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懿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江西 南昌 330077)
节令与应制文学的结合是一个有趣的文学现象。中国的传统节令体系成长于魏晋南北朝,定型于唐宋时期。大中祥符九年(1016)二月,宋真宗颁布《上巳端午等日放朝更不视事诏》,以为大臣们提供充分的娱乐时间。君主与大臣酬唱问答成为节令时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线。古代应制诗大抵可分为奉和帝王、太子及侯王三类。赵殿成云:“魏晋以来,人臣于文字间,有属和于天子,曰应诏,于太子,曰应令,于诸王,曰应教。”[1](P115)本文所探究的节令应制诗或称奉和御制,主要指良辰佳节时诗人应帝王之命所作之诗。目前,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薄弱。有的研究者对应制诗的成因、意蕴主旨、叙事手法、艺术趣向、社会功能等予以了讨论,如陈建森《从张九龄应制诗看唐诗由初唐之渐盛》(《学术研究》2009年第1期)、陈建虎《文化资本的获取和转换——从另一个角度观照初唐应制诗的嬗变》(《学术论坛》2006年第5期)、《应制诗:妥协策略下的政治文本》(《西北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这些文章或多或少提到了节令应制诗的创作情况,但这些叙述仅是作为论证背景,研究者往往忽略了“节令”这一关键性时间拐点对文学创作的建构作用。朱红《唐代节日民俗与文学研究》(2002年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按时序列举高宗、中宗、玄宗、德宗朝诗人们的节令应制情况,然而该文偏重材料的罗列,仍未就这些诗作的内涵、风格、政治功能等予以深究。张晓红《宋代帖子词研究》(2010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提到帖子词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属性,不过其并不能概括节令应制诗篇创作的全貌。综上所述,学界关于宋人节令应制诗的讨论尚待深化,本文意从新的视角出发,就节令应制所蕴含的文化资本及其与权力运作的互动关系予以阐释。
“节令应制诗”这个概念中包含了“节令”与“应制”两个重要因素。节令作为一种兼具自然属性与社会政治属性的独特时间形式,在相当一部分节庆仪式和典礼中都鲜明体现着节令的政治属性。刘晓峰说:“节日的根本要素之一是时间。中国传统节日文化,是中国古代传统时间秩序的一部分。在古代,节日背后的时间体系具有浓厚的政治属性。”[2](P15)宫廷各式各样的节俗活动及君臣问答多半根据统治者的喜好来展开。《青琐高议·前集》卷一云:“大丞相李公昉尝谓子弟曰:建隆元年元夜,艺祖御宣德楼门。初夜,灯烛荧煌,箫鼓间作,士女和会,填溢禁陌。上临轩引望,目顾问余曰:‘人物比之五代如何?’余对以‘民物繁盛,比之五代数倍’。帝意甚欢,命移余席切近御座,亲分果饵遗余。”[3](P1008)二人的对话体现了大臣对于帝王王权心理的迎合,应对得宜便会得到统治者的宠遇。“节令”之外,“应制”是另一个至关重要的要素。当宫廷举行节庆朝会、宴飨、游览活动时,帝王应景下赐御诗,大臣则唱和之,为答谢赐诗而进呈诗表,如王禹偁《谢御制重午诗表》、田锡《谢赐御制社日诗状》《谢赐御制重阳诗状》等等。有时,大臣在诗表中将帝王所作节令诗和前代君主之诗相比较,从而起到赞其诗艺,美其王德的效果。王禹偁《谢免和御制元日除夜诗表》曰:“其《元日》之句也,藻绘王春,悦万物之资始;其《除夜》之句也,发挥天吏,述四序之成功。……至若周满《黄竹》之咏,汉高《大风》之歌,唐太宗《守岁》之诗,陈叔达《初年》之作,义皆无取,事不足征。又若除夜藏钩,正朝放雀,真为儿戏,岂近皇猷!遍数前王,实多惭德。”赐诗与进写诗表、原唱者与唱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节令应制的特定文学场。
