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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 成都 611756; 2.四川音乐学院 高等教育研究所, 四川 成都 610021)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日益为人们所接受,并成了近年来教育技术讨论的热点〔1〕。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是对以讲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的升华。以讲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突出的是教师在教学中的中心地位和主要作用,而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强调的则是学生在教学中的中心地位和主要作用,也就是前者是以教师的“教”为中心,后者是以学生的“学”为中心。教学理念从以教师的“教”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中心必然会引起课堂教学方式的变革。本文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对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方式进行了教学设计与探讨。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的重要形式和途径。课堂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室这一特定的空间场所里,以知识、技能为载体,通过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环节的有效组织与运用,达到向学生有效传授知识、技能、经验、价值观的目的,从而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人格的健康成长。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场所,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是课堂教学的两个基本环节,知识信息和情感人格的互动是课堂教学的基本内容。课堂教学的基本结构可用图1来简要概括:
图1 课堂教学的基本结构
课堂教学的构成要素包括:一是主体,即教师和学生;二是对象,即知识、技能、人格和思维;三是中介,即各种教学方式、手段与环节〔2〕。其中,主体要素是一种能动的要素,教师和学生都是活生生的具有个性和富有情感的人。对象要素和中介要素是一种被动的要素,它们受主体要素的选择、调度和使用。具体而言,课堂教学就是主体要素对中介要素和对象要素进行选择和使用从而形成不同要素组合的过程。在各种要素组成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总是主导者,也就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他决定教学的目标、内容、方式、过程与评价。学生则是课堂学习的主体,也就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的动机、兴趣、态度、个性、知识、能力等影响着教学目标、内容、方式、过程的选择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长期以来,课堂教学都是以“教”(即讲授)为中心来组织的,也就是教师通过恰当教学方式与手段把教学内容传授给学生,这是一个单向传输过程。这种以“教”为中心的传统课堂教学,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把教学视为教师向学生单向传输知识的过程。教师是知识的拥有者,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教师是主动者,学生是被动承受者;教师是施惠者,学生是受惠者。在这种传统课堂教学中,师生间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老师是知识权威,拥有教学内容、过程、评价的决定权,学生则处于一种受惠者地位,只能被动的接受和服从,学生被当成了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师生间缺少了应有的平等互动,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和主动性被忽略〔3〕。
以“教”为中心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存在是有其客观原因的:首先,以“教”为中心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是一种传承知识技能的高效形式。传承知识技能的方式有很多种,课堂教学只是其中一种,当然也是最高效的一种。因为它把众多学生集中起来,通过老师的讲解和教授,来实现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的目标,它具有知识技能传授的规模性。其次,以“教”为中心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是由传统社会知识信息的传播特点决定的。在传统社会,知识技能的传播方式是比较落后的,知识技能的传播也是十分有限的。少数人拥有知识技能,而这些拥有知识技能的人,具有知识技能的垄断权。他们是知识技能的发布者和权威,而受众则是知识技能的受惠者和单向接受者。这种知识技能或者信息传播的不对称,成就了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最后,以“教”为中心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还受传统尊卑等级观念的影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类是一个等级社会,存在尊卑贵贱。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是学生的“恩人”,所以学生要尊崇老师,老师要“高人一等”。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就是老师讲、学生听,不准学生质疑或冒犯老师。
进入现代社会后,传统课堂教学形式受到人们思想观念变化的巨大冲击。现代社会追求平等,推崇人的价值和主体性,反映在课堂教学中,就是要求教师放下“师道尊严”,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地位,实现师生间的平等对话与交流。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改变了知识信息的传播方式,导致了知识信息传播方式的革命。各种知识信息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移动互联终端获取,老师在知识信息方面已经不再具有权威性和垄断性,知识信息的互动必然成为新媒体时代的基本特征。这种知识信息传播方式的根本变革,直接冲击着甚至瓦解了以传授知识技能为职责的传统课堂的教学形式,只有从以“教”为中心的传统课堂教学方式转变为以“学”(即学习)为中心的新型课堂教学方式,才能适应和满足当今时代的需要。
