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莲莲
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超声科,四川成都 610200
足内翻,也被称作马蹄内翻足,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先天性畸形足,在先天性足部畸形发生情况中占比约为77%,主要由足内翻、下垂及内收三种因素造成,通常在患儿出生之时便可发现,大部分患儿因此得以及时治疗,且临床疗效显著[1]。足内翻患者可以同时伴有其他类型畸形,如并指、先天性髋关节脱位、肌性斜颈等[2]。该文将该院于2014年2月—2016年12月经超声检查发现的胎儿足内翻病例23例作为研究样本,探究超声诊断技术在胎儿足内翻方面的应用并对其应用价值进行评估,现报道如下。
选取该院经超声检查发现的胎儿足内翻病例23例作为研究样本,孕妇年龄在19~38岁,平均为(28.43±2.19)岁,怀孕时间为 18~35 周,平均为(25.4±3.2)周。
该次研究涉及到实验仪器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将探头频率设定在3.0~5.0 MHz。随后按照产科常规超声检查方式,依照顺序对胎儿头颅、颜面、脊柱、内脏、四肢及附属物展开检查,四肢检查过程中需按照近端开始远端结束的顺序检查追踪法则进行[3]。对长骨长径实施常规检测。若检查过程中发现足部显示清晰度不足或者足部姿势存在异常,则应给予多次重复检查,并于孕妇适当活动后,胎儿体位得以改变后再次进行检查,以免由于胎儿足部姿势的变换情况导致假阳性诊断结果的出现[1]。
收集患者临床治疗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回顾性整合、分析,依据超声检查结果,探究选取23例病例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系统畸形情况。
在该次研究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数据都将会被保存在Excel文档中,并且将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期间将会用到SPSS 13.0统计学软件。采用平均值±标准差(±s)来表达计量资料,同时对组间比较进行t检验,使用(%)来表示计数资料,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就该次实验结果来看,在23例胎儿足内翻病例中,其中单胎妊娠患者20例,双胎妊娠患者3例,双胎妊娠患者中存在单侧胎儿足内翻2例,双侧胎儿足内翻1例。23例病例中单侧胎儿足内翻8例,占比34.78%,双侧胎儿足内翻15例,占比65.22%,其中单侧胎儿足内翻中左足与右足病例数之比为3:5。单纯性胎儿足内翻患者10例,占比43.48%,其中单侧胎儿足内翻与双侧胎儿足内翻病例数之比为4:6,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畸形11例,占比47.83%,胎儿足内翻合并死胎2例,占比8.70%。双侧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畸形发生率为53.33%,显著高于单侧胎儿足内翻合37.5%(P<0.05)。如表1所示。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畸形包含单脐动脉、室间隔缺损、脊柱裂伴脊膜膨出、肾集合系统扩张、肾积水、泄殖腔外翻、全身皮肤水肿、三尖瓣反流、脊柱侧弯及脑室增宽等。
足内翻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出生伴随缺陷症状,该病极少数情形下单独存在,大部分足内翻患儿通常伴有身体其他结构性异常,且伴有缺陷综合征,不过目前尚未对足内翻的致病因素给出明确判断,大多数研究学者认为足内翻发病与胚胎宫内受限或遗传因素相关,其中受限情形包含孕妇长时间羊水不足、子宫发育出现异常、孕囊扩张受限等[4]。正常胎儿的足底平面与小腿骨应保持垂直关系,在应用超声探测技术探查小腿骨骼长轴时,可见部分只有足背足底矢状切面或足根部横切面,无法观察到足底平面,而在足内翻情形下,超声检测不仅可以检测到小腿骨骼长轴切面,同时可以清晰观察到足底平面,尤其是前足底平面,也就是说小腿骨骼长轴切面与足底平面位于同一平面,且这种平面关系不会因胎动而发生任何变化[5]。
表1 23例病例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系统畸形情况
研究发现,在23例胎儿足内翻病例中,单侧胎儿足内翻与双侧胎儿足内翻病例数之比为8:15,其中单纯性胎儿足内翻、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畸形、胎儿足内翻合并死胎对应病例数分别为10例、11例、2例。单侧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畸形发生率显著低于双侧胎儿足内翻,其中单脐动脉、室间隔缺损及脊柱裂是最为常见的胎儿足内翻合并其他畸形。
综上所述,对孕妇产前实施超声检查操作,可以实现对胎儿足内翻情形的有效诊断,对临床诊治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双侧胎儿足内翻诊断结果有助于提示合并其他畸形情形。