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 洁
各院院长参观丹麦哥本哈根新歌剧院 合影留念
当今活跃在世界舞台上的歌唱家、演奏家、指挥家或为世人留下伟大音乐作品的作曲家,他们之所以优秀的原因,除了天赋、努力、机遇以外,大多都有在专业音乐学院学习的经历。经过数年专业化的训练,浓厚艺术氛围的熏陶,音乐学院的教育是成就一个伟大艺术家的重要因素之一。不仅如此,音乐学院的发展也是为大众提供丰富音乐文化生活的重要基地。无论在欧洲、美国、中国,情况都是如此。各地的音乐学院具有同样的社会意义,但由于各地区历史、经济、文化等大环境的影响,它们的发展轨迹,运营特点,却不尽相同。2017年11月16日,为庆祝丹麦皇家音乐学院(以下简称“丹皇”)建院150周年,主办方丹皇邀请来自美国、西欧、中国、东欧等地二十多位音乐学院院长参加“全球音乐学院高峰论坛”。其中丹麦皇家音乐学院院长贝塔·克拉普(Beltel Krarup)、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俞峰、伦敦皇家音乐学院院长科林·洛森(Colin Lawson)、美国曼哈顿音乐学院院长吉姆斯·克爵(James Gardre)、上海音乐学院院长林在勇就各自所在的欧、美、中地区音乐学院,对其历史发展轨迹、特点及现状做出阐述。笔者全程参与,在下文中将对主旨发言进行梳理总结,与读者分享。
像文化的发展脉络一样,北欧、西欧、东欧、美国的音乐学院与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威尼斯、奥地利、法国等国家的影响,并先后以其为典型,建立出具有不同特点的音乐学院。在中国,经历抗战过后,随着新中国成立,上海、北京等地相继成立了中国第一批音乐学院。
欧洲音乐的起源在古希腊时代,在丰富的希腊音乐文化社会生活中,器乐演奏教学是以一种个体化、单传的教学模式开始的。就像伦敦皇家音乐学院院长科林嘚洛森院长的描述:“那是一种以年长老师带着一个年轻学徒的方式,并不外传。”弹奏里拉琴与配合宗教经文诗歌唱诵是器乐演奏教学的主要内容。
到了18世纪,中欧国家的器乐演奏教学有了长足的进步,从莫扎特的学习经历可看出教学内容变得更加宽泛,打破了单传的模式。莫扎特没有选择一直随父亲学习音乐,而是广泛地接受多种社会与宗教体制下的音乐教育,如合唱学校的训练,来自海顿兄弟的指点,赴意大利音乐学校学习等等。
17到18世纪,当代欧洲音乐学院的模式开始形成。如威尼斯圣母院这类包括那不勒斯地区的慈善机构及巴黎音乐学院都是那个时期的产物。这时的音乐教育机构发展成一种具有专业性研究与竞争力的产业,且能够提供给学生日常器乐演奏的教学内容。在巴黎音乐学院,所有员工既是演奏者又是老师,所招学生都在8至13岁之间,不分性别且通过竞争考核从不同地区选拔。每学年结束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学生。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效仿着巴黎音乐学院,这种运营模式相继传到了布拉格、格拉茨、维也纳、米兰、德国甚至圣彼得堡、莫斯科。欧洲几所著名的音乐学院相继建立起来。这些音乐学院首次在教会控制之外提供了专业的音乐机构教育。它们包括1796年建立的巴黎音乐学院、1817年建立的维也纳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1862年建立的俄罗斯彼得斯堡音乐学院、1867年建立的丹麦皇家音乐学院、1869年的桑塔·塞西莉亚(Souta Cecilia)音乐学院、1882年的英国皇家音乐学院、1882年的芬兰西贝柳斯音乐学院等等。其中,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第一任院长尼尔森·凯德(Niels W Gade)也是经过中欧国家古典音乐氛围的熏陶和影响并最终有一席之地,之后回到故土创建了丹麦皇家音乐学院。正如贝塔·克拉普院长所提到的:“1840年,在当时的音乐大都市莱比锡,凯德曾与舒曼一起工作并很快成为有影响力的作曲家。”
丹麦皇家音乐学院院长贝塔·克拉姆致辞
美国音乐学院建立在19世纪中后期,在美国,由于以欧洲为核心的教育审美观和来自欧洲国家对一些美国无经验学校的帮助,使得那时的美国有了成熟的文化氛围,促使美国的音乐学院有了良好的发展土壤及快速的成长状态。最先建立的有带头作用的美国音乐学院(新英格兰音乐学院、波士顿音乐学院、芝加哥音乐学院、辛辛那提音乐学院)开设的时间与丹皇一样,都是150年前的1867年。在1867年到19世纪末的三四十年间,超过三十个独立的音乐学院开设。到1900年之前,六所音乐学院在纽约开设,五所在芝加哥,三所在密尔沃基、维斯康利州,两所在辛辛那提与俄亥俄州。