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尽管教师仍然是教学活动的主导者,但整个教学过程都应该围绕学生的学习、成长来组织和开展。与以“教”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相比,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主要变化有:(1)师生关系的平等化。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权威和传道者,而是与学生一起学习和探索知识、真理和人生的朋友。(2)教学主体的变化。教师不再是教学活动的唯一主体,学生成了教学活动的最重要主体,教师是学生学习、成长的促进者和指导者。(3)教学重心的变化。该变化由传统的重“教”转向了重“学”。传统课堂教学重视教师的“教”,即讲解、分析与练习,而现代课堂教学则重视学生的“学”,即课前的学习探讨、课上的交流讨论和课后的复习消化,教学的重心和落脚点在于学生的学习与探讨。(4)教学目标的变化。传统课堂教学是为了传授知识与技能,老师的讲解分析能够被学生理解和掌握就达到了教学的目的。而现代课堂教学则不仅要传授知识和技能,还要通过学习活动激发学生的探索兴趣,锻炼和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增加学生的学习体验,特别是价值塑造、人格养成、思维能力培养等方面的体验。此外,还要重视学生参与学习的过程以及学生在此过程中的获得。(5)教学组织的变化。传统课堂教学是教师说了算,教学内容、进度、方式都由老师决定。而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则必需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学习动机、个性以及学习状况等来选择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与教学进度。也就是说,一切教学活动都要围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得学生积极参与、锻炼和培养学生探索的能力与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来组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一门注重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教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特别需要贴近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通过引导和促进学生对某些现象、问题、生活和人生的观察、思考、探讨与体验,使他们形成一些相应的认识、看法和观点,从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我们以帮助、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为目的,以贴近学生为切入点,以激发学生参与为关键,以探究、交流、讨论为形式,以强化考核和督促为手段〔4〕,对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形式做了初步的探索。
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形式,最根本是通过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探讨,帮助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这种成长与发展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研究能力
大学之所以是大学,重要的一点在于研究。研究既有教师的研究,也有学生的研究;既有教师对未知的研究,也有学生对已知真理、问题的研究;既有求真的研究,也有求善、求美的研究;既有对外界的研究,也有对自身的研究,等等。培养大学生的研究品质、研究能力,无疑是大学重要的任务之一。当然,大学生的研究能力包括分析思考能力、资料查阅能力、推理论证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等。学生通过对具体问题的探讨,学会如何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如何收集资料、选择资料,如何进行推理论证,如何开展实验内容、培养实践能力等,都是研究品质、研究能力的培养、提升。
2.交往合作能力
人来到这个世界,必然要与外界交往。进入大学,大学生必然要培养与他人交往合作的能力,具体包括交际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合作能力等。学生通过与教师以及其他学生的交流,通过课堂讨论、小组合作等,可以锻炼和培养他们的交往合作能力,从而更好地与他人、与社会相处,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形成。
3.语言能力
语言是表达思想、交流沟通的基本手段。语言能力包括说和写两方面。写是文字表达能力,就是用语言文字把思想观点清晰地表达出来。说是言语表达能力,就是用口头语言把思想观点清晰地表达出来。学生通过问题探究和课堂讨论,这两种能力都可以得到锻炼和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求每个学生不仅要参与探究小组报告的撰写,而且还要单独撰写一篇探究论文,这锻炼了他们的思考和写作能力,课堂交流与讨论则锻炼了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
4.促进学生个性的成长
问题探究和课堂讨论能够促进学生各种基本能力的平衡发展。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来选择探究专题,这促进了学生个性的发展,使每个学生可以发挥所长,并扬长避短,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因材施教。同时,平等、融洽、热烈的课堂讨论氛围使学生主体性得到尊重、主体作用得到发挥,这些都有利于学生个性和人格的健康发展。
我们把贴近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的问题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主线,也就是说,整个课程教学就是围绕一些学生关心的重要问题来组织和开展的。所以,选择和确定学习探讨的问题就十分重要和关键。如何选择和确定学习专题(即探讨的问题),主要根据两个方面来进行。
1.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我们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体系的把握,不应拘泥于文字和章节内容,而是重在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在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我们把各章节内容提炼和转化为一些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课程需要学习和探讨的重要内容。
2.课程要贴近学生实际
每个学生都是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能动主体,他们不仅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和精神生活,还要受到外部环境和人际关系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可能都是具体的、实际的:它们可能是学习上的困难也可能是生活上的拮据;可能是前程上的迷茫也可能是目标上的困惑;可能是人际上的纠纷也可能是情感上的挫折;可能是认知上的冲突也可能是信仰上的失落。总之,学生的问题既是具体的,又具有特殊性,教学要贴近学生思想生活实际,必须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类,找出重要的、既具有普遍性又有代表性的问题,并给予疏导或解决。
