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红, 张俊萍
(1.蚌埠医学院 公共基础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2.江南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无锡 214000)
“伦敦书写”向来是英国文学热衷探讨的话题之一。相比较伦敦城市的巨大空间价值,郊区在英国小说中“常被认为是一个贬义空间”[1]。多米尼克·海德(Dominic Head)认为许多小说家刻意贬低郊区,英国文学未能认识到郊区在“社会学意义上的重要性”[2]72。苏珊·布鲁克(Susan Brook)指出:“郊区被看作是城市空间的对立面,即城市是危险的,郊区是安全的;城市是异质的,郊区更加同一化;城市是多元化的,刺激性的,而郊区则是单调的令人难以置信。”[3]
郊区位于城市与乡村之间,处在现代文明与古老传统交汇之处,其空间与文化上的“间隙性”是移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因此郊区空间一直是众多流散作家关注的焦点。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大批的前殖民地居民纷纷涌入伦敦等城市,但是多数移民并未进入伦敦的中心,而是聚集在泰晤士河以南的郊区。传统书写中单一、同质的郊区文化生态和文化景观随着移民的涌入而悄然发生改变,这种改变必然会渗透到移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他们带来全新的心理体验和提供文化身份建构途径。多数流散作家敏锐地捕捉到这一新现象,并试图呈现出不一样的郊区书写。亚裔英国著名作家哈雷夫·库雷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由于自身的文化经历,哈雷夫的作品始终流露出对流散族群尤其是二代移民文化身份的人文关怀。不同于父辈移民,对二代移民而言,故土只存在于遥远的想象之中,他们既不愿回归知之甚少的故土文化,又无法融入白人主流文化,“在这两种文化夹缝中生存的他们不知何去何从,找不到文化上的归属感”[4]。
哈雷夫试图在作品中呈现郊区多元的文化景观。哈雷夫于1954年出生于英国布罗姆利(Bromley),距离伦敦桥大概十英里,并在19世纪晚期发展成为伦敦周围的郊区。郊区的成长经历成为烙印在哈雷夫血液中的文化符号,因此他的早期作品如《郊区佛爷》《黑色唱片》等都以郊区为故事的创作背景。《郊区佛爷》是哈雷夫的小说处女作,从名字便可看出,郊区不仅是小说的故事背景地,亦是不可或缺的文化能指。西蒙·弗里斯(Simon Frith)指出,《郊区佛爷》是“近来最深刻的郊区小说”[5]。小说围绕具有一半英国血统和一半印度背景的二代移民克里姆展开,讲述了克里姆从郊区出发再回归郊区的成长故事和身份寻找历程。舍尼(Berthold Schoene)称,哈雷夫在小说中最伟大的成就“毫无疑问是成功塑造了克里姆这一形象”[6]。因为克里姆是郊区多元文化的缩影,他的成长故事代表了新时代背景下二代移民的身份选择,同时表明郊区作为特殊的文化空间,生活在其中的居民既是空间建构的主体,也可以在郊区空间中构建和确认自我。
小说包括“郊区”和“城市”两个部分,因为大多数郊区小说都包含“一个或多个角色的城市空间转向”[7]16,而从郊区到城市的逃离更多是从边缘到中心的身份实验。空间里包含着无数的文化符号和话语体系,不同的空间意味着不同的身份归属。人们潜意识中的郊区空间里文化匮乏,相比较之下,伦敦城市空间则是多元文化的聚集地,郊区向城市的逃离主题往往是众多流散作品中的文学母题。但是,哈雷夫却试图改变英国文学中这种传统的书写模式,解构郊区和城市的二元对立,建构郊区—城市—郊区的全新叙事模式,呈现一个文化多元、身份多样的郊区环境。
列斐伏尔认为空间不是被动地容纳各种社会关系,空间本身是一种强大的社会生产模式、一种知识行为。郊区是完整的空间体系,具有独特的文化生态。传统文学中的郊区是中下阶层白人的聚居地,僵化的阶层划分和较低的教育普及率使得郊区被烙上落后、单一的文化印记,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也无法获得多元的文化身份认同途径,而在《郊区佛爷》中哈雷夫对此提出异议,并试图向读者展示不一样的郊区文化景观,证明郊区正在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文化生产者。