用布尔迪厄场域观理论来看,整个世界都是各种场的集合,归根结底无非是权力场的表现形式,权力场是“一个包含许多力量的领域,受各种权力形式或不同资本类型之间诸力量的现存均衡结构的决定”[4](P285)。文学场作为和社会环境、文化语境密切相关的社会空间,涉及到通过文学生产、传播、接受而实现的权力转换与运作,所以布尔迪厄也认为:“文学场是一个力量场,也是一个斗争场。这些斗争是为了改变或保持已确立的力量关系:每一个行动者都把他从以前的斗争中获取的力量(资本),交托给那些策略,而这些策略的运作方向取决于行动者在权利斗争中所占的地位,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特殊的资本。”[5](P82)拥有文化资本的质量和数量决定了行动者在场域中的位置,从而客观形成了支配与屈从的利害关系。在文学场中,节令应制诗是一种具有重要地位的宫廷文化资本。帝王之“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应制诗(文化资本)的内在主旨、语言形式及创作风格。诗人受制于帝王政治策略、文学喜好及审美观念等因素,诗歌不再用于浇心中之块垒,而是被作为政治对话和权力兑换的工具。文学符号与权力兑换的受益者是双向的,大臣应制之作越是与帝王期待相吻合,就越容易获得帝王的首肯。大臣可以凭借颂扬之途更获青睐。随着应制之作传播开来,宣扬盛世太平的观点被更多人接受,帝王所享有政治权力的绝对地位就越高。文学场中文化资本的置换往往是通过符号媒介而发挥作用,节令应制则依凭文学符号以实现君臣间双向利益的置取。
在唐代,帝王将原作赐给诗人,臣下以之为至荣。李肇《唐国史补》卷下载:“贞元五年,初置中和节。御制诗,朝臣奉和,诏写本赐戴叔伦于容州,天下荣之。”[6](P192)同时,统治者拥有绝对的评论权,诗人只能被动接受评判的结果。按《唐诗纪事》载,正月晦日唐中宗幸昆明池赋诗,群臣应制百余篇,惟沈佺期、宋之问之作一时难分优劣,其后上官昭容裁定宋诗更胜一筹,从沈佺期“不敢复争”的态度可知文学场中暗含着权力的斗争,诗人在应制中常处于被统治的地位。重阳节唐德宗赐宴曲江,群臣词士等三五十人以“清”为韵,应诏而作,德宗掌控品评的权力,“其自考其诗”,三宰相由于位高权重则“不加考第”,其余诸作便根据自己的好恶评定出上等、次等及下等。[7](P50,32)
和唐人被动的接受态度相比,宋人则是以积极的姿态主动参与到节令应制中。他们试图通过对文化资本的运用来完成和最高统治者的对话。吴聿《观林诗话》有云:“近世应制,争献谀辞,褒日月而谀天地,唯恐不至。”[8](P114)按《幼老春秋》所载,政和七年立春,王安中进《立春帖子》,其时郑贵妃未正中宫,按仪制不应为其撰写帖子,然而王安中顾及帝王对郑贵妃的宠爱,仍应制作诗。[9](P953)《鹤林玉露》丙编卷四“淳熙盛事”载曰:“孝宗御宇,高宗在德寿,光宗在青宫,宁宗在平阳邸,四世本支之盛,亘古未有。杨诚斋时为宫僚,贺光宗诞辰诗云:‘祖尧父舜真千载,禹子汤孙更一家。’读者服其精切。”[3](P5359)诞节佳辰,杨万里通过应制诗这一文化资本,祝祷帝裔繁盛,契合帝王期待谱系昌盛、政权稳固的心理,因而深得统治者的赞赏。