课程学习专题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上述两个方面。以教材的问题为基础,又要注重贴近学生实际,即既是教材中的重要问题又是贴近学生实际的普遍性问题,是课程学习的首选专题;在学生学习生活中是普遍性的问题,但在教材中属于次要问题,是课程学习的重要选题;在教材中是重要问题,但与学生实际联系不紧密,或者属于学生实际中的普遍性问题,但不属于教材问题,可作为课程学习的候选专题。
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搞好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为了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积极性,我们从正反两方面入手:在反的方面,主要是消除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些成见和偏见,克服抵触情绪和轻视态度,做到像对待其他课程一样来对待该课程的学习。在正的方面,要营造一种轻松、愉快、有趣、有益的学习氛围,使学生想学、愿意学、乐意学。
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着手:(1)营造一种民主、平等、探索、互动的课程学习氛围,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没有压抑感、强迫感、说教感,而是感受到一种轻松、愉快、友善、快乐的学习氛围,师生间、同学间在一种愉快的气氛中探讨问题、畅谈人生。(2)找准学生的思想困惑和兴奋点。学生对现实世界和未来的人生始终充满好奇,他们在学习、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惑,学生希望在课程学习中能够对这些问题和困惑有所探讨和解决。只要找准了学生中的普遍性问题和兴奋点,采取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能够被激发和调动起来的。因此,可通过问卷调查、小范围座谈、个别谈心、与学生交朋友等方式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做足学生思想问题和兴趣点的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学生所思所想所行。(3)精心挑选和安排学习内容。要想让学生学习有动力、想学和愿意学,必须使该课程的学习内容贴近学生生活、思想、情感实际,使学生感兴趣,有探索的愿望和积极性,所以,在学习内容方面,要尽可能挑选能够让学生兴奋的学习内容和专题。在具体内容组织方面,可以选择一些契合学生兴趣点的案例、现象、问题来让学生学习与探讨。
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最根本的改变是课堂不再是老师讲授为主,而是学生间的交流和讨论。学生围绕问题进行的课前探究、课堂交流和课后消化是该课程教学的主要形式,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方式。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就是在教师的组织和促进下,学生通过对一系列问题的探索、思考、讨论、交流来实现的〔5〕。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选择探究问题,组成探究小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确定了十余个探究问题,要求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必须选择一个问题进行探究。兴趣相同的同学组成问题探究小组,合作开展问题研究。如果学生选择的探究问题过度集中,老师需要进行引导和分流。每个探究小组的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设组长1名,负责组织本小组的探究活动。选择专题和组织探究小组,需要在学期的第二周前完成。
2.开展问题探究
问题探究小组组建后,即开始进行专题研究与探讨。专题探究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团体的合作优势,既可以是资料查阅、小组讨论、观点争鸣,也可以是社会调查、实践考察、志愿服务。
3.课堂交流讨论
大约从第四周起,就开始围绕专题开展课堂交流与讨论。其程序是:先由专题探究小组做主题发言,一般是小组长做主题发言,成员进行补充。其他同学在听取发言后,可以围绕专题内容进行讨论,或交流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或提出质疑和异议,或相互进行争论和辩论。
4.总结和深化
对课堂上的专题探讨,老师要进行点评和总结,一方面对学生的探究与讨论进行点评,指出其对错得失,另一方面对专题的主要观点和结论进行归纳和提炼,升华对专题的学习理解。此外,老师还要提炼探讨中所提出的问题以及未能进行探讨的问题,便于学生进一步地思考与探索。
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其质量和效果主要取决于两个环节,即课前的学习探究与课上的交流讨论。为了保障学生学习的效果,我们加强了对学习过程的考核与监督。
1.问题探究与课堂讨论
课程学习成绩主要由两部分构成:问题探究与课堂讨论。二者分别占50分的分值。问题探究包括两个部分:小组合作与个人论文。小组合作是问题探究小组合作开展问题研究的得分乘以个人在小组探究中的作用,满分是30分。小组探究得分根据小组探究报告的结构和质量来评分。探究报告需要载明如下事项(结构):小组成员及其分工、小组研讨情况、资料查阅和采用情况、探究得出的结论及存在的主要分歧、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以及作为附件的各种原始材料,比如讨论现场、讨论纪要等。个人在小组探究中的作用主要指个人在小组探究中担负的职责、完成的工作、参与的程度、积极的态度等,并以此确定一个相应的权重。另外的20分分配给个人论文,即个人在小组探究中,通过共同的学习探讨与研究,个人所形成的认识、看法以及获得的收获与体会需撰写成论文,教师根据个人撰写的论文来评分。
课堂讨论也包括两部分:主题发言和参与讨论,前者占30分,后者占20分。前者是问题探究小组就探究问题所做主题发言的得分。主题发言评分依据是语言是否清楚、思路是否清晰、层次是否分明、探讨是否深入、材料是否充实、论证是否充分、方案是否可行、PPT是否精美等。后者则是学生在课堂上参与各个专题讨论和交流的情况,包括讨论的次数、观点的新颖、材料的掌握等。
2.加强对课前探究的考核
每个探究小组完成的总报告是考核的主要依据。除此之外,我们还加强了过程的考核,即要求每个探究小组都要详细记录小组研讨的整个过程,包括职责分工、资料收集、材料学习、研究思路、小组讨论、调查统计、观点争论、报告撰写等。学习研讨等情况能够用影像图片反映的,都要尽可能地附上。详细记录探究过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探讨过程进行监控,对学生的学习研讨起到监督和督促作用。
3.加强对课堂讨论的考核
对每堂课上的专题发言与讨论,教师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和考核,并以此作为课堂讨论成绩的依据。对勤于思考、积极参与讨论、观点新颖、见解独到的同学,应给予较高的成绩评分,以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当然,课堂讨论的质量取决于学生课前充分的学习、思考和准备。加强对课堂讨论的考核,实际上也对学生的课前学习的情况起到考核和督促作用。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实施的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难题。