中国专业音乐教育在纷繁复杂的20世纪初,经启蒙、酝酿、探索、反复,于1927年终于“定型”——“国立音乐院”代表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专业音乐学院诞生,她是上海音乐学院的前身。中央音乐学院的历史应追溯到1940年11月抗战期间在陪都重庆成立的国立音乐院,该院是中央音乐学院多个前身中一脉相承的主要前身。创校的先贤们以其丰富的留欧学脉与国际视野,结合中国历史与国情,奠定了最初办学的意义。
纵观全球,无论音乐学院建立在哪个年代,拥有怎样的时代背景,不论是由个人的力量推动还是得益于皇室的支持,这些开创性历史的印迹都证明了人类对音乐的热爱,对音乐教育的渴求。
一个较为成熟且能承担多方面音乐教学活动、提供丰厚教学资源及硬件设施的音乐学院,需要完善的资金保障系统。现阶段,除了美国存在大量的私立音乐学院以外,中国以及北欧的音乐学院大多隶属于政府,倚靠政府的支持。
中央音乐学院自建国成立以来,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重点高等学校,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原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上海音乐学院是由文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高等专业音乐院校,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并成为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政府的支持下,中国音乐艺术的发展,音乐教育、音乐科技、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音乐产业以及对外音乐交流的发展都获得了很大成绩。从俞峰院长的讲话内容中不难看出中国政府对音乐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党和政府将文化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推动中华音乐文化的现代化转换,一种具有特殊时代魅力的中国音乐文化正在形成。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音乐文化建设也处于一个最好的发展时期。”
“像世界很多国家一样,丹麦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步入真正的高速发展进程,社会上几乎所有领域包括教育、文化事业跟随步伐飞速发展。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1961年成立了专属的文化部门,这使得音乐(尤其古典音乐)在一个地区内交响、歌剧、专业重奏等领域形成相互交织呈网状覆盖的状态,从而推进了古典音乐的民众普及事业。同样,音乐教育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丹麦政府接管了奥尔胡斯、奥尔堡、艾斯比约、欧登塞四个地区内原先私人的小型音乐学院,据统计至1972年丹麦已有五家音乐学院,850个音乐教学点。无论在小学中学,音乐教育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从贝塔院长介绍丹麦皇家音乐学院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发展状况中不难看出,从1961年丹麦成立专属文化部门开始,到接管各地区小型私人音乐机构。这个时期丹麦音乐教育事业的繁荣和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与中国、欧洲有所不同,美国部分音乐学院并非依靠政府支持,而是私人独立的音乐学院,并且有几所已在国际音乐教育范畴内赢得了声望,比如:朱莉亚音乐学院、科蒂斯音乐学院、新英格兰音乐学院、克利夫兰音乐学院、曼哈顿音乐学院。本次会议上,美国曼哈顿音乐学院吉姆斯院长将此类音乐学院定义为“不是某种机构的一部分,私人注册资金占50%以上,并且教授范围以古典音乐领域为主的私人独立音乐学院。”尽管此类音乐学院的数量仅占美国学院和大学的0.15%,但他们在音乐上的影响及对美国音乐文化的发展是非常深远的。一些著名的职业乐团、歌剧乐团中的知名音乐家都是从这些音乐学院毕业的。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俞峰院长发言
英国伦敦皇家音乐学院院长科林·洛森发言
美国曼哈顿音乐学院院长吉姆斯·克爵发言
