客和导游冲突的热点新闻,通过实际事件让学生讨论导致矛盾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避免此类冲突的发生?在导游自由职业的新形势下游客和导游矛盾发生怎样的变化?如何保障游客和导游人员的利益?从而引发学生思考,再分小组针对疑问进行讨论,最终由学生经过讨论总结结果。
[1]李金早.全域旅游的价值和途径[EB/OL].(2016-03-04)[2017-12-18].http:∥www.cnta.gov.cn/xxfb/jdxwnew2/762201.shtml.
[2]640所高校开设旅游管理类本科专业[EB/OL].(2017-07-12)[2017-12-18].http:∥www.cnta.gov.cn/xxfb/jdxwnew2/831536.shtml.
[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EB/OL].(2017-07-03)[2017-12-18].http:∥www.cnta.gov.cn/zwgk/tzggnew/830373.shtml.
[4]崔海波.以就业为导向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模式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11(12):84-86.
[5]冯露,亢一澜,王志勇.基于问题学习的探究式教学改革实践[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3(4):176-180.
[6]何克抗.从“翻转课堂”的本质,看“翻转课堂”在我国的未来发展[J].电化教育研究,2014(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