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任,胡庆生
(1.贺州市博物馆,贺州市 542899 2.信都镇第二中学,贺州市 542899)
从三国吴黄武五年(225)设临贺郡,到明代洪武年间撤贺州设县,贺州虽有修志,但无留存。明代至民国今贺州境域均为县级建置,由于历史上贺州治地一直设于贺县境内,因此明代以来历次修志中,贺州的资料主要记录于《贺县志》中。而贺县修志较晚,根据龙皓乾为民国二十三年(1934)版《贺县志》所撰序言,清光绪年间所见最早的《贺县志》是明嘉靖年间太学生费君炳所修,但都是本版不存,仅存草本三十余页。而且讹舛错乱,不知是否出自本版。清光绪庚寅年(1890)和民国二十三年(1934)所修《贺县志》,对明嘉靖年间的版本虽有修改增补,但由于时代久远,一些史籍保存不全,加上当时志书作者所能掌握的资料有限,志书中关于贺州的历史记载仍有不少错误缺漏,特别是宋代贺州长吏如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知州等的史料错漏尤多。而这些错漏又往往影响人们对宋代贺州历史的深入认知。如南宋诗人刘黻曾有诗作《寄冯贺州》,可见贺州在南宋时期曾有过一位姓冯的知州。但遍查历代《贺县志》,却未发现有宋代贺州冯姓长吏的记载。如果不知道这位冯贺州是谁,就难以深入理解刘黼的这首诗。
贺州历代方志中,以民国二十三年版《贺县志》(以下简称县志)所载的宋代贺州职官史料最全,共记载了十一个类别的官员,包括贺州刺史、贺州司法参军、贺州别驾、贺州通判、临贺县令、桂岭县令、桂岭簿、贺州教授、广韶英雄连贺六州都巡检使、贺州都监、贺州团练使。其中长吏中有刺史24人,分别是杨信、田钦祚、杜审进、张煦、郝质、李用和、赵叔韶、邓璧、周美、毛衷、刘全、胡敦实、徐子石、谭良佐、陈知柔、黄高贤、邓万、黄士清、吴朝安、吴汉杰、简世杰、解禧、彭醇、陈士宰。另有团练使5人:钱惟灏、杨琼、郭崇仁、赵惟宪、李昭亮。
从960年到1279年,两宋历时共计319年。宋代贺州第一任长吏是961年任命的刺史杨信。如果每届州官长吏只有一人,按照宋代地方主官三年一换的惯例,有宋一代贺州至少应有长吏约106人。但《贺县志》记载的长吏仅有30人,两者差距较大。这也进一步说明县志中关于宋代贺州长吏的记载缺漏较大,需要考订、纠错和增补。
宋代职官制度复杂,如果对宋代的职官制度研究不透,就会把本该是长吏的人误认为非长吏而不加记载,最终造成大量缺漏。宋朝把统县政区分为府、州、军、监四个级别,地位依次而降。然后根据各府、州的人口和军事地位的重要性等,又把府、州分为节度、防御、团练、刺史(又称军事)四个等次。不同等次的州会配设不同的武职长吏。其中节度州的武职长吏为节度使,防御州的为防御使,团练州的为团练使,刺史州的为刺史。宋代贺州由于人口偏少,曾长时间作为军事州即刺史州而存在①(元)脱脱.宋史卷九十地理志六M].北京:中华书局,1977:2237.,因而贺州的武职长吏多是刺史。但在北宋太宗、真宗、仁宗、神宗、徽宗时,贺州曾在短时间成为团练州,因而该时期贺州有团练使。在北宋太宗、仁宗和哲宗时还曾短时间做过防御州,因而贺州也曾有过防御使。
此外,武将因功获得升迁机会时,当政者还会考虑选一个名字吉祥好听的州授予刺史、团练使或防御使职阶,以示庆贺。贺州之“贺”,寓意吉祥,有庆贺之意,朝廷常常因为这层关系而将有功之臣封为贺州刺史、团练使或防御使。如仁宗朝任福因攻克白豹城之功,受封为贺州防御使;徽宗朝高永年攻克鄯州,受封为贺州团练使,皆有此意。
州的长吏在职阶上的变化还会影响州郡幕职官的配置。节度州品级最高,属官也最多,同时配有节度判官和节度推官。防御州、团练州的幕职一般配置判官、推官,刺史州则配签判。北宋时期贺州时而为团练州和防御州,时而又是刺史州,当长吏离任后,幕职还保留,故而贺州经常既有判官、推官,又有签判。到南宋时期,贺州虽然一直是刺史州,但因为判官、推官和签判并存,导致广西诸司觉得累赘,于是奏请朝廷罢省,其称:“贺州判官、推官,乃签书之一职尔。曩者正缘郡小力微,省罢通判,改注签判,少宽郡计。今已有签判,而推官窠额犹存。如中州之郡有签判,亦无推官窠阙去处,况此斗大之州,却复有之,乞赐省并施行。”