宋代节令应制诗的思想意蕴及艺术形式发生了极大的审美嬗变,这些变化体现出文学场中权力的形成、转化、获取与分配,其创作嬗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北宋是节令应制诗创作数量最多的时期,诗人对每一个节令几乎都有应制奉和。这些应制之作诗风典雅,言辞富赡,其意蕴普遍呈现出一派升平和乐的富贵气象,代表作如徐铉《奉和御制寒食十韵》、刘筠《奉和御制中和节》《奉和圣制寒食》、杨亿《奉和御制社日诗》《奉和御制重阳五七言诗》、寇准《奉和御制中秋玩月歌》、余深《奉和御制上巳日赐宴二首》等等。夏竦《奉和御制中和节》《奉和御制社日诗》《奉和御制上元》《上元应制》《奉和御制七夕》《奉和御制重阳五七言诗》《奉和御制冬至》等诗,风格富艳,描写的多是国泰民安的太平景象。晏殊之词一向被称为带有“富贵气象”,欧阳修《归田录》、吴处厚《青箱杂记》如是称之。他对多数节庆都有奉和,如《奉和圣制新春》《奉和圣制元日》二首、《奉和圣制立春日》二首、《奉和圣制上元》三首、《奉和御制社日》《奉和圣制上巳日》《奉和圣制冬至》《奉和圣制除夜》二首等。这些诗和其词一样,充满了歌颂盛世的意味,较之夏竦的同类型作品毫不逊色。
宋代节令应制最能体现典赡富丽之风的是元宵诗。《韵语阳秋》卷二评价夏竦《和上元观灯诗》、王珪《恭和御制上元观灯》二诗曰:“应制诗非他诗比,自是一家句法,大抵不出于典实富艳尔……二公虽不同时,而二诗如出一人之手,盖格律当如是也……若作清癯平淡之语终不近尔。”[10](P498)“典实富艳”四字评语十分贴切,此语虽用于点评夏、王之作,亦可用作绝大多数元宵应制诗的定论之评。夏诗由一连串足以展现元宵奢华景况的意象群如鱼龙、金锁、玉京、宝坊、鹤焰等叠加组成。王诗化用“双凤云中扶辇下,六鳌海上驾山来”的典故来渲染京城元宵的富贵气象,并表达国泰民安的喜悦情怀。又如余深《奉和御制御楼及睿谟殿观灯》《奉和御制佑神观观灯从驾》皆采用从写景到颂圣的写作模式。王安中尝作《进和圣制元夕诗》及诗序,序文称“仰赓圣韵”,即以帝王原作为“范本”。按《宋史·王安中本传》所载,王安中应制作《睿谟殿曲宴诗》一百韵共二百句,冯熙载作《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就睿谟殿张灯预赏元宵曲燕应制》44韵共88句。王、冯二诗不见于诗人别集,王明清《挥麈后录》卷四录之。格制如此宏大的应制诗在诗史上是较为罕见的,诗人将受命撰写雅颂之音视为至高殊荣。王安中《睿谟殿曲宴诗序》有云:“顾尝以文字误被圣奖,且面命之,其荣至矣。”宋代以来,“与民同乐”的主旨频繁出现在宋代元宵诗中。蔡襄《上元进诗》及《上元进诗表》互为表里,围绕帝王端门观灯“不为游赏,盖与民共乐也”,以此歌颂仁宗圣德。曾巩《和御制上元观灯》、余深《奉和角楼特宴》《奉和御制御楼及睿谟殿观灯》等皆表达了此意。然而在御赏的现实仪式过程中,帝王的一举一动无不带有强烈的政治目的,如其出行清道、赏灯时程序化的仪式安排、引导众人山呼万岁、公开宣赦和判决犯人等等。[11](P542,584)帝王“与民同乐”的倡导以非暴力的方式,在貌似突破日常禁忌与阶级界限的节庆空间里,实现了对广大民众的统御,而应制书写则巧妙地掩盖了现实仪式的真实性。
佳节来临之际,宋人还奉帝王之命新创了帖子词。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论其起源及特征,并将其单独列为诗歌的一类。按吕希哲《岁时杂记》、周密《武林旧事》卷二“立春”条所载,帖子词由宫廷的翰林学士负责撰写,主要为立春、端午而作。帖子词诞生于真宗时期,它的出现是文臣应诏的必然结果,晏殊《端午日词》便注有“奉圣旨进”字样。尽管宋人在题材中融入了关注现实、寓含讽谏的部分,但不可否认的是应时纳祜、鼓吹升平、歌功颂德仍是帖子词写作的主导内容。
祭祀是古代王者政治活动的必要构成部分,也是国家礼制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冬至祭天在古代又称作南郊。南郊原指帝王在京城南面的郊外修筑圜丘以祭天的地方,后用“南郊”特指帝王祭天的大礼。据《周礼·大宗伯》《汉书·郊祀志》《晋书·礼仪志》《隋书·礼仪志》所载,数代王朝都试图举行一系列“奉天承运”的仪式活动来确立政权的合法性,最高统治者是祭天礼仪的主导者,他们借助隆重的典礼与天沟通,向天倾诉,而至日祭天则强化了这种秩序的意义。[12](P456)宋人主要以冬至日行事于南郊,具体执行情况可参见杨高凡《宋代祭天礼中三岁一亲郊制探析》(《求是学刊》2011年第6期)的统计。