此类独立私人音乐学院的运营资金来源于个人捐款。1920年,朱莉亚音乐学院受捐价值为25000万美金,科蒂斯音乐学院为15000万美元,不仅如此,这类音乐学院的资金赤字也都靠捐款来扭转局面。据记录,在科蒂斯音乐学院建院初期,是捐助弥补了财务赤字,并为科蒂斯音乐学院提供了运营资金基础。倚靠个人捐款,吉姆斯院长认为美国创造了世界上人均最富有的机构,他说道:在这些独立音乐学院中,有三所音乐学院受捐资金5000万美金以下,三所从低于1亿美金上升到3亿美金,还有一所受捐近十亿美金,并有三个机构资助每位学生高达100万美元。
同时,吉姆斯院长也谈到美国私人独立音乐学院的曲折发展过程及社会学者对此种音乐学院运营机制的质疑。在过去的150年里美国有多于七十个私人独立的音乐学院,但到了2000年,只剩下7家。由于运营一个高品质音乐学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所以上世纪70年代,大多数美国音乐学院出现运营危机或被合并的状况。所以美国也有很多综合类大学或机构下设的音乐学院。比如:芝加哥音乐学院(1867)[现在是如斯瓦特(Roosevelt)大学的一部分];洛杉矶音乐学院(1883)[现在属于加利福尼亚艺术机构];以及辛辛那提音乐学院(1867)[现在是辛辛那提大学的一部分];玛纳斯(Mannes)音乐学院[现在是新时代学院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在那个时期,很多学者在其关于音乐演奏教学未来的论文中强调:“除非独立的音乐学院可以提供一些特殊的价值,否则到21世纪,这个事物将会消失。”
但是今天,这仅占美国学院0.15%的独立私人音乐学院不仅没有像学者们预测的走向衰败,反而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自助、自理、独立的状态。吉姆斯院长认为,它们是一种“新的力量,新的认可。”
对于中国音乐的发展,俞峰院长与林在勇院长共同对“中国音乐如何走向世界”做出了思考。首先,两校在中国音乐海外传播与交流方面都做出了实际工作:中央音乐学院与丹麦皇家音乐学院联合创建了全球第一所音乐孔子学院,建成以来,对中国音乐文化输出、海外传播产生重大的积极意义,成为让世界解读中国音乐的重要窗口。上海音乐学院则与丹麦皇家音乐学院开展了十年的“交换生”机制,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一流音乐人才做出贡献。对此,两院院长提出了思考:当“天下大同”“全球共同体”的趋势引申到音乐领域时,中国音乐人应继续以“西方的语言阐述好中国精神”,还是用“东方古朴的语汇来阐释人类大同的世界精神”?如何做好“中西合璧,让世界更清晰的认识中国音乐”已经成为中国文化发展战略性问题的一部分。
同样针对“古朴的语汇”,贝塔院长表达了对西方古典音乐在当今社会影响逐渐削弱的遗憾。他认为,一些具有高品质和丰富多样性的艺术是人类巨大的财富,古典音乐的现场表演是一种艺术性的讲述,它以独特的方式在不同年龄段之间的听众架起桥梁。在丹麦这个拥有欧洲古老建筑并实行只修不拆政策的国家,古典音乐也应该具有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是丹麦皇家音乐学院院长对学院发展未来的展望。
作为一名中央音乐学院青年教师,选择走出国门在一个全新的环境工作近一年,这样的经历对开阔视野、丰富阅历有极大的帮助。在丹麦皇家音乐学院外派工作期间,这所音乐学院的教学理念及方法会让我产生一些思考,当然这所不设理论专业的音乐学院在某些思维方式上必然有所缺失,但丹麦人热爱创意、接受来自世界各地文化多元素碰撞的理念,这种发散性思维,会促使表演专业的学生更容易接受自我、发掘自我、珍视自身的特别之处,从而在舞台表演方面树立扬长避短的自信。
而谈到自信,我们这代人正在经历树立中国文化自信的时代洪流,中国器乐表演是中国文化输出的重要部分,作为外派教师我也在了解世界的同时反观自己。在丹麦皇家音乐学院音乐孔子学院有一门课称作“中国音乐元素”。到底什么是真正的中国音乐元素?对外讲解中国器乐,我们怎么抓住最核心的部分,将最具“中国”的特质传递出去。我想最重要的是中国传统音乐的表达方式,中国音乐的感性精神,中国人怎样通过音乐寄情山水,怎样拟绘历史,什么是中国音乐中不存在量化的“散板”,什么是如书法留白一般的“此处无声胜有声”……这些中国元素可能不仅仅是演奏技巧、乐器形制、器乐历史能代表的。我们需要更深刻地从根源、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去想问题。
走出国门,通过了解世界,从而更清晰地感悟自己民族文化的特别,我想这是做外派工作以及参与一些国际交流活动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