②(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刘琳,刁忠民,舒大刚校点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4316.这一事例充分证明,宋代贺州并不是从头至尾都是刺史州,而是在一些时段中曾为防御州和团练州。事实上,刺史、防御使、团练使节制州政的制度盛行于唐朝,北宋虽然部分传承了唐朝的职官制度,但一直在对这一制度进行改良。因而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等长吏多出现在北宋。南宋时期,刺史制度逐渐消失,南宋贺州除高宗朝有刺史三人外,史料中再无其他刺史的记载。
正是由于清代以来的修志者没有研究透彻唐代与宋代刺史制度的差异,依然认为宋代贺州长吏仅有刺史一种职位,因此县志记载的长吏就只有刺史24人。尽管县志也记载有团练使5人,但因为不知道团练使是职阶高于刺史的长吏,于是县志不仅将团练使排于刺史之后,而且还排在州属县官幕僚如县簿之后。另外,县志中没有防御使的记载。为此,需要在这方面为《贺县志》纠错,即将防御使和团练使补充为贺州长吏,且排位于刺史之前。
在宋代,防御使、团练使、刺史都由武将担任,属于武职。而宋朝为了防止武将造反,一直实施限武政策。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宋代州一级的武职长吏并没有实际的行政职权,它只是一种武将升迁的阶官符号,即刺史、团练使、防御使等职位更多是作为奖赏武将立功的一种荣誉。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七记载:“凡诸使赴本任或知他州,皆不签书钱谷事。”可见防御使、团练使、刺史无权干预州郡之财政。正因为州官中的武职长吏相对于州的政务节度并无实际决策和执行权,所以武职长吏不能到所领州去实际任职,这叫遥领。如宋仁宗生母李太后之弟李用和,曾先后被授予贺州、宁州、泽州、庆州、鄜州等州刺史、团练使、防御使、观察使等职,然“自贺及鄜,不即州,领皇城兵”①(宋)宋祁.景文集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550.。再如,宋太祖赵匡胤于960年建立宋朝,第二年即任命瀛州人杨信为贺州刺史,当时贺州尚在南汉统治下,真正的贺州主官是南汉任命的贺州刺史陈守忠,杨信的刺史职位只是遥领,不可能实际到任。还有贺州防御使郭崇仁,既是外戚又是边郡将领,地位崇高,据《宋史》卷275《谭延美传》记载,宋初“任边郡者,皆令兼领内地一州,处其家属”。说明郭崇仁除其家属可能安置在贺州外,本人却是在北方某一边郡任职。
县志在记述宋代武职长吏时,没有明确遥领与实任之间的区别,会给读者造成所有长吏都是在贺州实地任职的误会,今后新修志书时应在这方面加以说明。
宋代武职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一个虚衔,但却可以用来表示“品秩”,即其受封州的品秩与其官位品秩相当。当用官品来确定州品时,州的品级会暂时因为武职长吏身份的高配而有所提升。例如贺州为刺史州时,根据其人口和区位重要性,一般定为五品州。但如果高配了从四品的团练使或正四品的防御使,这时贺州就会上升为从四品或正四品的州。在这种用长吏官阶来确定州的品级的情况下,州的品阶是时常波动的。一旦高配的长吏离职,州也相应回到正常的品阶。例如,某位防御使从贺州任上离去,如果没有其他高配官员来接任,则贺州又会从防御州恢复到刺史州。宋代武官品阶非常复杂,在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这三种州级武职长吏中还有正任官和遥郡官两个品阶的区分,其中正任官高于遥郡官。同样是防御使,正任官防御使是五品,遥郡官防御使就只能是从五品。同理,正任官团练使和刺史,其品阶也要高于遥郡官团练使和刺史的品阶。在这种情况下,武职长吏的品阶变化同样会影响州的品阶变化。目前掌握的资料共记载宋代贺州武职长吏40届39人(李枢在贺州团练使和刺史职位上各任一届),其中遥郡官23届22人,正任官17届17人。正任官与武职长吏总届数和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43%、44%。