宋代至日南郊应制大都描绘了礼德乐和的氛围,其最核心的内容则在于传达天授皇权的天命思想,并通过对庄重仪式的记述达到歌美王朝和教谕下民的目的。杨亿《奉和圣制南郊礼毕五言六韵诗》云:“天心侔兑悦,皇泽比春融。帝享惟馨德,民苏解愠风。”具备美德与奉神的诚意是沟通神明的必要条件,故杨诗所述帝王多为至德至仁之人,才能获得神祇的佑护与赐福。这也再次凸显了帝王承天之运的尊贵地位。寇准《奉和御制南郊礼成》描写祭祀之诚、帝王之德、神灵之佑、臣民之祝福。诗歌首先提到祭天之事,“禹功高大天无极,尧德明如日正中”直接书写君主恩德、政治和乐,最后恭祝帝王寿比南山。宣示“皇祚千龄永,成能万世宜”(沈遘《代人进南郊礼成》)思想的同类型作品还有很多,且篇幅较长,如蔡襄《亲祀南郊诗》四言古诗共176句、秦观《进南郊庆成诗》五言20韵、曾巩《郊祀庆成诗》五言凡120字。蔡襄认为“躬睹礼文之盛,职在词掖”,所以用176句的长篇盛赞南郊祭礼与帝王恩德。宋徽宗曾作诗《己亥十一月十三日南郊祭天斋宫即事赐太师》自赞恤民的恩泽,蔡京酬答徽宗作《恭和御制己亥十一月十三日南郊祭天斋宫即事赐诗》四首,诗中频频述及“共喜天心扶圣德”之意,从文字书写的角度赞美了君德王化。
祥瑞或称符瑞、瑞应、嘉瑞、祯祥、祯应,象征上天的意志和威严,预示着国运昌隆与天下太平的繁荣气象。自西汉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学说之后,历代帝王多次将祥瑞运用到王权巩固中。《新唐书》载唐代祥瑞名物种类已多达148种。宋代祥瑞总数是唐代的数倍,以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为例,崇和殿就出现瑞物多达四百余种。晏殊《两朝祥瑞赞序》提到辑录有关祥瑞的赞、序共五卷总计224篇。
宋人选择节令祥瑞为书写对象,在于节庆是疏离平时的特别时刻,也是人群聚集的难得时机,此时出现的事与物更能深入人心。宋代节令诗之祥瑞书写是对帝王“神道设教”现实策略的有力响应。以瑞兆为基点推至天命之论,再由天命指向圣德、王权等现实因素,这是绝大部分节令应制诗的基本写作理路,因为“祥瑞是古之帝王承天受命、施政有德的吉祥征兆,其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天命、圣德、王权以及征兆等四个层面。由此可见,祥瑞的本质是征兆,是天降灵物,是‘天神’对君王统治权利合法化的天意证明与天意嘉奖,其基本功能是美化王权、粉饰政治”[13](P210)。寇准《和御制降圣节内中道场睹瑞鹤神雀歌》一诗写降圣节皇宫所建道场中出现的两种瑞物:瑞鹤与神雀。玄鹤即黑鹤,在《唐六典》中被列为上瑞,“但在宋以前,‘玄鹤’之瑞并无实际记录,故真宗朝那么多次瑞鹤事件是前所未有的,只不过宋代并不纠结于是否玄鹤”[14](P249)。诗中所谓瑞鹤又指仙鹤,鹤翔于九霄便于众人观览。鲍慎辞云:“闻之邑人父老,华阳自崇宁以来,庆云、醴泉、紫芝、瑶草盖多有之,然可闻而不可见,可见而不可致。惟是瑞鹤之应,上薄九霄,万目所瞻,不得而掩。”神雀,瑞鸟也。《文选·四子讲德论》:“神雀仍集,麒麟自至。”刘良注:“神雀,瑞鸟。”神雀或指凤,凤凰的降临时常暗示着奉天承运。《晋书》卷23曰:“改黄爵行为伯益,言赤乌衔书,有周以兴,今圣皇受命,神雀来也。”全诗论述的核心重在阐发“嘉应纷纶宝运昌,圣人功与天无极”的思想,旨在用祯应来颂扬帝王洪德齐天。夏竦《奉和御制先天节上清宫道场香合内获金龙》(元真降治佑生民)一诗,创作背景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一:“大中祥符六年秋七月癸巳,内侍江德明言上清宫道场获一龙于香合中。”龙列居瑞物之上等,《说文解字》卷11下释“龙”之意称其“鳞虫之长,能幽能明”。世人常用龙喻指人君,诗中谓盛香盒内获以金龙,以此昭显圣祖灵应与人君懿范。