小说中,克里姆在闲逛时走过“整洁的花园和一间间坐着熟悉的陌生人闪烁着鬼火一般电视荧光的前厅”[8]112。这段描写曾被看作是“郊区同一性和消费主义盛行的例证”,但笔者认为这恰恰是郊区文化多样性的体现。哈雷夫对此作出进一步描述:“这儿住着警察怀特曼先生和他的年轻的妻子诺琳;隔壁住着一对退休的夫妇霍布鲁和太太,他们是被流放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者……对面是另一对退休的夫妇,一个老师和他的妻子。一个东伦敦卖鸟饲料的家庭,洛夫莱斯,在他们旁边……住了一个舰队街上班的记者诺克先生。他们隔壁住着斯科菲尔德家。”[8]112小说中这条住户庞杂的街区正是不断变化的郊区空间的缩影。郊区正在成为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共同生活的场域,而不同种群的混杂必然会造成文化的融合,进而解构郊区单一的文化符号。
随着文化元素的丰富,郊区开始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小说中不乏郊区居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描写:克里姆的父亲哈龙和继母伊娃就是在“等待快乐”学习班认识的;哈龙扮演的东方智者的形象受到郊区住户的追捧;就连与克里姆年纪相仿的青少年们也“谈论悉德·巴雷特”,克里姆甚至觉得自己要“研读《旋律制造者》和《新音乐快报》才能跟上音乐流行”。随着文化选择的多样化,小说中的角色开始积极寻求自己的文化身份。哈龙和伊娃都是狂热的读者和业余作家;伊娃的儿子查理则化身为国际摇滚明星和文化图腾;甚至小说中的两个次要人物卡罗和玛丽安都住在一个充满“书籍和记录”的房间,并梦想去印度旅行。
如前所述,小说将叙述焦点对准郊区少年,他们大多处在青春期,按照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这一时期的少年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自我意识的确定和自我角色的形成,他们比父辈移民们有着更强烈的身份渴望。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流行文化尤其是流行音乐盛行。流行音乐是哈雷夫作品中的一个鲜明的文化符号,并对青少年的文化身份和文化态度有着巨大的塑造作用。小说中的郊区少年和都市青年一样可以了解到朋克、摇滚等先锋流行乐种类,而披头士、大卫·鲍伊等流行明星也被塑造成为郊区青年顶礼膜拜的音乐巨人:“少年们跪在大卫的画像前祈祷自己成为流行歌星。”[8]103流行音乐是青年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郊区是许多亚文化的起源地”。显然,郊区缺乏文化或文化只出现在诸如城市这样的地理空间的观念是荒谬的,郊区青年也可以了解到新的文化资讯以及参与到文化活动之中。
小说伊始,克里姆反复表达了逃离郊区的愿望,“我一直想要在别的地方”[8]5。对于克里姆来说,郊区处于地理位置和文化身份上的双重边缘地位,他渴望去往伦敦,那里才是帝国的中心,代表着更多的机会和自由。在伦敦,他梦想可以摆脱边缘的尴尬状态,真正找到建构身份的舞台。克里姆错误地认为必须逃离郊区才能获得他想要的生活。实际上,小说结尾部分他意识到多元文化并非城市的专属物,在郊区也能收获理想的身份定位。
阿科斯塔(Acosta)认为:“克里姆去伦敦的旅程是一种朝圣之旅。”[9]但笔者认为克里姆的伦敦之行更像是一种身份创造和流变的试验。为了充分认识自己的身份,克里姆必须离开他熟悉的成长环境,在与异质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中重新寻求身份定位。鲍尔(Ball)声称伦敦都市“代表了纯粹的英国性”[7]16。旧时的荣耀使得伦敦依旧固守白人至上的传统英国性,空间里弥漫的意识形态显然和克里姆的混杂性身份格格不入,所以克里姆依然是城市空间和文化的局外人,他无法获得空间认同感和身份归属感。到达伦敦之后,克里姆感到“无路可走,失落”[8]126,“沮丧和孤独”[8]190。安东尼·伊洛诺(Anthony Ilona)认为:“伦敦没有出现在郊区窒息的紧张局势。”[10]然而,这种说法无疑忽视了克里姆在伦敦的剧院中所遭受到的种族歧视和区别对待。