此外,由于武职长吏只是虚衔,不用到任,因此有时会出现同一时期同一个州有数位刺史,或者同一个皇帝的同一个年号中,同时出现有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等武职长吏的局面。这时州的品阶以最高长吏的官阶来确定。如仁宗庆历二年(1042),贺州出现了王果、周美、王保、杨遵四人同领刺史的局面,其中后两位刺史为同时除授。还有就是,同一位武职长吏,如果因为立功而升职了,他也可以续领该州,同时州的品阶随官员的品阶相应提升。如李枢于宋神宗时先任贺州刺史,这时候贺州为刺史州。后来李枢升职为团练使,这时候贺州也随之升格为团练州。而州品一旦升格,则州官的待遇,如公用钱、职田、斋设钱与随从军士人数的多少等也会随之改变。
由于要限制武将的权力,宋代武职长吏不能到所封之州任职。同时为了管好一方政务,宋朝又在州中另设文职官员实际管理地方行政,这种文职长吏就是知州。清代以来,由于修志者忽视了宋代州级长吏文武共设的制度,于是对刺史之外的文职长吏一概不加记述,有的甚至将文职知州记载为武职刺史,如吴汉杰、陈知柔、胡敦实、彭醇、谭良佐、邓万、陈士宰、斛僖等知州在县志中就被错记为刺史,这是需要纠正的。宋代从武职长吏独掌一州军政大权到分设文武两职长吏,再到文职长吏完全取代武职以至不设州级武职长吏,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从目前资料看,贺州刺史、贺州团练使、贺州防御使等武职长吏中,除了南宋高宗朝的三名刺史,其余全部出现在北宋时期。而且高宗以后的南宋,史料中再无贺州武职长吏出现。
从961年杨信任贺州第一任刺史,到1162年结束州设武职长吏,按照三年一任,而且可以多人同领一职的宋代州级武职长吏职官制度,贺州武职长吏应该超过67届,但目前根据史料能确认的宋代贺州武职长吏只有40届39人。从任职于开宝年间的最早一任贺州知州祖仲俊,到南宋末年的祥兴二年(1279),按知州三年一任的宋制,贺州在武职长吏之外,还应有文职长吏知州约103位。但目前史料明确记载的贺州知州只有48人。今后随着更多资料的出现,宋代贺州文武长吏的人数应该还会增加。例如南宋词人范成大曾有诗作《清湘驿送祝贺州南归》,其中提到的“祝贺州”就是一位姓祝的贺州知州,但对这位祝姓知州,我们至今依然不知道他的姓名和相关事迹。
从历代文献看,记载宋代贺州长吏的史料主要有以下几类:
(1)通史类的《宋史》人物列传部。列传需对人物的生平事迹作序列式的详细罗列,而对于官员的记载更要详明其仕宦举迁的轨迹,所以列传部所列之人,只要其曾担任贺州长吏,就一定会对他在贺州的任职情况有所记载。循着这一线索,可以在《宋史》列传部发现有记载的贺州刺史7人:杨信、杜审进、田钦祚、张煦、周美、郝质、李用;团练使4人:赵惟宪、张进、杨琼、高永年;防御使3人:郭崇仁、任福、赵子伦。对照《贺县志》的记载可知,县志中漏记团练使张进、高永年两人,漏记防御使任福、赵子伦两人。另外,还将防御使郭崇仁错记为团练使。
(2)断代史类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人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于正史、实录、政书之外,广征博采,详细考订,史料极为丰富。它记载的宋代贺州刺史共10人:邢兴、王果、王保、杨遵、许伦、杨怀敏、赵叔韶、杨光衔、折可适、李世恭。对照县志可知,县志漏记了刺史邢兴、王果、王保、杨遵、许伦、杨怀敏、杨光衔、折可适、李世恭9人。
(3)编年史著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南宋学者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中记载了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共36年的宋代史事。由于全书资料来源以官修的玉牒、日历、实录、会要为主,又经过精细的考订,书中所载史实可信度极高,值得采信。《要录》记载贺州刺史2人:吴锡、潘墨卿;贺州知州1人:程芾。这3人在《贺县志》中均无记载,可以补缺。
