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太阳花学运”4年前占领“立法院”长达24天,检方事后以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起诉“时代力量”主席黄国昌及“学运”头目林飞帆等22人。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22人无罪,高院13日二审宣判,仍判决22人无罪。联合新闻网称,根据规定,理论上此案不得上诉。
和一审不同的是,法官二审不再拿“公民不服从”作为无罪的理据。审判长称,抗议过程虽有拉扯,但未使用器械,“不是跟警察拉扯就构成妨害公务,表达意见难免有肢体冲突,这是民主的体现”,同时“拆招牌虽使立法院难堪,但也不构成侮辱公署罪”。联合新闻网13日嘲讽说,“这么有学问的判决,真是千古难求”。文章称,二审判决可以说充分暗合绿营高层的心意,乍听之下,民众只要扛起所谓“民主”大旗,和警察拉扯、拆“立法院”招牌统统没事,“今天真是司法史上最令人难忘的一天”。▲
(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