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其成败取决于学生学习的动力及其在学习中的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如果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对待学习应付了事,课堂上的交流、讨论等教学活动就无法顺利开展,教学效果无法得到实现和保障。尽管我们在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动力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学生仍然存在学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具体问题如下:(1)对课程有偏见。有一部分同学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存在偏见,认为课程就是政治说教,内容假大空,对该课存在抵触情绪。(2)重分数的功利倾向。一些学生积极参与课程,其目的是为了取得一个好成绩,并不是真正重视该课程的学习,或希望获得较大的成长。(3)敷衍的学习态度。也有部分同学对学习敷衍了事,能应付的就应付,不愿在课程学习上投入心思、时间和精力。(4)“搭便车”现象。有些学生参加了问题探究小组,但不参加小组探究活动,不出力却署名,搭其他同学的“便车”。
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有全国统编教材,内容比较权威、全面和系统。作为一门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需要以教材内容为基本遵循。但作为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受学时所限,能够学习和探讨的内容十分有限,而且这些内容还要贴近学生实际,这就存在如何把教材内容转化为课堂学习内容的问题:一方面存在教材内容的选择与取舍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涉及大学学习、爱国主义、理想信念、人生价值观、道德、法律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无法在课堂里全部进行学习与探讨,必须有所选择和侧重,那么,哪些内容需要学习,哪些内容需要放弃?在选择学习内容时是应该坚持以教材内容体系为主,还是以贴近学生实际为主?另一方面存在学习内容的方式转换问题。即使是选择了的学习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大都是一些观点和原则的阐述,而课程学习则是以问题探讨为形式,所以需要把教材里的思想、观点和理论转换为适合学生探讨和讨论 的典型案例、现象与问题,把教材里的思想、观点和理论渗透在这些探讨和讨论的案例、现象与问题中。无论是学习内容的选择,还是学习方式的转换,都存在着是遵循教材还是贴近学生实际的矛盾冲突,需要协调。如果遵循了教材,学习内容可能不太贴近学生实际,学生没有学习兴趣,学习探讨就无法开展;如果学习内容贴近学生实际,尽管学生感兴趣,但可能突破了教材内容的限制,甚至可能远离了教材。可见教材内容与贴近学生实际相协调的问题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课堂交流与讨论只是其中一部分,课外(前)的问题探究同样重要。尽管我们通过技术指导、成绩考核等加强了对课前探究的监控与督促,但成绩考核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考核,而且是一种效果考核,对于探究的具体过程,包括进度、时间投入、完成质量以及每个人的参与等无法进行实时监控和考核。而课前的问题探究却是学习的中心环节,是每个学生围绕问题进行合作探究和解决问题的学习过程,正是通过这种学习探究,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所探讨问题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这是学生通过合作学习和探究而得到的认识,因而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课堂上“听讲—理解—背诵”而获得的认识。通过课堂上的交流与讨论,学生还可获得对其他问题的认知。因此,学生课前的探究学习质量不仅影响着他们的学习效果,而且还影响着其他同学的课堂学习效果。加强对课前探究学习的监控和督促,确保探究学习的质量,是做好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的重要方面,但如何加强监控和督促,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
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主要是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到问题探究的学习方式中来,通过合作互助的学习,实现知识能力和个性人格的成长和发展。学生的学习是整个教学的中心环节和重点所在。在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中,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那么,教师的主导作用还要不要呢?又该如何来体现呢?当然,任何教学都需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更是如此。教师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教学活动的发起、组织、引导和促进,教学进程的安排和控制,教学内容、思想观点的总结和提炼,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的监控与考核等方面。
综上所述,转变教学理念与课堂教学方式,从传统的以教师的教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转换到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是适应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信息技术发展、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的迫切需要。我们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从帮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出发,精心挑选和组织贴近学生思想生活实际的教学内容,采取探究、交流、讨论等课堂教学形式,强化学习过程的考核和督促,以充分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探索。在今天的教学中,要实施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还要解决好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学习内容的选择与转换、学生学习进程的监控与督促、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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