(4)《贺县志》之外的地方志。方志习惯收录本地英才贤士的事迹。而能够出任外地州郡长吏的人,在其家乡更会被当做名人来看待,只要他在仕途上没有太大的污点,其人其事及其所著文章一般都会被家乡的方志记载。另外,宋代官员入仕一般有三条路径:科举、武功和荫庇。所以方志收录的宋代贺州长吏一般会在举荐、列传、人物、艺文、选举、儒林等条目中。目前所知,共有19部《贺县志》之外的方志收录有宋代贺州长吏的相关史实。其中宋代2部,明代8部,清代7部,民国1部,现代1部。它们分别是:(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宋)陈耆卿《嘉定赤城志》、(明)何乔远《闽书》、(明)林庭《(嘉靖)江西通志》、(明)黄仲昭《八闽通志》、(明)戴璟《(嘉靖)广东通志》、(明)陆以载《(万历)福安县志》、(明)苏濬《(万历)广西通志》、(明)范涞《(万历)新修南昌府志》、(明)刘松《(隆庆)临江府志》、(清)储大文《(雍正)山西通志》、(清)嵇曾筠等《(雍正)浙江通志》、(清)高其倬等《(雍正)江西通志》、(清)李宏杵等《(乾隆)象州志》、(清)吴甸华《(嘉庆)黟县志》、(清)张元惠《(嘉庆)道州志》、(清)王颖《(同治)雩都县志》、刘超然《(民国)崇安县新志》、陈苗《晋江人物志》。这19部方志所记载的宋代贺州长吏有:团练使1人:李桓;知州20人:陈毅、黄德明、吴汉杰、谢洪、陈知柔、黄邦俊、吴民先、陈特立、王伯显、章才邵、傅希曾、郑升之、胡敦实、邓万、杨斌、缪震、林士尹、胡梦虎、赵崇道、陈士宰。上述团练使李桓和15名知州陈毅、黄德明、谢洪、黄邦俊、吴民先、陈特立、王伯显、章才邵、傅希曾、郑升之、杨斌、缪震、林士尹、胡梦虎、赵崇道在《贺县志》中没有记载,可以补录。
(5)地理总志《舆地纪胜》。成书于南宋的《舆地纪胜》虽然是一部全国性的地理总志,但是书中开列有奇杰人物和循良之吏的事迹传记,且考证严谨,所以书中也会有一些州郡长吏的记载。其中记载的贺州知州有彭醇、黄尚贤、谭良佐、周缜四人。书中所记黄尚贤、周缜两位知州为《贺县志》漏记。
(6)宋代以来一些文人的诗文别集。别集虽然以文学作品为主,但由于许多文章的内容是作者亲历、亲见、亲闻的纪实性材料,这些史料也是值得采信的。特别是一些别集中收录有墓志铭。墓志是由熟知死者的人在死者去世后撰写的关于死者生平事迹的纪念性文章,相当于一个人的历史档案,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迄今发现关于宋代贺州长吏的别集共有15部,其中还收录贺州长吏的墓志铭11通。宋代的别集为12部:王珪《华阳集》、周必大《文忠集》、祖无择《龙学文集》、宋庠《元宪集》、毕仲游《西台集》、阮阅《诗话总龟》、洪迈《夷坚志》、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苏颂《苏魏公文集》、范祖禹《范太史集》、黄庭坚《山谷外集》、杨万里《诚斋集》;元代2部:陈基《夷白斋稿》、方回《桐江集》;清代1部:汪森《粤西文载》。别集记载的贺州长吏有刺史6人:王从政、朱勇、赵从审、赵士荐、赵世资、李枢;团练使3人:聂用、李枢、赵士隽;知州15人:祖仲俊、庞汝弼、范直清、毕仲达、李观、邓璧、毛衷、李絪、史齐卿、冯棻、薛锐、简世杰、吴燠、斛僖、黄节;太守1人:欧阳问。其中赵从审、赵士荐、李枢、赵世资、赵士隽、欧阳问、简世杰、吴燠、斛僖、黄节等人出任贺州长吏的史实记载于墓志铭中。对照《贺县志》可知,县志中漏记刺史王从政、朱勇、赵从审、赵士荐、赵世资、李枢6人;漏记团练使聂用、李枢、赵士隽3人;漏记贺州太守欧阳问1人;漏记知州吴燠、祖仲俊、庞汝弼、毕仲达、李观、李絪、史齐卿、冯棻、薛锐、范直清、黄节11人;另外贺州知州斛僖被错记为解禧。值得注意的是,范直清、薛锐两人由洪迈的志怪小说《夷坚志》记载,在无其他资料参证的情况下,这两人能否判定为贺州长吏尚待进一步考证。
附表1补正后的贺州刺史表
续附表1
附表2补正后的贺州团练使表
附表3 补正后的贺州防御使表
附表4补正后的贺州知州表
续附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