剧院一直是城市景观中的重要能指。华兹华斯曾经提出“城市如剧场”的修辞方式,旨在暗示都市繁华的虚妄。20世纪的伦敦都市依旧是一个剧场,不同肤色、不同阶层的人们在这个舞台上进行各自的身份表演。小说中克里姆来到伦敦之后成为了一名演员,并参演了以家乡印度为背景的戏剧《丛林之书》。然而,剧场空间却变成为西方塑造东方本真身份的乌托邦。克里姆为了扮演好“外国人”的角色,被迫不断加深皮肤的颜色,模拟浓厚的印度口音。按照范农的说法,克里姆像是一只“椰子”:他虽然具有印度血统,却是在白人文化的熏陶下成长的。但是在剧场空间中他的生理身份被无限放大,被迫承认自己的印度性。在这样的表演中,他的身份显得愈发模糊和边缘。当他以文化他者的形象站在舞台上时,东方形象成为这个舞台上的奇观,成为西方凝视的对象。如果说克里姆在伦敦找到了帝国文化的中心,但同时他会发觉传统的英国性只会将他定义为来自边缘的异乡人。显然,他无法在伦敦寻找到理想的文化身份,伦敦也并非他最终的落脚点。
斯图亚特·霍尔指出,应该把身份当作在表征之中而不是之外的、永不终止的一种产物。克里姆的身份演变和斯图亚特的观点十分契合。正是在这种视角的关照下,在经历了喜忧参半的都市生活之后,克里姆开始正视自己的文化身份,并接受郊区根性的文化设定。小说中克里姆经历了觉醒—接受—反思三个阶段,实现了身份的回归,突出了郊区在文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查理和克里姆观看了一场朋克乐队表演之后,查理声称“我们得改变”,并向克里姆表示他们的郊区身份不足:“你在说什么?我们不该赶上他们吗?像我们这样的郊区男孩总一向知道该怎么混吧?”克里姆则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我们不像他们。我们不是在大宅子里长大的。我们没有他们的经历。”[8]195怀特(Whyte)错误地认为:“克里姆和查理被庞克嘲笑后表现出震惊是克里姆无法摆脱自己郊区身份的一种症状。”[11]然而,笔者认为这恰恰表明克里姆开始正视自己的郊区身份。他不再像刚来到城市面对城市男孩时潜意识中表现出的自卑:“他们穿着衣服,像小神一样走路说话。我们来自孟买,我们永远不会赶上。”[8]128随着小说的发展,克里姆开始逐渐接受自己的郊区身份。在一次与导演沙德韦尔的争吵之后,克里姆第一次表示:“我想跑出这房间,回南伦敦去,我属于那里。从那出来是我错误而自大的一步。”[8]219此外,他将自己对于派克的怀疑归结为自己的“南伦敦起源”[8]289,他开始承认郊区空间在塑造自身文化态度方面所发挥的主导作用。海德认为克里姆在小说结尾处的成熟“源自于对他的郊区根源的认可”[2]28。
海德认为虽然克里姆的旅程可能表明“每个野心勃勃的人们都试图抹去身上郊区的符号,但是小说中始终存在一股叙述逆流,它与逃离的主题恰恰相反,表明郊区根性的重要性”[2]82。在接受了自己的混杂身份之后,克里姆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有了全新的认识,以更加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来审视传统的英国性。小说中,克里姆的继母伊娃是克里姆的人生导师。伊娃代表了传统郊区文学中所描述的郊区往伦敦上流社会的逃离者形象[12]。但是在小说的结尾部分,哈雷夫借克里姆之口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我明白她要把身上郊区人的烙印彻底洗刷掉。她不明白这种印记是流在血液里而并非在皮肤上;她不明白没有什么事情比郊区人的自我清洗更显得老土。”[8]199鲍尔声称克里姆使用“血液中的”一词,证明他愈发认识到郊区空间对于文化身份的生产作用。克里姆对于伊娃行为的客观审视也是对抛弃郊区文化的有力批判。
小说伊始,克里姆的自我剖析就展现了他的混合身份:“我常被认为是一个有趣的英国人,一个新的品种,从两个旧的历史出现……”[8]3克里姆很难被简单地打上单一身份的标签,因为他既不是异性恋者,也不是同性恋者,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唯一可以描述克里姆文化身份的恰恰是“郊区少年”。在经历了从郊区逃离再到回归郊区的圆形运动之后,克里姆才意识到郊区是他文化身份的生产地,给予他最大限度的选择身份的自由。
传统的郊区叙事模式中,郊区和城市常常被描述成二元对立空间,隐藏在这种划分背后的是根深蒂固的英国性观念。在《郊区佛爷》中,通过描写克里姆对郊区身份从排斥到接受的身份旅程,哈雷夫不仅颠覆了传统的郊区书写模式,证明了郊区是多元文化的生产地,也揭示了本质主义的、流动的文化身份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