天书是宋代的新兴祥应,统治者欲行宣读大礼以示推崇之意。《宋史》详载帝王与大臣小心翼翼执行宣读礼的经过。[15](P2540)夏竦《奉和御制宣读天书》以七言60句的篇幅,记述万众瞩目的上元节天书降临、群臣敬读徽册的盛况。夏诗开篇渲染福运普降的气氛,继而回忆天书降下的情景。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正月六日颁布《以正月十五日行宣读天书礼诏》,敕令王钦若行宣读礼于天安殿。“瑞应纷纶百福同,寅威宝命务尊崇”谓天书降后瑞应纷纷而现,“将披秘蕴昭灵契,欲使万方知帝意”明言宣读的目的,接下概述仪典场面和重臣参祭情形。此诗“辞若洞章皆擿句,字如龙篆宛分行”概括出天书神秘的旨意与复杂的字体,“恍恍真心显道枢,穰穰景佑归宸历”数句归美王道,意在昭显承天而治的教谕。
此外,诗人们也常常应制奉和瑞雪祥瑞。慕容彦达《恭和御制元会之次日嘉雪应候锡宴于公相之第诗》(三元盛礼冠年华)指明瑞雪降落时间在元会次日。按布尔迪厄的观点,“文化生产者拥有一种特殊的权力,拥有表现事物并使人相信这些表现的相应的象征性权力。”[5](P87)纵观节令祥瑞,其类型虽各自不同,然皆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诗人以“天人感应”为记叙立场,用格制固定的表述形式称美祥应气象,从而体现了这类诗歌作为“雅颂之音”的本质特色与时代意义。
布尔迪厄在《知识分子:统治阶级中的被统治者》《场的领域》等文章中反复提到,“文学场像所有其他场一样,它涉及权力和资本,既是力量场,也是斗争的场所,文化生产场在权力场中占据的是一个被统治的地位,身处其中的艺术家和作家等知识分子,尽管占有大量的文化资本而被授予某种特权,甚至足以对文化资本施加权力,但相对于拥有政治和经济权力的人来说,他们又是统治阶级中被统治的一部分。”[5](P80~85,150)节令作为特殊时间节点,它“不仅仅是一个科学或哲学的概念,而且还是一个时代文化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时间观念的变化一定揭示了文化变迁的奥秘”[16](P3)。故节庆应制往往具有迥异于日常应制的独特意蕴。一方面,由于应制之故,这类诗歌的写作思路和内容较为程式化,其主题、构思、用语、情感等恪守成规,难有突破。正如宇文所安所言:“应制诗是一种规范化的艺术,体现在结构、主题范围、词汇范围及摒弃强烈的政治道德和个人感情。”[17](P183)另一方面,随着统治阶层政治集权的强化和节令体系的成熟,节俗活动的繁盛,在新的时代因素的影响下,宋人的节令应制在思想意蕴、审美形式方面发生了新变,比如以典雅富丽的语言和宏大的篇幅描绘俗好游乐的图景,歌咏君民同乐的太平盛世;又如通过对节令中祭祀仪式礼乐祥和氛围的记叙,称赞君主德行兼备,宣扬天授王权;再如藉助节令祥瑞预设来实现“神道设教”的目的。这些应制诗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重现了当时的社会民俗风尚和时代审美精神,显示出文学场中文化资本和政治权力的转化与运作,还阐明了政治与民俗对文学创作内容、形式的影响,深刻揭示了政治、民俗、文学三者之间相互制约与渗透的密切互动关系。综上,宋人的节令应制诗表现手法多样,具有丰富的民俗内涵和政治文化价值,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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